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第5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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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五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约壹五2】「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约壹五3】「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约壹五4】「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约壹五5】「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 五1-12的主题是「活在永生里」,与一5-二2「行在光明中」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爱神的,也当爱弟兄」(四21)以后,立刻就指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弟兄」,只有那些「从神生的」(1节)才是,我们可以从他们的信心认出他们。1-12节 包括四个部分:
    1. 信心是重生的记号(1-2节);
    2. 信心使人胜过世界(3-5节);
    3. 信心源于神的见证(6-10节);
    4. 永生向人见证基督(11-12节)。
  • 1-2节是「信心是重生的记号」。「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1a),表明信心是重生的记号,我们可以借着信心认出谁是真正的弟兄,并且按照神的命令爱弟兄。
    1. 约翰强调,能证明人「从神而生」的信心记号,就是「信耶稣是基督」,承认祂既是神、又是人。「从神而生」原文是完成式,意思是「已经从神而生」,表明信心是重生的记号,而不是重生的原因。当时的异端把耶稣基督分为人性的耶稣和神性的基督,相信神性的基督在人性的耶稣受洗时来到祂身上,而在十字架受死前就离开了祂。这种似是而非的「信」,并不是真正的信心。
    2. 一旦重生者透过信心的记号认出「从神而生」的真弟兄,就会按照神的命令「爱弟兄」(四21),因为「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1b)。信心和爱心都是圣灵工作的结果(三24),因为「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三23)。
    3.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2节),因为只有爱神、顺服神的人,才能按照真理认出弟兄、并且按照真理爱弟兄。如果神的诫命对我们都不重要,那么别人在我们心中也没有什么价值;而出于肉体的爱无论多么温情、多么热烈,早晚都会变质、逝去。
  • 3-5节是「信心使人胜过世界」。「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3a),因为爱神就是顺服神、遵守祂的命令(约十四15、21;申十一1、22;二十二5)。而对于重生者来说,「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3b),因为:
    1. 重生的生命保证我们得胜,「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4节)。「胜过世界」原文是现在式,指持续地胜过一切妨碍顺服神的力量,使人能「遵守神的诫命」。
    2. 信心使我们有得胜的能力,「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4节),「胜了世界」原文是过去分词,表示过去的一个事实。当信徒归信耶稣基督的时候,就第一次「胜了世界」,脱离了世界的辖制。
    3. 使人「胜过世界」的信心,就是「信耶稣是神儿子」(5节),也就是对于救恩真理的清楚相信。

【约壹五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约壹五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约壹五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约壹五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

【约壹五10】「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

  • 6-10节是「信心源于神的见证」。「信耶稣是神儿子」(5节)的信心,建立在「神的见证」(9节)的基础上:
    1.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6节),「水和血」见证了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之死(约十九34),证明祂是献上挽回祭(二2)的主基督(徒二36)。约翰强调这「不是单用水,乃是用那水又用那血」(6节英文ESV译本),原文的定冠词,可能特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
    2. 耶稣基督不但有「水和血」作见证,还「有圣灵作见证」(7节;约一33-34),圣灵的工作就是为基督作见证(四2;约十五26)。祂之所以有资格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7节;四6;约十五26;十六13)。
    3. 第8节可译为「作见证的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是一致的」(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水和血」是客观、历史的见证,「圣灵」是主观、经验的见证,这三重见证实际上是同一个「神的见证」。
  • 按照律法,有两、三个人作见证,证词就能成立(申十九15)。既然我们能接受「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申十九15),那么,神为祂儿子所作的三重见证岂不是比「人的见证」(9节)更加有力、更应当领受吗?但是,并非每个人都接受「神的见证」,一个人得救的信心,实际上是圣灵的工作:
    1.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9节),表明人的信心是圣灵在里面工作的结果(7节)。神赐下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三24;四13),教导我们真理(二20、27),使我们能相信「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承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四2)。
    2. 「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10节),也就是「亵渎圣灵」(太十二31)。人若没有圣灵在里面工作,按着肉体并不能接受神同样的见证。

【约壹五1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

【约壹五12】「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 11-12节是「永生向人见证基督」。
  • 「这见证」(11节)的内容,「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11节);也就是说,神用白白赐给人的永生来见证「耶稣是神儿子」(5节):
    1. 「永生」不是人的旧生命长生不老,而是一种永恒的、丰盛的新生命,也就是神儿子里面的生命(12节;约一4)。这种新生命不是在人复活以后才会有,而是在重生的时候就开始了(三14),因为「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使我们能「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赐给」原文是过去式,表明当我们重生得救的时候,就已经白白领受了「永生」,也就是「神所赐的生命」(弗四18)。
    2. 「永生」就是神儿子的生命,所以「是在祂儿子里面」(11节),耶稣基督本身就是「生命」(一2;约十一25;十四6)。因此,「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2节)。对于重生得救的人来说,「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
    3. 一个人「信神儿子」以后,就会知道自己有永生,因为当我们「与神相交」(一6)的时候,「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
    4. 人若「信耶稣是神儿子」(5节),就能得着永生,这个事实证明,耶稣就是「神的儿子」。

【约壹五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 五13-21的主题是「生命确据」,与一1-4「生命之道」首尾呼应。
  • 当约翰提到「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2节)以后,接着就指出本信的目的,就是要叫「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13节)得着三个生命的确据:
    1. 永生的确据(13节);
    2. 祷告的确据(15-17节);
    3. 得胜的确据(18-21节)。
  • 13节是「永生的确据」。
  • 《约翰福音》是给还不太认识耶稣的人写的,目的是「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而《约翰壹书》是给已经「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写的,目的是「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13节)。
  • 有些人经常怀疑自己已经重生,有些人总是担心自己是否得救,有些人以为永生在复活以后才会开始。但神不愿让自己的儿女活在惶恐和疑惑中,而要让他们确切地「知道自己有永生」,一生「坦然无惧」(14节;二28;三21;四17)地与祂相交,并且借着永生的确据分辨异端、认出弟兄。「有」原文是现在式,表示持续地有,表明一个人不但能现在就能确信自己已经「有永生」,而且能持续「有永生」。
  • 使徒约翰用了七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重生得救」:
    1. 「与神相交」(一6);
    2. 「住在主里面」(二6);
    3. 「属神的」(四4)
    4. 「认识神」(四7);
    5. 「由神而生」(四7);
    6. 「有生命」(五12);
    7. 「有永生」(五13)。
  • 信心是重生的记号,行为是重生的结果,两者不可分割(雅二22)、「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雅二20、26)。因此,永生的确据不只是宣认「信耶稣是基督」(1节)、「信耶稣是神儿子」(5节),而且包括顺服和爱心的行为。一个人重生得救有七个记号:
    1. 在光明中行:「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一6)。被真理光照的人必须就会对罪敏感、诚实认罪(一8、10)。
    2. 顺服神:「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三24;二3-5)。
    3. 效法基督:「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二6)。
    4. 行公义:「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生的」(二29;三10)。
    5. 不犯罪:「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三9、6;五18),不会习惯性地持续犯罪、把犯罪当作生活方式。
    6. 爱弟兄:「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三14;四7;二9-11),「在行为和诚实上」(三18)彼此相爱。
    7. 相信救恩真理:「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五1、12、13;四6),相信主耶稣是道成肉身的神子基督。

【约壹五14】「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约壹五15】「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

【约壹五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约壹五17】「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 13-17节是「祷告的确据」。
  • 一旦我们有了永生的确据(13节),也就有了祷告的确据,一生都可以「存坦然无惧的心」(15节;三21)亲近神,知道「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14节),因为:
    1. 「我们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三22),从神儿子的生命出来的祷告,并不是祈求自己的心愿,而是只求神的旨意成全(太二十六39),「以耶和华为乐,祂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三十七4)。
    2. 「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15节;三22),「无不得着」的原文是现在时,意思现在就已经得着。因为重生的人所求的乃是「与神相交」(一6),而不是坚持自己的愿望。连摩西(申三23-28)、保罗(林后十二8-9)和主耶稣(太二十六39;来五7-8)的祷告未必成就,何况是我们呢?因此,我们只要「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15节),就已经足够了,因为我们可以确信「照祂的旨意求」的一切都已被神垂听,并会在神国降临(太六10)的终极旨意中得着最好的成就。
  • 「照祂的旨意求」,包括为那些犯罪的弟兄代祷(16节;二1),因为「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1节):
    • 「不至于死的罪」(16节),包括「偶然被过犯所胜」(加六1)、被假先知迷惑,若不认罪(一9),就会妨碍「与神相交」(一6)。所以我们「当为他祈求」(16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16节),让他恢复「与神相交」。
    • 「至于死的罪」(16节),包括不认神的儿子(12节;四1)、沉溺于犯罪(三8)。他们「亵渎圣灵」(太十二31),本来就「不是属我们的」(二19)、并不是神的儿女(三10)。这种人祷告了也没有用,所以约翰「不说当为这罪祈求」(16节)。
    • 在人看来,罪有轻重之分,但在神眼中,「凡不义的事都是罪」(17节),结局都是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但是,重生的信徒不会犯至于死的罪,因为「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二1);没有什么能夺走我们的永生,这就是我们为弟兄代祷的确据。

【约壹五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约壹五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约壹五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约壹五21】「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 18-20节用三个「知道」,重申了三个得胜的确据:
    1. 救恩的保障:「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18节),重生的信徒不会沉溺于犯罪,也不会犯那「至于死的罪」(16节)。因为主耶稣已经求神「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5),不允许撒但长期辖制他们。18b可译为「从神生的那一位,必保守他,那邪恶者无法加害于他」(18b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犯罪」、「保守」、「害」原文都是现在式,表示持续的状态。
    2. 身分的保障:「我们是属神的」(18节),所以恶者无法辖制我们。「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19节),但这个世界又在神的掌管之下,任何事情都在祂的护理之下发生,直到祂预定的时候(启十一15)。在这之前,每个人或是「属神的」,或是「卧在那恶者手下」,没有第三种立场。今天,教会里却掺杂了不少自以为「属神」,但却「卧在那恶者手下」的人,他们亟需对照本信来验证自己的重生身分。
    3. 相交的保障:「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20节),当我们认识真神、与神相交的时候,就能胜过一切异端(4节)。
  • 既然知道了「这是真神,也是永生」(20节),约翰就呼吁「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21节)。信徒是蒙神保守的人(18节;犹1、24),但神的保守并不是人放松懈怠的理由,反而是人保守自己的根据。正因为信徒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彼前一5),对自己的「保守」才不会徒劳落空,而不「保守」自己必然被神管教,因为「人若在火炭上走,脚岂能不烫呢」(箴六28)。所以,立约之民有责任守住蒙召的地位(出十九5),神的儿女有责任「自守」(约壹五21;犹21;雅一27),远避一切代替真神的偶像,远离一切引诱人的假先知。因为当基督再来的时候,祂「必从地上除灭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记念;也必使这地不再有假先知与污秽的灵」(亚十三2)。

上图:亚底米神庙位于今天土耳其的以弗所,供奉女神亚底米,亦称黛安娜,是生育与丰收之神,远至亚细亚一带人士都来朝拜,是基督教兴起之前最普遍的民间信仰。神庙长130米,宽70米,有126根高18米大理石柱,由吕底亚王国的克罗索斯开始建造,历经120年,完成于主前550年波斯的阿契美尼德帝国,被称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之一。

约翰壹书第4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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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四1】「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

【约壹四2】「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

【约壹四3】「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约壹四4】「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约壹四5】「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

【约壹四6】「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 四1-6的主题是「假先知不认道成肉身」,与二18-27「敌基督不认耶稣为基督」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三24)以后,马上就提醒:「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1节)。这部分整体是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要试验灵是否出于神(1节);
    •  B. 从基督论试验真假圣灵(2-3节);
    •   C. 信徒得胜的把握(4节);
    •  B1. 从听众鉴别真假先知(5-6a);
    • A1. 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6b)。
  • 一、要试验灵是否出于神(1节):
    • 神所命令的「信 pisteuo」(三23),并不是信一切自称从神而来的人或灵;相反,「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真理的灵」(6节;五7)是不怕试验的,试验诸灵既不是「亵渎圣灵」(可三29),也不是「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9),而是顺服神的旨意(申十三1-4;十八20-22)。
    • 「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1节),当神赐下圣灵的时候(三24),魔鬼也用邪灵仿冒圣灵、用假先知冒充真先知(太二十四24)。魔鬼的诡计是叫不信的人对凡事都不信,而叫信的人对凡事都信。在今天的「灵恩运动」中,就掺杂了许多邪灵和假先知,用真假难辨的神迹奇事混乱神的儿女专一跟随主的心。
  • 二、从基督论试验真假圣灵(2-3节):
    • 在背后驱使假先知的,都是「那敌基督者的灵」(3节),也就是撒但的灵、「谬妄的灵」(6节)。
    • 「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2节),不但让人承认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而且接受基督的救赎和主权。圣灵总是为基督作见证(约十五26),高举基督、荣耀基督(约十六14),叫人承认「耶稣是主」(林前十二3);祂既不会自己取代基督,也不会用恩赐、神迹代替基督。
    • 邪灵也会承认基督的神性(可一24;三11;五7-8;徒十九15),但却不肯顺服基督的权柄,只会叫人远离基督,用别的事物假冒基督。
    • 当时以弗所的克林妥主义异端否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在以后的两千年中,「那敌基督者的灵」发明了各种各样「不认耶稣」(3节)的理论:有的主张耶稣并不是真人,只是个幻象或者投影,神子并没有经过真正的受苦、受死和复活;有的主张耶稣是一个好人,但不是基督,神子基督在主耶稣受洗时临到祂身上,而在祂上十字架之前就离祂而去;有的主张耶稣是一位伟大的道德教师,但不是道成肉身的神。
    • 另一方面,有些假先知也会有口无心地「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因此,我们还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三11)察验他们的公义和爱心,才能真正「认出神的灵来」(2节)。
  • 三、信徒得胜的根据(4节):
    • 「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4节),指这些信徒胜过了那些「假先知」,使他们不得不「从我们中间出去」(二19)。
    • 「属神的」人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7节),「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三9),在他们里面的圣灵(13节)比「那在世界上的」(4节)更大,邪灵根本不是圣灵的对手。因此,每个信徒都要为弟兄守望,但却不必为教会担心;只要警醒「试验」,「敌基督者的灵」都会被揭穿。
  • 四、从听众鉴别真假先知(5-6a):
    • 不信神的「世人」(5节)自以为能独立思考、有自由意志,实际上是受「世界」(5节)控制,「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谬的言语」(提后四4)。
    • 假先知是「属世界的」(5节),「所以论世界的事」(5节),信息和人一样是「属世界的」,追随世界的时尚、迎合世人的需求。所有的异端都是世界的观点和福音的混合体,总是试图把当时的「现代思想」掺杂进福音。过去,诺斯底主义想把希腊哲学与福音混在一起;今天,有些人想把存在主义或人本主义掺进福音,有些人想把「正面思考」或「新纪元思想」掺进福音。每种与时俱进的「新版福音」都能找到推销的市场,因为撒但是「这世界的王」(约十二31),「卧在那恶者手下」(五19)的人自然会被属世界的信息吸引,所以「世人也听从他们」(5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要鉴定一个先知的真假,可以看看听众都是些什么人。
    • 相反,使徒都是「属神的」,信徒的源头单单根据神,与抵挡神的世界格格不入,所以「认识神的就听从」(6节)使徒的教训,「不属神的就不听从」(6节)他们(约八47)。「使徒的教训」(徒二42)是教会的「根基」(弗二20),现在已经成文为新约圣经。
  • 五、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6b):
    • 有两种方法可以分辨假先知和真先知。第一听他们的信息(2-3节),第二是看他们的听众(5-6a)。两个结合起来,我们就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6节)。
    • 无论普世教会出现什么新的运动、发明什么新的方法,我们都不必急着效法,而要听其言、观其行,「凡事察验」(帖前五21):听他们的教导是否符合圣经,看他们的工程能否经过火的试验(林前三13)。
上图:以弗所公共浴室遗址。克林妥(Cerinthus,主后50-100年)是一位早期诺斯底主义异端,活跃于以弗所地区,是使徒约翰的对手。据早期教父爱任纽(Irenaeus,主后130-202年)记载,他的老师坡旅甲(Polycarp,主后69-155年,使徒约翰的门徒)说:有一天,使徒约翰到以弗所的公共浴室去洗澡,看见克林妥也在浴室里面,于是扭头便跑,对门徒们说:「我们快逃吧!不然整个浴室要倒塌下来了。因为真理的敌人克林妥就在里面。」

上图:以弗所公共浴室遗址。克林妥(Cerinthus,主后50-100年)是一位早期诺斯底主义异端,活跃于以弗所地区,是使徒约翰的对手。据早期教父爱任纽(Irenaeus,主后130-202年)记载,他的老师坡旅甲(Polycarp,主后69-155年,使徒约翰的门徒)说:有一天,使徒约翰到以弗所的公共浴室去洗澡,看见克林妥也在浴室里面,于是扭头便跑,对门徒们说:「我们快逃吧!不然整个浴室要倒塌下来了。因为真理的敌人克林妥就在里面。」

【约壹四7】「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

【约壹四8】「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 四7-21的主题是「认识神的彼此相爱」,与二3-17「认识主的遵守诫命」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6节)以后,接着就讨论什么才是真正的「认识神」(7、8节)。这部分整体是一个交错对称结构:
    • A. 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从神来(7a);
    •  B. 爱是认识神的确据(7b-8节);
    •   C. 圣子向我们显明神的爱(9-10节);
    •    D. 彼此相爱彰显神的爱(11-12节);
    •   C1. 圣灵让我们知道神的爱(13-16a);
    •  B1. 爱是得救的确据(16b-18节);
    • A1. 应当爱弟兄,因为神先爱我们(19-21节)。
  • 「神就是爱」(8节)、「神是光」(一5)、「神是个灵」(约四24),这是使徒约翰对神本性的三大宣告。但我们不能反过来说「爱就是神」、「光是神」、「灵是神」。正如摩西宣告「神乃是烈火」(申四24),但却不能说「烈火乃是神」。今天,许多人却把爱当作神;人类的爱越伟大,就越容易以神的口气向人说话。
  • 信徒「应当彼此相爱」(7节),有两个原因:
    1. 「因为爱是从神来的」(7a)。神是爱的源头,祂赐给我们「爱心」(7节),又供应我们「彼此相爱」的能力。
    2. 「神就是爱」,神的本性就是爱,在祂里面没有任何与爱抵触的事物,因此,「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7b)。而「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8a),很容易听从假先知(6节)。
  • 「爱心」和「公义」(二29)都是鉴别真假信徒的标志,因为:
    1. 「神就是爱」,祂的创造、护理和救赎,都是因为祂的本性就是爱,而不是因为我们可爱,或者是因为孤独的神需要爱。
    2. 「神是光」,所以神的「爱」必然是在光明中行。「祂是公义的」(二29),并不纵容罪;祂要用「光」揭露罪、用「烈火」(来十二29;申四24)消灭罪,但却用「爱」拯救罪人。

【约壹四9】「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

【约壹四10】「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 9-10节是「圣子向我们显明神的爱」,与13-16a「圣灵让我们知道神的爱」前后呼应。
  • 「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9节),这个历史事实显明了神的爱(约三16),启示了爱的本质(10节)。
    1. 人的天然肉体里没有真爱,也不能理解真爱,所以「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10节),爱是神主动发起的。
    2. 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10节),既满足了公义,又成就了救赎,这是神主动用自己的爱挽回了自己的忿怒,所以约翰宣告:「这就是爱了」(10节)。真爱的本质不是变幻莫测的情绪或感觉,而是一种意志,是主动、舍己、公义、信实、怜悯、温柔、忍耐地恩待最不配的人。如果不用「挽回祭」(二2)这个词,就无法解释神的爱。人若只强调神的爱,却忽略公义和救赎,这样的福音就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别的福音」(加一6)。

【约壹四11】「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

【约壹四12】「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祂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 11-12节是「彼此相爱彰显神的爱」。
  • 「爱祂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12节),可译为「祂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满了」(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神的爱源于祂自己(7-8节),借着祂的儿子显明出来(9-10节),在祂的儿女中得以完满(12节)。
  • 「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11节),因为:
    1. 信徒既然「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7节),就当遵守神的命令(三23),用「彼此相爱」来彰显和回应神的爱(20-21节)。我们若不能「彼此相爱」,是因为不认识神,里面没有从神而来的「爱心」(7节)。
    2. 「神是个灵」(约四24),「从来没有人见过神」(12节),只有基督道成肉身「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西一15)。「神就是爱」(8节),基督身体里的肢体「彼此相爱」,才能显明「神就住在我们里面」(12节),让世人透过我们认识神(约十三35)。这样,「祂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满了」,实现了在我们里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约壹四13】「神将祂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

【约壹四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

【约壹四15】「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

【约壹四16】「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约壹四17】「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祂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约壹四18】「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 13-16a是「圣灵让我们知道神的爱」,与9-10节「圣子向我们显明神的爱」前后呼应。
    1. 我们之所以能知道自己「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13节;约十四20),是因为「神将祂的灵赐给我们」(13节;三24;约十四16-20)。
    2. 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2节;林前十二3),使我们能「认耶稣为神儿子」(15节),也就是承认「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14节)。这就是神所显明的爱(9-10节),也是使徒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14节)。
    3. 因此,是圣灵使我们知道并且深神借着圣子所显明的爱(9-10节)。「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16a),可译为「我们知道并且深信神是爱我们的」(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
  • 16b-18节是「爱是得救的确据」,与7b-8节「爱是认识神的确据」前后呼应。
    1. 「神就是爱」(16b),爱是神的本性,因此,「住在爱里面」(16b),是人「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16b)的确据。
    2. 当「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17节),实现了神的爱在我们里面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后,就可以让我们有把握「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祂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17节)。因为爱能证明我们像基督(三2),可以在神面前「坦然无惧」(二28;三21;五14),所以「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18节;罗八15)。
    3. 相反,「惧怕里含着刑罚」(18节),被「惧怕」控制的人已经在接受刑罚,成了「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5)。经常担心自己没有得救的人,是因为没有「在行为和诚实上」(三18)彼此相爱,所以「在爱里未得完全」(19节),神的爱还没有实现在他们里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约壹四19】「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

【约壹四20】「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有古卷: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

【约壹四21】「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 19-21节是「应当爱弟兄,因为神先爱我们」,与7a「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从神来」首尾呼应。
  • 「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19节)。祂的爱已经向我们「显明了」(9-10节),「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主动赐给我们得救的确据(17节)。我们对神、对人的爱,是回应和彰显神的爱。信徒体会到神的爱越多,爱心越大,体会到神的爱越少,爱心就小。
  • 爱神的心不只是情感或言语,更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三18)、透过爱弟兄的行动显明出来(三14)。若有人自称「爱没有看见的神」(20节),却「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20节),「就是说谎话的」(20节)。
  • 「爱神的,也当爱弟兄」(21节),因为「爱神」与「爱弟兄」是「律法和先知的总纲」(太二十二37-40;申六4;利十九18)。对于信徒来说,爱不是一个选择,也不是一个建议,而是一个命令;人若爱神,就必须遵守祂的命令(二5;五3),而祂的命令是「彼此相爱」(三23)。一个人若自称「爱神」,却不肯「爱弟兄」,或者只爱那些可爱的弟兄,表明他的生命有问题。

约翰壹书第3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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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三1】「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祂。」

【约壹三2】「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

【约壹三3】「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

  • 二28-三10的主题是「住在主里面的行公义」,用关键词「住 meno」(二28;三6、9、10、14、15、17、24)与三11-24「住在神里面的爱弟兄」前后呼应。包括三个部分:
    1. 住在主里的是神的儿女(二28-29);
    2. 神的儿女必然洁净自己(三1-3);
    3. 神的儿女不能与罪共存(三4-10)。
  • 神的爱是奇妙的,这爱让神俯就我们,「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1节)。重生的信徒不但从罪人的地位被提升到儿女的地位,而且确实得着了祂的性情、可以活出祂的公义(二29),所以「也真是祂的儿女」(1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与不敬畏神的「世人」(1节)截然不同。
    1. 习惯于「在黑暗里行」(一6)的世人「不认识我们」(1节;林前二15),无法理解信徒为什么要「在光明中行」(一7),「是因未曾认识祂」(1节)。正如基督的荣耀被肉身遮盖,「神的儿女」的生命也「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三3),将来的荣耀「还未显明」(2节;罗八19)。
    2. 我们现在神儿女的身分,能保障我们将来像主,因为我们的新生命「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4)。2b可译为「我们所知道的是:基督显现的时候,我们会像祂,因为我们将见到祂的本相」(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虽然我们现在对于基督再来的情形所知有限,但有一件事情是确定的:当基督再来的时候,「我们必要像祂」(2节),因为只有像祂的人才能「见到祂的本相」(太五8)。
    3. 对将来的「指望」(3节),会成为信徒现在圣洁生活的动力,使我们不断「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3节),竭力「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越来越「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八29)
  • 因此,神的儿女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会越来越像基督(7节;二6;四17)、因而也越来越像神,用公义和洁净的生活来证明自己是神的儿女。圣灵会不断使我们「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直到我们被「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三18)。
上图:以弗所的公共厕所(Latrines)遗址。罗马人非常讲究洁净,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豪华的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下水道系统,立法规定城镇居民们必须要清理掉城里的垃圾。

上图:以弗所的公共厕所(Latrines)遗址。罗马人非常讲究洁净,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豪华的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下水道系统,立法规定城镇居民们必须要清理掉城里的垃圾。

上图:古罗马的公共厕所。虽然罗马人建造了豪华的公共厕所,但这并没有使他们更洁净,因为他们用来善后的最高级的东西,是大家共享的海绵棒(Tersorium),用水冲刷一下就给下一位继续使用。

上图:古罗马的公共厕所。虽然罗马人建造了豪华的公共厕所,但这并没有使他们更洁净,因为他们用来善后的最高级的东西,是大家共享的海绵棒(Tersorium),用水冲刷一下就给下一位继续使用。

【约壹三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约壹三5】「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并没有罪。」

【约壹三6】「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

【约壹三7】「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约壹三8】「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约壹三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约壹三10】「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 4-10节是「神的儿女不能与罪共存」,组成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罪与神儿女的身分不相称(4节);
    •  B. 罪与主耶稣的作为不相称(5-6节);
    •   C. 行义的才是义人(7节);
    •  B1. 罪与神儿子的作为不相称(8节);
    • A1. 罪与神儿女的生命不相称(9-10节)。
  • 「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6节),「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9节),意思是信徒不能与罪共存,罪对于神的儿女既不正常、也不自然。4、6、8、9节「犯罪」原文都是现在式,通常表示持续的、习惯性的行为,但约翰也用「犯罪」的现在式来表达一次具体的犯罪(五16)。因此,对于「不犯罪」的理解,不能根据语法、而应根据上下文。一方面,约翰已经指出,信徒也会犯罪、必须诚实认罪(一8、9;二1)。另一方面,约翰又指出,神的儿女无法与罪共存,因为四个原因:
    1. 罪与神儿女的身分不相称:「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4节),表明罪的本质就是故意违背神的律法、主动悖逆神的旨意。人常常为自己的罪找借口,用生理、心理、文化、环境、遗传、无知等因素来掩饰罪、淡化罪;但约翰却宣告,罪的本质就是人的内心抗拒神的律法,所以不符合神儿女的身分。
    2. 罪与主耶稣的作为不相称:一方面,「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5节),结束罪辖制人的能力,所以蒙救赎的信徒不应该持续犯罪。另一方面,「在祂并没有罪」(5节),所以「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会沉溺于罪。人若时常犯罪,是因为并没有得救,所以「未曾看见祂」(6节)、没有经历过基督的同在,也「未曾认识祂」(6节)、不认识基督的所是和所作。
    3. 罪与神儿子的作为不相称:「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8节),是罪的源头(约八44)。「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8节),所以神的儿女不应该效法魔鬼犯罪的作为。「魔鬼 diabolos」原文的意思是「控告者、毁谤者」,牠喜欢在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启十二10;伯一6-9;二1-6;亚三1)。魔鬼可能是神起初创造的天使长之一,被初期教会的许多教父称为「路西法 Lucifer」,也就是「明亮之星」(赛十四12)的拉丁语。牠因为骄傲而堕落(赛十四12-15),可能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随牠(启十二4),成为「污鬼」(33节)、「邪灵」(弗二2)。魔鬼有四个头衔:「龙、古蛇、魔鬼、撒但」(启十二9;二十2)。「龙」指出牠的残忍凶暴,「古蛇」指出牠是诡诈诱惑人的(创三1),「魔鬼」指出牠是毁谤控告者,「撒但」指出牠是与神作对的。
    4. 罪与神儿女的生命不相称:「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9节),使他「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神的性情使人不会沉溺于罪,会引导我们脱离罪。「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9节),神的生命使人不能沉溺于罪,反而无法忍受罪,即便「偶然被过犯所胜」(加六1),「忧伤痛悔的心」(诗五十一17)也会和我们过不去。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不是「神的儿女」(10节)、就是「魔鬼的儿女」(10节;约八44;徒十三10);不是有分于神的生命和性情,就是被魔鬼诱惑和辖制,黑白分明、不能并存。我们可以凭着生命的果子(太七20)看出「神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10节)。人若经过反复提醒、劝勉都不能「行义」和「爱弟兄」,「就显出」他们是「魔鬼的儿女」。
  • 当时的诺斯底主义异端自称有更高级的属灵知识,罪无法损害他们,所以否定罪的严重性。今天,也有些人认为信徒不必遵行神的律法,因为已经「因信称义」(罗五1);有些人认为信徒不用总是认罪,因为所蒙的恩典已经大过了罪。但约翰却提醒我们,「不要被人诱惑」(7节),因为「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7节)。一个人不是因为「行义」才成为「义人」,而是成为「义人」后就会习惯地「行义」(太七15-20)。「义人」认识了公义的主(二1;三5)、有了公义的生命(二19),就会越来越像基督(三2-3)、越来越与神儿女的身分相称。

【约壹三11】「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

【约壹三12】「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约壹三13】「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 三11-24的主题是「住在神里面的爱弟兄」,与二28-三10「住在主里面的行公义」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10节)以后,接着就讨论「爱弟兄」。这部分整体组成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主的命令是彼此相爱(11-13节);
    •  B. 爱弟兄的出死入生(14-15节);
    •   C. 如何验证真正的爱(16-18节);
    •  B1. 爱弟兄有得救确据(19-22节);
    • A1. 神的命令是信和爱(23-24节)。
  • 11-13节是「主的命令是彼此相爱」。
  • 「彼此相爱」(11节)不是人的天性,而是神对祂儿女的「命令」。正如「行义」是神儿女的标志,「爱弟兄」也是,「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10节)。信徒重生得救之后,就应当遵守「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11节),活出「彼此相爱」的见证(约十三35)。
  • 「该隐」(12节)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因为怨恨杀害了弟弟亚伯(创四1-8)。他的怨恨源于魔鬼,是「魔鬼的儿女」(10节)。
  • 该隐杀亚伯,是「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12节);他不是嫉妒羡慕亚伯的「善」,而是因为亚伯的「善」凸显了自己的「恶」,所以产生怨恨,怨恨导致杀人。因此,「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13节),因为「世人」和该隐一样是「属那恶者」(12节)的,信徒的「行义」(10节)也会「指证他们所做的事是恶的」(约七7;三19),让「世人」很不舒服、心生怨恨。
    1. 信徒是神「从世界中拣选」(约十五19)出来的,「不属世界」(约十七14、16),虽然仍「在这世上」(四17;约十七11、15),但与世界彼此对立、彼此分别。「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祂」(三1;约十七25),因此,信徒被世人所恨,不必自怜、也「不要以为希奇」(约十五19、25;十六1-3;十七14;彼前四12-13),希奇的是那些自称基督徒的人广受世人欢迎。
    2. 信徒不能恨世人,但也不可「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二15),以致与世界妥协、被世界玷污。
    3. 信徒不能逃离世界,而要住在世上(四17)、但却不属世界(约十五19),成为被主差到世上(约十七18)的「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太五13-14);不仅能抗拒世界的诱惑(15-16节),而且能凭信心「胜过世界」(五4-5)。

【约壹三14】「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约壹三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 14-15节是「爱弟兄的出死入生」。
  • 世人恨神的儿女(13节),而「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14节)。因为我们爱主里的弟兄,并不是因为他们可爱,而是因为他们有同样属神的生命,「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五1)。
  • 「爱心」(14节)是圣灵的果子(加五22),是信心的记号(加五6)。若要知道一个信徒属灵生命的程度,只要看他能否「爱弟兄」。不能用「爱心」在小组、团契、教会里与弟兄「彼此相交」(一7)的人,「仍住在死中」(14节),在灵性上仍然是死的(弗二1)。
  • 一个人若不「爱弟兄」,就是「恨他弟兄的」(15节),没有中间的模糊地带。爱弟兄证明人「住在光明中」(二10),恨弟兄证明人「是在黑暗里」(二11);爱弟兄证明我们「已经出死入生了」,而恨弟兄证明「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15节)。因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15节),罪的本质并不是外在的行为,而是内在的心思(太五27-28)。藏在内心里的恨,只要具备足够的勇气和机会,就会导致杀人的行动,所以恨人等于杀人(太五21-22)。因此,人若常怀仇恨之心,证明还没有重生得救。

【约壹三16】「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约壹三17】「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约壹三18】「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 16-18节是「如何验证真正的爱」。
  • 爱可以验证一个人是否得救(14-15节),但爱本身也需要被验证。人人都可以声称自己有爱,如果没有可靠的方法验证爱是否真实,也就无法用爱来验证一个人是否得救。
  •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16)。因此,真正的爱,是在必要时「为弟兄舍命」(16节)。
    1. 爱的本质就是「舍己」(加二20)。世人的恨带来「杀人」(15节),基督的爱带来「舍命」,所以我们的「彼此相爱」(11节)也当效仿基督,「为弟兄舍命」。
    2. 「为弟兄舍命」,并非只是愿意为弟兄而死,更是愿意为弟兄而活,甘心乐意地放下自己,「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在日常生活中与弟兄分享生命中的所有(17节)。为弟兄死容易,为弟兄活难,因为需要时时顾念弟兄的感受、放下自己的坚持。
  • 17节可译为「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缺乏,却关闭了恻隐的心,神的爱怎能住在他里面呢」(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
    1. 我们可能很少有机会「为弟兄舍命」,但却有很多机会与有需要的弟兄分享「世上财物」(雅二15-16),舍弃自己、供应别人。如果我们「看见弟兄缺乏,却关闭了恻隐的心」,表明自己里面并没有「神的爱」住在自己里面(24节)。
    2. 16节的「弟兄」是复数,17节的「弟兄」是单数,我们很容易爱整个普世教会,但却不容易爱我们所「看见」的那位不怎么可爱的「弟兄」。
  • 爱的本质不是感觉、不是言语,而是「舍己」的行动,「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18节)表达出来。不付代价、「只在言语和舌头上」(18节)的怜悯、同情或安慰,根本不是真正的爱(雅二15-16);只有虚伪的外表,没有内心真诚的行动,也不是真正的爱(雅二20、16)。因此,任何关于爱的宣称或感受,都必须「在行为和诚实上」经过检验,才能证明一个人「已经出死入生了」(14节)。

【约壹三19】「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

【约壹三20】「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约壹三21】「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

【约壹三22】「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祂得着;因为我们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

  • 19-22节是「爱弟兄有得救确据」。
  • 如果我们能「在行为和诚实上」(18节)验证自己的爱,就可以从这一点确信自己「是属真理的」(19节),因为这是「神的爱」(17节和合本修订版)在重生得救的人里面工作。而有了得救的确据,「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19节)。
  • 20节可译为「即使我们的心责备自己,神比我们的心大,祂知道一切」(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良心的安慰很可能会作假,但良心的自责通常都是公正的,惟有神的怜悯和赦免才能平息它的声音。因为「神比我们的心大,祂知道一切」,早就知道罪人的本相,「知道我们的本体,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诗一百零三14);即使我们偶尔跌倒,也没有任何新的证据能推翻祂对我们的拣选。
  • 如果我们「是属真理的」,良心的功能就是正常的。这时,「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21节),就可以「坦然无惧」(21节)地亲近神(来四16),并且知道「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祂得着」(22节)。因为我们所有的祈求都是为「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22节;五14-15)。「命令」原文是复数,指神所有的命令。

【约壹三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约壹三24】「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 23-24节是「神的命令是信和爱」。
  • 23节的「命令」原文是单数。约翰把神所有的命令(22、24节)总结为「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23节)。「信 pisteuo」和「爱 agapao」是这个命令的两个方面,涵盖了所有的命令。我们对主的信,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加五6)。人若不能「彼此相爱」,就证明不信;人若不信,就不可能「彼此相爱」。
  • 24节的「命令」原文是复数,包括神所有的命令。只有顺服神命令的人,才能「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24节;约十五4),也就是「与神相交」(一6)。我们之所以能确信「神住在我们里面」(24节),不是通过逻辑的推理、肉体的感觉或神秘的经验,而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24节)。一方面,圣灵向我们见证「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四2);另一方面,顺服并不是人的天性,是圣灵使我们「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得以遵守神的命令、「与神相交」。

约翰壹书第2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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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二1】「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壹二2】「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 一10-二2是驳斥第三类异端。这类异端「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一10),也就是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
  • 「我小子们」(1节),意思是「我亲爱的孩子们」,是年近百岁的使徒约翰对信徒的昵称。他写信的目的,「是要叫你们不犯罪」(1节),也就是不纵容自己习惯于犯罪(约五14;八11),不要用各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为罪开脱,比如:
    1. 神恨恶罪,但爱罪人……
    2. 神造了我就是那样的……
    3. 救恩会改变将来灵魂的命运、但未必能改变今天身体的行为……
    4. 我们都不完全,只是个蒙恩的罪人,需要神的赦免……
    5. 要宽容,不要论断人,连自己也不要论断……
  • 「若有人犯罪」(1节),表明得救的信徒还会「偶然被过犯所胜」(加五21),只是无法再安于罪中之乐;罪的痛苦会折磨我们、让我们内心挣扎,但自己却没有能力摆脱罪。因此,「我们若在光明中行」(一7),就要诚实地认罪,因为有两个事实为认罪的人提供了出路,这是我们认罪的两个基础:
    1.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1节)。在希腊的法律词汇中,「中保 parakletos」指被告的朋友,被召去为被告作见证、或为其说情。这正是耶稣基督在神面前为我们所做的,祂「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驳斥「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启十二10)的撒但,因为凡相信基督的,「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2. 基督不但为我们献上代求,而且「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2节)。唯有透过一位全然公义的「义者」,才能「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一9),并且以「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林后五21;来七25-26),满足神的公义、挽回神对罪和罪人的义怒。
  • 「挽回祭 hilasmos」(1节;四10)的动词被译为「挽回 hilaskesthai 」(来二17)或「开恩可怜」(路十八13)。「赎罪 expiation」的意义是遮盖、除去或涂抹罪,而「挽回 proptiation」的意义不但包括「赎罪」,还包括平息神的忿怒(民十六46-48)。「挽回祭」在希腊文学中,指外邦人用献祭来讨好忿怒的假神。但圣经借用「挽回祭」这个名词,所表达的概念与异教却截然不同:
    1. 异教假神的忿怒是易怒霸道、反覆无常的,而真神的忿怒是对罪和罪人的义怒。「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一18),所以有必要进行挽回;若是否认神会「忿怒」,就是否认神的完全公义,祂的爱将被贬低为多愁善感。
    2. 基督把自己献为「挽回祭」,不但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要求,也平息了神对罪人的怒气,这是福音的核心;无论是淡化人的罪,还是否认神对罪人的「忿怒」,都是「别的福音」(加一16)。
    3. 异教是人或第三者提供礼物来贿赂假神,但真神却用自己设计的方法,使祂的忿怒可以止息(诗七十八38;八十五2-3;一百零三8-10;弥七18-19)。祂「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罗三25),主动付出代价、「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9)。因此,「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四10)。
    4. 基督不但是「挽回祭」,也是献上「挽回祭」的祭司,祂如今仍然是「挽回祭」,因为祂一次献上的祭永远有效(来十10);我们不仅在得救时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与神和好,得救之后「若有人犯罪」(1节),也可以继续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维持「与神相交」(一6)。
    5. 基督作「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2节),足以挽回「普天下人」,凭信心接受的人都可以享用其功效(罗三25;约三16)。

【约壹二3】「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

【约壹二4】「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壹二5】「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约壹二6】「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 二3-17的主题是「认识主的遵守诫命」,用关键词「认识 ginosko」(二3、4、13、14;四7、8)、「住 meno」(二6、10、14、17;四12、13、15、16)、「说谎的 pseustes」(二4;四20)与四7-21「认识神的彼此相爱」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1节)以后,接下来就讨论怎样才算真正认识这位中保。这部分整体是一个交错平行的结构:
    • A. 认识主的遵守主道(3-6节);
    •  B. 遵守主道就要爱弟兄(7-11节);
    • A1. 认识主的胜过恶者(12-14节);
    •  B1. 胜过恶者的不爱世界(15-17节)。
  •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3节),顺服基督,就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验知道自己已经「认识祂」(3节),因着「认识祂」而支取中保所献「挽回祭」(2节)的功效,享受与救主的关系。因此,「认识祂」就是得永生(五20;约十七3)。
    1. 「遵守」(3、4节)是现在时,表示并非暂时或间歇性的顺服,而是习惯性的顺服。一个人「认识祂」的证据,不在于内心的感受或口头的宣告,而在于持久顺服基督的命令。
    2. 凡是不能使我们「遵守祂的诫命」的「认识」,都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4节)。正如当日祭司长和文士明知弥赛亚要降生在伯利恒,却无意前去寻访(太二1-8);又如当时的诺斯底主义异端强调蒙了特别的光照,拥有高级的属灵「知识 gnosis」,但却不能带来顺服,只是臆想和一厢情愿。
  •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5节),因为「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五3)。人对神的爱,不是通过感性的言语或神秘的经验,而是通过顺服来表达的(约十四15、21、23;十五10);我们与主相交的唯一确据,就是从爱而来的顺服、「遵守祂的诫命」。当我们「遵守主道」的时候,「爱神的心」就实现了它在我们里面所要达到的目的(四17、18)。
  • 人若爱神,就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历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5节;约十四18-23)、与主亲密相交(一6-7),不需要借助某种肉体感觉或神秘经验。因为人若常在主里面,主的生命才能在人里面活出来(约十五4;加二20),让我们有能力「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包括爱神和「彼此相爱」(约十五12)。人若不能「照主所行的去行」,无论声称什么特殊经验,都不能自称「住在主里面」(6节)。
  • 「住 meno」又被译为「常在」(约十五4-7、9-10),代表持续、稳定和亲密的关系,而不是暂时、表面或神秘的联系。与主「相交」的得救信徒,必须会「照主所行的去行」,按照主耶稣在地上的「榜样」(约十三15)生活。因此,一个得救的人、也就是「与神相交」(一6)的人,必然会:
    1. 「在光明中行」(一7);
    2. 「认识祂」(3节);
    3. 「住在主里面」(6、27、28节);
    4. 「住在光明中」(10节);
    5. 「住在子里面」(24节);
    6. 「住在父里面」(24节)

【约壹二7】「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

【约壹二8】「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

【约壹二9】「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约壹二10】「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约壹二11】「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 当约翰要求信徒「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的时候,马上就提醒他们:「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7节):
    1. 一方面,爱是一条「旧命令」,因为这是每个信徒早已领受的基督的命令(约十三34),并不是约翰的创新。神的仆人不会像异端那样「越过基督的教训」(约贰9),与时俱进地搞迎合时代的神学创新。
    2. 另一方面,爱也是一条「新命令」(约十三34),因为主耶稣在祂开启的新时代里,给这条命令赋予了新的意义和表达:不但要「爱人如己」(利十九18;太二十二39),更要为人「舍己」(加一4;二20;弗五20);不但要爱「邻舍」(路十27;太五43),也要爱「仇敌」(太五44)。
  • 这新命令「在主是真的」(6节),因为主耶稣不但赐下这条命令,还亲自成为「榜样」(约十三15)、为我们「舍己」(加二20),彰显什么是真正的爱。
  • 这新命令「在你们也是真的」(6节),因为在信徒的心中,「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6节)。随着信徒「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一6),也会越来越在爱里成长和得胜,每天都会对「彼此相爱」有新的经历和体会。因为「彼此相爱」不是出于外面的要求,而是来自里面「真光」的照耀。
  • 爱是信徒里面被「真光」照耀的结果,因此,要验证一个人是否「住在光明中」(10节)、「住在主里面」(6节),检验标准就是他是否持久地「爱弟兄」(10节)。
    1. 人若不肯「照主所行的」去「爱弟兄」,证明他并没有「住在主里面」,「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9节)。人若看起来很属灵,但却无法与教会的肢体和自己的家人和睦同居,就不能自称「与神相交」(一6)。
    2. 诺斯底主义异端自称「在光明中」(9),宣称人得着多少光照,就拥有多少对神的知识。但是,只有耶稣基督是那「真光」(约一9;八12),人若自称「在光明中」(9、10节;一6),就应当按照「真光」的命令去「爱弟兄」。
    3. 在神看来,一个人或者是「在光明中」、或者是「在黑暗里」,黑白分明,没有半明半暗的灰色地带。同样在神看来,一个人若是不「爱弟兄」,就是「恨弟兄」(11节)。
  • 「爱」与「恨」不单显示我们真实的属灵光景,也会影响我们的人生:
    1. 「爱」使人「在光明中」行,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往哪里去」(11节),所行的路上没有妨碍前行的障碍,「并没有绊跌的缘由」(约十一9-10)。人若舍己,即使别人「以恶报善,以恨报爱」(诗一百零九5),也不会让自己犯罪、退后(诗一百一十九165)。
    2. 「恨」会使人「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11节),人生迷失方向(约十二35)、对人对事产生偏见,「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节)。只有爱才能让我们对人、对事看得清清楚楚,因为「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4-15)。

【约壹二12】「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

【约壹二13】「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

【约壹二14】「父老啊,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

  • 当约翰提到「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节),马上就提醒信徒:不要怀疑救恩、误以为自己「是在黑暗里」(11节)。虽然3-11节可能让他们很扎心,但约翰写信的目的是为了坚固信徒,所以首先肯定他们得救的地位:「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12节)。「罪」原文是复数,指罪行。
  • 12-14节原文是一首诗,约翰分别用「小子们」(12节)、「父老」(13节)、「少年人」(13节)来称呼信徒
    1. 「小子们」,在本信中都是指全体信徒(1、18、28节;三7、18;四4;五21),他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已经「认识父」(13节)、得着了永生(约十七3)。
    2. 「父老」是年长的基督徒,他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13节)神子耶稣,亲身经历过道成肉身的基督(一1)。
    3. 「少年人」是年轻的基督徒,他们是异端主要攻击的对象,但却灵里「刚强」(14节),因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14节),所以因着「信耶稣是神儿子」(五5)而「胜了那恶者」(14节)。

【约壹二15】「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约壹二16】「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约壹二17】「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 当约翰提到「胜了那恶者」(14节)的时候,马上提醒信徒「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15节)。这正如主耶稣为门徒的代求:「我不求祢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祢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约十七15-16)。
  • 「世界」是「那恶者」胜过信徒的武器,「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15节)。因为「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太六24),所以「那恶者」不必叫人不「爱父」,只需要引诱人「爱世界」
    1. 「世界 kosmos」原文可以指世人(约三16)或被造界(约十七24),这里指人类社会中使人远离神的一切人、事、物。撒但是「世界的王」(约十二31;十四30;十六11),被称为「那在世界上的」(四4),「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五19)。
    2. 世界上的事」,包括这个世界所能提供的名利、地位、享受、成就,以及构成这个世界体系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对神的态度。
    3. 「爱世界」的「爱 agapao」原文与「神爱世人」(约三16)的「爱」相同,「世界 kosmos」原文与「神爱世人」的「世人」相同。但神可以「爱世人」,人却不能以效法神为名「爱世界」。因为神「爱世人」,却不会被「世界」污染;人「爱世界」,必然会「沾染世俗」(雅一27),「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四4)。在新约中,动词「爱 agapao」大都描述正面的爱,但也可以用来描述「爱世界」和巴兰的「贪爱」(彼后二15),必须根据上下文来理解。而名词「爱 agape」都是描述正面的爱心。
  • 「不要爱世界」的第一个理由,是因为世界与神为敌(雅四4);「凡世界上的事」(16节),源头「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16节),都会影响人「爱父的心」。例如:
    1. 「肉体的情欲」(16节),指人渴望满足自己的需要,既不考虑神和别人,也不考虑后果。「肉体的情欲」是罪人本性中低级的、满足感官需要的方面。例如:始祖在伊甸园贪爱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创三6),魔鬼引诱主耶稣吩咐石头变为食物(路四3)。
    2. 「眼目的情欲」(16节),是人渴望可见之物,不去思想其中真正的价值和善恶。「眼目的情欲」是罪人本性中比较高级、满足精神需要的方面例如:始祖在伊甸园贪爱那棵树的果子「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创三6),魔鬼引诱主耶稣接受万国的荣华(路四5-7)。
    3. 「今生的骄傲」(16节),是人渴望炫耀自己的所是、所有、所做,不但夸口财富智慧、地位成就、生活方式、名声外貌,也攀比教会的人数、事奉和恩典。「今生的骄傲」是罪人本性中最高级的、满足价值需要的方面。例如:始祖在伊甸园贪爱那棵树的果子「能使人有智慧」(创三6),魔鬼引诱主耶稣从殿顶上跳下去(路四9)
  • 「不要爱世界」的第二个理由,是世界是暂时的,正在分崩离析(林前七31),所以我们应该在暂时的世界和永恒的主之间作出选择,「紧紧抓住基督。祂为你成为暂时的,好叫你成为永恒」(奥古斯丁 Homilies on the First Epistle of John 2:10):
    1.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17节),无论如何吸引人,不但短暂、而且不能让人满足。因为罪里面带着死亡的种子,世界的体系里包含着自我毁灭的火焰。凡是追逐世界的,都将成为世界的殉葬品。
    2. 「不要爱世界」,可能会让人有所失去,但得到的却更多:「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30),并且「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17节;约八51)。因此,信徒应该把「神的道常存在」(14节)心里,「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
上图:以弗所大剧场遗址,由罗马人于主后1世纪改造而成,依山而建,面向大海,气势磅礴。这个环形大剧场可以容纳24,000人,可能是古代最大的剧场,至今仍然可使用。剧场已经如此宏伟,其他的娱乐设施更是一应俱全,吸引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生活在以弗所的使徒约翰,尤其能体会「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

上图:以弗所大剧场遗址,由罗马人于主后1世纪改造而成,依山而建,面向大海,气势磅礴。这个环形大剧场可以容纳24,000人,可能是古代最大的剧场,至今仍然可使用。剧场已经如此宏伟,其他的娱乐设施更是一应俱全,吸引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生活在以弗所的使徒约翰,尤其能体会「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

上图:以弗所遗址,包括妓院、集市和图书馆,集中了「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6)。使徒约翰写《约翰壹书》的时候,以弗所是小亚细亚最繁华的城市,充满了「世界上的事」(约壹二16)。今天,昔日的一切繁华只剩一片废墟,无言地见证「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二17)。

上图:以弗所遗址,包括妓院、集市和图书馆,集中了「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6)。使徒约翰写《约翰壹书》的时候,以弗所是小亚细亚最繁华的城市,充满了「世界上的事」(约壹二16)。今天,昔日的一切繁华只剩一片废墟,无言地见证「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二17)。

【约壹二18】「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约壹二19】「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 二18-27的主题是「敌基督不认耶稣为基督」,用关键词「认 homologeo」(二23;四2、3)与四1-6「假先知不认道成肉身」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17节)以后,马上就提醒信徒:「如今是末时了」(18节),因为已经有许多敌基督者出来了。这部分整体是一个交错平行的结构:
    • A. 曾听见说的敌基督的出来了(18-19节);
    •  B. 受了恩膏的知道这一切事(20-23节);
    • A1. 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24-25节);
    •  B1. 按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6-27节)。
  • 「末时」就是「末期」(太二十四14)、「末日」(约十二48),是「末世」(林前十11)之中基督再来以前的最后一段时间。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历史可以分为现今的世代和弥赛亚来临之后的未来的世代,即「今世、来世」(太十二32;可十30;路十八30),但新约进一步教导,「来世」因主耶稣已经临到了。现在是两个世代互相重叠的「末世」(林前十11),信徒已经被拯救脱离了现今「罪恶的世代」(加一4),并且已经开始尝到「来世权能」(来六5)。
  • 「那敌基督的」(18节),原文是单数带冠词,特指基督再来之前将要出现的那个「大罪人、沉沦之子、不法的人」(帖后二3-10)。
  • 「好些敌基督的」(18节),原文是复数,泛指被撒但利用的「假基督、假先知」(太二十四24),他们敌对基督,否认主耶稣就是基督,否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22节)。基督再来之前,将有许多「假基督、假先知」要起来,当我们看到这些情形时,便知道「如今是末时了」(18节),就当提醒自己:「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就要过去了,务要「警醒」(太二十四42)等候主。
  • 只有重生得救、有基督生命的人,才能「与神相交」(一6),也与弟兄「彼此相交」(一7)。而「敌基督的」并没有基督生命出来的舍己之爱,所以不能在基督的身体里与弟兄「彼此相交」,早晚会离开教会:
    1. 神允许异端引起教会分裂,目的是「显明」(19节)谬误、洁净教会,因为「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19节)。
    2. 异端可能会以基督的名义另组团体,慈善传教、社会关怀可能都会做得有声有色,但「却不是属我们的」(19节),我们不必羡慕、效法。

【约壹二20】「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或译:都有知识)。」

【约壹二21】「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

【约壹二22】「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约壹二23】「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 有异端认为,只有少数人才能拥有神秘的属灵知识,但约翰宣告,所有的信徒都「从那圣者受了恩膏」(20节),得着了圣灵的内住,所以都「知道这一切的事」(20节),不必在圣经之外再找神秘的知识,因为基督所赐的「真理的圣灵」(约十六13)会引导我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
  • 「恩膏」原来指用来膏抹的膏油,而弥赛亚所受的膏是圣灵(赛六十一1,路四18;徒四27;十38),信徒都领受了和基督一样的圣灵「恩膏」(林后一21-22)。因此,他们并非「不知道真理」(21节),只需要坚固已知的真理,「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24节)。因为真理必然前后一致,「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21节),所以「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19节),而是「说谎话的」(22节)、「敌基督的」(22节)。
  • 「敌基督的」的标志是「不认耶稣为基督」(22节),从而也「不认父与子」(22节)。他们不但否认主耶稣就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而且否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五1、5),否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四2-3;约贰7)。
    1. 有些异端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好人,基督则是神的儿子,两者之间只是暂时关连。基督在耶稣受洗时临到祂身上,而在祂上十字架之前离祂而去。他们就是「敌基督的」。
    2. 有些异端或异教虽然承认独一的神,但却只把耶稣当作圣人、先知或天使长,不承认道成肉身的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们都是「敌基督的」。
    3. 自由神学只承认耶稣高尚的道德和教导,却否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也不承认祂所行的一切神迹,他们正是「敌基督的」。
    4. 有些人自称是基督徒,但言行却不把主耶稣当作真神来敬畏和顺服,这样的心态也是「敌基督的」
  • 「认子」(23节),就是承认主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圣子基督。如果有人自称敬拜圣父,但却不认主耶稣是圣子,那只是敬拜自己臆想出来的神,因为:
    1.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23节)。主耶稣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祂是父神和人中间唯一的中保(1-2节;提前二5)。惟有子能将父启示给我们,因为「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十22;太十一27)。
    2. 「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3节)。「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一15),「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祂完美地彰显了父神,听见祂就是听见父的道(约十四24),看见祂就是看见父(约十四9),认识祂就是认识父(约十四7),信祂就是信父(约十二44-45)。子与父是如此合一(约十30),所以圣经说他们在彼此里面(约十38;十四10)。

【约壹二24】「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

【约壹二25】「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

  • 既然信徒「曾听见说」(18节)的那敌基督的出来了,就当「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24节),不需要与时俱进的新方法来抵挡异端,只需要用起初知道的(20-21节)「神的道」(14节)来保守自己。使徒所传、圣经所载的福音真理永远不会改变,如果我们所听见的「新教训、新亮光、新神学」与圣经有任何偏离,必然是出自「敌基督的」(22节)。不断渴望追逐新鲜的道理,只是雅典人的特征(徒十七21),不是信徒的本色(犹3)。
  • 「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24节),意思就是「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3节),与圣子、圣父都有亲密的相交,享受圣父(约三16;六40)和圣子(约六47)所应许的「永生」(25节;五11-12;约三16;六40、47)。而「不认子的,就没有父」(23节),结果是失去「永生」。

【约壹二26】「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

【约壹二2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 约翰写信的目的,是要提醒信徒防备「那引诱你们的人」(26节)
  •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24节),因为圣灵永远与信徒同在(约十四16)。因此,「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27节),圣灵会教导他们「知道这一切的事」(20节;约十四26)。这不是说教会中不需要教师的恩赐(弗四11),而是说这些信徒已经「知道真理」(21节),并不需要异端所说的某种圣经之外的隐秘知识。
  • 「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27节),指「圣灵就是真理」(五7)。「真理的圣灵」(约十六13)不会另外发明真理,而是把从主而来的真理告诉信徒(约十六13-15)、让我们想起主「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所以我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7节),而不是按照某种神秘的知识、肉体的感觉。

【约壹二28】「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的时候,在祂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约壹二29】「你们若知道祂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

  • 二28-三10的主题是「住在主里面的行公义」,用关键词「住 meno」(二28;三6、9、10、14、15、17、24)与三11-24「住在神里面的爱弟兄」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7节)以后,接下来就讨论怎样才算真正住在主里面。包括三个部分:
    1. 住在主里的是神的儿女(二28-29);
    2. 神的儿女必然洁净自己(三1-3);
    3. 神的儿女不能与罪共存(三4-10)。
  • 我们若「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就会「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这样,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就可以「坦然无惧」(28节)地向他交帐,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也不至于惭愧」(28节)。
  • 「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29节),因为神将祂「公义」的生命本性赐给重生的信徒,所以「行公义」是永生生命的证据。「行」原文是现在式,表示持续不断的行为。假师傅可能声称他们重生的标志是「 知识」,约翰则指出,重生的标志是习惯性地「行公义」,「因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三9)。

约翰壹书第1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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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一1】「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约壹一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约壹一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约壹一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我们)的喜乐充足。」

  • 1-4节的主题是「生命之道」,用关键词「生命 zoe」(一1、2;五11、12、13、16、20)与五13-21「生命确据」首尾呼应。
  • 「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节),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
    1. 神的儿子是真实的「生命」(约一4;十一25;十四6),也就是「那永远的生命」(2节),祂也要将这种生命赐给人(五12、20;约十10)。
    2. 神的儿子是「道」(约一1)。作为「道」,祂是启示者,是神向人彰显自己的媒介。「道 logos」的原文可以翻译成「话」(约十19)、「说」(约四39)或「缘故」(太五32)。
    3. 神的儿子是「生命之道」,祂「从起初原有的」永恒存在(约一1-2),又道成肉身、进入时间,已经在历史中向人显现出来(2节;约一14),是使徒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1节)。神的儿子基督把「生命之道」从最抽象变为最具体,不但完美地彰显了父神(西一15;来一3),也完美地彰显了生命(2节)。因此,子与父是如此合一(约十30、38;十四10),听见子就是听见父的道(约十四24),看见子就是看见父(约十四9),认识子就是认识父(约十四7),信子就是信父(约十二44-45)。基督与生命是如此一致(约一4;十一25;十四6),得着基督就是得着永生(五11-12),信徒「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以致「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
    4.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2节),所以信徒对于真实生命的认识,既不是根据哲学家莫衷一是的推断,也不是按照科学家众说纷纭的定义,而是根据使徒的亲身经历(约一39)。使徒们所见证的福音(2节),就是在传「生命」,要叫人「得生命」(约十10;二十31);离开了「生命」,一切属灵的追求和神学都失去根基、毫无意义。
  • 有了生命的定义,就有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定义是「原与父同在」(2节)的基督(约十一25;十四6),所以生命的意义就是「与神相交」(6节):
    1. 「相交 koinonia」原文的意思是「交流、参与、分享」(林后八4「有分」;十16「同领」;腓三10「一同」),英文被译为「团契 fellowship」,中文又被译为「彼此交接」(徒二42)、「交通」(腓二1)、「相通」(林后六14)。圣父和圣子在永恒里彼此相交(约十38;十四10-11),基督道成肉身以后,这种永恒的相交就进入时空(约十七21)。「那永远的生命」从神出来,把人领回到神面前,从祂那里得着行公义(二29)和爱弟兄(三10)的能力,正如主耶稣为每一个信祂的人所祈求的:「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祢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约十七22-23)。因此,「相交」是双向的:一方面把自己的分享给别人,另一方面接受别人的分享。「相交」也是立体的:首先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3节),其次是信徒之间「彼此相交」(7节)
    2. 罪使人「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三8),堕落的第一个恶果就与神失去相交。而在神的救恩计划里,从旷野建造会幕(出二十五8)、应许「以马内利」(赛七14)、基督道成肉身(约一14)、进入新天新地(启二十一3),神拣选人、呼召人的目的,都是为了让人与祂恢复相交:「祂呼召你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共享团契」(林前一9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使徒约翰「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3节),就是为了「使你们与我们相交」(3节),以便更好地与神相交。因此,传福音的终点并不是脱离罪、上天堂、得永生,而是与神相交,正如《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一开始所说的:「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
    3. 相交的前提是生命,生命的本质有两种。一种是适合地狱的生命:「地狱的整个哲学,都建立在一个公理之上:一件事不是另一件事,尤其是一个本体不是另一个本体」(C. S. 路易斯《地狱家书》第十八封信)。因此,我的好处归我,你的好处归你;存在就要排除,增加就要吞吃;大鱼吞吃小鱼,强者吞吃弱者的资源、意志和自由。因为这种生命自以为「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三5),但却资源有限、必须竞争,所以一定「相咬相吞」(加五15)。另一种是适合天国的生命:天国的公理是「万物多种多样、同归于一,我的益处是成为你的益处」,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被称为爱。「神就是爱」(四16),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因为这种生命以神为神,当然资源无限、福杯满溢,所以才能「彼此相交」。
    4. 相交是新天新地的生活方式,所以主耶稣为教会的代求,就是要我们现在就开始在地上适应这种生活:「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祢父在我里面,我在祢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约十七20-21)。因此,「圣徒相通」(《使徒信经》)是教会的生活方式,生命的接触分享,身体的血液循环,灵命的健康保证。徒二42-47所记录的,就是初期教会最早的相交生活
  • 信徒与神相交,实质是「圣灵的团契」(林后十三14「圣灵的感动」英文ESV译本):一面从天父领受恩典、赦免、保守、启示,得着神自己、以神为乐;一面向天父献上感谢、赞美、认罪、顺服、交托;献上神所悦纳的、荣耀神。
  • 信徒彼此相交,实质是神儿女的家庭关系,「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祂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祂名的人」(玛三16)。
    1. 彼此相交是双向的:一面分享自己所认识的神、所领受的恩典,正如使徒约翰希望信徒与自己相交,是因为「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3节);一面领受别人所认识的神、所领受的恩典,正如使徒保罗希望「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罗一11-12)
    2. 彼此相交的前提是与神相交。「我们若与神相交,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7节)。人若没有与神相交,就会用社交代替相交:谈论世界眉飞色舞,谈论圣经意兴阑珊;说教抱怨滔滔不绝,自我剖析避重就轻。如果信徒的彼此相交停留在聚餐聊天、运动郊游、互助互惠或辅导查经上,也许关系密切了、问题解决了、知识增加了,但却越来越不需要神了。
    3. 彼此相交的目的是与神相交。要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西三16)、「彼此认罪,互相代求」(雅五16)、「彼此相顾」(林前十二25),从而进入与神更美好、更丰盛的交通。因此,人若想借着彼此相交得着人的帮助或同情,难免都会失望。因为彼此相交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心中给神腾地位:顺服地让神拿走人所倚赖的、好把祂自己更丰富地给我们:「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林后四7)。因此,当我们与神相交到一个地步的时候,「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祂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哈三17-19)。
    4. 彼此相交是为了主动地给、而不是被动地得。人生的意义就是成为别人的益处,作恩典的渠道:「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十24)。因此,信徒的「得」就在于「给」:「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路六38)。
    5. 彼此相交是生命的试金石。肉体里的骄傲、无知、优越、自卑、嫉妒、抱怨,都会阻挡彼此相交。人若还活在肉体里,就会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肉体相撞;人若已经重生得救,必然会与神相交,也渐渐彼此相交。因此,信徒若是不能彼此相交,必定生命出了问题;传福音若不能把人带进彼此相交,生命永远不会长进;父老若是轻看小子的喂养,表明生命还不成熟;传道人若是强装属灵,就是生命枯干的信号
    6. 彼此相交是生命的磨刀石,「铁磨铁,磨出刃来」(箴二十七17)。因为彼此相交不但有给予,也有接受;不但有付出,也有得着;不但服事别人、坚固肢体,也寻求帮助、操练自己;不但使别人得着喂养,也使自己更加成熟。

【约壹一5】「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 一5-二2的主题是「行在光明中」,用关键词「说谎的 pseustes」(一10;五10)与五1-12「活在永生里」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3节)以后,接下来就讨论什么才是真正的与神相交。原文用了六个「若 ean」,一反一正,一面驳斥三类异端,一面提出福音的应许和要求。
  • 「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5节;约一4),这是宣告神的属性是真理(6节)、信实和公义(9节),绝不会被罪玷污、没有任何道德的瑕疵(约八46),这是福音最基本的「信息」(5节)。

【约壹一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约壹一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 第6-7节是驳斥第一类异端。这类异端「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6节),也就是言行不一,原因可能包括:
    1. 认为身体只是灵魂的外壳,灵魂不会被身体的行为污染;
    2. 认为因信称义的人已经超越律法,不必行义、仍是义人(三7);
    3. 认为在聚会时「与神相交」就行了,却不愿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十字架的对付、追求圣洁,有名无实;
    4. 认为「与神相交」就行了,却不愿与其他的信徒「彼此相交」(7节),甚至恨弟兄(二9)、假冒为善……
  • 这类异端会造成两种结果:
    1. 「说谎话」(6节),假冒为善、声称自己有没有的东西。「神就是光」(5节),黑暗和光明是互不相容的,真正的「与神相交」是把人带进光中:「在祢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三十六9)。「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六14),罪必然会破坏人「与神相交」(诗五4;六十六18)。
    2. 「不行真理」(6节;约三19-20),因为「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三21)。
  •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7节),首先应当承认罪会使我们「与神隔绝」(赛五十九2),然后效法神的性情,「如同神在光明中」(7节):
    1. 「在光明中行」的记号是认罪(9节)。真理的光必然会显明我们生命中的黑暗,「在光明中行」的人越靠近光、就越看见自己的污秽,越亲近神、就对自己的罪越敏感。
    2. 「在光明中行」的人承认自己的罪,就能寻求和接受基督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7节)的功效。「洗净」原文是现在式,表示基督的代赎功效能不断地洗净罪污、维持我们「与神相交」。「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二十八13)。
    3. 「与神相交」的标志,不是神秘超然的自我感觉,而是与肢体「彼此相交」。
上图:以弗所的塞尔苏斯图书馆(Library of Celsus)遗址。这座精美的图书馆建于主后135年,藏书12,000卷,是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古罗马图书馆之一。这座图书馆就在妓院对面,地下有暗道相连。当时的图书馆只能由男人进入,许多男人借口上图书馆,其实是走暗道去妓院。代表人类文明的图书馆与代表淫乱的妓院可以用暗道相连,但「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一6)。生活在以弗所的信徒,对这一点尤其有深刻的体会。

上图:以弗所的塞尔苏斯图书馆(Library of Celsus)遗址。这座精美的图书馆建于主后135年,藏书12,000卷,是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古罗马图书馆之一。这座图书馆就在妓院对面,地下有暗道相连。当时的图书馆只能由男人进入,许多男人借口上图书馆,其实是走暗道去妓院。代表人类文明的图书馆与代表淫乱的妓院可以用暗道相连,但「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一6)。生活在以弗所的信徒,对这一点尤其有深刻的体会。

上图:从塞尔苏斯图书馆通往以弗所妓院的暗道。据说当时许多以弗所男人以去图书馆学习为名,暗地里去妓院。

上图:从塞尔苏斯图书馆通往以弗所妓院的暗道。据说当时许多以弗所男人以去图书馆学习为名,暗地里去妓院。

【约壹一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壹一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 第8-9节是驳斥第二类异端。这类异端「说自己无罪」(8节),也就是不觉得自己有罪,原因可能包括:
    1. 认为无论自己外在的行为如何,内心却是善良的;
    2. 认为自己具有某种超然的知识,可以不被肉体所影响;
    3. 认为自己已经被神白白称义(罗三24),不必再活在罪疚感里;
    4. 认为自己没有犯罪,而是生理、心理、遗传或社会的受害者……
  • 这类异端会造成两种结果:
    1. 使自己活在「自欺」(8b)里,不知不觉走向灭亡。
    2. 证明真理不在他们心里(8c)。因为人若心里有真理的圣灵(五7),圣灵一定会让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
  •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7节),就要承认自己的罪,才能接受神已经预备好的赦罪之恩:
    1. 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就会蒙神「赦免我们的罪」(9节),与祂和好(诗三十二5-6)。因为神是「信实的」(9节),祂应许「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三十一34);
    2. 我们若不为罪狡辩,就会蒙神「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9节),除去我们的污点。因为神是「公义的」(9节),祂的儿子已经「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二2),「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5)。
  • 第8节的「罪」原文是单数,可以指罪性或罪疚感(约十五22、24)。第9节的两个「罪」原文都是复数,指罪行。「认自己的罪」(9节),不是泛泛地认罪,而是具体地承认每一项罪行,「不隐瞒我的恶」(诗三十二5)。

【约壹一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一10-二2是驳斥第三类异端。这类异端「说自己没有犯过罪」(10节),也就是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原因可能包括:
    1. 认为自己虽然没信主,但却凭良心做事;
    2. 认为自己信主以后,已经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自信不会再犯罪;
    3. 认为自己信主以后,已经有圣灵内住(林后一22),凡事都是圣灵的引导;
    4. 认为自己不是淫乱、而是时尚,不是拜偶像、而是信仰多元化,「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赛五20)……
  • 这类异端会造成两种结果:
    1. 他们不止是「说谎话」(6节)和「自欺」(8节),而且更加大胆无耻,甚至指控神、「以神为说谎的」(10b),全盘否定了救恩的必要性(罗三23;太四17)。
    2. 证明神的道不在他们心里(10c)。他们既没有接受真理、也没有圣灵内住。
  •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7节),就要承认自己信主前后都会不断地犯罪。人只有活在圣灵里的时候,才能过着胜过罪的生活;但活在肉身里的人,没有一个能随时随地都活在圣灵里。因此,只有诚实地认罪,才能维持我们「与神相交」,因为「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二1)。

《约翰壹书》背景

  《约翰壹书》的原文是希腊文,又被称为「约翰的第一封信 First Epistle of John」。《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约翰壹、贰、叁书》、《犹大书》被称为「一般书信 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书信 Catholic Epistles」,因为这些书信都没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并非保罗。

  本信和《希伯来书》一样,开头没有问安、也没有提到作者的名字,但教会传统和内证、外证都指向是《约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约翰。使徒约翰晚年定居于罗马亚细亚行省的以弗所,他在罗马皇帝多米田(Domitian,于主后81-96年在位)的大逼迫中被流放拔摩岛,后来回到以弗所,于第一世纪结束之际去世。他可能于主后90年代,从以弗所给附近亚细亚的教会写了本信。

  此时,主耶稣已经升天60年,见过主耶稣的门徒渐渐离世,大部分信徒都是第二、三代基督徒,但主耶稣却还没有再来。因此,不少信徒渐渐懈怠,不再警醒等候,同时又出现了各种「敌基督的」(二18)和「假先知」(四1)。比如早期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幻影说(Docetism)和克林妥主义(Cerinthianism),他们对神(二4)、基督道成肉身(二22;四4)、罪(一8-10)和彼此相爱(二9-11)都有错误的主张。教会的光景正如主耶稣所预言的:「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太二十四11-12)。谬误总是花样百出,但真理永远只有一个。因此,使徒约翰写信的重点并非驳斥彼时彼地的异端(二26),而是重申亘古永存的真理。这使本信的功用超越了时空,不但能使当时的小子们「喜乐充足」(一4),还能帮助历世历代的信徒在各种挑战面前都有永生的确据(五13),因此远离谬误(五21)、坦然无惧地与神亲密相交(五14)。

  为此,约翰提出了真理、顺服和爱心三个方面的标准,让我们能确认自己有永生,也可以分辨异端、认出弟兄:

    1. 真理:「圣灵就是真理」(五7),所以里面有圣灵的人必然会「认耶稣为基督」(二22)、「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四2)、「信耶稣是神儿子」(五5、10、13;三23),「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二23)。
    2. 顺服:「神就是光」(一5),所以属神的人必然会「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一7)、「认自己的罪」(一94)、「遵守祂的诫命」(二4)、「照主所行的去行」(二6)、「行公义」(二29)、「洁净自己」(三3),「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一6)。
    3. 爱心:「神就是爱」(四8),所以属神的人必然会「彼此相交」(一17)、「爱弟兄」(二10)、「彼此相爱」(三11、23;四7、11-12)、「在行为和诚实上」(三18)相爱,「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四8)。

  本信就像一曲交响乐,不断回响着似曾相识的变奏,每个变奏环环相扣、又可自成主题。有些读者对作者的思路摸不着头绪,感到似乎是在不停地绕圈子。实际上,作者巧妙地运用了交错(chiastic structure)和平行(parallelism)的文学技巧,用关键词「爱 agape/agapao」和「晓得、知道 ginosko」贯穿全信,又用关键词「认识 ginosko」、「住 meno」、「认 homologeo」、「生命 zoe」和「说谎的 pseustes」前后呼应,使本信整体呈现为一个清晰的交错对称结构:

    • A. 生命之道(一1-4,关键词「生命」);
    •  B. 行在光明中(一5-二2,关键词「说谎的」);
    •   C. 认识主的遵守诫命(二3-17,关键词「认识、住、说谎的」);
    •    D. 敌基督不认耶稣为基督(二18-27,关键词「认」);
    •     E. 住在主里面的行公义(二28-三10,关键词「住」);
    •     E1. 住在神里面的爱弟兄(三11-24,关键词「住」);
    •    D1. 假先知不认道成肉身(四1-6,关键词「认」);
    •   C1. 认识神的彼此相爱(四7-21,关键词「认识、住、说谎的」);
    •  B1. 活在永生里(五1-12,关键词「说谎的」);
    • A1. 生命确据(五13-21,关键词「生命」)。

  当使徒约翰在人生的终点回首往事的时候,发现信徒最需要的是生命。历世历代的教会都充斥着两种人:

    1. 有些人没有生命,圣灵让约翰为他们写下《约翰福音》:「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
    2. 有些人不确定是否有生命、或者活不出生命的能力,圣灵让约翰为他们写下《约翰壹书》:「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五13)。

  《约翰壹书》可以说是《约翰福音》十三-十七章的应用性解释。第一世纪末的信徒大都没有亲眼见过主耶稣,所以使徒约翰用《约翰福音》描绘了他所见过的生命之后,又借着《约翰壹书》教导他们如何活出这种生命里的真理和爱心:在光明中行(约八12;十二35-36)、常在基督里(约十五4-8)、彼此相爱(约十三34;十五12)。在本信中,约翰的宣告就像主耶稣一样,黑白分明、直击人心:不是生就是死,不是义就是罪,不是爱就是恨,不是光明就是黑暗,不是真理就是谎言,不是神的儿女就是魔鬼的儿女,不是爱天父就是爱世界,毫无折衷的妥协余地、没有中间的灰色地带。这样诚实的态度,正是后现代社会的信徒所急需的;我们只有诚实地用本信中的重生记号审视自己,才能确信自己真的有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