申命记第25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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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十五1】「『人若有争讼,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

【申二十五2】「恶人若该受责打,审判官就要叫他当面伏在地上,按着他的罪照数责打。」

【申二十五3】「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过数;若过数,便是轻贱你的弟兄了。」

  • 没有「责打」(2节),就不能遏止犯罪。但「责打」必须有分寸,因为神对百姓的刑罚是为了挽回人,而不是为了败坏人,用过度的「责打」来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和羞辱。神记念受管教的「恶人」(2节),在刑罚的同时显出怜悯,因为「恶人」也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他们的人格也应当得到尊重。正如「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但神还是「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 后来犹太人担心责打超过「四十下」(3节),轻贱了弟兄,所以宁可少打一下。保罗就受过这种「每次四十,减去一下」的刑罚(林后十一24)。
  • 「只可打他四十下」(3节)指上限是「四十下」。「四十」代表彻底:大洪水时「四十昼夜降大雨在地上」(创七20),是对罪恶的彻底审判;主耶稣「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路四1),是对神儿子的彻底检验;而神让摩西在山上停留「四十昼夜」(出二十四18),是对亚当后裔罪人本相的彻底显明。

【申二十五4】「『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

  • 「踹谷」(4节)是古代中东人把麦粒从麦穗中分离的方法。农夫把收割下来的麦穗排列在禾场上,让牛拖着沉重的打谷橇碾过麦穗,然后用叉子将压开的麦穗扬在空中,让糠秕被风吹散,剩下的就是麦粒。牛通常会一边走,一边低头吃麦穗。「不可笼住它的嘴」(4节),就是允许牛在为人劳苦的时候,可以不受限制地吃麦穗。
  • 神不但记念「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出二24),也记念「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创九15)。因此,祂所赐的恩典不但要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分享(二十四19-21),也要和牛分享(4节),还要和野兽分享(出二十三11)。神记念一切的受造物(创八1), 体贴入微到这样的地步,「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林前九9-10)。因此,教会更不可亏待事奉主的仆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五18)。
上图:一只被笼住嘴的牛在踹谷。

上图:一只被笼住嘴的牛在踹谷。

上图:巴勒斯坦人用牛和驴共负一轭来踹谷,牛和驴的嘴都被笼住了。摄于1934年。

上图:巴勒斯坦人用牛和驴共负一轭来踹谷,牛和驴的嘴都被笼住了。摄于1934年。

【申二十五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申二十五6】「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 「叔嫂婚姻 levirate marriage」是古代中东和中亚许多民族的习俗,如果哥哥死了却没有儿子,弟弟应当娶嫂子为妻,所生长子归于哥哥名下,使哥哥的产业有儿子可以继承(创三十八8)。古代赫人和亚述人都有相似的习俗。
  • 神借着「叔嫂婚姻」的习俗,显明神要永远记念祂所选召的人,「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6节)。因为神要永远数算和记念自己的百姓,让每一个以色列人都有可能成为「女人的后裔」(创三15)弥赛亚的祖先。实际上,主耶稣基督和大卫王的祖先俄备得,就是波阿斯和路得透过「叔嫂婚姻」所生的长子(太一5;得四17)。

【申二十五7】「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

 【申二十五8】「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

【申二十五9】「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

【申二十五10】「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 「城门」(7节)指城门洞两侧的小房间,是以色列人处理交易和诉讼的公共会所(得四1)。
  • 「兴起他哥哥的名字」(7节)原文是「为他兄弟坚立名字」。
  • 「鞋」(9节)原文「נַעַל/naal」指古代中东人常穿的凉鞋。鞋子被古代以色列人作为交易的凭证,「在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得四7);而神「向以东抛鞋」(诗六十8),就比喻神对以东拥有主权。「脱了他的鞋」(9节),表示取消了他获得产业的权力(得四8)。
  • 虽然弟弟有义务「娶他哥哥的妻」(7节),但婚姻也是要两厢情愿的,所以他仍然可以选择不娶。神并不强迫人,而是让人学习作正确的选择,但神也借着「脱鞋之家」(10节)的仪式清楚地表明了选择的结果:人若不体贴神的心意,结果必定要蒙羞。
  • 同样,神也不阻挡「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罗八5),但神也预先清楚地提醒我们:「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八6)。
上图:以色列马萨达(Masada)出土的一双主后1世纪皮制凉鞋「נַעַל/naal」。古代以色列凉鞋的鞋底​是​平​的,​用​皮革、木头​或​其他​纤维​材料​做​成,并用带子绑在脚上。​通常​把​皮制​的​带子​从​拇趾​和​食​趾​间​穿​过,然后​绕​过​脚跟,再​在​脚背​上​打​横​绑​住,有时​还​会​一直​绑​到​足踝​附近。

上图:以色列马萨达(Masada)出土的一双主后1世纪的皮制凉鞋「נַעַל/naal」。鞋底​是​平​的,​用​皮革、木头​或​其他​纤维​材料​做​成,并用带子绑在脚上。​通常​把​皮制​的​带子​从​拇趾​和​食​趾​间​穿​过,然后​绕​过​脚跟,再​在​脚背​上​打​横​绑​住,有时​还​会​一直​绑​到​足踝​附近。

【申二十五11】 「『若有二人争斗,这人的妻近前来,要救她丈夫脱离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体,」

【申二十五12】「就要砍断妇人的手,眼不可顾惜她。」

  • 「叔嫂婚姻」的制度(5-10节),表明神的心意是要永远记念自己的百姓。这位妻子虽然是因为爱丈夫的缘故而伤害了别人的下体,但不止故意悖逆了神的心意,而且很可能会导致别人不能生育,不能进入「耶和华的会」(二十三1),破坏神让弥赛亚从亚伯拉罕的后裔而出的计划(创二十二18)。所以神的惩罚非常严厉:「要砍断妇人的手,眼不可顾惜她」(12节)。
  • 律法中只有这里规定要砍断肢体,目的是为了阻止这种危险的行为。因着同样的原则,主耶稣说:「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可九44)。

【申二十五13】「『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法码。」

【申二十五14】「你家里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升斗。」

【申二十五15】「当用对准公平的法码,公平的升斗。这样,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长久。」

 【申二十五16】「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升斗」(14节)原文是「伊法」,是一种约22升的容器。「法码」(15)原文是「石头」,是标着重量的石头。「当用对准公平的法码,公平的升斗」(15节)原文是「当用完整又公义的法码,完整又公义的伊法」。用重「法码」买、轻「法码」卖,大「升斗」进、小「升斗」出,是古代常见的商业欺诈行为。
  • 「公义」不只是体现在属灵的场合,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交易买卖所用的「升斗」和「砝码」中。主耶稣「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5),因此,信徒的生活已经没有圣、俗之分,无论是聚会崇拜,还是工作学习,都要活出神公义的性情,「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16节)。人若活出了公义,就能永远活在神的记念里,「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长久」(15节)。
  • 神的百姓若遵行神的道,敬畏祂(八6),就必因着神的信实和恩典,「在那地不缺食物,一无所缺」(八9),不需要靠「行非义之事」(16节)来生存。今天,有的信徒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来作为自己在职场「行非义之事」的借口,实际上是信不过神,「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一15-16),结果不但是得不偿失,反而会失去神的记念。

【申二十五17】「『你要记念你们出埃及的时候,亚玛力人在路上怎样待你。」

【申二十五18】「他们在路上遇见你,趁你疲乏困倦击杀你尽后边软弱的人,并不敬畏神。」

【申二十五19】「所以耶和华——你神使你不被四围一切的仇敌扰乱,在耶和华——你神赐你为业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时,你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了,不可忘记。』」

  • 「亚玛力人原为诸国之首」(民二十四20),是进迦南的路上最强悍的国家。他们「并不敬畏神」(18节),在列国中带头攻击神的百姓、抵挡神的旨意(出十七8-16),成为一切抵挡神和神百姓的势力的代表。因此,神宣告祂「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十七16),而交给百姓的责任,就是「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了,不可忘记」(19节)。
  • 神允许亚玛力人后来屡次与以色列人争战(民十四45;士三13;六3;撒上十四48;三十1),作为管教祂百姓的工具。最后,神命令扫罗王除灭亚玛力人(撒上十五2-3),但他没有彻底执行。亚玛力人最终在希西家的时代基本被消灭(代上四43),但后来想除灭犹太人的哈曼,可能是亚玛力王亚甲的后裔(斯三1)。
  • 神既是慈爱的,也是公义的;祂不但永远记念被管教的百姓(1-3节)、记念牲畜(4节)、记念没有后代的人(5-12节)、记念活出公义的人(15-16节),祂也永远「记念」(17节)该被追讨的亚玛力人(17-19节)。因此,神在发表了祂永远的记念之后(1-16节),又立刻发表了祂永远的追讨,提醒我们「不可忘记」(19节):虽然「神就是爱」(约壹四8),但站在撒但一边故意抵挡神的人,必然会被神永远追讨。因此,我们应当竭力保守自己活在神赐福的记念中(犹21),而不是让自己落在神追讨的记念里。
上图:犹太人庆祝普洱节时用来制造噪声的玩具「Gragger」,意地绪语(Yiddish)的意思是「噪音」,用来象征涂抹亚玛力人哈曼的名号。以斯帖时代亚玛力王亚甲的后裔哈曼企图消灭犹太人,每年普珥节犹太人要当众读以斯帖记,要45次提到哈曼的名字,每次犹太人都会大声喧嚷,把哈曼的名字压下去,用各种形式、玩具来象征「你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了,不可忘记」(申二十五19)。

上图:犹太人庆祝普洱节时用来制造噪声的玩具「Gragger」,意地绪语(Yiddish)的意思是「噪音」,用来象征涂抹亚玛力人哈曼的名号。以斯帖时代亚玛力王亚甲的后裔哈曼企图消灭犹太人,每年普珥节犹太人要当众读以斯帖记,要45次提到哈曼的名字,每次犹太人都会大声喧嚷,把哈曼的名字压下去,用各种形式、玩具来象征「你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了,不可忘记」(申二十五19)。

上图:荷兰海牙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纪念雕塑大卫星(Davidster),由荷兰雕塑家Dick Stins制作,1967年10月立于原来的犹太社区及会堂Marktstraat街,下面用荷兰文和希伯来写着:「当纪念亚玛力人怎样待你......不可忘记」,引自申命记二十五17、19。

上图:荷兰海牙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纪念雕塑大卫星(Davidster),由荷兰雕塑家Dick Stins制作,1967年10月立于原来的犹太社区及会堂Marktstraat街,下面用荷兰文和希伯来写着:「当纪念亚玛力人怎样待你……不可忘记」,引自申命记二十五17、19。

申命记第24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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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十四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申二十四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申二十四3】「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申二十四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 1-4节原文是同一个长句,1-3节是假设前提,4节是得出结论。因此,1-4节并不是允许离婚,而是禁止人在以「玷污」(4节)为名离婚后,再以任何借口复婚。
  • 「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1节)原文是「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并没有「 就可以」。只是描述事实, 并非批准或鼓励。
  • 「不合理」(1节)原文与「污秽」(二十三14)是同一个字,「不合理的事」(1节)原文是「露体的事、羞辱的事」,具体内容并不清楚。可能指不正当的裸露,或不合体统的行为,但并不是犯奸淫,因为犯奸淫要用石头打死(二十二22)。到了主耶稣的时代,有两派犹太拉比长期争论什么是「不合理的事」:煞买学派(School of Shammai)认为是指犯奸淫;希列学派(School of Hillel)认为是指使丈夫不喜悦的所有理由(太十九3),如不守家、不节俭、当众羞辱丈夫等。主后70年圣殿被毁以后,希列学派逐渐成为犹太教的主流。
  • 「玷污」(4节)原文是「被玷污」,表明女方可能是无辜的,是被迫承认自己不洁净。「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4节),是因为既然前夫认为她不洁净而离婚,再复婚就自相矛盾了。前夫要求复婚,原因很可能是因为钱财的好处。
  • 「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关系是「二人成为一体」(太十九5)的合一见证,「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所以离婚并不符合神的心意。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二16)。神借着先知何西阿的婚姻表明(何一-三),即使妻子不忠贞,何西阿也没有弃绝她(何三1);同样,虽然以色列向神不忠贞,但神仍然没有弃绝她(耶三1-8)。
  • 主耶稣指着这一段话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十九8)。一切以感情为理由的离婚,都是「犯奸淫」:「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太十九9)。神让人在婚姻生活中学习「舍己」(加二20)而变得「柔和」(太十一29),而不是坚持「自己」而更加「心硬」(太十九8)。夫妻双方只有放下自己,甘心接受婚姻对我们的破碎,才能渐渐变得「柔和谦卑」(太十一29),活出合一的见证。

【申二十四5】「『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属灵的争战,神自己负责「与仇敌争战」(二十4),并不依靠人多;而「生养众多」(创一28),却是神交给人的重要任务。因此,在神的眼里,百姓生养众多、将见证世世代代传递下去,直到「女人的后裔」(创三15)弥赛亚出现,比「从军出征、办理公事」(5节)更加重要。所以「新娶妻之人」(5节)可以有一年休假来陪伴妻子。

【申二十四6】「『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 「当头」(6节)指借贷时用来担保的抵押品。
  • 「全盘磨石」(6节)指上下两块磨石。家用的磨石是古代以色列家庭中的必需品,分成上下两块,上磨石轻、可以转动,下磨石重、是固定的,取走一块就不能操作。当时的家庭每天只磨当日的面粉,安息日之前才磨两天的。如果磨石不能操作了,就无法供应当日的口粮,所以说「是拿人的命作当头」(6节)。
上图:古代以色列家用的磨石包括两块上下两块石头,通常用玄武岩制造。下磨石很重,谷粒放在上面平或微弯之处,以较轻的上磨石磨成面粉。一般人必须每天自己磨麦,如果拿磨石作为抵押品,他就不能做饭了。

上图:古代以色列家用的磨石包括两块上下两块石头,通常用玄武岩制造。下磨石很重,麦粒放在上面平或微弯之处,用较轻的上磨石磨成面粉。一般人必须每天磨麦,如果拿磨石作为抵押品,他就不能做饭了。

上图:上磨石和下磨石中间的沟纹。

上图:上磨石和下磨石中间的沟纹。

【申二十四7】「『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 拐带已经获得自由的弟兄,让他重新落在奴仆的捆绑下,是对神带领百姓出埃及的背叛,所以在神眼中十分严重。同样,「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路十七1-2)。
  • 古代中东虽然到处都有奴隶买卖,但法律都禁止诱拐、绑架自由的公民成为奴隶。当时的奴隶绝大部分都是被自己的家人出卖,或者是战俘。

【申二十四8】「『在大麻风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

【申二十四9】「当记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 神的百姓不可「塞住怜恤的心」(约壹三17),但也不能离开真理来强调怜恤、甚至滥用爱心,因为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6),真理是爱心的界线。「大麻风的灾病」(8节)常常与罪有关,人若是患了「大麻风」,就必须严格「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8节)到营外隔离。关于处理大麻风的律法,参见利十三、十四章注解。
  • 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先知,又是妇女的领袖(出十五20),但是当神责罚她、让她长大麻风的时候,她也被「关锁在营外七天」(民十二15),没有成为例外。今天,我们若只强调「神就是爱」(约壹四8),却忽略了「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四24),就可能用一个真理去攻击另一个真理,用「彼此相爱」(约十三34)去抵挡「彼此劝勉」(来十25),用「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四3)去指责「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以致罪恶、异端就像「大麻风」一样在教会里滋生、蔓延,最后整个教会被主「从原处挪去」(启二5)。

【申二十四10】「『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

【申二十四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

【申二十四12】「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

【申二十四13】「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 「当头」(10节)就是抵押品,「衣服」(13节)原文是外衣,穷人白天穿在身上作外袍,晚上用它当被子。古人的「衣服」是家中最值钱的东西,所以常常作为借贷的「当头」。
  • 神百姓的属灵光景如果正常,他们在应许之地必然「不缺食物,一无所缺」(八9)。因此,如果百姓中间有人陷入穷困,需要向人借贷,并不是正常的情况。但这也是神所允许的,因为神要让借贷者和借给人的,都能从其中学到功课。
  • 神的百姓「借给邻舍」(10节),目的是「帮补他」(利二十五35),所以「不可取利」(二十三19)。但「爱人如己」(利十九18)最好的方法并不是「白给」,因为「白给」容易助长人的罪性,也剥夺了别人学习功课的机会。神所吩咐的方法是「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十五8),有借有还,甚至收取「当头」(10节)作为担保,帮助借贷者学习尽责任还债。只有七年一次「耶和华的豁免年」(十五2),才需要免除债务。
  • 不但借贷者要学习功课,借给人的也要学习功课。既然「借给邻舍」是为了帮助弟兄卸下重担,就不能增加他的重担;所以借给人的虽然有权利要「当头」,但更应当体恤、尊重对方,甘心放下自己的权利,「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10节)。再合理的「当头」,也不能损害借贷者的生命、尊严和基本的生活(6、10、12节),所以「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13节),因为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
  • 当我们有了公义、又有怜悯,有了真理、又有恩典的时候,神的性情(出三十四6-7)就能在我们身上显明出来。这正是神所喜悦的,因此,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13节)
上图:古代以色列人外衣的想象图。作为「当头」的「衣服」(申二十四13)原文是​「שַׂלְמָה salmah」,可能是一种比较重的外袍或披肩,用一大块粗糙的长方形羊毛或亚麻布料缝合在一起,前面没有缝合,手臂的位置有两个开口。这件外袍白天可以防雨和御寒,晚上可以当被子,还可以用来包东西(出十二34;王下四39)。而「衣裳」(申二十四17)原文是​「בֶּגֶד beged」,泛指衣服。由于​以色列人​从来不用绘画、雕刻或浮雕来夸耀自己,所以除了​圣经​之外,很少有​服装的图像史料。现代人只能根据埃及壁画和​亚述浮雕中的一些线索,以及中东其他国家的服装来推测古代以色列人的服装。​

上图:古代以色列人外衣的想象图。作为「当头」的「衣服」(申二十四13)原文是​「שַׂלְמָה salmah」,可能是一种比较重的外袍或披肩,用一大块粗糙的长方形羊毛或亚麻布料缝合在一起,前面没有缝合,手臂的位置有两个开口。这件外袍白天可以防雨和御寒,晚上可以当被子,还可以用来包东西(出十二34;王下四39)。而「衣裳」(申二十四17)原文是​「בֶּגֶד beged」,泛指衣服。由于​以色列人​从来不用绘画、雕刻或浮雕来夸耀自己,所以除了​圣经​之外,很少有​服装的图像史料。现代人只能根据埃及壁画和​亚述浮雕中的一些线索,以及中东其他国家的服装来推测古代以色列人的服装。​

【申二十四14】「『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

【申二十四15】「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

  • 对于「困苦穷乏的雇工」(14节),我们「爱人如己」(利十九18)的方式是尽力给他工作机会(太二十3),并且「不可欺负他」(14节),「当日给他工价」(15节)。「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
  •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罗十三8)。穷人比富人更「把心放在工价上」(15节),富足的人若不体恤贫穷者的软弱,以致拖欠工钱、亏欠了别人,结果是自己在神面前受亏损。在以色列人的文化中,「日落」(15节)已经是第二天了,所以当日的工价「不可等到日落」(15节),以免雇工担心自己当天的生活费没有着落,因而向神求告,「罪便归你了」(15节)。

【申二十四16】「『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 神的公义要求各人承担各人自己的罪,「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16节)。虽然罪从亚当「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天生就有罪性,但我们各人被定罪,却是因着自己所犯的罪行,尤其是不信的罪。
  • 后来犹大王亚玛谢在为父王报仇时,「没有治死杀王之人的儿子」(王下十四6),正是执行了这条律法。但个人的罪也会连累集体,使全城或全家一起被惩罚,因为他们合谋犯罪(十三12-18;二十一1-9;民十六31-35;书七24-25)。
  • 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第230条规定,如果因为建屋者的过失,导致屋主的儿子因为房屋倒塌而死亡,建屋者的儿子就要被处死。中国古代从商朝就开始「族诛」,斩杀犯罪者及其后代。秦朝时发展为「诛三族、五族、七族」,隋炀帝时甚至扩展到「诛九族」。明成祖朱棣不但诛了御史大夫景清的九族,还杀光他家乡的居民,凡有辗转关系的人都受到株连,称为「瓜蔓抄」。因此,人若不尊重神权,就不可能尊重人权。

【申二十四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申二十四18】「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申二十四19】「『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申二十四20】「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申二十四21】「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申二十四2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 迦南人把遗留在田中的庄稼当作献给偶像的祭物,但神要求把这些留给穷人(利十九9-10;二十三22),一面避免了敬拜偶像,一面又供应了穷人。大卫的曾祖母、主耶稣的祖先路得,正是靠着在别人的田间「拾取麦穗」渡过了难关(得二2)。
  • 寄居的与孤儿寡妇」(19节)是当时最软弱无助的群体,「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一百四十六9),「祂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十18)。但神却没有自己另外去供应他们,而是把他们留在百姓当中,并且颁布许多律例(十四29;十六11;十六14;二十四17-21;二十六12;出二十二22),让享用恩典的百姓去学习分享恩典、供应弱者。如果百姓谨守遵行神的话语,「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十五4)。
  • 不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17节)、在田间留下庄稼(19节)、在橄榄树上和葡萄园中留下果子(20-21节),这些都是古代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虽然现代人的生活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但我们同样要在日常生活中操练「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成为神供应人、流出恩典的管道。
  • 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作过奴仆」(22节),是神所允许的经历(创十五13),目的既是让他们「成为大国」(创十二2),也是让他们因着记念「作过奴仆」的经历,学习体谅那些活在困苦中的人。同样,神也允许我们经历患难,「我们在一切患难中,祂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林后一4)。神又把那些有需要的人安排在我们的生活环境里,要我们实际地操练怜悯和慈爱,在享用恩典的同时,也学会分享恩典。
  • 穷人虽然在物质上有缺乏,但却一点也不影响他们借着祷告来支取神的能力,所以我们千万不可藐视穷人。因为他们既可以「为你祝福」(13节),也可以使「罪便归你了」(14节);既可以求神赐福人,也可以求神惩罚人。因此,我们应当把生活中遇到的有需要的人都看作是神派来的,要给我们机会学习、成长,好「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19节)。
上图:路得捡麦穗的艺术想象图。摩押寡妇路得,靠着在波阿斯的田间「拾取麦穗」,和婆婆拿俄米渡过了难关(得二2),后来嫁给了波阿斯,成为大卫的曾祖母,列在主耶稣的家谱中(太一5)。

上图:路得捡麦穗的艺术想象图。摩押寡妇路得,靠着在波阿斯的田间「拾取麦穗」,和婆婆拿俄米渡过了难关(得二2),后来嫁给了波阿斯,成为大卫的曾祖母,列在主耶稣的家谱中(太一5)。

申命记第23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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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十三1】「『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 「耶和华的会」(1节)指为了敬拜、守节或争战而召集的成年男子的集会。
  • 「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能入「耶和华的会」,并非因为他们有残疾,因为其他的残疾人(利二十一17-21)都可以入「耶和华的会」;而是因为「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能生育,代表生命的枯干(赛五十六3)。而到了末后的日子,「耶和华如此说: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拣选我所喜悦的事,持守我约的太监,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赛五十六5-6)。

【申二十三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私生子」(2节)可能指与外邦庙妓所生的子女,因此被看作外邦人(亚九6)。私生子的生命来源不清楚,所以神不能接受他们进入「耶和华的会」。

【申二十三3】「『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申二十三4】「因为你们出埃及的时候,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们,又因他们雇了美索不达米亚的毗夺人比珥的儿子巴兰来咒诅你们。」

【申二十三5】「然而耶和华——你的神不肯听从巴兰,却使那咒诅的言语变为祝福的话,因为耶和华——你的神爱你。」

【申二十三6】「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

  • 亚扪人和摩押人故意抵挡神、咒诅神的百姓,所以神也不能接受他们进入「耶和华的会」。「虽过十代」(3节),意思是「永远」。巴兰咒诅以色列人的事,参见民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 「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6节)是古代中东的条约用语,6节的意思可能是「不可与他们缔结友好条约」。
  • 大卫的曾祖母、摩押女子路得后来成为以色列人中的一员(得一4),并且出现在主耶稣的家谱中(太一5),但她是女人,并没有进入「耶和华的会」。大卫的勇士中有亚扪人(代上十一39)和摩押人(代上十一46),但并不表明他们进入了「耶和华的会」。

【申二十三7】「『不可憎恶以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恶埃及人,因为你在他的地上作过寄居的。」

【申二十三8】「他们第三代子孙可以入耶和华的会。』」

  • 以东人和埃及人虽然都对神无知,但只要他们愿意在应许之地长期居住、认识了神,神也允许「他们第三代子孙」(8节)进入「耶和华的会」。将来「耶和华必击打埃及,又击打又医治,埃及人就归向耶和华。祂必应允他们的祷告,医治他们」(赛十九22),表明人只要寻求神,不甘心留在撒但的辖制里,神一定给他们机会归到自己的名下。将来所有的外邦人都有机会进入基督,「在此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1)。
  • 以东人在主前4世纪逐渐迁居到犹大南部,被称为「以土买」人(可三8)。主前2世纪末,犹太哈斯蒙尼王朝(Hasmonean dynasty,主前140-37年)征服了以土买人,强迫他们受割礼,归化为犹太人,主耶稣时代的希律王就是一位以土买人。
  • 埃及人后来曾经帮助以色列抵御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的亚述和巴比伦帝国。现代以色列复国之后,在周边国家中首先与埃及实现了和平。罗马帝国后期,埃及实现了基督化。主后7世纪被阿拉伯穆斯林征服之后,科普特教会(Coptic Church)仍然存在至今。目前科普特人占了埃及总人口的10-15%,他们都是信主的古埃及人后裔,也是中东最大的基督徒族群。
上图:1978年9月,在美国总统吉米·卡特的邀请下,埃及萨达特和以色列总理贝京在大卫营签署了大卫营协议(Camp David Accords),次年正式签署了和平条约。1948年以色列复国之后,与埃及发生过四次中东战争。大卫营协议是以色列首次与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实现和平。

上图:1978年9月,在美国总统吉米·卡特的邀请下,埃及总统萨达特和以色列总理贝京在大卫营签署了大卫营协议(Camp David Accords),次年正式签署了和平条约。1948年以色列复国之后,与埃及发生过四次中东战争。大卫营协议是以色列首次与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实现和平。

上图:位于埃及首都开罗的圣马可科普特教堂(Coptic Saint Mark's Church)。科普特的教会是马可建立的,所以其教宗以马可的继承人自居,犹如天主教的教宗以彼得继承人自视。「科普特」一词原意是「埃及人」,随着大部分埃及居民皈依伊斯兰教,该词现在专指埃及的基督徒。埃及的科普特人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基督教族群,人口约占埃及8千多万总人口的10–15%。现在,大多数科普特人使用阿拉伯语,但在敬拜时使用由古埃及语演变而来的科普特语。现代最有名的科普特人是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他曾担任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

上图:位于埃及首都开罗的圣马可科普特教堂(Coptic Saint Mark’s Church)。科普特教会是马可建立的,其教宗以马可的继承人自居,犹如天主教的教宗以彼得的继承人自视。「科普特」一词原意是「埃及人」,随着大部分埃及居民皈依伊斯兰教,该词现在专指埃及的基督徒。埃及的科普特人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基督教族群,人口约占埃及8千多万总人口的10–15%,他们敬拜时仍使用由古埃及语演变而来的科普特语。现代最有名的科普特人是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他曾担任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

【申二十三9】「『你出兵攻打仇敌,就要远避诸恶。」

【申二十三10】「『你们中间,若有人夜间偶然梦遗,不洁净,就要出到营外,不可入营;」

【申二十三11】「到傍晚的时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

【申二十三12】「『你在营外也该定出一个地方作为便所。」

【申二十三13】「在你器械之中当预备一把锹,你出营外便溺以后,用以铲土,转身掩盖。」

【申二十三14】「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常在你营中行走,要救护你,将仇敌交给你,所以你的营理当圣洁,免得祂见你那里有污秽,就离开你。”」

  • 申命记所提的争战,都是神百姓执行神的旨意,所以一定有神的同在(14节;二十1)。因此,百姓不能因为图方便而疏忽持守圣洁的生活,必须「远避诸恶」(9节),遵守洁净的条例,以免影响神与他们同行。
  • 信徒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圣灵随时与我们同在,所以我们更应当随时、随地、随事持守圣洁,「逃避淫行」(林前六18),因为「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一15)。

【申二十三15】「『若有奴仆脱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里,你不可将他交付他的主人。」

【申二十三16】「他必在你那里与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选择一个所喜悦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负他。」

  • 这些「奴仆」可能是从外邦逃来的,并非本地的奴仆。神并不喜欢人成为奴仆,所以吩咐百姓保护逃奴,不仅如此,还要「由他选择一个所喜悦的地方居住」(16节),让他在神的国度里有分。今天,神更是「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
  • 这条律法与其他古代中东的法律完全不同。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规定,窝藏逃亡奴隶的人要被处死。而主前1280年埃及与赫人订立的国际条约里,还规定了逃亡奴隶的引渡条款。

【申二十三17】「『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

【申二十三18】「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是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妓女指女性庙妓,「娈童」指男性庙妓。与庙妓行淫,是迦南偶像崇拜仪式中的一部分。
  •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因此,神所看重的是人里面的实际,而不是外面的钱财。错误的手段并不能成就良善的目的,用行恶、行淫或诡诈而得的钱财奉献,神绝不悦纳。

【申二十三19】「『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申二十三20】「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 古代中东的贷款利息高得惊人,主前十五世纪的努斯文献(Nuzi Text)里,一些合同的利息高达百分之五十,因此许多古代中东法典都管制利息上限。但神的律法则完全禁止百姓向弟兄收利息(出二十二25;利二十五35-38),百姓为着神的缘故所失去的利息好处,神就用祂自己来代替,在「一切事上赐福」给他们(20节)。
  • 以色列在神面前是一个整体,正如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在身体上作肢体的,必须互相扶持,才能显出正常的功用。以色列人借钱给贫穷的弟兄,目的是为了「帮补他」(利二十五35),学习彼此供应,所以「不可取利」(19节)。迦南地是神白白地赐给以色列人的,救恩也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四11),活出「爱人如己」(利十九18)的团体见证。
  • 以色列人借钱给贫穷的弟兄,目的是帮补弟兄,所以按着恩典的原则「不可取利」(19节);以色列人「借给外邦人」(20节),目的是贸易或投资,所以按着公平的原则「可以取利」(20节)。
上图:《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中的庭审场面。《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其中的反派角色是一位靠放高利贷致富的犹太人夏洛克(Shylock),反映了当时欧洲社会对从事高利贷行业的犹太商人的偏见。 犹太人在应许之地并不放贷,但亡国之后,他们失去了土地,常常被人驱赶,无法长期定居,只能从事主流社会所鄙视的手工业和商业,并且重视现金和易于携带的资产。主后十世纪,西欧的封建社会稳定以后,犹太人又被排斥在各种手工业行会和贸易商会之外,只能从事放贷,因为中世纪的天主教会禁止信徒从事信贷行业。民间信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犹太人并不禁止向外邦人收取利息,手里又有现金,所以犹太人的信贷生意越做越大,萨罗·巴伦的《犹太经济史》中说:「从比利牛斯山到苏格兰,从大西洋到易北河,这中间各地的犹太人,大都是靠放高利贷生活的,从12世纪到15世纪都是这样的。」但实际上,犹太人高利贷的利息都是当地领主批准的,当权者们经常向犹太人课以重税,拿走利润的大头,而犹太人只是靠当「白手套」而谋取蝇头小利,还经常被当作替罪羊,不是取消利息、就是财产被充公。


上图:《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中的庭审场面。《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其中的反派角色是一位靠放高利贷致富的犹太人夏洛克(Shylock),反映了当时欧洲社会对从事高利贷行业的犹太商人的偏见。
犹太人在应许之地并不放贷,但亡国之后,他们失去了土地,常常被人驱赶,无法长期定居,只能从事主流社会所鄙视的手工业和商业,并且重视现金和易于携带的资产。主后十世纪,西欧的封建社会稳定以后,犹太人又被排斥在各种手工业行会和贸易商会之外,只能从事放贷,因为中世纪的天主教会禁止信徒从事信贷行业。民间信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犹太人并不禁止向外邦人收取利息,手里又有现金,所以犹太人的信贷生意越做越大,萨罗·巴伦的《犹太经济史》中说:「从比利牛斯山到苏格兰,从大西洋到易北河,这中间各地的犹太人,大都是靠放高利贷生活的,从12世纪到15世纪都是这样的。」但实际上,犹太人高利贷的利息都是当地领主批准的,当权者们经常向犹太人课以重税,拿走利润的大头,而犹太人只是靠当「白手套」而谋取蝇头小利,还经常被当作替罪羊,不是取消利息、就是财产被充公。

【申二十三21】「『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

【申二十三22】「你若不许愿,倒无罪。」

【申二十三23】「你嘴里所出的,就是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神所许的愿谨守遵行。」

  • 神并不短缺什么,但祂却看重人借着许愿所表明的心。人若不向神「许愿」(21节),神并不勉强人;但人若向神许了愿,就「偿还不可迟延」(21节)。因为向神许了愿却不「谨守遵行」(23节),不只是信用的问题,而是藐视神、不以神为神,所以不能不被定罪。
  • 同样,每一个在神面前「决志」、「奉献」过的人,神也等待着我们去「谨守遵行」自己所承诺过的,这是神严肃的要求。
  • 关于「许愿」的更多律法,参见利未记二十七1-34和民三十1-16注解。

【申二十三24】「『你进了邻舍的葡萄园,可以随意吃饱了葡萄,只是不可装在器皿中。」

【申二十三25】「你进了邻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

  • 古人出门在外,并不能随处找到饭馆,所以允许在别人的田间吃穗子或葡萄,可以供应旅行者的需要。主耶稣的门徒也曾在路上「掐起麦穗来吃」(太十二1)。
  • 神体恤有需要的人,但并不鼓励人的贪欲。当场「随意吃饱」(24节)是体恤,「装在器皿中」(24节)拿走就成了抢夺;「用手摘穗子」(25节)是体恤,「用镰刀割取」(25节)就成了偷窃。
  • 同样,教会的肢体之间应当「彼此相爱」(约十三34),「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4)。但谁也不可滥用别人的爱心和慷慨,彼此占便宜,所以,「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

申命记第22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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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十二1】「『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申二十二2】「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申二十二3】「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申二十二4】「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 1-4节的原则是「爱人如己」(利十九18)。因为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出三十四6),所以神的百姓也不可「塞住怜恤的心」(约壹三17),「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 「弟兄」指以色列人,但神百姓怜恤的对象不但是弟兄,也包括仇敌(出二十三4-5;太五44)。只要是需要怜恤的人,无论是弟兄还是仇敌,都是我们的邻舍(路十30-37),正如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
  • 「爱人如己」的律法很难倚靠表面的指标、别人的监督来强迫执行,因此,神并不是只看外面的行为,而是看人里面敬畏神的心。当人认识到自己因着肉体的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以后,神就宣告:「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三十一33)。

【申二十二5】「『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本节的原则是「分别」(利二十26)。神的百姓当存怜恤的心,但没有「分别」的怜恤、包容罪恶的爱心,却不是神的性情,而是人对肉体的纵容。所以神又强调「分别」,只要是故意混淆神所分别的,就是「神所憎恶的」(5节)。
  • 男人和女人的衣服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样式,但都应当有所分别。神「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创一27),男女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8)。但「平等」、「合一」并不是「相同」,男人和女人在神的创造中各有不同的功用,所以必须有分别,一切混淆男女性别角色的行为,都是「神所憎恶的」。
  • 男女互换服装的例子在古代中东的一些文献中出现过,都与偶像崇拜有关。

【申二十二6】「『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申二十二7】「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 6-7节的原则是要作神忠心的管家(创一28),让恩典可以延续,而不是高举动物福利或人道主义。神的百姓在应许之地要学习以神管家的心态,而不是掠夺者的心态来管理环境,才能不滥用恩典,维持自己长久地活在恩典之中。
  • 「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6节),正如「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淮南子·难一》),可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使百姓在神的恩典中「日子得以长久」(7节)。这些都很难靠人的监督来强迫执行,人里面有了敬畏神的心,才能谨守遵行。

【申二十二8】「『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 本节的原则是「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4)。人的里面若有神的怜恤,就一定会在生活里大大小小的事上为别人着想,而不是只想到自己。
  • 古代以色列人的屋顶是平的,在温暖的天气可以用作额外的吃饭、工作、睡觉的场所(撒下十一2;王下四10),所以应当「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8节),免得客人掉下来。
上图:主前1200年左右典型的以色列房子,男主人正在用滚筒刷屋顶。屋顶上有矮墙,温暖的天气可以用作额外的吃饭、工作、睡觉的场所。雨季之后,屋顶需要重新用灰泥刷一遍。

上图:主前1200年左右典型的以色列房子,男主人正在用滚筒刷屋顶。屋顶上有矮墙,温暖的天气可以用作额外的吃饭、工作、睡觉的场所。雨季之后,屋顶需要重新用灰泥刷一遍。

【申二十二9】「『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申二十二10】「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申二十二11】「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 9-11节的原则也是「分别」(利二十26)。
  •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9节),并不是禁止混合两种作物,而是指将两样完全不同的「异类」(利十九19)强行杂交,实质是认为神的创造不够完美,所以需要人来帮忙创造新的「类」,破坏神创造时所定下的「各从其类」(创一11)。主耶稣在比喻里说:「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路十三6),这并不算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因为并不会杂交出新的「类」。「充公」原文是「被成为圣、被献」,指归到圣所。
  •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10节),并非因为效果不好,而是要显明神「分别」的心意:「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今天世人倾向于把不同的信仰混在一起,互相「包容、谅解」,搞「万教归一」。但真理与谬误之间若失去了「分别」,结果不是彼此共存,而是真理被谬误所吞灭。
  • 「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10节),是因为祭司事奉时的圣衣是用羊毛和细麻做成的(《密西拿 Mishnah》 Kilayim 9.1),大祭司的以弗得是羊毛染成的「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出二十八6)和细麻做成的,所以普通人不可穿。
上图:1890年的照片,一位巴勒斯坦人正在用牛和驴一起耕地。类似的照片还有许多,都收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Library of Congress),表明牛和驴一起耕地,并没有技术上的难题。

上图:1890年的照片,一位巴勒斯坦人正在用牛和驴一起耕地。类似的照片还有许多,都收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Library of Congress),表明牛和驴一起耕地,并没有技术上的难题。

【申二十二12】「『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做繸子。』」

  • 本节的原则也是「分别」(利二十26)。神的百姓要在衣着上与外邦人分别出来,让人看到「这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中」(民二十三9)。
  • 繸子」的目的,是叫百姓「看见就记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民十五19),参见民十五37-40注解。
  • 主耶稣的衣服上也有这样的子,血漏的女人摸祂的衣裳繸子得痊愈(太九20),革尼撒勒的病人们摸着祂的衣裳繸子得医治(太十四36)。

【申二十二13】「『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

【申二十二14】「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申二十二15】「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申二十二16】「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

【申二十二17】「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申二十二18】「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申二十二19】「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

【申二十二20】「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申二十二21】「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 13-30节的原则,都是维持婚姻的准确见证。婚姻就是「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被神用来表明神与以色列民的关系(何二19;耶三十一32;结十六8),也用来表明基督与教会的联合(弗五32),不贞洁就破坏了联合的见证。无论是不贞洁、还是诬陷别人不贞洁(13-21节),凡是损害婚姻关系的,都是神所恨恶的。
  • 神的百姓不但要重视身体的贞洁,更要保守属灵的贞洁,在神的眼中,属灵的淫乱和肉身的淫乱一样可憎。神的百姓若转向世界、贪爱世界,与世界联合、用神以外的事物来代替神的地位,就是属灵的淫乱(结二十三1-49)。
  • 「贞洁的凭据」(14节)实际内容并不能肯定,可能是婚前并未怀孕的证据。
  • 「惩治他」的方法,可能是鞭打四十下(二十五3)。
  • 「一百舍客勒银子」(19节)大约是当时雇工10年的工资,是一般聘礼的两倍(29节)。

【申二十二22】「『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申二十二23】「『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申二十二24】「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二十二25】「『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申二十二26】「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申二十二27】「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 古代以色列人从「许配丈夫」(23节)到正式过门,还需要一段时间,但付了聘金之后,法律上就算是正式的婚姻关系。因此,无论是正式过门(22节)、还是「许配丈夫」,都是神所认可的正式婚姻。与有婚姻关系的人行淫,就是破坏婚姻的见证,必须「从以色列中除掉」(22节)。
  • 行淫若发生在「城里」(24节),女子有机会求救却不求救,所以女子在神面前也有罪。
  • 行淫若发生在「田野」(25节),没有人能听到女子求救的声音,所以女子在神面前就无罪。

【申二十二28】「『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申二十二29】「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 28-29节并不是认可婚前性关系,而是要求男子不可逃避责任,必须「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29节)。男子没有不娶的权力,但女子却有拒绝的权力(出二十二16-17)。
  • 「五十舍客勒」(29节)是作为聘礼,大约是当时雇工5年的工资

【申二十二30】「『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 「用衣襟遮盖」(得三9;结十六8)代表结婚,「掀开他父亲的衣襟」代表侵害父亲的婚姻。神不允许人「娶继母为妻」(30节),也不允许任何乱伦的婚姻关系(利十八6-18)。
  • 任何「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之外的婚姻关系,都会破坏神借着婚姻所要表明的「极大的奥秘」(弗五32)。因此,信徒的婚姻关系应当在世人面前成为见证,让自己的婚姻能实际地显明「基督和教会」(弗五32)的关系

申命记第21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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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十一1】「『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

【申二十一2】「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

【申二十一3】「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申二十一4】「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申二十一5】「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拣选了他们事奉祂,奉耶和华的名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

【申二十一6】「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申二十一7】「祷告(原文是回答)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申二十一8】「耶和华啊,求祢赦免祢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祢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申二十一9】「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

  • 凶手虽然没有被发现,但最终也逃不过神的追讨;人虽然没有办法发现凶手,但却可以积极地「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9节)。追讨凶手只有神能做,但除去罪在应许之地上的污染,却是神交给百姓的责任。即使是别人犯罪,但如果百姓没有主动地除去罪的污染,这罪就会归到所有人的身上。
  • 「祭司利未的子孙」(5节)在神的百姓中间代表神的权柄,6-8节的仪式就是百姓的代表在神面前表明:1、站在神的一边,定罪为罪;2、见证本城的百姓与罪恶无关;3、不但本城百姓是无辜的,也为神「所救赎的以色列民」(8节)求赦免,因为神的百姓是一个整体的见证。这也正是我们在基督身体里生活的原则,任何一个肢体的罪都会影响身体的见证,所以谁也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后十一29)?
  • 「赦免」(8节)原文是「遮盖、化解、赎罪」,不是罪不存在了,而是神不看那罪。「除掉流无辜血的罪」原文是「销毁这无辜的血」。
  • 摩西在本章之前所吩咐的律法,都是一些大事(十二1-二十20);而从本章开始所吩咐的律法,却都是一些琐碎小事(二十一1-二十五19)。因为神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实际地操练敬畏神、谨慎保守自己的心灵(四9-10)。今天,我们也应当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开始操练自己的敬虔,「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借着生活中的操练来建立自己、活出神的性情。

【申二十一10】「『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去。」

【申二十一11】「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

【申二十一12】「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

【申二十一13】「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二十一14】「后来你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钱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玷污了她。』」

  • 这里的「仇敌」(10节)指迦南地之外的敌人(二十15),因为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结亲。
  • 「哀哭父母一个整月」(13节),并非是哭丧,因为当时为普通人只哀哭七天(创五十10;撒上三十一13),为摩西和亚伦这样的伟人才哀哭一个月(民二十29;申三十四8)。「剃头发,修指甲」(12节)、「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13节)、「哀哭父母一个整月」(13节),都是象征洁净自己、丢弃过去的身分和习俗。
  • 「妻子 אִשָּׁה」与「被掳的人 שִׁבְיָה」原文是谐音(11节)。神允许百姓娶女战俘为妻,由「被掳的人shibyah」变成「妻子 ishshah」,因着联合而脱离了奴仆的地位,同样成为神的百姓。这种联合的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女奴一次得着了自由,就永远享用自由,即便后来离婚,也不能改变她神百姓的地位、使她再作奴仆(14节)。
  • 同样,基督与我们的联合是永远的。神使我们脱离了罪人的地位,一次成了神家里的人,就永远不再作奴仆。正如主耶稣所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29)

【申二十一15】「『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

【申二十一16】「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

【申二十一17】「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

  • 「长子」(16节)是婚姻的初熟果子,是属于神的(出十三13)。利未人分别为圣归神,就是「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头生的」(民三12)。因此,「长子」可以得着双倍的产业,父亲在分配遗产时,要「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17节)。
  • 「多加一分」(17节)原文是「双分」。以利沙愿感动以利亚的灵「加倍地」感动他(王下二9),原文就是「双分」,表示请求得着属灵长子的名分,继承以利亚的职分。
  • 「人若有二妻」(15节),并非表明神允许一夫多妻制(创二24;太十九5),而是指神在人已经一夫多妻的情况下所作的安排。「所爱」、「所恶」(15节),指「较爱」和「没有这么爱」。
  • 神的百姓即使在处理自己家事的时候,也要学习敬畏和顺服神的权柄,不可任凭自己的感情越过神的安排。「长子的名分」(17节)是根据自然出生的顺序,也就是神权柄的表明。人若凭着自己的偏好而改变神的安排,就是不顺服神的权柄。
  • 流便因着犯罪失去了长子的权利和祝福,并非因着雅各偏心(创四十九4)。但在神的数点中,他仍然是长子(民一5;二十六5)。在圣经中,有时长子的地位也会被取代,比如:雅各取代以扫、以撒取代以实玛利、以法莲取代玛拿西、大卫取代其兄长、所罗门取代其兄长。但这些都是神自己特别的拣选,并不是因为人的功劳或感情。

【申二十一18】「『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

【申二十一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

【申二十一20】「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

【申二十一21】「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 父母维护「长子的名分」(17节),是因着敬畏和顺服神;父母对付「顽梗悖逆的儿子」(18节),也是因着敬畏和顺服神。
  •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3),神如此重视「孝敬父母」,因为人若不顺服生身的父母,必然也不会顺服造他的神。「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只是悖逆父母,而且是悖逆神、违反十诫,已经超出了家庭纠纷,危害到社会,所以必须带到「本城的长老」(10节)那里审判。这里的死刑表明,这儿子的罪可能是「打父母」、「咒骂父母」(出二十一15、17;利二十9)。根据犹太人的传统,以色列的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这种案例。
  • 父母都爱自己的儿子,若不是儿子悖逆到实在无可救药的地步,父母绝不会这样对付他。神也爱我们这些照着祂的形象被造的人,但如果人实在是「顽梗悖逆」到底,到了审判的日子,虽然「祂愿意万人得救」(提前二4),但拒绝悔改的人也必须承担悖逆的结局。
  • 「本地的城门」(19节)是古代审判的场所,相当于市议会的所在地。

【申二十一22】「『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

【申二十一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所以尸首要被「挂在木头上」(22节)示众,让百姓知道「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23节)。
  • 神借着死刑来止住罪恶,但死亡并不是神的心意。因此,神不允许死亡常留在应许之地,达到了警告效果之后,「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23节)。
  •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3)。主耶稣代替我们每一个当死的人被「挂在木头上」,承受了我们当承受的耻辱和咒诅,才使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得着了自由
上图:亚述浮雕拉吉之战的一部分,出土于亚述王西拿基立在尼尼微的宫殿中,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大约主前701年,亚述军队攻陷犹大要塞拉吉,把俘虏处死后挂在木头上示众。

上图:亚述浮雕拉吉之战的一部分,出土于亚述王西拿基立在尼尼微的宫殿中,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大约主前701年,亚述军队攻陷犹大要塞拉吉,把俘虏处死后挂在木头上示众。

申命记第20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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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十1】「『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看见马匹、车辆,并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们,因为领你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你神与你同在。」

【申二十2】「你们将要上阵的时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申二十3】「说:“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你们今日将要与仇敌争战,不要胆怯,不要惧怕战兢,也不要因他们惊恐;」

【申二十4】「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与你们同去,要为你们与仇敌争战,拯救你们。”」

  • 神在百姓中设立四种职分(十六18-十八22),让百姓学习神是他们的权柄。神又在应许之地设立逃城(十九1-21),让百姓明白神是乐意施恩的神。现在神又颁布争战的条例(1-20节),让百姓领会神是为他们争战的神。
  • 以色列是「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因此,申命记里所提到的争战(二十1-20;二十一10-14;二十三9-14;二十四5;二十五17-19),都不是人自己发动的普通战争,而是神的百姓跟随神争战、执行神的旨意,所以「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神的心意(2节)。神所发起的属灵争战,不是为了承受应许、就是为了持守应许,所以神必然会负责「与你们同去,要为你们与仇敌争战,拯救你们」(2节)。
  • 当时还没有出现骑兵,「马匹、车辆」(1节)指用马拉的战车,是当时最强大的重武器。埃及和迦南军队都有战车(出十四9;书十一4),但以色列人只有步兵,到所罗门王的时候才有战车(王上四26) 。在一般人的眼里,「马匹、车辆」会让人胆寒;但透过信心的眼光,「马匹、车辆」却让人想起神把法老的「马匹、车辆」投在海中(出十五19),因此更加刚强壮胆。
  • 当我们「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1节),如果只看自己、看环境,满眼都是仇敌的「马匹、车辆,并有比你多的人民」(1节),必然会灰心丧胆;惟有看到神的「同在」(1节),才能胜过人的「惧怕战兢」(3节),因为「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诗二十7)。一切的属灵争战都是神自己「与仇敌争战」(4节),我们只是跟着打扫战场、享用神的得胜。因此,在属灵的争战中,首先应当学习不看环境、只看神,才能在争战的经历中学习敬畏神、顺服神、倚靠神。
上图:古埃及第十九王朝法老图坦卡蒙(Tutankhamun,主前1332–1323年在位)的战车和马兵,壁画中可见,埃及的战车是二马二轮、两名战士。

上图:古埃及第十九王朝法老图坦卡蒙(Tutankhamun,主前1332–1323年在位)的战车和马兵,壁画中可见,埃及的战车是二马二轮、两名战士。

【申二十5】「官长也要对百姓宣告说:“谁建造房屋,尚未奉献,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阵亡,别人去奉献。」

【申二十6】「谁种葡萄园,尚未用所结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阵亡,别人去用。」

【申二十7】「谁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阵亡,别人去娶。”」

【申二十8】「官长又要对百姓宣告说:“谁惧怕胆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样。”」

【申二十9】「官长对百姓宣告完了,就当派军长率领他们。」

  • 「官长」(5节)是文官,负责招募军兵。「军长」(9节)是武将,负责率领军队。以色列人在立王之前,并没有设立一支备军,而是在战前临时呼召百姓组成民兵
  • 「奉献」(5节),指盖好新房之后「行奉献礼」。「尚未用所结的果子」(6节),是因为新栽的果树要等到第五年才可以吃(利十九25)。「聘定了妻」(7节),已经成为合法夫妻,但一般要等一年之后才会「迎娶」(7节)。
  • 「他可以回家去」(6、7、8节)原文的时态是命令式,意思是命令他回家,并不是让人自己选择。
  • 属灵的争战,由神自己负责「与仇敌争战」(4节),人只是跟随、操练,并不依靠人多人少。因此,有两种人可以免除兵役:
  1. 神总是先让人享用恩典,再投入争战。因此,还没有享用恩典的人(5-7节),不必参加争战。
  2. 神总是先让人看见神的同在,再投入争战。因此,看不见神的同在、「惧怕胆怯」(8节)的人,没有资格争战。

【申二十10】「『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时候,先要对城里的民宣告和睦的话。」

【申二十11】「他们若以和睦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效劳,服事你;」

【申二十12】「若不肯与你和好,反要与你打仗,你就要围困那城。」

【申二十13】「耶和华——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

【申二十14】「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耶和华——你神把你仇敌的财物赐给你,你可以吃用。」

【申二十15】「离你甚远的各城,不是这些国民的城,你都要这样待他。」

  • 「离你甚远的各城」(15节),指迦南地以外的城市。神带领百姓去攻打这些城市,因为这些城的居民是神的仇敌。但神又吩咐「先要对城里的民宣告和睦的话」(15节),因为属灵的争战是要对付撒但、对付罪,而不是对付人。我们在未信主之前,都是神的仇敌,在「我们作仇敌的时候」(罗五10),神也借着福音向我们「宣告和睦的话」,给我们这些「作罪的奴仆」(罗六17)的人一条出路,让我们能降服在神的权柄之下、事奉神,「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六18)。
  • 神的仇敌若拒绝神「和睦的话」(10节),就是定意坚持抵挡神,所以甘心作撒但工具的「男丁」(13节)就要被消灭净尽。而「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14节)是可以接受神管理的,就被迁入神的百姓中间(二十一10-14)。同样,人若接受福音,就能「脱离黑暗的权势」,被神「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一13);拒绝福音,就仍然留在灭亡里。
  • 百姓争战得胜,是支取神的得胜,预表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二15)。而百姓分享战利品,是享用神的得胜,预表「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弗四8)。
  • 古代各国的战争,都是由胜利者掳掠敌方的人口、财物作为战利品。一直到1949年,国际社会才制定了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第四公约》。因此,我们不能用现代国际人道法的观点来判断圣经中的战争行为。
  • 「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效劳,服事你」,指成为藩属国,要服劳役或进贡,这是古代的战争惯例。更残忍的是,当时亚扪人要求以色列人先被挖出右眼,然后才能投降(撒上十一2 )。
上图:牛腿刀(Khopesh)是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埃及军队的标志性装备,也是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与亚玛力人争战、征服迦南时也使用这种刀。牛腿刀的形状像牛腿,适合劈砍,主前2500-1300年在埃及和迦南地流行,早期用青铜制作,后期用铁制作。

上图:牛腿刀(Khopesh)是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埃及军队的标志性装备,也是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与亚玛力人争战、征服迦南时也使用这种刀。牛腿刀的形状像牛腿,适合劈砍,主前2500-1300年在埃及和迦南地流行,早期用青铜制作,后期用铁制作。

【申二十16】「但这些国民的城,耶和华——你神既赐你为业,其中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

【申二十17】「只要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将这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灭绝净尽,」

【申二十18】「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

  • 「这些国民的城」(16节),指迦南地的城市。从亚伯拉罕到摩西的时代,神已经用了四百多年等待这些城的居民悔改(创十五16),但他们仍然拒绝离弃罪恶,已经恶贯满盈。因此,神不再向他们「宣告和睦的话」(15节),他们只能等着被「灭绝净尽」(17节)。
  • 「灭绝净尽 חָרַם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献、完全地毁坏」(17节),表示要把得胜完全奉献给神,作为神对恶贯满盈的迦南人的审判。
  • 迦南地的居民甘心作「撒但的差役」(林后十二7),如果留下他们,他们就会教唆百姓「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18节),以致整个民族得罪神、陷入死亡,破坏神的救赎计划。因此,百姓绝对不可以给魔鬼留地步,因为对「撒但的差役」的仁慈,就是对神的百姓的残忍;正如对假先知的包容,就是对神的背叛(十三5)。

【申二十19】「『你若许久围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举斧子砍坏树木;因为你可以吃那树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间的树木岂是人,叫你糟蹋吗?」

【申二十20】「惟独你所知道不是结果子的树木可以毁坏、砍伐,用以修筑营垒,攻击那与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 古代围城的军队砍伐树木,目的是「修筑营垒」(20节),制造「垒」(撒下二十15,即坡道)、「戍楼」(赛二十三13,即攻城台)、「撞城锤」(结二十六9)等攻城器械。但即使围城久攻不下,百姓也应当信靠神,不能不择手段地砍伐果树用来攻城。因为神争战的目的是要对付撒但和「撒但的差役」,并不是破坏祂所创造的生态环境。神在创造的时候,就把果树作为恩典赐给人(创一29),所以百姓不可「糟蹋」(19节)神所赏赐的。
  • 属灵的争战是神替我们争战,因此,不但动机要出于神、时间要等候神,方法也要根据神。今天,当我们「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六12)的时候,更要不住地提醒自己:不可倚靠人的血气来争战,「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撒上十七47)。
上图:主前865-860年Nimrud亚述壁画中带轮子的撞城锤(battering ram)。

上图:主前865-860年Nimrud亚述壁画中带轮子的撞城锤(battering ram)。

申命记第19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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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十九1】「『耶和华——你神将列国之民剪除的时候,耶和华——你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接着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

【申十九2】「就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申十九3】「要将耶和华——你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

  • 神借着在祂百姓中所设立的四种权柄(十六18-十八22),向百姓具体地显明神就是他们的权柄,然后神立刻就重申「逃城」(民三十五6)的条例(1-21节),借着逃城的设立,向百姓显明神不但是他们的权柄,也是乐意向人施恩的神。叫人明白神怎样看罪,也怎样看罪人,祂要怎样分别处理罪与罪人。
  • 「逃城 מִקְלָט」原文是「避难所、收容所」,是让「误杀人的」(3节)躲避报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民三十五12)。神关于逃城的吩咐,参见民三十五6-34注解。
  • 逃城一共有六座。摩西已经在约旦河东为两个半支派设立了三座(四41-43),进入迦南地之后,还要在约旦河西应许之地再「分定三座城」(2节)。神把迦南赐给以色列人是恩典,设立逃城则是恩上加恩,六座逃城平均分散在约旦河东西两岸的北、中与南三部分,使每个人都离逃城不远。
  •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十9),但神并不喜欢死亡,所以祂要用恩典除掉死亡,给误犯罪的人一条生路,在距离不远的地方设立逃城,并且「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民三十五15),可以很快就得着庇护。逃城预表基督的救恩,神为世人预备的救恩离我们也不远,就在我们的口中,就在我们的心中,「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十9)。人要得着救恩并不困难,人若肯知罪悔改,神就给人一条得救的出路,问题是人是否知道自己需要「逃城」、肯不肯逃往「逃城」。
  • 根据犹太传统,一般大路的标准宽度是16肘,但通往逃城的道路必须宽两倍(《他勒目 Talmud》Bava Batra 100b),并要修直、修平,在每个岔路口重复标上「逃城,逃城 מקלט מקלט」(《密西拿 Mishnah》Sefer HaChinukh 520:1)。两个「逃城 מִקְלָט」的希伯来字母数值(Gematria Value)是179+179=358,这正是「弥赛亚 מָשִׁיחַ」的希伯来字母数值。「逃城」正预表弥赛亚基督的救恩。
  • 「误杀人的」(3节)原文是「杀人者」,因为是不是误杀,还需要经过审判才能确定。
上图:六座逃城分布在十二支派之间,这样每一个地方的人都不会离附近的逃城太远。根据犹太传统,一般的大路只有16肘宽,但通往逃城的道路却有32肘,每个岔路都必须有明显的标识重复写上「逃城,逃城 מקלט מקלט」。

上图:六座逃城分布在十二支派之间,这样每一个地方的人都不会离附近的逃城太远。根据犹太传统,一般的大路只有16肘宽,但通往逃城的道路却有32肘,每个岔路都必须有明显的标识重复写上「逃城,逃城 מקלט מקלט」。

【申十九4】「『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申十九5】「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申十九6】「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

  • 「报血仇」原文是「赎回血」(利二十五26),「报仇人」(民三十五12)又被译为「至近的亲属」(得三9)和救赎主(诗七十八35)。「至近的亲属」有责任赎回弟兄的产业(利二十五25)和自由(利二十五26),并接受别人对已故弟兄的赔偿(五8)。而无论凶手是否故意杀人,被害人「至近的亲属」都有杀死他的权利,因为「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九6)。
  • 但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创一27),无论是被害者还是凶手,他们的生命在神眼中同样是宝贵的。神也不愿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里,因为神所造的人本来都是「不该死」(6节)的,所以神特别为百姓设立逃城,定意给「误杀人的」(4节)罪人开一条出路,使他们能得着挽回(出二十一12-14)。
  • 「心中火热」(7节),意思是「心中愤怒、心中激动」。

【申十九7】「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定三座城。」

【申十九8】「耶和华——你神若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

【申十九9】「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申十九10】「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

  • 如果「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9节),总共就有九座逃城。但这三座城从来没有加添上去,因为以色列人后来没能「谨守遵行」摩西「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9节),所以不但没能长期占有黑门山以北的应许之地,反而因为悖逆、远离神,最后国破家亡。
  • 设立逃城使「误杀人的」(4节)得保护,也使神的百姓不因流了「无辜之人的血」(10节)而担罪,这是双重的保护,目的是在神的应许之地止住无辜的死亡。神看误杀人者为「无辜之人」(10节),不是说那人没有罪,只是说他的罪不至于死。我们每个人都是罪人,都不能推卸罪的责任,但只要人不是故意对付神、抵挡神,在神眼里就是「无辜之人」。神为这样的罪人预备了救恩,因为神要对付的是撒但、是罪,而不是对付罪人,祂为每一个认罪悔改的人预备了耶稣基督,作为拯救我们的逃城。

【申十九11】「『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

【申十九12】「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

【申十九13】「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 本条例是第六诫「不可杀人」(五17)的具体实践。
  • 本城的长老」(12节)可能就是地方法院的「审判官和官长」(十六18)。故意杀人者就算进入了逃城,最后还是要被带出来治死(12节)。恩典并不是罪恶的庇护所,逃城并不是用来宽容罪恶,而是为了挽回那些误犯罪的人。所以对于因仇恨故意杀人者,神的吩咐是「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13节)。因为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三十四7),祂虽然赦免罪人,但却一定要对付罪。所以神根据罪因,严厉地追讨故意杀人者,只给误杀人者一条出路,让「误杀人的」(4节)可以享用逃城的庇护。
  • 同样,神给我们预备恩典,并不是给人放纵的机会,「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如果人「亵渎圣灵」(太十二31)、拒绝救恩,就是故意抵挡神、故意犯罪,逃城的功效就没有了。因此,「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来十26-27)。

【申十九14】「『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 本条例是第八诫「不可偷盗」(五19)与第十诫「不可贪恋」(五21)的具体实践。
  • 古代的「地界」可能以石头或树木作记号。以色列人的地界「是先人所定的」,是「先人」从神的手中接过来的产业。神管理着每一个拈阄人的手,通过拈阄决定了地界。人拥有的只是神所赐的使用权,所以不可自行改变神在应许里赐给人的产业。因此,「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就是承认神的权柄、承认神是应许之地的真正主人,而「挪移地界的人」,必要承受神的忿怒(二十七17;何五10;赛五8;弥二2)。
  • 同样,神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产业,也是永不改变的。神「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我的产业实在美好」(诗十六6)。
上图:巴比伦加喜特王朝时期(Kassite dynasty of the Babylonian Empire,约主前1600-1155年)的黑色界石(Kudurru),发掘于巴格达附近。

上图:巴比伦加喜特王朝时期(Kassite dynasty of the Babylonian Empire,约主前1600-1155年)的黑色界石(Kudurru),发掘于巴格达附近。

【申十九15】「『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申十九16】「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

【申十九17】「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

【申十九18】「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

【申十九19】「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十九20】「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

【申十九21】「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 本条例是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五20)的具体实践。
  • 「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15节),并不是表明「凭两三个人的口」所作的见证一定是真实的,而是表明神不允许人轻易定罪、屈枉正直。
  • 「站在耶和华面前」(17节),表明已经上诉到会幕所在地的最高法院(十七8-9)。「祭司」、「审判官」(17节)原文都是复数,表明并不是在地方法院,而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团和陪审团。
  • 人若想「以假见证陷害弟兄」(18节),审判官「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19节),这样不但除掉恶人,也「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19节),别人「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20节)。恶人「自己的计谋必将他绊倒」(伯十八7),「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 神已经借着逃城显明了祂对罪人的恩典(1-13节),所以审判官的「眼不可顾惜」罪恶(13、21节),必须严肃地「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19节)。今天,神已经在基督里显明了祂的救恩,人若在基督之外用自己的「顾惜」来代替神的恩典与慈爱,都会破坏神的公义和圣洁、助长罪恶的滋生,结果必然使「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创六11)。
  • 「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21节;出二十一23-25;利二十四17-21),是神追讨罪的公义原则。神所赐的生命是宝贵的,不可用金钱、物质来代替(民三十五31)。这条例是审判官量刑的根据,表明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罪罚相当,量刑不可过重、也不可过轻。「以牙还牙」并不是放纵个人报私仇,更不是鼓励我们在处理个人恩怨时彼此报复(太五38-39)。神的百姓人际关系的原则是:「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六31),「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路六37)。

申命记第18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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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十八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申十八2】「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 神在百姓中设立的第三种权柄是「祭司」(1节),1-8节是神关于祭司和利未人的心意。「祭司利未人」(1节)的意思是「祭司」或「利未人中的祭司」。在「利未全支派」(1节)中,亚伦的后裔被分别出来担任「祭司」(出二十八1;二十九29),负责在神面前献祭;而其他的利未人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民八13),然后被神赐给祭司作助手(民八19),在会幕中事奉神(民一50-51),并在各城负责教导律法(三十三10)。「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来五4),「祭司」和「利未人」的职分都不是人选举设立的,而是神拣选的,也是与生俱来的。
  • 祭司和利未人被分别出来事奉神,所以没有分得土地,「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1节),而是倚靠「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1节)为生。「火祭和一切所捐的」并不是百姓捐给祭司和利未人的,而是先献给神,然后神把这些属于自己的东西赐给祭司和利未人,所以说「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2节)。「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九14),而我们的奉献也是先献给神,然后神把属于自己的东西赐给「传福音的」。
  • 「火祭」(1节)就是要把祭物用火焚烧的祭,包括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和赎愆祭。其中只有燔祭需要完全烧掉(利一9),而素祭(利二3;六14-18)、平安祭(利七28-36)、赎罪祭(利六26-30)、赎愆祭(利七6、9、10)都是一部分烧在祭坛上,另一部分归给祭司。
  • 「一切所捐的」(1节)原文是「祂的产业」(英文NASB译本),代表一切属于神的东西,包括「初熟之物」(民十八12)和「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1)。
  • 「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并不表明祭司和利未人得着了铁饭碗,反而很容易叫他们没有安全感。因为在人的眼中,看不见的神总是不如看得见的物质有把握,倚靠别人的奉献总是不如自己田里的出产来得可靠。他们的生活来源如果完全倚赖百姓在神面前的尽忠,奉献不足怎么办?没人奉献怎么办?但神却不要他们考虑这些,而是特意借着这样的制度,让祭司、利未人和百姓一起来学习在信心中跟随神,接受神作他们的权柄、神作他们的供应。

【申十八3】「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申十八4】「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申十八5】「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 祭司的所得是「火祭」(1节)、「初熟之物」(民十八12)和利未人所得的「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民十八26-28)。
  • 「前腿」(3节)的原文是单数,传统上认为是右前腿(利七32-33)。在旷野里,祭司在平安祭中所得的分是「摇的胸和举的腿」(利七34;民十八18);而进入迦南后,改成「前腿和两腮并脾胃」(3节),可能因为百姓将献上更多的平安祭,所以祭司就不再需要那么多部分。

【申十八6】「『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申十八7】「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申十八8】「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 每个利未人在事奉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迁移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6节)、即约柜的所在地事奉。
  • 「祖父产业」(8节)原文是「祖先的产业」。「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8节),意思是在会幕中事奉的利未人有怎样的待遇,外来的利未人也应当相同。

【申十八9】「『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申十八10】「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申十八11】「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申十八12】「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申十八13】「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

  • 「使儿女经火」(10节),指迦南人把儿女焚烧,献给偶像摩洛(十二31;利十八21;二十2-5)。10-11节所提到的都是迦南人的宗教仪式和法术,具体的细节并不能确定。但「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12节),目的都是想预知未来、驱使神灵做事,以掌控自己的命运、满足自己的利益,并不是想追求「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伯一1)。神要祂的百姓在这些事上「作完全人」(13节)、远离「恶俗」(十二30),因为这一切「恶俗」的背后都是撒但,「都为耶和华所憎恶」(12节)。如果神要向百姓说话,绝不会装神弄鬼,而会透过「先知」清楚地发表祂的旨意(18节);绝不是满足人对自己前途凶吉、利益得失的好奇,而是透过「先知」宣告祂喜悦百姓怎样去行。因此,神的百姓应当在每件事上清清楚楚地认定神、倚靠神,而不是靠自己去猜测未来、掌控命运。
  • 在新纪元运动(New Age)盛行的今天,许多人热衷于灵媒占卜、星座运程、打坐冥想和各种神秘宗教,用各种方法向灵界的黑暗势力求助。有的信徒也以为只是无害的游戏,并非是与撒但交通。但这正是撒但曾在伊甸园里使用的伎俩:从一个小小的破口开始(创三1),让人对神的话语失去绝对的态度,慢慢地就失去敬畏、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最后是按着自己的道德标准行事为人,完全偏离神。

【申十八14】「『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申十八15】「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祂。」

【申十八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申十八17】「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

【申十八18】「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祂;祂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申十八19】「谁不听祂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 「听信」(14节)和「听从」(15节)原文是同一个字,外邦人是「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14节),神的百姓却要「听从」神所设立的先知。摩西五经只有此处提到是神亲自「兴起」(15节)先知。
  • 神在百姓中设立的第四种权柄是「先知」(15节),9-22节是神关于先知的心意。「先知」是神亲自呼召奉神的名说话的人(19节),负责在地上做神话语的出口。「先知」的职分既不像人所选举设立的「审判官」(十六18),也不像世袭的君王,更不像与生俱来的「祭司利未人」(1节),而是由神一个一个单独「兴起」的(15节)。神不但启示了权力分立的模式,把祂在地上的权柄分散给祭司、审判官和君王来执行,也随时「兴起」先知作神话语的出口,不断地提醒这些权力的执行者回转向神。今天在那些把先知摒弃在政治之外的国家里,即使采用权力分立的民主制度,也不能阻挡全民走向败坏和灭亡。
  • 「先知」不一定是祭司,而是神所「差遣」的话语出口(赛六8)。「传给祂」(18节)原文是「放在祂口中」。神把自己的话放在先知的口中(耶一9;五14;二十8-9),所以先知的开场白常常是「耶和华如此说」(撒上二27)。先知的预言并没有特殊的魔法,也不是为了满足人的私欲或好奇,却总是呼吁人回转向神。神通常在百姓背道的时候才兴起先知,所以先知说话通常都是人不爱听的,不会像假先知那样能取悦人(赛三十10-11;耶十四14-15;弥二11)。
  • 「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15节),表示将来那位先知是以色列人。所有的「先知」都是神话语的出口,但那位先知更像摩西一样,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16节)。从摩西之后一直到基督降临之前,神在百姓中曾兴起过许多先知,但「再没有兴起先知像摩西的」(三十四10,连施洗约翰也否认自己是「那先知」(约一21)。到了新约时代,犹太人还在盼望「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约一45),而主耶稣则清清楚楚地用祂在地上三年半的事奉和言行证明,祂「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约六14;七40;路七16)。神并没有让人用迷信的手段去猜测、模棱两可地去揣摩,而是清清楚楚地宣告:「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太十七5;可九7;路九35),所以使徒彼得能明确地向犹太人指出,主耶稣就是那位先知(徒三22)。
  • 「摩西为仆人,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为要证明将来必传说的事」(来三5),是为了引出将来那位像摩西的先知基督(来三1-6)。同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加三24),是为了「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
上图:古代以色列和美国的权力分立模式。「权力分立 Separation of Powers」是启蒙时代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提出的国家治理模式,将各种国家权力分散在不同的国家机关里,让这些机关之间互相制衡。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权分立 Trias Politica」的思想,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使他们互相制约和平衡。美国独立革命以后,按照三权分立的思想建国。然而,在三千多年前的申命记里,神不但启示了权力分立的模式,也兴起先知作神话语的出口。天然人的罪性是不会改变的,得救的罪人也还有罪性,所以把权力集中在一起,「定于一尊」,固然可能非常高效、但也可能变得极端腐败、危险。但如果一个社会把先知摒弃在政治之外,没有先知不断提醒百姓回转向神,权力分立、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也可能变成暴民政治,最后也不能阻挡全民自己走向败坏和灭亡。

上图:古代以色列和美国的权力分立模式。「权力分立 Separation of Powers」是启蒙时代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提出的国家治理模式,将各种国家权力分散在不同的国家机关里,让这些机关之间互相制衡。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权分立 Trias Politica」的思想,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使他们互相制约和平衡。美国独立革命以后,按照三权分立的思想建国。然而,在三千多年前的申命记里,神不但启示了权力分立的模式,也兴起先知作神话语的出口。天然人的罪性是不会改变的,得救的罪人也还有罪性,所以把权力集中在一起,「定于一尊」,固然可能非常高效、但也可能变得极端腐败、危险。但如果一个社会把先知摒弃在政治之外,没有先知不断提醒百姓回转向神,权力分立、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也可能变成暴民政治,最后也不能阻挡全民自己走向败坏和灭亡。

【申十八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十八21】「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申十八22】「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 真先知的特点是:1、奉神的名说话(19节);2、传讲神「一切所吩咐的」的话(18节),绝不增加、减少、修改。
  • 假先知的特点是:1、「奉别神的名说话」(20节);2、「托耶和华的名」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的话(22节)。
  • 「擅敢」(20节)原文的意思是「行为狂傲」。「托耶和华的名」说神没有说过的话,就是在神面前行为狂傲,「就必治死」(20节)。因此,越是传道人、在教会里带领的人,越应当提醒自己要谨慎地把自己的意见和神的旨意区分清楚,也应当注意不要把世界的哲学思想、政治理念、道德说教当作真理在教会里传讲,而应当只讲神在圣经里所吩咐的话。我们若不谨慎自己,常常会「擅敢」托神的名来说神「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20节),或者「奉别神的名说话」(20节),不知不觉地成了假先知,不但绊倒人、更是得罪神。
  • 主耶稣预言:到了末后的日子,「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4)。今天已经出现了许多自称「先知」、甚至是「基督」的人,许多信徒也热衷于参加各种「先知特会」、追求「先知性恩赐」、发表「先知性信息」、预报「末日的日期」。因此,末世的信徒尤其要根据圣经里清清楚楚的启示,谨慎分辨假先知:
  1. 预言不应验,必定是假先知:神的标准是,只要一句预言「不成就,也无效验」(22节),「就必治死」(20节)。今天许多所谓的「先知」说话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如果不应验,就用「小信」或者牵强附会的解释敷衍过去,不过是把算命先生的套路换上「属灵」的光环,却让一些人笃信不疑。如果放在摩西的时代,恐怕这些「先知」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2. 预言有应验,也不一定是真先知:「神迹奇事」即使「有应验」(十三2),也不能证明一个人是真先知,因为可能是「神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十三3)。有时神也容许假先知的「神迹奇事」应验(十三2),好让我们更深地学习辨别真伪,并且「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十三5)。先知既是奉神的名说话(19节),判断真先知就不能单单以预言是否应验为根据,还要看他所说的话是否与圣经的教导一致,是误导人尊崇自己、引诱人远离神(十三2),还是「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
  3. 凡敛财的一定是假先知:神亲自「兴起」(1节)先知,却没有像供应「祭司利未人」(1节)那样应许「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2节),为先知安排固定的生活来源。大部分先知可能继续从事原来的职业(摩七12、14),特殊情况下由神自己作特别供应(王上十七4、13;十八4;王下四8),而「事奉亚舍拉的那四百个先知」却是耶洗别所供养的(王上十八19)。神透过先知玛拉基呼吁百姓「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玛三10),却没有要求百姓供应当时的先知。今天那些为自己的「事工」募捐的所谓「先知」,恐怕都是追逐名利、「为银钱行占卜」(弥三11)的假先知,「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罗十六18)。
  4. 不要害怕假先知:假先知常常用「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2)、「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9)来吓唬质疑他们的人。但摩西却说:这「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22节)。因为神鼓励我们「辨别诸灵」(林前十二10),「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
  5. 不必急着认先知:真先知的预言并不都是立刻应验的,耶利米关于被掳回归的预言,七十年后才得着应验(拉一1),「先知预言的平安,到话语成就的时候,人便知道他真是耶和华所差来的」(耶二十八9);而假先知哈拿尼雅也会聪明地把预言应验的时间推到「二年之内」(耶二十八11)。因此,神并没有要我们急急忙忙地承认某人为先知,而是说:「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二十九29)。人若急着追捧先知,往往是为了预测未来而满足个人的欲望或好奇,而不是想听神的话语,与迦南人所热衷的恶俗没有什么两样。尤其是在圣经启示已经完成的今天,我们更应当谨慎地对待凡自称「先知」的人,注意听其言、观其行,让时间来证明一切。
  6. 我们都要「切慕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39):「说预言」(罗十二6)是神给先知的特别恩赐,「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罗十二6),神若没有赐下恩赐,就不要乱说预言;但讲道是先知更重要的职分,「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十四4),不是为了预测未来、满足人的好奇和私欲,而是发表神在圣经里已经吩咐的话语,呼吁人回转归向神。因此,「你们要追求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
上图:假先知就像一只混在羊群中的狼,粗略一看很难辨别。因此,凡是自称「先知」的人,我们都应当根据圣经里明确的教导,小心听其言、观其行,「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申十八22)。即使我们还不熟悉圣经,也不要急着推崇某人为「先知」、盲目跟从,而应当让时间来证明一切。有些信徒热衷于参加各种「先知特会」、追求「先知性恩赐」、发表「先知性信息」、预报「末日的时间」,其实按照圣经的标准,今天许多「说预言」模棱两可、牵强附会的所谓「先知」,都是假先知。

上图:假先知就像一只混在羊群中的狼,粗略一看很难辨别。因此,凡是自称「先知」的人,我们都应当根据圣经里明确的教导,小心听其言、观其行,「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申十八22)。即使我们还不熟悉圣经,也不要急着推崇某人为「先知」、盲目跟从,而应当让时间来证明一切。有些信徒热衷于参加各种「先知特会」、追求「先知性恩赐」、发表「先知性信息」、预报「末日的时间」,其实按照圣经的标准,今天许多「说预言」模棱两可、牵强附会的所谓「先知」,都是假先知。

申命记第17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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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十七1】「『凡有残疾,或有什么恶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人若把有残缺、恶病的牛羊献给神,就是不把神当作神,这样的心态是「神所憎恶的」(1节)。
  • 神是以色列一切权柄的惟一源头,所以审判官施行审判的第二条原则,就是不可做「神所憎恶的」事,能清楚分辨什么是「神所憎恶的」,也要厌恶神所厌恶的。

【申十七2】「『在你们中间,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诸城中,无论哪座城里,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祂的约,」

【申十七3】「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申十七4】「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地探听,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申十七5】「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

【申十七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申十七7】「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 神已经吩咐过要除去敬拜偶像的人(十三1-11),而这里所强调的,是审判官在除去「神眼中看为恶的事」(2节)时的审判原则(2-7节)。
  • 神所要对付的是「可憎恶的事」(4节),而不是对付人。所以审判官施行审判的第三条原则,就是小心查证「神眼中看为恶的事」:
  1. 必须「细细地探听」(4节),不能根据传闻,必须详细调查;
  2.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6节),防止恶人的诬告;
  3. 「见证人要先下手」(7节),在神、在人面前为自己见证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约八7)。

【申十七8】「『你城中若起了争讼的事,或因流血,或因争竞,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

【申十七9】「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

【申十七10】「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你必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

【申十七11】「要按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们所断定的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

【申十七12】「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申十七13】「众百姓都要听见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 「当时的审判官」(9节)原文是单数,指当时最高法院的「审判官」。百姓进入迦南地以后,在「各城」有各支派地方法院的「审判官」(十六18)。而地方法院「难断的案件」(8节),要在「神所选择的地方」上呈到最高法院作最终判决。
  • 「祭司利未人」(9节)原文是复数,「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12节)原文是单数。最高法院至少由一位当值的「祭司」负责「指教」律法(11节),由一位「当时的审判官」负责「断定」(11节)。如果遇到疑难的「隐秘的事」(二十九29),可能就由大祭司使用「乌陵和土明」(出二十八30)向神求问「判语」(10节),完全交给神作决定,而不是凭几位大法官投票裁决。神一面要百姓学习小心查证「神眼中看为恶的事」(2节),一面也要人认识自己的有限,谦卑地把难处带到神的面前,学习活在神权柄的管理下。
  • 最高法院从神领受的「判语」(11节)代表神的权柄,所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不可偏离左右」(11节)。人若是不服从神的「判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必治死」(12节)。因为人若不肯顺服神借着人所显出的权柄,所谓的「信服神」(诗七十八22)都是假的。「擅敢不听从」(13节)原文是「放肆、傲慢地不听从」,「擅敢行事」(13节)原文是「行为傲慢」。人若傲慢自大,就是不以神为神、而是以自己为神,所以才不把神借着人所指示的「判语」放在眼中,这是「神所憎恶的」(1节),绝不能在应许之地存留。
  • 因此,当我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之前,一定要再三思想,搞清楚到底什么才是「顺从神、不顺从人」,免得自己得罪神还不自知。
上图: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大楼。美国最高法院是美国宪法和所有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的首席大法官和八位法官组成。每位法官各有一票表决权,他们根据自己当时的思想信仰、哲学理念和政治立场,会对法律做出倾向保守、自由或中立的司法解释,许多案件的最终裁决往往只有一票之差。今天,美国的司法制度貌似民主,但整个国家在宗教自由、堕胎、同性婚姻、毒品等重大社会问题上的官方立场,实际上只是掌握在个别立场摇摆的法官手中,以致社会越来越割裂、越来越暴露人本主义与生俱来的缺陷。美国总统的任期最多八年,而他所任命的大法官却任期终生,对美国社会的影响长达数十年。因此,一位总统有机会任命几位大法官,就成了决定其政治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启蒙运动先驱们精心设计、至今被人推崇的三权分立制度,其实并不比古代以色列人用「乌陵和土明」来求问神更加高明。

上图: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大楼。美国最高法院是美国宪法和所有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的首席大法官和八位法官组成。每位法官各有一票表决权,他们根据自己当时的思想信仰、哲学理念和政治立场,会对法律做出倾向保守、自由或中立的司法解释,许多案件的最终裁决往往只有一票之差。今天,美国的司法制度貌似民主,但整个国家在宗教自由、堕胎、同性婚姻、毒品等重大社会问题上的官方立场,实际上只是掌握在个别立场摇摆的法官手中,以致社会越来越割裂、越来越暴露人本主义与生俱来的缺陷。美国总统的任期最多八年,而他所任命的大法官却任期终生,对美国社会的影响长达数十年。因此,一位总统有机会任命几位大法官,就成了决定其政治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启蒙运动先驱们精心设计、至今被人推崇的三权分立制度,其实并不比古代以色列人用「乌陵和土明」来求问神更加高明。

【申十七14】「『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

【申十七15】「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

  • 神在百姓中设立的第二种权柄是「王」(14节),14-20节是神关于君王的心意。君王的职分是世袭的,负责抵御外敌、组织实施公共工程,遵照神的律法在地上执行行政、军事的权柄。但「若说」(14节)一语表明,人间的「王」并不是神所命定的权柄,只是神所允许的权柄。
  • 「立王」(14节)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集中全国的力量来抵御外敌,但「立王」也会成为百姓的重担。以色列是「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因此他们在进入迦南之后的四百多年里,并没有「像四围的国一样」(14节)立王治理国家,而是接受神在士师(审判官)、祭司和先知之上亲自作王,接受神亲自的保护。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先秦《击壤歌》),并不需要人间的君王来打扰自己。
  • 到了撒母耳晚年,百姓屡次因悖逆而遭受外邦人侵略,才开始要求「立一个王治理我们」(撒上八5)。虽然神早已知道这是因为百姓厌弃神,不要神作他们的王(撒上八7-8),但神还是愿意「依从他们」(撒上八9),让百姓在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学到功课。所以神提前发表有关「立王」的条例,为要「警戒他们」(撒上八9),让百姓懂得应当怎样选择。
  • 神首先吩咐「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15节),因为立约的百姓是属神的,不能再被外邦人辖制带领、跟随别神。而即使是「从你弟兄中立一人」(15节),也不是根据人意,而是要立「神所拣选的人为王」(15节),因为神要借着对君王的心意,来显明将来国度的理想君王。
  • 将来在神的国度里,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都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二十二5)。「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只有「弟兄」才有基督的生命,「与基督一同作王」(启二十6),活出神的性情、带出神的权柄。

【申十七16】「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

【申十七17】「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

  • 神百姓中的君王是为了服事弟兄,而不是为了管辖弟兄,追求自己的权势和享受。神国度真正的君王主耶稣基督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5-28)。
  • 人类几千年的历史证明,按着人的方法来建立政权、改朝换代,结果都是始于善良的愿望、终于残酷的现实,最后不过是「皇帝轮流做」,以一个「法老」代替了另一个「法老」。因为人若凭着自己的肉体,无论有多么好的哲学理念、革命思想,也没有办法拒绝权力、美色和金钱的诱惑。为此,神向将来百姓中的君王发表了三个禁令:
  1. 「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16节),意思是不可倚靠增加军事力量来增加自己的权力,以致忘了倚靠神。当时耕地用牛、运输用驴,只有拉战车需要用「马匹」,需要从当时最强大的国家埃及进口。「不可使百姓回埃及」(16节),意思是「不可为了加添马匹而使百姓回埃及」,从埃及进口马匹,或与埃及结盟(赛三十一1)。
  2. 「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17节),意思是不可与外邦国家建立结亲联盟,以致偏离神。古代中东的君王普遍以政治婚姻作为外交工具,以结亲的方式建立联盟关系,所以君王普遍「多立妃嫔」(17节)。后来「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王上三1),并且「有妃七百,都是公主」(王上十一3)。这些政治婚姻使所罗门耽于美色,「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王上十一4),使整个以色列走向败坏。
  3. 「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17节),意思是不可追求自己的虚荣,以致自高自大。君王积聚金钱、财富,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和骄傲(传二8-11),但「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传二11),并且会「因倚靠自己所做的和自己的财宝必被攻取」(耶四十八7)。
上图:主前15世纪以色列人进迦南时中东各国的形势。埃及、米坦尼(Mitanni)、赫人(Hatti)、古巴比伦(Kassite Babylonia)是当时的四大主要势力。政治婚姻是当时各国之间的外交工具,所以君王普遍妃嫔众多。古埃及第十八王朝法老图特摩斯四世(Thutmose IV;主前1401-1391年在位)与米坦尼公主结婚,结束了与米坦尼之间的长期战争。他儿子阿蒙霍特普三世(Amenhotep III,主前1391–1353在位)也娶了两位米坦尼公主,继续与米坦尼保持结盟关系,共同对付赫人。

上图:主前15世纪以色列人进迦南时中东各国的形势。埃及、米坦尼(Mitanni)、赫人(Hatti)、古巴比伦(Kassite Babylonia)是当时的四大主要势力。政治婚姻是当时各国之间的外交工具,所以君王普遍妃嫔众多。古埃及第十八王朝法老图特摩斯四世(Thutmose IV;主前1401-1391年在位)与米坦尼公主结婚,结束了与米坦尼之间的长期战争。他儿子阿蒙霍特普三世(Amenhotep III,主前1391–1353在位)也娶了两位米坦尼公主,继续与米坦尼保持结盟关系,共同对付赫人。

【申十七18】「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申十七19】「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申十七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

  • 「这律法书」(18节)可能指申命记或摩西五经。当时还没有印刷书,书籍并不多,律法书的正式抄本由祭司保存(三十一9),君王登基时,需要单独「为自己抄录一本」(18节)。古代中东的宗主国和藩属国签订宗主条约之后,条约抄本一份要交给藩属的君主,定期公开宣读。同样,以色列的君王在登基时也必须抄录「这律法书」,作为与神之间的盟约(王下十一12)。
  • 「平生诵读」(19节)原文是「一生的每一天都诵读」。在古代独裁、专制的君主制国家中,帝王是最高的权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小雅·北山》)。但在神的百姓中间,只有神才是真正的王,人间的君王只是执行神所赐予的权柄,并不是最高的权威。因此,君王必须明白神的心意和法则,带头「学习敬畏耶和华」、「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19节)。只有一位每天都「诵读」律法的君王,才有可能让神的话语不住地提醒和限制自己:神才是一切权柄、律法和恩典的源头。这样的君王才有可能拒绝权力、美色和金钱的试探,不但不「心高气傲」(20节),而且能谦卑地「追求至公至义」(十六20),长久地活在神的祝福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20节)。一个不肯花时间「平生诵读」律法书的人,就没有资格作王;一个不肯花时间「平生诵读」圣经的人,也没有条件在教会里带领事奉。
  • 虽然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在神面前都是蒙恩的罪人,彼此都是平等的弟兄,但在基督身体的事奉配搭中,却各有不同的位次。负责带领的人,很容易自己觉得高人一等,以致「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20节)。因此,越是在教会里作带领的弟兄,越是要谨慎自己,每一天都服在神的权柄下,用神的话语来洁净自己、「免得死亡」(出三十21)。我们里面肉体的强大远远超出了人的想象,以致我们哪一天不读圣经,哪一天就可能「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用自己的话来代替神的话、用自己的意思来代替神的意思,以致灵性死亡,没有办法让神的权柄在自己的身上显出。
上图:主前2000-1800年的韦尔德-布伦德尔立柱(Weld-Blundell Prism),上面用楔形文字刻有《苏美尔王表 The Sumerian King List》,现存于英国牛津大学阿什莫林博物馆艺术与考古博物馆(Ashmolean Museum of Art and Archaeology)。《苏美尔王表》是一份古代文献,发现于美索不达米亚各地,使用苏美尔语书写,目前发现总共有16份,内容基本相同,记录了由洪水之前开始,直至吾珥第三王朝(约主前2000年)结束之时所有君王的名字。这份文献的第一句话就是:「王权自天而降」。古代中东各国并不认同「枪杆子里出政权」,他们不认为王的合法性是来自武力,而认为来自偶像。美索不达米亚的国家认为君王只有得到偶像的认可,才得以在位,所以君王有责任不滥用权力,而要遵行偶像的命令和要求。埃及的法老则认为自己就是太阳神在地上的化身和代表。

上图:主前2000-1800年的韦尔德-布伦德尔立柱(Weld-Blundell Prism),上面用楔形文字刻有《苏美尔王表 The Sumerian King List》,现存于英国牛津大学阿什莫林博物馆艺术与考古博物馆(Ashmolean Museum of Art and Archaeology)。《苏美尔王表》是一份古代文献,发现于美索不达米亚各地,使用苏美尔语书写,目前发现总共有16份,内容基本相同,记录了由洪水之前开始,直至吾珥第三王朝(约主前2000年)结束之时所有君王的名字。这份文献的第一句话就是:「王权自天而降」。古代中东各国并不认同「枪杆子里出政权」,他们不认为王的合法性是来自武力,而认为来自偶像。美索不达米亚的国家认为君王只有得到偶像的认可,才得以在位,所以君王有责任不滥用权力,而要遵行偶像的命令和要求。埃及的法老则认为自己就是太阳神在地上的化身和代表。

申命记第16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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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十六1】「『你要注意亚笔月,向耶和华——你的神守逾越节,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在亚笔月夜间领你出埃及。」

【申十六2】「你当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从牛群羊群中,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神。」

  • 神已经在西奈山下设立了七个「耶和华的节期」(利二十三2)。现在摩西不是教导百姓怎样过节,而是强调百姓进入应许之地以后,「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16节)。
  • 「逾越节」(1节)的时间是现代阳历的三、四月间,逾越节的起源参见出十二1-49和出十三3-10注解,守节的条例参见利二十三5-8注解,献祭的内容参见民二十八16-25注解。
  • 「你要注意亚笔月」(1节)原文是「你要谨守亚笔的月朔」,因为亚笔月十四日的 「逾越节」是以色列人一年之中的第一个节期,预表神救恩工作的起头。「逾越节」是纪念以色列人出埃及,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历史正预表新约信徒的得救经历。人要到神那里去,首先就要接受「逾越节」所预表的救恩。逾越节羊羔的死释放了在埃及为奴的以色列人,基督就是逾越节的羔羊(约十九36),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也释放了我们这些在罪恶和死亡辖制下的人。

【申十六3】「你吃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饼;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就是困苦饼——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

【申十六4】「在你四境之内,七日不可见面酵,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申十六5】「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中,你不可献逾越节的祭;」

【申十六6】「只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候,献逾越节的祭。」

【申十六7】「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译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帐棚去。」

【申十六8】「你要吃无酵饼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华——你的神守严肃会,不可做工。』」

  • 「除酵节」(16节)紧接着「逾越节」(2节),「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3节),又叫「无酵节」(利二十三6),代表将罪从生活里彻底清除,追求过圣洁的生活。「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五8)。
  • 犹太人把「除酵节」看为「逾越节」的一部分,整个节期是7天,「逾越节」只是序幕,而「除酵节」才是内容。因为神的拯救不是停在工作的开始,而是要成就拯救的目的,把神的性情恢复在人的身上,所以首先必须有「逾越节」的救赎,脱离罪恶和死亡的辖制;然后一定要有「除酵节」的成圣,摆脱罪恶和死亡的影响。经过「逾越节」的人必须立刻进入「除酵节」,享用救恩的人也应该立刻追求圣洁的生活,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 「回到你的帐棚去」(7节),意思是回到守节期间暂时居住的地方。以色列人在埃及地是在家中守逾越节(出十二3-10),在旷野是在帐棚里守节(民九2),但进入应许之地以后,必须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2、6、7节)守节。整个逾越节的节期是七天,加上往返路程,最多大约要离开家十四天。所以摩西特别提醒百姓,不可为了人的方便,在本城「献逾越节的祭」(5节)。

【申十六9】「『你要计算七七日:从你开镰收割禾稼时算起,共计七七日。」

【申十六10】「你要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手里拿着甘心祭,献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守七七节。」

【申十六11】「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立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

【申十六1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你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

  • 「七七节」(10节)又被称为「收割节」(出二十三16)。犹太人按旧约称之为「七七节」(Shavuot),并认为这是神在西奈山颁布十诫的日子(出二十1),所以在「七七节」庆祝神在西奈山赐下妥拉。希腊文七十士译本译为「五旬节」(Pentecost),「五旬节」也是主耶稣复活后的第五十天,圣灵在这一天浇灌下来(徒二1-4),正式开始了新约的教会。「七七节」的条例参见利二十三15-22注解,献祭的内容参见民二十八26-31注解。
  • 「七七节」是「收割初熟麦子的时候」(出三十四22;民二十八26)。从「逾越节」到「七七节」之间的五十天,是迦南地的收割季节。气候温和的平原,大麦在阳历四月成熟,小麦稍晚一点;而在气候稍冷的山地,则要等到五月底、六月初开始收割。因此,当百姓在「七七节」收割完庄稼之后,就要在神面前学习感恩、欢乐。
  • 「甘心祭」(10节)指百姓甘心献的平安祭(利七16),可以和众人一起感恩分享。「手里拿着甘心祭」(10节)原文是「手里有足够的甘心祭」,要足够和众人一起分享。
  • 同样,摩西在这里所强调的,是进入应许之地以后,每年的「七七节」必须到「神所选择立为祂名的居所」(11节),与「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一起感恩、分享和喜乐(11节)。

【申十六13】「『你把禾场的谷、酒榨的酒收藏以后,就要守住棚节七日。」

【申十六14】「守节的时候,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欢乐。」

【申十六15】「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你当向耶和华——你的神守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你神在你一切的土产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要赐福与你,你就非常地欢乐。」

  • 「住棚节」(13节)又被称为「收藏节」(出二十三16),在阳历九、十月间,是一年农业工作的结束,古代以色列人从初熟节到五旬节收割庄稼,五旬节之后收取葡萄,收完葡萄以后庆祝住棚节。住棚节预表与神同在(利二十三43)和进入国度的欢乐。「住棚节」的条例参见利二十三33-43注解,献祭的内容参见民二十九12-39注解。
  • 同样,摩西在这里所强调的,是进入应许之地以后,每年的「住棚节」必须到「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15节),与「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一起感恩、分享和喜乐(14节)。

【申十六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却不可空手朝见。」

【申十六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

  • 「一切的男丁」(16节)指十三岁以上的男人。
  • 神在出埃及的时候就已经向百姓宣告:「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出二十三14),预告了神将把祂的救赎计划分成三个阶段:
  1. 成就救恩:正月的逾越节、无酵节和初熟节连在一起,预表基督的受死和复活,救赎祂所拣选的人脱离死亡和罪恶。
  2. 建造教会:三月的五旬节预表教会的建立,基督要借着祂的身体教会,完成神向全地的计划。
  3. 国度显现:七月的吹角节、赎罪日和住棚节预表以色列人再次被神招聚回归,悔改信主,基督的国度临到地上。而住棚节的第八日则预告国度以后的新天新地。
  • 现在,百姓即将进入迦南,分散居住在整个应许之地,从最远的地方走路到「神所选择的地方」(16节),需要三至四天。「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朝见神(16节),往返路程加上守节的时间,每年大约需要多达四十天。整个民族要把这件事坚持一千多年,在「地上的万民」(十四2)中间见证神的救赎计划,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神借着摩西反复地强调,要在「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16节;2、6、7、11、15节),永远显明不走样的见证;神也要求各人「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17节),用神「所赐的福分」不住地提醒百姓、扶持百姓,让他们能在见证的道路上坚持走下去。
  • 这条见证的道路是不好走的,从士师时代一直到约西亚王十八年,以色列人的属灵光景起起伏伏,并没有严格地「一年三次」朝见神(王下二十三21-23)。一直到被掳归回、重建圣殿以后,百姓才痛定思痛,严谨地遵守了五百多年(拉六19;路二41),一直到这些节期所预表的基督到来(西二16-17)。新约的信徒若在见证的道路上也不会比以色列人走得更好,所以主耶稣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因此,我们必须随时提醒自己不要倚靠肉体,「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加三3)?

【申十六18】「『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

【申十六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申十六20】「你要追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

  • 十六18-十八22宣告了神在百姓中间所设立的四种权柄︰审判官(十六18-十七13)、君王(十七14-20)、祭司(十八1-8)、先知(十八9-22)。神要借着这四种权柄,显明神才是一切权柄的源头;而神的权柄通行的地方,才是神的国度。神也借着这种「权力分立 Separation of Powers」的模式提醒我们,得救的罪人也还是罪人,百姓如果把权力集中在一起,固然可能非常高效;但一旦偏离神,就可能彻底败坏。
  • 神在百姓中设立的第一种权柄是「审判官」(18节),18节-十七13是神关于审判官的心意。「审判官」(18节)就是法官,又译为「士师」(士二16),遵照神的律法在地上执行司法、审判的权柄。「审判官」的职分是人所选举「设立」(18节)的,各城的「审判官」可能由本支派的长老担任(十九12),官长可能是审判官的助手。各城」(18节)原文是「各城门」,地方法院在各城的城门口开庭。
  • 「公义」(18节)高于人类的理性。历史和经验都表明,如果没有名、利等实用主义因素的引导,人的正义感」只是极不稳定的情感波动,甚至一夜之间就可能出现戏剧性的逆转:昨天广受拥护的,今天却被人弃绝;昨天备饱指责的,今天却饱赚同情。因此,人的正义感」并不能维持稳定的社会公义,反而导致了许多不公义、不理性。神的百姓若不「追求至公至义」(20节),就不能长久地活在应许之中,也就不能「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20节),三大节期在地上所表明的见证也会跟着停止。人若「追求至公至义」,首先就必须承认「至公至义」(20节)的标准是亘古不变的神,而不是朝三暮四的人。
  • 神向审判官所要求的三项公义原则是:「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收受贿赂」(19节)。人的法律制度,最多只能有表面的公义、程序的公义、妥协的公义。执行者常常是「看人的外貌」,不是谄媚有权有势者;就是以同情、宽容「弱势群体」为名,包容、鼓励神所憎恶的行为,结果都是「屈枉正直」,最终使整个社会陷入罪中。
上图:拉吉(Lachish)城门口的遗址及复原示意图。从城门进来,两侧各有3个房间,平时作为交易、诉讼、公告的公共会所,战时作为防御工事。基色、米吉多、夏琐、撒玛利亚和但的遗址都有相同的城门结构。

上图:拉吉(Lachish)城门口的遗址及复原示意图。从城门进来,两侧各有3个房间,平时作为交易、诉讼、公告的公共会所,战时作为防御工事。基色、米吉多、夏琐、撒玛利亚和但的遗址都有相同的城门结构。

上图:别是巴遗址(Tel Beer Sheva)的城门口。本城的审判官在这里断案。

上图:别是巴遗址(Tel Beer Sheva)的城门口。本城的审判官在这里断案。

【申十六21】「『你为耶和华——你的神筑坛,不可在坛旁栽什么树木作为木偶。」

【申十六22】「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

  • 「木偶」(21节)原文是「亚舍拉」,又称为「亚舍拉柱」,指代表迦南女神亚舍拉的木柱或树木,通常立于巴力祭坛旁边(士六25)。「柱像」(22节)指代表迦南男神巴力的石柱。在神的祭坛旁边设立偶像,是把两种信仰掺杂在一起。
  • 人无论是敬拜偶像,还是以敬拜偶像的方式来敬拜神,或者在敬拜神的时候又敬拜偶像,都是与神为敌,都是「神所恨恶的」(22节)。神是以色列一切权柄的惟一源头,所以审判官施行审判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不可做「神所恨恶的」事,能清楚分辨什么是「神所恨恶的」,也要恨神所恨的。
  • 十六21-十七7是审判官施行审判的三条原则:
  1. 不可做「神所恨恶的」事(21-22节),要恨神所恨的;
  2. 不可做「神所憎恶的」事(十七1),要厌恶神所厌恶的;
  3. 小心查证「神眼中看为恶的事」(十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