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16章逐节注解、祷读

Standard

【创十六1】「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创十六2】「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创十六3】「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神曾应许赐给亚伯兰后裔(十二7),并指明必须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他的后嗣(十五4)。但现在等了十年,亚伯兰已经八十五岁,撒莱已经七十五岁,仍未看见神的应许成就。因此信心的伟人也难免伸出肉体的手,试图用人的方法来代替神的作为,似是而非地「成就」神的应许。神特意让亚伯兰等候多年,也允许他此时再次使用人的方法;人以为可以因此「被建立」(2节),但神却要因此彻底「拆毁」亚伯兰的肉体,使他真正成为「一个将亡的亚兰人」(申二十六5),也让所有亚伯拉罕的后裔学到信心的功课。夏甲的儿子是「按着血气生的」,是人自我努力的结果(加四23);只有撒莱的儿子才是「凭着应许生的」,也就是「按着圣灵生的」(加四29)。「夏甲」字义是「飞行、飘荡」,可能是法老王所赠的仆婢之一(十二16),如今成为他再度失败的网罗。主前14-15世纪的努斯文件(Nuzi Texts)证明,当时妻子若不能生育,可以把婢女送给丈夫作妾,并将婢女生育的子女放在自己名下。主前18世纪的汉谟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也记载了类似的代孕习俗。

上图:汉谟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Hammurabi)约于主前1754年颁布的一部法律,是现存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在一根黑色的玄武岩圆柱上,上端有汉谟拉比从太阳神沙玛什(Shamash)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现存于卢浮宫。法典收录了282条条文,范畴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处罚奴隶等。 汉谟拉比法典记录关于妻子不能生育的条文如下: 145.如果妻子不能生孩子,丈夫可以主动娶第二个妻子,但第二个妻子不允许与第一个妻子平等。 146.如果妻子不能生孩子,她把自己的婢女给丈夫作妻子并生了孩子,婢女就和第一个妻子平等,男主人不可卖她,但可以继续保留她作婢女。 147.如果婢女没能生育孩子,则她的女主人可以卖掉她。

上图:汉谟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Hammurabi)约于主前1754年颁布的一部法律,是现存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在一根黑色的玄武岩圆柱上,上端有汉谟拉比从太阳神沙玛什(Shamash)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现存于卢浮宫。法典收录了282条条文,范畴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处罚奴隶等。
汉谟拉比法典记录关于妻子不能生育的条文如下:
145. 如果妻子不能生孩子,丈夫可以主动娶第二个妻子,但第二个妻子不允许与第一个妻子平等。
146. 如果妻子不能生孩子,她把自己的婢女给丈夫作妻子并生了孩子,婢女就和第一个妻子平等,男主人不可卖她,但可以继续保留她作婢女。
147. 如果婢女没能生育孩子,则她的女主人可以卖掉她。

【创十六4】「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同房」原文与亚当夏娃的「同房」(四1)不同,那里是指夫妻之间深入的认识,这里只是指「进入」房中。「小看她的主母」是神借着夏甲对撒莱的管教,使她明白「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加六8)。人如果越过神,凭血气来帮神的忙、用人的手来成全神的旨意,结果必然会造成属灵的难处。

【创十六5】「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创十六6】「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指夏甲被重新降为使女。按当时的习俗看,撒莱的投诉和亚伯兰的回应都合乎习俗。但从属灵的眼光看,他们都没有实现求问神,只是用人的一个方法来代替另一个方法,用人的一个错误纠正另一个错误。

【创十六7】「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书珥的旷野」靠近埃及东北边界,离希伯仑大约150公里,夏甲此时已经走了好几天路程了。

【创十六8】「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创十六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撒莱的使女夏甲」这个称呼提醒夏甲应该服在撒莱的手下,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十三1),人要先学习服「在人的权下」(太八8),才能真正认识神的权柄、顺服神的权柄。神始终掌管一切,祂既然允许这一切发生,只要夏甲回去服在主母的手下,神必负责看顾她。

【创十六10】「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创十六11】「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就是神听见的意思),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创十六12】「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以实玛利」字义是「神听见」,是阿拉伯人的祖先(二十六12-16)。神给以实玛利这样的应许,是因为以实玛利的后代在神的计划中将有重大的作用。主后7世纪,从阿拉伯人中兴起伊斯兰教,成为教会和犹太人的难处。穆斯林与教会、犹太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使我们在历史中不断看见「神听见」了,所以不断使用「以实玛利」的后裔作为祂管教、带领和保守神百姓的器皿,用奇妙的方式将历史推向祂旨意中的结局。「他为人必像野驴」指夏甲虽然是没有自由的使女,但以实玛利却将自由不受约束。「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原文是「他必住在众弟兄的对面」,是双关语,既表示住在东边(二十五18),又表示将互相结仇。11-12节原文的形式是诗歌。

【创十六13】「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

【创十六14】「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耶和华的使者」(9节)是代表神说话的天使,在圣经中常常被看为「耶和华」自己(9、13节;十八10、13;出三2、4;士六12、14)。这是一位愿意被人看见的神,而不只是看顾人的神。「庇耳·拉海·莱」的字义是「那看顾我的永活者之井」。

上图:书珥的旷野、加低斯和庇耳·拉海·莱。书珥路是一条古代商业大道,以埃及的安城为起点,经以坦城进入书珥旷野的中部,再经加低斯、别是巴,可前往大马士革及示拿等地。加低斯是一个具有四处大水泉的绿洲,位于别是巴西南约80公里处,是西乃、南地和以东的交界点,由东南向西北有Ain Qudeis,Ain Qudeirat,Ain Qoseimeh和Ain el-Muweilah等四大水泉。庇耳·拉海·莱可能就是Ain Muweileh,在加低斯西北方约 19公里处。

上图:书珥的旷野、加低斯和庇耳·拉海·莱。书珥路是一条古代商业大道,以埃及的安城为起点,经以坦城进入书珥旷野的中部,再经加低斯、别是巴,可前往大马士革及示拿等地。加低斯是一个具有四处大水泉的绿洲,位于别是巴西南约80公里处,是西乃、南地和以东的交界点,由东南向西北有Ain Qudeis,Ain Qudeirat,Ain Qoseimeh和Ain el-Muweilah等四大水泉。庇耳·拉海·莱可能就是Ain Muweileh,在加低斯西北方约 19公里处。

【创十六15】「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创十六16】「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

亚伯兰给以实玛利起名,表示承认是他的儿子,并把以实玛利当作继承人(十七18)。「八十六岁」离一百岁还差两个「七」,还没有到神完全拆毁的时候。「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六7),「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所以以实玛利后来给亚伯兰带来是忧愁(二十一11)、是拆毁。以实玛利的后裔也给以色列人带来许多难处(诗八十三5-6),至今仍是对亚伯拉罕的肉体和属灵后裔的拆毁。人的肉体被拆毁得越多,神才能得着人更多。

创世记第15章逐节注解、祷读

Standard

【创十五1】「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

神说「你不要惧怕」,可能因为亚伯兰担心得罪了四王会遭到报复。当我们在得胜之后,自己的心思一出来,立刻就会看到环境中的难处,心里产生「惧怕」,这时唯一能坚固我们的「盾牌」,就是神自己的话语。「我是你的盾牌」意思是「我必保护你」。亚伯兰不肯接受所多玛王的财物(十四21-23),神就应许「必大大地赏赐」他,正如亚伯兰因着信心失去的约旦河平原,神用整个应许之地来补偿(十三14-17)。我们若为神弃绝世界,神也将祂自己赏赐给我们,作我们的享受和福分。这个「异象」是晚上出现的(5节)。

【创十五2】「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祢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

【创十五3】「亚伯兰又说:『祢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亚伯兰的回答并非出于不信,而是显明他的信心的坚持。因为没有「后嗣」,就不可能成就神起初呼召他「成为大国」的应许(十二2),地上短暂的福气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是亚伯兰此时并不知道神将怎样成就应许(十二1-3)。自从神应许亚伯兰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十三16),已经过了将近十年(十六3),亚伯兰还是没有亲生儿子。「以利以谢」字义是「神是帮助」,因此摩西的二儿子也叫「以利以谢」(出十八4)。「那生在我家中的人」是单数,特指「以利以谢」。主前14-15世纪的努斯文件(Nuzi Texts)表明,当时没有儿女的主人可以设立一个朋友或仆人作为继承人。主前19-16世纪的旧巴比伦拉撒文献(Early Babylonian Letters from Larsa),也证实了这个风俗。

上图:美索不达米亚古城努斯(Nuzi)出土的努斯石版,已发现5000多块,大都是主前14-15世纪的法律和商业文件,印证了创世记中许多记录的民俗和法律背景。例如: 1、没有儿女的人可以设立一个朋友或一个仆人作为继承人,这个继承人以好好处理主人的安葬事宜作为回报。(创十五3) 2、父亲替女儿安排婚约,不必征求女儿的同意;但哥哥替妹妹安排婚约,必须征求妹妹的同意(创二十四50-51)。 3、新娘嫁人时应随身携带婢女,若本人未能生育,要把婢女送给丈夫作妾,并将婢女生育的子女视为己出(创二十九21、29;三十3、9)。 4、婚约中可以要求丈夫不可再娶其他的妻子(创三十一50)。 6、父亲有权把长子的权利转给小一点的儿子(创三十七3)。 6、弟弟有责任娶寡嫂为妻,给哥哥留后(创三十八8)。

上图:美索不达米亚古城努斯(Nuzi)出土的努斯石版,已发现5000多块,大都是主前14-15世纪的法律和商业文件,印证了创世记中许多民俗和法律背景。例如:
1、没有儿女的人可以设立一个朋友或仆人作为继承人,这个继承人以好好处理主人的安葬事宜作为回报。(创十五3)
2、父亲替女儿安排婚约,不必征求女儿的同意;但哥哥替妹妹安排婚约,必须征求妹妹的同意(创二十四50-51)。
3、新娘嫁人时应随身携带婢女,若本人未能生育,要把婢女送给丈夫作妾,并将婢女生育的子女视为己出(创二十九21、29;三十3、9)。
4、婚约中可以要求丈夫不可再娶其他的妻子(创三十一50)。
6、父亲有权把长子的权利转给小一点的儿子(创三十七3)。
6、弟弟有责任娶寡嫂为妻,给哥哥留后(创三十八8)。

【创十五4】「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

人的信心很容易受环境和时间的影响,因此忍不住用人的东西来代替神所要赐下的。但人的东西不管看上去有多好,都无分于神的产业;只有神自己在人身上的工作,才能使人承受神的国:「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

【创十五5】「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创十五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众星」(5节)是神应许的形象记号,但亚伯兰所信的不是「众星」,而是脱离环境、「信耶和华」自己,所以相信神所说的一切话(4-5节)。亚伯兰最蒙神悦纳的不是行为,不是他为神做了些什么,而是他对神的信心。所以「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这句伟大的宣告,被新约引用了三次(罗四3;加三6;雅二23),证明「因信称义」(罗四11)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如果要在神的眼中被看为「义」,唯一的途径是「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罗四5),「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罗四6)。借着环境和等待,神让亚伯兰学到第四个功课,就是神的应许不受环境和时间的影响:「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

【创十五7】「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

神在此宣告:祂的带领决不至于有始无终,祂既然开了头,就必负责成全祂所开始的工作。

【创十五8】「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

亚伯兰向神求一个证据,并不是试探神,也不是对神没有信心,而是因为他的信心并不是从自己里面出来的「自信」。真实的信心「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神既赐下信心,也必赐下「记号、印证」(罗四11),让我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不是「自信、心理作用」,而是神的恩典。所以神并没有责备他,而是继续用恩典让他「知道」这信心是有凭有据的(士六17)。今天信徒也是一样,我们「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本章是亚伯兰第一次称神为「主耶和华」(2、8节)。

【创十五9】「祂说:『你为我取一只三年的母牛,一只三年的母山羊,一只三年的公绵羊,一只斑鸠,一只雏鸽。』」

「三年」的牲畜已经成熟,因此是贵重的。摩西律法所要求以色列人向神所献的祭物,便是以这五样动物为主。

【创十五10】「亚伯兰就取了这些来,每样劈开,分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的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创十五11】「有鸷鸟下来,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亚伯兰就把它吓飞了。」

【创十五12】「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地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亚伯兰沉沉地睡了」,说明他并没有从祭物的两半中间经过(17节)。人虽然有守约的意愿,却没有守约的能力,只有神能够信实守约。「有鸷鸟下来」(11节)、「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都暗示这约面临属灵黑暗势力的干扰,但神特意要在这样的「大黑暗」中坚立祂自己的约,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二9)。

【创十五13】「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创十五14】「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

「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13节)预言以色列人将下埃及,最后被法老王辖制(出一8-14)。「四百年」(13节)是大概的数目,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等候神,是神的百姓重要的功课,等候「四百年」的目的是:

  1. 让亚伯兰的后裔在粮食丰富的埃及经历神的供应,变得人数众多(5节),并且「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出十二35-36),用来建造会幕,执行「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的职分。
  2. 让亚伯兰的后裔在出埃及的过程中经历十灾和许多神迹,因此得神的造就:「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11),
  3. 彰显了神完全的公义。在「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16节)之前,神的子民必须在应许之地之外等候「四百年」,同时忍受「苦待」(13节)四百年,因此,将来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的争战完全是执行神的公义,而不是侵略。人若想效仿以色列人执行神的公义,必须首先学会等待的功课。

【创十五15】「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

亚伯拉罕死时是一百七十五岁(二十五7)。「归到你列祖那里」不是指他被埋葬在列祖的坟墓里,而是说他的灵魂归到神那里,与列祖在一起(二十五8-9)。

【创十五16】「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从利未随雅各下埃及,到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正好是「第四代」(出六16-20)。「亚摩利人」代表所有的迦南民族,他们敬拜诸多偶像,焚烧儿女为祭,行各种邪术,是神所憎恶的(申十八9-12)。神是公义的,必要审判人的罪孽;但神也是恩慈的,祂容忍等待世人悔改回转,直至日期满足,才对不肯悔改的人施行审判。

上图:亚伯拉罕时代的迦南人敬拜各种偶像。上图是主前19-17世纪各种迦南偶像。现藏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馆(The Israel Museum, Jerusalem)。

上图:亚伯拉罕时代的迦南人敬拜各种偶像。上图是主前19-17世纪各种迦南偶像。现藏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馆(The Israel Museum, Jerusalem)。

上图:亚伯拉罕时代的迦南人以行淫的方式敬拜女神,以谋求多子和丰收。上图是主前19-17世纪迦南人用来制作女神像的模子。现藏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馆(The Israel Museum, Jerusalem)。

上图:亚伯拉罕时代的迦南人以行淫的方式敬拜女神,以谋求多子和丰收。上图是主前19-17世纪迦南人用来制作女神像的模子。现藏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馆(The Israel Museum, Jerusalem)。

上图:亚伯拉罕时代的迦南人盛行各种邪术。上图是主前19-17世纪迦南人的避邪魔杖,一面是避邪的图案,另一面是咒语。现藏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馆(The Israel Museum, Jerusalem)。

上图:亚伯拉罕时代的迦南人盛行各种邪术。上图是主前19-17世纪迦南人的避邪魔杖,一面是避邪的图案,另一面是咒语。现藏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馆(The Israel Museum, Jerusalem)。

【创十五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

「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就像后来的「云柱」和「火柱」(出十三21),象征神的临在(赛三十一9)。主前18世纪的马里文献(Mari Letters)、主前16世纪的赫人石版(Hittite Tablets)和主前15世纪的阿拉拉赫石版(Alalakh Tables)都描述了类似的立约仪式,立约的双方都要经过劈开的动物(耶三十四18),表示背约会面临和这些动物同样的命运。但此时却是神独自经过肉块中间,象征神独自完成立约,单方面承诺履约。因此,这约完全是神主动的恩典和赏赐,并非人与人之间交易式的立约(三十一44)。

上图:主前18世纪的马里文献(Mari Letters),出土于幼发拉底河中部的马里,现存于卢浮宫。马里文献包括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写成的两万块泥板文书,对研究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时代的美索不达米亚历史、文化和日常生活非常有价值。马里文献证明: 1、拿鹤城(创十一22-25)和哈兰城(创十一31)的存在。 2、当时的人使用挪亚、亚伯兰、拉班、雅各这样的名字。 3、创世记提到的收养、继承习俗。 4、立约时在切开的牲畜之间走过。

上图:主前18世纪的马里文献(Mari Letters),出土于幼发拉底河中部的马里,现存于卢浮宫。马里文献包括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写成的两万块泥板文书,对研究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时代的美索不达米亚历史、文化和日常生活非常有价值。马里文献证明:
1、拿鹤城(创二十四10)和哈兰城(创十一31)的存在。
2、当时的人使用挪亚、亚伯兰、拉班、雅各这样的名字。
3、创世记提到的收养、继承习俗。
4、立约时在切开的牲畜之间走过。

【创十五18】「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河之地。」

「我已赐给」表示此约已经成立,到了所罗门时代,这个应许终于应验了(王上四21、24),那时「所罗门统管诸王,从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边界」(代下九26)。「埃及河」指作为埃及和以色列边界线的「埃及小河」(民三十四5),一般认为就是西奈半岛东北部的阿里什旱溪(Wadi el Arish)。

【创十五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创十五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创十五21】「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19-21节列出十个民族,实际上居住在迦南的不止十个民族,「十」是代表「完全」。

从应许之地被驱逐的民族

上图:神将在四百多年后从应许之地驱逐的迦南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