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16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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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十六1】「我对你们举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

【罗十六2】「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

  • 这封信是托坚革哩的女执事「非比」(1节)带到罗马教会的,当时的邮政系统只为政府送信,私人信件必须委托旅行者把信带去。「坚革哩」(1节)位于撒罗尼克湾(Saronic Gulf),是哥林多的两个海港之一(徒十八18),那里的教会可能是哥林多教会的一部分。非比可能是一位希腊人,在坚革哩的角色可能与吕底亚在腓立比相似(徒十六14)。当时的人旅行时,常常携带一封熟人的推荐信,从而获得当地人的接待。保罗在信中特别「举荐」非比的属灵资格,可能是因为当时犹太和希腊罗马文化普遍不重视妇女的属灵智慧。
  • 「接待」(2节)主内肢体,是初期教会肢体生活的实际操练。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每到一处,只要找到当地的主内肢体,一定会得着接待。「接待」(2节、23节)和「接纳」(十四1;十五7)原文是同一个字,但和合本的中文翻译却不同,十四、十五章的「接纳」指在里面接受弟兄,十六章的「接待」指在外面服事弟兄。先有里面的「接纳」,然后才能有外面的「接待」;如果里面还没有「接纳」,外面的「接待」只是虚情假意。
上图:位于爱琴海撒罗尼克湾(Saronic Gulf)的坚革哩教会遗址。坚革哩是哥林多的两个海港之一(徒十八18),离哥林多只有10公里,那里的教会可能是哥林多教会的子会。

上图:位于爱琴海撒罗尼克湾(Saronic Gulf)的坚革哩教会遗址。坚革哩是哥林多的两个海港之一(徒十八18),离哥林多只有10公里,那里的教会可能是哥林多教会的子会。

上图:罗马帝国邮差的浮雕。奥古斯都创立了罗马公共邮政(Cursus publicus),通过罗马道路系统运送官方邮件。邮差会戴着一顶独特的皮制邮帽,战车上有箱子用来装载邮件。在特别的情况下,驿马当天就可以把信件传递到800公里外。罗马道路的开通也促进了私营邮递业兴起,例如Tabellarii就是一家用奴隶送信的邮递业务经营者。大部分平民是靠旅行者来携带信件。

上图:罗马帝国邮差的浮雕。奥古斯都创立了罗马公共邮政(Cursus publicus),通过罗马道路系统运送官方邮件。邮差会戴着一顶独特的皮制邮帽,战车上有箱子用来装载邮件。在特别的情况下,驿马当天就可以把信件传递到800公里外。罗马道路的开通也促进了私营邮递业兴起,例如Tabellarii就是一家用奴隶送信的邮递业务经营者。大部分平民是靠旅行者来携带信件。

【罗十六3】「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

【罗十六4】「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

【罗十六5】「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问我所亲爱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亚细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

  • 本章是新约书信中最长的问候名单,其中包括犹太人、外邦人、皇家人员、奴隶、弟兄、姊妹。保罗特地问候了许多犹太信徒,目的是鼓励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彼此接纳」(十五7)。彼得没有被列在这份名单中,表明当时他并不在罗马。
  • 在基督的身体里,肢体之间的属灵交通完全超越了人的背景,不管肢体的出身、地位, 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不管是弟兄还是姊妹,只管是否「在基督耶稣里」(3节)。
  • 保罗从来没有去过罗马,这些人很可能是保罗原来认识的,后来去了罗马。罗马皇帝克劳第于主后49年驱逐罗马城的犹太人,百基拉和亚居拉夫妇也因此被迫离开罗马(徒十八2),在哥林多和保罗在一起织帐棚(徒十八2-3),之后又与保罗一同在以弗所事奉(林前十六19)。主后54年克劳第去世之后,许多犹太人纷纷返回罗马,百基拉和亚居拉也回到罗马,他们的家成为教会聚会的地点之一。
  • 当时丈夫的名字都放在妻子前面,但保罗却「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3节),可能因为妻子百基拉在教会里的影响更大。圣经中五次列出这对夫妻的名字,四次都把妻子百基拉列在丈夫亚居拉之前(徒十八18,26;罗十六3;提后四19),只有在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才放在丈夫之后(林前十六19),可能是因为哥林多教会的一些妇女过于出头了。
  • 初期教会在前三个世纪里并没有教堂,教会的奉献都是用来供应传道人、接济穷人、买赎奴隶,并没有用来建堂,聚会都在信徒「家中的教会」(5节)。
  • 「以拜尼土」(5节)是亚细亚第一批信主的人。
上图:古代罗马的公寓楼。百基拉和亚居拉可能住在类似的公寓里,楼下开店,楼上住人。教会就在他们家中。

上图:古代罗马的公寓楼。百基拉和亚居拉可能住在类似的公寓里,楼下开店,楼上住人。教会就在他们家中。

【罗十六6】「又问马利亚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

  • 「马利亚」就是「米利暗」(出十五20)的希腊文。新约圣经中一共提到六位「马利亚」:1、主耶稣肉身的母亲马利亚(太一16);2、抹大拉的马利亚(太二十七56);3、伯大尼的马利亚(约十一1);4、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约十九25);5、马可的母亲马利亚(徒十二12);6、罗马教会的马利亚。
  • 本节曾被认为证明本信是写给以弗所的,因为保罗了解以弗所教会,却不应该知道在罗马教会谁曾「多受劳苦」。但保罗对罗马教会显然是有所了解的(一8-9),百基拉和亚居拉也会介绍情况。

【罗十六7】「又问我亲属与我一同坐监的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

  • 「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可能是一对希腊化的犹太夫妻,所以保罗称他们为「我亲属」。他们不仅为众使徒所熟知,自己可能也是见过复活的基督的使徒(林前十五7)。
  • 保罗此时已经大有名望,但仍然尊敬那两位比他信主更早的同工,而不是轻看他们。

【罗十六8】「又问我在主里面所亲爱的暗伯利安。」

【罗十六9】「又问在基督里与我们同工的耳巴奴,并我所亲爱的士大古安。」

【罗十六10】「又问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亚比利安。问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安。」

【罗十六11】「又问我亲属希罗天安。问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安。」

【罗十六12】「又问为主劳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安。问可亲爱为主多受劳苦的彼息氏安。」

  • 「暗伯利」(8节)、「耳巴奴」(9节)和「士大古」(9节)都是罗马名字。
  • 「亚比利」(10节)和「希罗天」(11节)都是犹太人。
  • 「亚利多布家里的人」(10节)可能指亚利多布家中的奴隶。「拿其数家的人」(11节)可能指拿其数家中的奴隶。
  • 「土非拿」和「土富撒」(Tryphaena,Tryphosa)可能是孪生姊妹(12节)。
  • 「彼息」(12节)意思是「波斯女子」,奴隶与自由人都有这个名字。

【罗十六13】「又问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

  • 「鲁孚」可能就是古利奈人西门的儿子。马可福音最初是为在罗马的基督徒而写,可能罗马信徒都熟悉鲁孚,所以马可指出「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十五21),这样读者就知道这位西门是谁了。西门因被人勉强背主耶稣的十字架,受感动而相信主,带领他的妻子、儿女归主。
  • 保罗可能在叙利亚的安提阿认识鲁孚和他的母亲(徒十一25-26),当时教会中的教师之一(徒十三1)就是古利奈人西门,可能保罗当时住在他们家中。

【罗十六14】「又问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安。」

【罗十六15】「又问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安。」

  • 14节所列出的都是当时普遍的奴隶或被释放的奴隶的名字,他们可能属于一个主要由弟兄组成的家庭教会。
  • 15节所列出的都是当时普遍的罗马名字,他们可能属于另一个家庭教会。

【罗十六16】「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基督的众教会都问你们安。」

  • 希腊史家希罗多德说「在古代一个人向尊长问安,是用嘴亲手、胸、膝或脚,向朋友则亲他的脸颊」,通常是男人对男人,女人对女人,且只限于亲脸颊。新约时代的亲嘴是主人向客人问安的方式(路七45)。信徒们也以此表示彼此间的交通(罗十六16;林前十六20;林后十三12;彼前五14),现今希腊东正教会在特殊场合仍沿用「亲嘴」礼节。当罗马教会的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彼此出现隔阂的时候,保罗特别吩咐他们「亲嘴问安」(16节),正是要鼓励他们操练「彼此接纳」(十五7)。
  • 「基督的众教会」,可能指差派代表准备与保罗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会(徒二十4),保罗写信时正与这些代表们在一起。 

【罗十六17】「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留意躲避他们。」

【罗十六18】「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

  • 保罗在十四到十六章都强调要「彼此接纳」(十五7),但对于「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17节),不但不能「接纳」,反而要「留意躲避他们」(17节)。因为「彼此接纳」的前提是「在基督里」(9节),而假弟兄、假教师并不是「在基督里」的肢体。对于假教师,我们「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10-11)。
  • 「彼此接纳」的界线是「在基督里」,同样,爱心的界线是在真理里。神的爱不是没有原则的溺爱、滥爱,而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6)。在真理的范围里,「神就是爱」(约壹四8);越过了真理的界线,「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9)。

【罗十六19】「你们的顺服已经传于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愿意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

【罗十六20】「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

  • 对于各种异端,我们应该「在恶上愚拙」(19节),不必特意去详细研究,就像亚当夏娃追求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创三6),结果只会是「有智慧行恶,没有知识行善」(耶四22)。只需要「在善上聪明」(19节),熟读圣经,自然就能辨明真假,以致「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十16)。
  • 「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20节)引用了创三15。

【罗十六21】「与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亲属路求、耶孙、所西巴德,问你们安。」

【罗十六22】「我这代笔写信的德提,在主里面问你们安。」

【罗十六23】「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问你们安。」

【罗十六24】「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问你们安。」

  • 「提摩太」(21节)是保罗所拣选的助手(徒十六1-3),当保罗最后前往耶路撒冷时,他也随行(徒二十4)。
  • 「我的亲属」(21节)指犹太人,「路求、耶孙、所西巴德」(21节)都是犹太人,其中「路求」是罗马名字,「耶孙、所西巴德」是希腊名字。
  • 当时的人大都没有能力书写,通常都是口述书信,请人代笔。而保罗可能视力不好,所以也常常请人代笔,最后亲笔签名作为结束(林前十六21;加六11;西四18;帖后三17)。罗马书由保罗口述,德提执笔。「德提」是个罗马名字,代笔者通常不会加上自己的话,但「代笔写信的德提」(22节)可能是与罗马教会有关的信徒,所以在此加了一句自己的问安。
  • 「该犹」(23节)可能就是「提多犹士都」。古罗马公民用第一名字和第二名字表国籍及姓氏,作为罗马籍的犹太人,他的全名应该是「该犹·提多·犹士都」。当保罗被哥林多会堂赶出来的时候,提多犹士都却接待了他们(徒十八7)。他的家能「接待全教会」(23节),表明房子非常大。
  • 「以拉都」(24节)这个名字十分普遍,不一定就是徒十九22或提后四20的以拉都。

【罗十六25】「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

【罗十六26】「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

【罗十六27】「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

  • 罗马书从神的「荣耀」被亏缺说起(一21;三23),启示神要借着福音恢复人的「荣耀」(二10),使我们能今生「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五2),来世与基督「一同得荣耀」(八17),让神的「荣耀」彰显在被祂恢复的人身上(八30;九23),最终「使荣耀归与神」(十一36;十五7-9;十六27)。因此,保罗「所传的福音」(25节)乃是「荣耀」的福音。
  • 「永生神」(26节)是超越时间的,祂按着自己命定的时候和方式,将这荣耀的救恩奥秘「显明出来」(26节)。虽然「万国的民」(26节)都还在愚昧和黑暗之中,但是神自己会负责叫祂所拣选的人认识救恩,「使他们信服真道」(26节)。人不能改变人心,「惟有神能」(25节),因为「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一16)。
  • 「独一全智的神」(27节)知道该做什么,也知道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因此,我们传福音不必担太多的重担。「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凡是神要做成的事,祂必能按着自己的美意和智慧、照着自己的时间和方式做成。我们若真明白「惟有神能」,就能在一切属灵的工作上专心尽自己的本分,不为一时的得失所捆绑,甘心将荣耀「归于独一全智的神」,阿们!

罗马书第15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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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十五1】「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

【罗十五2】「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

  • 「坚固的人」(1节)有把握做或不做某些事,特指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人(十四2);「不坚固的人」(1节)没有把握做或不做某些事,特指那些谨守律法的人(十四1)。「坚固的人」和「不坚固的人」都是基督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互为肢体,所以「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加六2),不应该挑剔、论断弟兄,而应当「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1节)。
  • 保罗并没有教导「不坚固的人」去效法「坚固的人」的刚强,却教导「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1节),让「坚固的人」调整自己的做法,去迁就「不坚固的人」。人的「坚固」若是因为自己的努力,自然有资格叫别人效法;但「坚固」既是出于神,就不是肉体所能模仿的。神赐给「坚固的人」更强的信心,不是让别人去模仿,更不是让他论断弟兄、轻看弟兄;而是让「坚固的人」有更强的信心去效法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3节),用爱心和耐心「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等候神赐给「不坚固的人」信心。
  • 基督里的自由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喜悦」(1节)、「做人开心就好」,而是「不求自己的喜悦」(1节),不以自己为中心,自由地寻求神的喜悦和基督身体的益处。我们在教会里学习肢体之间的生活,首先需要对付的就是「自己的喜悦」。如果我们体贴肉体,只求自己的喜悦,就会彼此败坏、彼此论断、互相绊跌;如果我们「效法基督」(5节),「不求自己的喜悦」,才能「彼此建立」(十四19)、「彼此同心」(5节)、「彼此接纳」(7节)。
  • 「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2节),不是放弃原则去讨好人,而是为了「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2节),目的是为了讨神喜悦。

【罗十五3】「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

【罗十五4】「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

【罗十五5】「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

【罗十五6】「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 3节引自诗六十九9,意思是基督为了神的喜悦,「不求自己的喜悦」(3节),愿意让辱骂神的辱骂归到自己身上。约二17引用了这节圣经的上半节「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来指主耶稣洁净圣殿的事。
  • 「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4节),特指第3节。「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4节),原文是「叫我们借着忍耐、借着圣经的安慰,可以拥有盼望」(英文ESV译本)。神借着圣经「安慰」我们,让我们能生出「忍耐」和「盼望」,效法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3节)。
  • 保罗劝勉罗马教会里的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彼此同心」(5节),并不是让他们不要思想、没有主见;而是要他们同心「效法基督耶稣」(5节),用合一的见证来「一心一口荣耀神」(6节)。
  • 保罗劝勉信徒「效法基督耶稣」(5节;林前十一1),并不是要他们模仿基督的作为,像基督那样「发义怒」(约二15);而是要他们「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像基督那样舍己,「不求自己的喜悦」(3节),「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33),单单求神的喜悦,因此能「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7节)。
  • 无论是「彼此同心」还是「效法基督耶稣」,都不是靠着我们自己的努力或别人的说教能做到的,而是靠着神所赐的「忍耐安慰」(5节)。

【罗十五7】「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

【罗十五8】「我说,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

【罗十五9】「并叫外邦人因祂的怜悯荣耀神。如经上所记: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祢,歌颂祢的名;」

【罗十五10】「又说: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

【罗十五11】「又说:外邦啊,你们当赞美主!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祂!」

【罗十五12】「又有以赛亚说: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祂。」

【罗十五13】「但愿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

  • 「彼此接纳」(7节),是十四1-十五13教导的中心。只有自以为「配」的人,才不愿接纳那些被认为「不配」的人。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本相都不配接纳,但基督却无条件地接纳了他们,甚至舍己、「已经替他死」(十四15)。所以,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彼此接纳」,就是承认自己不配,完全「使荣耀归与神」(7节)。今天,我们只有承认自己的得救和成长都是单单因着神的恩典,而不是自己配得的,才能无条件地「彼此接纳」;不愿意「彼此接纳」的人,就是在窃取神的荣耀。
  • 「受割礼人」(8节)指犹太人。「执事」(8节)的意思是仆人。「主的百姓」(10节)指以色列人。「耶西」(12节)是大卫的父亲,「耶西的根」是弥赛亚的代名词,基督在肉身上是耶西的后裔。
  • 基督在地上不但服事犹太人(太十五24),「证实」(8节)神对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应许;也惠及「外邦人」(9节),显明神的怜悯。神「所应许列祖的话」(8节),也包括对「多国」的计划(四16-17)。因此,在基督的工作里没有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区别,他们都同样在基督里蒙了恩典,所以应当「彼此接纳」。
  • 9节引自撒下二十二50和诗十八49,10节引自申三十二43摩西之歌,11节引自诗一百十七1,12节引自赛十一10。这些经文分别来自希伯来圣经的三大部分:律法、圣卷与先知书,证明神应许外邦人将与犹太人一样在神面前蒙恩,神的计划是把众人都带进基督里的合一里,让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学习「彼此接纳」。因着「彼此接纳」的合一实际,神必然「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13节)。

【罗十五14】「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

【罗十五15】「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神所给我的恩典,」

【罗十五16】「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

【罗十五17】「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

  • 保罗向罗马教会的信徒表示,他写本信并非因为他们不够成熟,而是要「提醒」(15节)他们一些事情。保罗客气地自称「稍微放胆」(15节),是因为保罗还没有去过罗马教会,所以语气不像写信给哥林多、加拉太教会那么直接。
  • 「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17节),表明这些实际上是基督自己的工作。保罗在此向罗马教会论到「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的事,是为了提醒那些外邦信徒,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犹太人保罗,被神拣选「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16节),这证明外邦人在福音上欠了犹太人(27节),所以他们应当接纳犹太弟兄。
  • 另一方面,当时有些犹太信徒认为外邦信徒是不洁净的,因为他们没有受割礼。所以保罗也指出,圣灵已经住在他们里面,使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了(16节),可以被献给神当作「活祭」(十二1)。彼得也说:神「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徒十五9)。
  • 十五14-十六27是信尾的附言和问安,目的也是向罗马信徒显明「彼此接纳」(7节)的榜样,让他们也能操练「彼此接纳」。

【罗十五18】「除了基督借我做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祂借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

【罗十五19】「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

【罗十五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

【罗十五21】「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祂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

  • 我们的任何事奉,都是「基督借我做的」(18节),因此成就归功于神自己,挫折也由神自己负责,祂必有最好的计划和安排。
  • 「以利哩古」(19节)是马其顿北方、亚得里亚海东岸说拉丁语的省份,大约是现代前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一带。保罗在最后一次往耶路撒冷的旅程之中(徒二十1-6),可能沿着伊格那田大道(Egnatian Way)从东向西横穿马其顿,然后转北进入「以利哩古」。「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19节),代表保罗已经把福音传遍了地中海东部,下一步的目标是把福音传往地中海西部。
  • 21节引自七十士译本的赛五十二15,用来说明保罗从基督所领受的开荒布道的呼召。
上图:以利哩古位于马其顿北方、亚得里亚海东岸。保罗传福音的脚踪从耶路撒冷经过小亚细亚、希腊一直到以利哩古,已经踏遍了地中海的东部。他下一步的目标是地中海的西部,第一站就应该到地中海中部的罗马。

上图:以利哩古位于马其顿北方、亚得里亚海东岸。保罗传福音的脚踪从耶路撒冷经过小亚细亚、希腊一直到以利哩古,已经踏遍了地中海的东部。他下一步的目标是地中海的西部,第一站就应该到地中海中部的罗马。

【罗十五22】「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

【罗十五23】「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

【罗十五24】「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

  • 「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22节)原文是「因此,我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英文ESV、NASB、KJV译本),表明之前拦阻保罗去罗马的原因(一13),是因为「以利哩古」(19节)以东的福音需要。现在福音在地中海的东部都已经传遍了(23节),所以保罗可以前往罗马了。
  • 主耶稣升天之前,吩咐门徒「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地中海西面的西班牙是当时已知世界的西方地极,而罗马是前往西班牙的必经之地。
  • 「送行」(24节)是含蓄的说法,包括提供物质和后勤的支持,表明保罗希望以罗马教会作为向西班牙传道的根据地。
上图:第一至二世纪犹太人大流散的分布图。神把犹太人分散在万国之中,既是管教,也是祝福。因为犹太人遍及罗马帝国和帕提亚帝国,所以门徒们可以「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为基督作见证(徒一8)。西班牙是当时已知的世界中西方的「地极」,也有犹太人定居,所以保罗盼望把福音传到西班牙。

上图:第一至二世纪犹太人大流散的分布图。神把犹太人分散在万国之中,既是管教,也是祝福。因为犹太人遍及罗马帝国和帕提亚帝国,所以门徒们可以「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为基督作见证(徒一8)。西班牙是当时已知的世界中西方的「地极」,也有犹太人定居,所以保罗盼望把福音传到西班牙。

【罗十五25】「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

【罗十五26】「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

【罗十五27】「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

【罗十五28】「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往西班牙去。」

【罗十五29】「我也晓得去的时候,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

  • 保罗向罗马信徒提起与他们并不相干的「供给圣徒」的事(林前十六1-4,林后八1-九15),是要提醒他们对犹太信徒「所欠的债」(27节)。「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四22),在属灵的事上,神使用犹太人供应了外邦人,如果外邦信徒不肯接纳犹太弟兄,就是欠了他们的债。
  • 「马其顿」(26节)和「亚该亚」(26节)是罗马帝国的两个省份,合起来相当于现代的希腊。这些捐款的教会都是保罗亲自建立的。
  • 保罗清楚地知道自己去罗马是出于神的带领,所以确信「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29节)。凡是神为我们所开的路,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无论是自由来往还是带着锁链,都是要我们「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去」,在所到之处成为宣扬福音的使者、传递恩典的管道。
上图:罗马帝国的马其顿省和亚该亚省包括希腊半岛的北部和南部。腓立比、帖撒罗尼迦位于北方的马其顿省,雅典、哥林多位于南方的亚该亚省。马其顿和亚该亚的教会都是保罗建立的。

上图:罗马帝国的马其顿省和亚该亚省包括希腊半岛的北部和南部。腓立比、帖撒罗尼迦位于北方的马其顿省,雅典、哥林多位于南方的亚该亚省。马其顿和亚该亚的教会都是保罗建立的。

【罗十五30】「弟兄们,我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

【罗十五31】「叫我脱离在犹太不顺从的人,也叫我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

【罗十五32】「并叫我顺着神的旨意,欢欢喜喜地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同得安息。」

【罗十五33】「愿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 「我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30节)原文是「我劝你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表明不但要靠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也要靠「圣灵的爱」来激励他们祷告。「一同竭力」原文的意思很强烈,意思是一起争战、比赛,需要竭尽全力,这是我们祷告应有的态度。
  • 保罗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充满危险和变数,所以保罗请求罗马教会代祷三件事(31-32节),这三件事最后都蒙了神的应允:1、保罗还没动身就听到有「犹太人设计要害他」(徒二十3),一路也有圣灵指证(徒二十23;二十一11),最后在耶路撒冷被捕(徒二十一27-33),但结果还是化险为夷、脱离了那些「在犹太不顺从的人」(31节);2、保罗所带的外邦教会「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31节),果然蒙了耶路撒冷教会领袖雅各和犹太众长老的悦纳(徒二十一17-20);3、保罗后来被押送到罗马受审(徒二十七1),以出人意料的方式,「顺着神的旨意,欢欢喜喜地到你们那里」(32节),在罗马放胆传了两年道(徒二十八30-31)。
  • 使徒保罗有很大的属灵恩赐和成就,但他在许多书信中都要求对方为自己代祷(罗十五30;弗六19;西四3-4;帖前五25;帖后三1-2)。这不是因为对方的祷告「更灵」,也不是因为没有代祷神就不做工,更不是代祷的人越多神就越垂听;而是要把自己摆进基督的身体里,带动所有的肢体借着同心祷告,在灵里合一配搭,「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2)。因为神所要得着的是基督的身体,而不是几个「超级肢体」。当罗马教会与保罗「一同竭力」为这三件与犹太和外邦信徒都有关的事祷告时,「圣灵的爱」就能充满他们,让他们能从心里「彼此接纳」。

罗马书第14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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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十四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 一个「心意更新而变化」(十二2)之后的「活祭」(十二1)生命,在地上所活出「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的生活,首先是「在基督里成为一身」(十二3-21)的教会生活,然后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昼」的社会生活(十三1-14),最后是肢体之间的「彼此接纳、彼此建立」(十四1-十五13)。
  • 本章所说的「信心」(1、22、23节),并非指得救的信心或对神的信靠,而是指在神面前确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神对每个人的带领都不同,在不同的事上赐给各人信心也不同。「信心软弱」(1节),就是对某些事情该做还是不该做没有把握。
  • 神留给人一些圣经没有清楚说明的「所疑惑的事」(1节),在这些事上,神所注意的不是对错,也不是各人信心的强弱,而是肢体之间能不能「彼此接纳」(十五7)、「彼此建立」(19节)。
  • 保罗完全地享用在基督里的自由,不受犹太教饮食、节期禁忌的捆绑,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都能愉快地入乡随俗,但也能接纳那些还不能完全得释放的信徒。因为人若在基督里越享用更多的自由,也就越能接纳、体谅软弱的肢体,除非涉及基要真理,并不辩论圣经没有清楚说明的「所疑惑的事」;而一个人越是缺乏基督里的自由,越是受传统、礼仪的捆绑,也就越容易坚持自己,论断、轻看弟兄。
  • 既然我们的得救和成长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是神在恩典里「收纳」(3节)了不配的自己,就应当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无知、无有和无能,不可彼此「轻看」、「论断」(3节),而应当靠主「彼此接纳」,学习肢体彼此相交的4种态度:
  1. 为主:用神的眼光看待一切(2-12节);
  2. 爱人:凡事造就人,不可败坏人(13-21节);
  3. 靠主: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22-23节);
  4. 舍己:不求自己的喜悦(十五1-6)。

【罗十四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罗十四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 当时在罗马市场上贩卖的肉食大都不符合摩西律法的洁净条例,很可能还被用来拜过偶像,因此有些拘泥于律法的信徒避免吃肉,「只吃蔬菜」(2节)。而有些信徒则相信「百物都可吃」(2节),因为主耶稣说:「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可七15)。
  • 「信百物都可吃」(2节)的人可能会「轻看不吃的人」(3节),认为他们在恩典之下,却仍被律法捆绑;不吃的人反过来也可能会「论断吃的人」(3节),认为他们不遵行律法,与世人没有分别。
  • 信徒无论在非基要真理的认识上有什么领受,无论在灵命上是刚强还是软弱,既然「神已经收纳他了」(3节),并且「基督已经替他死」(15节),我们就不应当在救恩之外设置比神「更高」的标准作为接纳肢体的条件,比如:洗礼方式、敬拜形式、文化习俗、穿着打扮、戒烟戒瘾、婚姻历史、工作性质、政治立场等等。肢体之间应当学习「彼此接纳」(十五7)、「彼此建立」(19节),而不是互相轻看、互相论断。
上图:第2世纪墓葬浮雕上的罗马肉店。罗马屠夫并不会按照利未记的要求把血放干净,所以外邦人卖的肉在律法上都是不洁净的。

上图:第2世纪墓葬浮雕上的罗马肉店。罗马屠夫并不会按照利未记的要求把血放干净,所以外邦人卖的肉在律法上都是不洁净的。

【罗十四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 「或站住或跌倒」(4节),指仆人是否蒙主人喜悦。神既然「已经收纳他了」(3节),就一定会负责使他成长为更蒙悦纳的仆人。因此,信徒的得救和成长,既不是倚靠自己也不是根据别人,而是他「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4节)。肢体之间应当「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四2),但灵里的工作最终应当等候圣灵动工,「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三16)。我们既不可越俎代庖、「拔苗助长」,也不可「论断别人的仆人」(4节),随便给人贴上「挂名、冷淡、不长进……」的标签。「劝勉人」的方法不是「论断」,「为主」(8节)的方式不是代替主;「热心」的信徒最容易犯的罪,就是代替神来定罪人。
  • 假先知也喜欢断章取义地引用「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来作自己的挡箭牌。主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七1);但同时也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太七15),「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6)。因此,我们应当根据圣经来分辨传道人的教导,不可把任何人当作权威全盘接受。这不是「论断」,而是「试验」:「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而作神话语出口的人,更应当柔和谦卑、谨慎言行,「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

【罗十四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罗十四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 「这日」(5节)可能指旧约律法的安息日、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等日子。「这日比那日强」(5节),指把神所指定的日子看得比一般日子重要。「有人看日日都一样」(5节),指把每天都同样献给神、服事神。
  • 「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5节),指有了足够的理由,清楚知道这样行是神所悦纳的。在非基要真理的事上,当我们「意见坚定」、清楚知道合乎神的心意了,自己就应当去行,但不要去论断与我们有不同领受的人。
  • 「为主守」、「为主吃」(6节)是为着向神持守圣洁,与万民有分别;「为主不吃」(6节)是要显明神给我们在恩典里的释放。主所看重的是我们里面的光景,只要里面的存心对了,外面的做法即便不同也没关系。但许多时候,教会中的争执都不是「为主」,而是为着人的意见或传统。

【罗十四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罗十四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罗十四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罗十四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罗十四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罗十四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 「为自己」(7节)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思、为了自己的荣耀;「为主」(8节)就是按照主的意思、为了主的荣耀。信徒「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8节),因此,凡事都应当「意见坚定」(5节),清楚认定是「为主」去行。既是「为主」,就应当体谅基督身体里的其他肢体,不能以自己为中心、只顾自己的想法。
  • 保罗不是说「要为主而活」,而是说「是为主而活」(8节)。这不是人的选择,而是因着基督的受死与复活,祂已经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二十八18),成为一切「死人并活人的主」(9节),每个信徒已经在祂的管理之下,「为主而活」、也「为主而死」(8节),将来都要在「神的台前」向祂交帐。「神的台前」(10节)就是我们将来向主交帐的「基督台前」(林后五10)。
  • 当我们「站在神的台前」交帐的时候,我们怎样「论断弟兄」、「轻看弟兄」(10节),神也要怎样按着我们「论断」、「轻看」别人所根据的道理来追讨我们。因为神的审判不是看我们知道多少道理,而是看我们是否遵行这些道理。因此,人越被圣灵光照,就越认识自己,也就越不敢用道理「论断」人,而越肯用恩典去接纳人。
  • 当我们「站在神的台前」交帐的时候,「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2节)。软弱的弟兄是向神交帐,而不是向刚强的弟兄交帐;刚强的弟兄也是向神交帐,而不是向其他更刚强的弟兄交帐。因此,我们若从神那里对某件事领受了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22节)、自己照着去行,而不是用来勉强别人。
  • 11节引自赛四十五23。

上图:古哥林多城废墟中的演讲台,于主后四十四年由蓝白大理石造成,是一又高又宽大的四方形平台,被称为Bema。一般认为这就是保罗在迦流面前受审的Bema,中文译为「公堂」(徒十八12)或「台」(罗十四10;林后五10)。保罗所说的「站在神的台前」(罗十四10)和「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五10),就是指接受神和基督的审判。

上图:古哥林多城废墟中的演讲台,于主后四十四年由蓝白大理石造成,是一又高又宽大的四方形平台,被称为Bema。一般认为这就是保罗在迦流面前受审的Bema,中文译为「公堂」(徒十八12)或「台」(罗十四10;林后五10)。保罗所说的「站在神的台前」(罗十四10)和「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五10),就是指接受神和基督的审判。

【罗十四13】「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罗十四14】「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 我们今日「不可再彼此论断」(13节),免得将来基督用我们论断别人的标准来追讨我们(太七1-2)。「放下绊脚跌人之物」(13节),就是勉强别人效法自己,结果却有意无意地导致别人犯罪。刚强的信徒应当帮助软弱的弟兄进一步蒙光照,但过程却急不得,应该多体谅弟兄,因为真正改变人心的是圣灵。除非是真理原则问题,否则即使是勉强别人去做一件「对」的事情,也可能会绊倒人(21节)。
  • 在新约时代,食物的本身并不分洁净或不洁净(徒十五28-29),「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但信心软弱的人仍旧持守律法对食物的规定,如果他们的观念没有改变,却勉强吃他们「以为不洁净的」(14节),就是存心不顺服神,成为影响他与神关系的罪。

【罗十四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罗十四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罗十四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罗十四18】「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 既然「基督已经替他死」(15节),为什么神允许他继续「信心软弱」(1节)?因为「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五8;约壹四9-10)。而神允许这些「信心软弱」的弟兄活在我们周围,正是要我们学习「按着爱人的道理行」(15节),「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节),而不是坚持自己、「败坏」弟兄(15节)。既然「基督已经替他死」,我们为什么还要叫他因信心动摇而「忧虑」(15节)?
  • 即使是正确的「善」事,也不可成为「被人毁谤」(16节)的话柄。即使是传福音、关爱人、劝勉人,如果只为着完成任务,却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也不能荣神益人。「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
  • 当时犹太人认为,将来「神的国」(17节)降临时,神会与人同在,所有的人都能和平共处。但主耶稣却指出,祂所成就的工作已经引进了「神的国」,「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十七21)。因此,已经活在「神的国」(17节)、接受神管理的信徒,外面吃喝形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里面追求神的性情:「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节)。

【罗十四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罗十四20】「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罗十四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 「神的工程」(20节)就是基督的身体教会。
  • 真信徒是最自由的人,不在任何人之下(约八32);但真信徒也是众人的仆人,要服事所有的人(太二十25-28;加五13)。因此,神给我们操练真自由的机会:人越是自由,就越应当体谅别人、自由地放下自己的坚持,为了不「毁坏神的工程」(20节)、不「叫弟兄跌倒」(21节),宁可限制自己,绊倒人的事「一概不做才好」(21节)。

【罗十四22】「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罗十四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 本章的「信心」(1、22、23节),是指在神面前坚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所以可以「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22节),这信心并没有「强」和「弱」的区别,只有「有信心」(22节)和「没信心」的区别。神对每个人的带领都不同,所以在不同的事上赐给各人的信心也不同。但神所赐的信心不是用来要求别人、论断弟兄的,而是让我们自己「在神面前守着」的(22节),顺服圣灵去做有把握的事、避免没有把握是否正确的事。
  • 我们若「不是出于信心」(23节),在神面前勉强去做什么,实质不是存心不顺服神、就是在神面前装假。因此,「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23节)。

罗马书第13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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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十三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罗十三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 一个「心意更新而变化」(十二2)之后的「活祭」(十二1)生命,在地上所活出「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的生活,首先是「在基督里成为一身」(十二3-21)的教会生活,然后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昼」的社会生活(十三1-14),最后是肢体之间的「彼此接纳、彼此建立」(十四1-十五13)。
  • 「天上的国民」(腓三20)在地上的国度寄居的时候,对地上的权柄的态度是「顺服」(1-7节),对地上的邻舍的态度是「爱」(8-10节),对地上的自己的要求是「行事为人要端正」(11-14节)。要做到这些,秘诀就是心意被圣灵「更新而变化」(十二2),用基督的眼光来「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十二2),然后才能「披戴主耶稣基督」(14节)来活。
  •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1节),每一个政权的存在都仰赖神,地上的权柄不过是表明神的权柄。任何政权,无论形式是民主、共和,还是专制、独裁;无论成因是选举、任命,还是革命、侵略;无论信仰是敬虔、顺服,还是抵挡、悖逆,若没有神的允许,没有一个能够存在。因此,「人人当顺服他」,实际上是顺服允许这些权柄存在的神,目的是「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三1)。
  • 「顺服」(1节)原文重在指态度上的「服」,而「顺从」(徒五29)原文重在指行为上的「从」。信徒应该遵守政府的法律、命令,如果政府的法律、命令触犯了神的权柄,我们在行为上便不能「顺从」,因为「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但在态度上还是要「顺服」。
  • 虽然世俗的政府和法庭「都是神所命的」(1节),我们承认那些「在上有权柄的」(1节)背后是至高的神,但信徒也不应当在世俗的法庭上彼此控告(林前六1-8),以免在世人面前失去见证。因为世俗的权柄在教会中并没有地位,他们都是「教会里没有地位的人」(林前六4,英文ESV、NASB译本)。
  • 「权柄」(1节)主要指有权「佩剑」(4节)、征税(6节)的政府。天使也是有权柄的(弗三10;六12),但圣经没有要求信徒顺服天使,相反,天使是「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来一14)。
  • 保罗劝勉信徒顺服掌权者,并非因为当时的政权善待教会。实际上,正是犹太公会和罗马帝国两大权柄合作将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主后49年,罗马皇帝克劳第还下令将犹太人驱逐出罗马(徒十八2)。但掌权者的不公义自有神来对付,克劳第死于主后54年,大约一、两年后保罗写本信时,许多犹太人已经陆续回迁罗马了(十六3),本信的罗马读者们正在经历此事。
  • 当时的罗马帝国是奴隶制,没有民主、自由和人权,在位的罗马皇帝尼禄(主后54-68年)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暴君、同性恋者,死后甚至被罗马元老院宣布为人民公敌,施以除忆诅咒(Damnatio memoriae)。保罗写完本信后大约七、八年,尼禄残害基督徒,保罗和彼得都在此期间殉道。但在尼禄开始逼迫前夕,保罗仍教导「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三1);彼得仍教导:「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二13-14),「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彼前四15-16)。
  • 罗马教会认真地实践了使徒的教导。第一世纪末期,经历了尼禄皇帝和多米田皇帝的逼迫以后,罗马教会领袖革立免在书信中仍继续为统治者祷告。此后二百五十年间,罗马帝国对教会有十次大逼迫,但教会始终遵守使徒教导, 没有以暴力抗拒、用血气对付血气,最后温顺的教会却「徒手征服了罗马帝国」。因为在一切「掌权的」之上的,是基督「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二十八18)。
上图:亚里士多德所总结的6种基本政府类型。所有的政体都是不完全的,即使是普选(Universal suffrage),也不过是赶走一批罪人,换上另一批罪人。正如丘吉尔(Winston S Churchill,1874-1965年)所说的:「在这个充满罪恶和灾难的世界上,许多政体已经被尝试过了,并且将继续被尝试。没有人假装民主是完美或全智的,民主的确被称为最坏的政体,除了那些已经被尝试过的其他政体之外」。然而,「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当神要彰显公义的时候,祂就赐给我们应得的政府;当神要彰显怜悯的时候,祂就赐给我们需要的政府。

上图:亚里士多德所总结的6种基本政府类型。所有的政体都是不完全的,即使是普选(Universal suffrage),也不过是赶走一批罪人,换上另一批罪人。正如丘吉尔(Winston S Churchill,1874-1965年)所说的:「在这个充满罪恶和灾难的世界上,许多政体已经被尝试过了,并且将继续被尝试。没有人假装民主是完美或全智的,民主的确被称为最坏的政体,除了那些已经被尝试过的其他政体之外」。然而,「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当神要彰显公义的时候,祂就赐给我们应得的政府;当神要彰显怜悯的时候,祂就赐给我们需要的政府。

【罗十三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罗十三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 「神所命的」(1节)权柄,职责都是赏善罚恶,「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二2)。若是违背了这个原则,神必然会叫这个权柄站立不住。因此,我们最应当关心的是自己如何「行善」而不「作恶」(3节),注意自己如何在神面前交帐,而不是只关注在政府的腐败、专制或不公义上:「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彼前三13-14)。实际上,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人的「正义感」是很不稳定的,「正义感容易波动,并且,除了极少数一般性和纯形式的公理以外,很难表达。至少就我们目前所知而言,各国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可能从『正义感』中推演而出。『正义感』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因而不足以保持规范的稳定性。可以说,它是导致非理性判决的诸因素之一」(《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因此,「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十二17原文)。
  • 地上的任何权柄和执行权柄的人都不是完全的。虽然各级罗马官员都认为自己的权柄是来自凯撒皇帝,罗马凯撒奥古斯都(Augustus,主前30-主后14年在位)和卡里古拉(Caligula,主后37-41年在位)甚至自命为神,但保罗却指出,他们只不过是「神的用人」(4节),是神手中有用的工具。
  • 历史证明,虽然罗马帝国后来开始长期逼迫教会,但从主前30年开始长达两百年的「罗马和平 Pax Romana」,却是福音广传的最好时机,实在「是与你有益的」(4节)。当时罗马法律保护犹太教,犹太社团具有「合法协会 collegia licita」的地位。犹太人与外邦人种种不同的习俗,也都可以保存。当教会的成员主要是犹太人的时候,罗马政府把基督徒视为犹太教的一个派别。主后51-52年,哥林多的犹太人向亚该亚方伯迦流控告保罗,迦流不予理会(徒十八12-17),拒绝干预犹太人的宗教事务,这个判决后来成了各地巡抚和方伯援用的先例,在主后50-60年代对刚刚建立不久的教会起了保护作用,保罗在罗马法庭中也基本得到了公正的待遇。「剑」象征罗马官员的统治权,罗马法官都佩着剑。

【罗十三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罗十三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罗十三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 世人是被迫「顺服」(5节),因为惧怕法律的制裁;信徒是主动「顺服」,因为对神、对人当有「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神借着各种人、事、物来显出祂的权柄,当我们的眼睛不再看人、看环境,而是单单注目一切权柄的源头的时候,就能在生活中看到神的权柄、接受神的权柄,甘心乐意地顺服在神的权柄中。
  • 重生的信徒「良心」(5节)的功用被圣灵恢复了,当我们的心思言行顺服圣灵的管理时,「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三19);否则就会被里面的「是非之心」(二15)控告:「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约壹三20-21)。如果我们连自己的「良心」这一关都过不去,怎么能过得了神这一关?
  • 「粮」(6节)原文是「贡物、税金」,指罗马帝国的税收,包括土地税、所得税和人头税。「税」(7节)原文是「关税」,指地方政府的税收,包括关税、进出口税、路税、过桥税、港口税等等。这些税收不但被用来维持政府和军队、修筑公共设施,也被用来建造敬拜凯撒的庙宇,所以有许多犹太人不愿意向异教政府交税。但连苛捐杂税也能被神使用:拿撒勒人耶稣,却出生在大卫的老家伯利恒,正是因为主耶稣肉身的父母要回老家报名上册预备交税。因此,基督徒不可偷税、漏税,我们对地上的权柄都不肯诚实,怎么能向天上的权柄诚实呢?
  •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7节),这原则正如「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可十二17)。我们在「黑夜」(12节)里学习顺服地上的权柄,到「白昼」(12节)才能「审判世界」(林前六2)。

【罗十三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十三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罗十三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 「天上的国民」(腓三20)活在地上,不但不可亏欠政府(7节),而且「凡事都不可亏欠人」(8节);不但不可逃避该负的责任,并且对肢体之间的「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9节),永远都不要以为已经尽到责任了。肉体的生命总是喜欢「占便宜」,但神儿子的生命却让我们喜欢「被人占便宜」;地上的国民人际关系的原则是「利益」,「天上的国民」人际关系的原则却是「爱」。因为神对我们的慈爱和怜悯「每早晨,这都是新的」(哀三23),「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四11)。我们对基督的爱体会得越多,就越肯在彼此相爱上「常以为亏欠」(8节),不是去想对方该不该得、配不配得,而总是觉得自己爱得不够、关心得不够,就像永远都还不清的债。
  • 「彼此相爱」(约十三34;十五12)是基督对门徒的命令,新约其他地方提到「彼此相爱」的时候,都是指主内肢体之间的「彼此相爱」(帖前四9;约壹三23;约贰一5)。因此,这里也不是指与世人之间「彼此相爱」。
  • 「爱人如己」(9节)原文是「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十27),一切我们可以帮到的人,不管有没有信主,都是我们的「邻舍」(路十29-37)。「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9节)就是十诫的第七、第六、第八和第十条(出二十13-17),都被包含在「爱人如己」之中,所以「爱人如己」(利十九18)被主耶稣称为「其次」最大的诫命(太二十二39),也被雅各称为「至尊的律法」(雅二8)。「爱」不是代替律法,而是满足了律法的最高要求,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10节)。这是「基督的律法」(加六2),超越了政府的律法(1-7节)。
  • 正如教会历史上的一句格言:「在基要的事上合一,在非基要的事上自由,在所有的事上有爱。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charity」,在真理的基础上「彼此相爱」和「爱人如己」,是神要我们在地上用一生之久去学习的功课。如果我们觉得「爱」很容易,可能我们还不懂什么是「爱」。「爱就完全了律法」(10节),这是让我们警醒,而不是让我们自夸,因为「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所以真正的「爱」绝对不是一件容易行出来的事。当我们觉得自己有「爱心」恩赐的时候、当我们被称赞「有爱心」的时候,更要提醒自己:「爱」(10节)和「顺服」(1节)一样,都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都是我们一生最难学习的功课:
  1. 当我们有了付出,却未必有「爱」。「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这表明「爱」并不是人因着怜悯或同情所产生的付出。人人都有怜悯心和同情心,但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的,这些感情只是「我们在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与美德无关,却「同我们的想象力的大小成比例」(《道德情操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论同情)。我们常常把天然人的怜悯和同情误以为是「爱」,结果一面违反律法、一面还以为是「完全了律法」(10节)。「爱」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加五22),是神的性情的表达,参见林前十三1-8注解。
  2. 当我们有了「爱」,却未必懂得如何付出。神要祂的百姓不可「塞住怜恤的心」(约壹三17),在弟兄有困难的时候必须「补他的不足」(申十五8);但神却没有让百姓「白给」,而是让百姓「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申十五8),有借有还,只有七年一次「耶和华的豁免年」(申十五2)才免除债务。神不允许百姓像世人那样对待奴隶(出二十一2-11;利二十五39-55);但神也允许祂的百姓被暂时卖为奴仆还债(利二十五39;出二十3),好管教他们。神要求以色列人每年奉献第二个「十分之一」与仆婢、利未人一起守节分享(申十二11-12,17-18;十四23),每三年奉献第三个「十分之一」分给本城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儿寡妇(申十四28-29;二十六12);但神并没有吩咐以色列人散尽家产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却吩咐「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申十九14),各人学习活在神赐给自己的产业里。因此,要「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既「忠心」、又「有见识」(路十二42),就要把握好「给」与「不给」的平衡和分寸,让爱与被爱的都有机会学习神量给自己的功课。我们需要「顺着圣灵而行」(加五16),用一生去学习和体会:彰显神,而不是代替神;分享祝福,而不是代人考试。
  3. 当我们有了「爱」、又懂得如何付出的时候,却未必明白爱乃是「亏欠」(8节)。我们常常在「爱人」的同时陷入自以为义,不是宣扬自己的爱心事迹,就是论断别人缺乏爱心。主耶稣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六3)。如果要人的「左手」不知道「右手」所做的,除非心里完全忘了,或者根本没放在心上。主耶稣并不是要我们假装忘记,而是让我们不要认为这是一件值得「在你前面吹号」(太六2)的「施舍」,而只不过是还了自己对别人的「亏欠」。如果我们只是向人还了自己「亏欠」的旧债,每天又不断地欠新债,有什么资本夸耀自己呢?有什么资格论断别人呢?

【罗十三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罗十三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罗十三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 虽然信徒应当「爱邻舍如同自己」(9节原文;路十27),但却不可与「邻舍」一同活在「黑夜」(12节)之中,而应当「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13节)。
  • 当时的希腊人普遍认为,历史会持续下去,或者是一种循环;但是犹太人和基督徒都相信,历史终将有结束的那一天。保罗在写罗马书的时候,刚刚发生以弗所的骚乱(徒二十1),且「犹太人设计要害他」(徒二十3)。主耶稣曾说「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路二十一28),所以在逼迫面前,保罗说「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11节),因为「黑夜已深,白昼将近」(12节),那时「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启十一15)。事实上,主后64-66年尼禄皇帝对基督徒的残酷逼迫即将到来。
  • 「得救」(11节)指基督再来,信徒的身体得赎,救恩全部实现。
  • 「趁早睡醒」(11节)就是「警醒谨守」(帖前五6;太二十四43;可十三36),不再对罪不敏感。而我们在黑夜之中赖以胜过罪恶的「光明的兵器」(12节),就是从我们里面神儿子的生命所活出来的属灵美德(帖前五8;弗六13-17)。
  • 「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13节)都是外邦人在晚上常见的活动。在主再来之前,虽然「黑夜已深」(12节),「天上的国民」(腓三20)还是要顺服地上的权柄;但我们的「行事为人」却应当「好像行在白昼」(13节),警醒地活在神的权柄管理之下,随时「预备迎见你的神」(摩四12)。

【罗十三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 既然「黑夜已深」(12节),我们就知道「白昼将近」(12节),所以不能和世人一样继续在黑夜中「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14节),而应当「披戴」好白天的衣服,就像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前夜「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出十二11),随时准备神的命令到来。「主耶稣基督」就像我们在「白昼」当「披戴」的衣服,我们「披戴主耶稣基督」、「穿上新人」(西三10;弗四24),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让基督的性情显明在我们身上,以致世人看见我们,就像看到基督一样。罗马文学里也用「披戴」(14节)一词比喻「扮演某个角色」(如:《Roman Antiquities》用「披戴塔奎 having put on or clothed themselves with Tarquin」来形容扮演塔奎的角色)。
  •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但人在十字架上通常还能坚持两三天。我们若「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14节),让肉体有机会坚持得越久,我们就越受痛苦。而当我们「披戴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若基督在我们里面兴旺,肉体就会渐渐衰微。
  • 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主后354-430年)年轻时非常博学,但却生活放荡。主后386年的一天,奥古斯丁正在内心挣扎之中,忽然听到隔壁一个孩子哼唱着:「拿着,读吧!拿着,读吧」,他立刻翻开他朋友留下的保罗书信,看到的第一段圣经就是:「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3-14节)。他在自传中说:「我不想再读下去,也不需要再读下去了。我读完这一节,顿觉有一道恬静的光射到心中,溃散了阴霾笼罩的疑阵」(《忏悔录》卷八第十二章)。神用这段话语找到了奥古斯丁,他从此悔改归主,后来成为影响教会历史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
上图:描绘奥古斯丁听到「拿着,读吧」(拉丁文Tolle lege)之后,读罗马书罗十三13-14时悔改的油画。

上图:描绘奥古斯丁听到「拿着,读吧」(拉丁文Tolle lege)之后,读罗马书罗十三13-14时悔改的油画。

罗马书第12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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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十二1】「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 「所以」紧接着十一章的颂赞,指信徒明白了第一至十一章神救恩计划中「丰富的智慧和知识」(十一33)以后,就应当立刻去行,将「荣耀归给祂」(十一36)。而这「行」绝非依靠自己的行为,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弟兄们」包括罗马教会的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
  • 「神的慈悲」,就是神「怜恤众人」(十一32)。旧约的祭牲都是没有瑕疵的(利一3),现在满有「丰富、智慧、知识」(十一33)的神却主动付出重价买赎我们这些有瑕疵的、没有资格的罪人,又悦纳我们献自己为「活祭」,这就是「神的慈悲」。因此,「神的慈悲」是我们将自己献作「活祭」的动力。我们若不认识「神的慈悲」,不认识自己一无所是、一无所有,就不会甘心将自己献作「活祭」。
  • 既然知道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都是不配的、「蒙了怜恤」的(十一30),保罗就以神的「怜恤」劝勉所有被蒙恩拣选的信徒珍惜这蒙「怜恤」的地位,「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十一20-21)。
  • 圣灵没有命令我们,而是「劝你们」,因为神不强迫人成为「活祭」,而是用「怜恤」引导我们愿意作「活祭」、用恩典吸引我们爱慕作「活祭」。事奉不是为了报恩,而是神给我们活在恩典中的机会。神所要得着的,是甘心乐意地放下自己必朽坏的身体,在事奉中享用永不朽坏的恩典的人(启二十二3)。
  • 「将身体献上」代表将自己的主权献给神,从「心」(七22)到「肢体」(六13,19;七25)。「将身体献上」的人,无论是生活、学习、工作,还是读经、祷告、事奉,全部都放下自己的主权、分别为圣,听凭神来安排、使用,日常生活中没有一样是「俗务」,「 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一20)。「献上」原文是一次就永远完成的动作,不需要反复地「献上」。「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林后八5)是一切事奉的属灵前提。
  • 我们若「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3-14),因此,「将身体献上」也是我们胜过罪、不从恩典中失落的最好方法。
  • 「当作活祭」并不是神需要我们向祂奉献什么,好像祂缺少了什么,「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也不是神需要我们为祂做什么,因为「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十一6);更不是我们能为神做什么,因为我们的身体不过是「取死的身体」(七24),「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七18),根本不配作无瑕疵的祭牲(利一3,10;三1)。旧约的五种「祭」所预表的都是基督,神所要得着的是「效法祂儿子的模样」(八29)的人来彰显祂的荣耀。「活祭」不是我们能靠自己活出基督,而是借着毫无保留地向神交出自己的主权,神就使用我们这有瑕疵的、不配的身体为器皿,让基督自己在这器皿里活出来,让基督自己在这器皿里做成神所要做的工,成为神所悦纳的「馨香的火祭」(出二十九18)。
  • 这样的「活祭」是「圣洁的」。我们靠着自己不能「脱离这取死的身体」(七23),但「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不但「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七23),而且基督能在我们里面活出「圣洁」的实际(七25)。
  • 这样的「活祭」是「神所喜悦的」。神最喜悦的是祂的儿子基督,第一到第十一章是神「怜恤众人」(十一32),借着基督将救恩做在人身上;第十二章到结尾是人被神的恩典得着,基督在人里面继续做成神的旨意。基督是我们事奉的开始、过程和结局,事奉的动机应该本于基督、而不是人的想法,方法应该倚靠基督、而不是其他势力,结果应该归于基督、而不是任何偶像。「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的事奉才能将「荣耀归给祂」(十一36),才是「神所喜悦的」事奉。
  • 这样的事奉之所以「是理所当然的」,是因着神对万物的主权,也是因着神对我们的爱,是因着「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五14)。新约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祭司的事奉就是献祭(来八3),所以「如此事奉」不是给神面子,不是某些同工、传道人、牧师的事,而是每个信徒都「理所当然的」敬拜,不如此行就是亏欠神的「怜恤」。基督已经为我们「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来十12),「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十18),所以我们所当献的不再是「赎罪祭」,而是向罪是死的、向着神是活的(六11-13)「活祭」,包括「颂赞」(来十三15)、「行善和捐输」(来十三16)、「信心」(腓二17)、「馈送」(腓四18),这些都是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的「灵祭」(彼前二5)。
  • 「如此事奉」指「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也可译为「这乃是你们属灵的敬拜」(英文ESV、NSAB译本)。
上图:漫画《活祭的麻烦》。将身体献上,不是将肉体献上。人若是将肉体献上当作活祭,这活祭总是要从祭坛上爬下来的。

上图:漫画《活祭的麻烦》。将身体献上,不是将肉体献上。人若是将肉体献上当作活祭,这活祭总是要从祭坛上爬下来的。

【罗十二2】「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 利未人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民八13),然后被神「当作赏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在会幕中办以色列人的事」(民八19),这是旧约中唯一提到的「活祭」。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1节),正和利未人被「当作摇祭」一样,首先要「洁净自己」(民八7),「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然而要借着燔祭、素祭和赎罪祭(民八8),取用基督的实际,「心意更新而变化」;最后才能被神悦纳,并被赐给大祭司使用,听候基督的差遣,「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不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神而活。
  • 「这个世界」是「罪恶的世代」(加一4),「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一切看上去很美的生活方式、文化思想、理想追求,包括许多看上去可以用来「事奉神」的技巧方法,都是为了让人远离神。人在世界上只有两条道路,不是跟着神走永生之路,就是跟着世界的潮流走死亡之路。人若不想跟着世界走,只能顺服圣灵使我们的「心意更新而变化」,才能不「效法这个世界」而活,也不「效法这个世界」来事奉。
  • 「效法」的原文语法表示,是人在主动、不断地「效法世界」;而「变化」的原文语态表示,是人持续不断地「被改变」,是圣灵在人里面的工作。「变化」原文只另外出现过三次:主耶稣登山「变了形象」(太十七2;可九2),信徒「变成主的形状(林后三18)。「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8),这句话正适合作本节的注解。
  • 「心意更新而变化」,就是借着心意被圣灵更新而不断改变自己,不是靠人的意志来「改变」,是顺服里面的圣灵而「被改变」,「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8),以致成为在基督里「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活祭」是活在生命里,而不再是活在律法里,圣灵的自由运行,使我们能从里面更新了的心意中活出「活祭」的生活。
  • 只有真正「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1节)的人,才有可能顺服圣灵的改变,「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行出来的事才可能符合神的旨意。否则人所做的一切所谓「好事」,动机都是根据自己,方法是倚靠自己,结果是为了满足自己、荣耀自己。「察验」原文是「试验、验证、证明」。

【罗十二3】「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 从本节到十五13,都是讲「心意更新而变化」(2节)之后的生命将怎样活出「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的生活,也就是得救以后的人将怎样靠着圣灵活在「活祭」里:首先是「在基督里成为一身」(十二3-21),然后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昼」的社会生活(十三1-14),最后是肢体之间的「彼此接纳、彼此建立」(十四1-十五13)。神让我们在这三种「活祭」生活的学习与操练,都是为了基督的身体。救恩是要把个人带进基督的身体教会里,借着许多蒙恩得救的个人来建立基督的身体、显明基督的身体。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在基督身体里的生活,自测有没有「心意更新而变化」(2节),自测我们的工作是倚靠圣灵还是肉体,是出于信心还是血气。属灵工作的原则是:不对就别做,能不做、就不做。
  • 「所赐我的恩」,指保罗从基督「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一5),表明以下的话都是圣灵的启示,也表明保罗从自己的经历体会到,自己所领受的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恩典。世上的社团政党,是人奉献自己的所有、所能,委身于一个团体。但神的教会,是拒绝人自己的所有、所能,神另外把恩赐白白地赐给每个肢体,再联合肢体建造基督的身体。
  • 进入基督身体的生活,首先从肢体被对付开始的,神首先对付的是我们「看自己」的心,让我们学习如何「看自己」。
  • 救恩是基督的工作,得救以后的「活祭」生活也是基督的工作,若不是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而是人「自己」努力做成「活祭」,就不是「活祭」。「活祭」既是基督自己的活出,「当作活祭」的人就应完全放下自己,不但放下属地的野心,也放下「属灵的野心」,「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来活,才能「看得合乎中道」,既不妄自菲薄,也不自视过高。
  • 靠着自己肉体来活、有「属灵的野心」为神做大事的人,必然会「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神不需要我们为祂建功立业,只要我们凭信心接受祂自己所作的,忠心接受祂量给我们的份。「属灵的野心」实际是以事奉神的名义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荣耀自己。
  • 要「看得合乎中道」,就必须「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信心」不是第一至十一章中得救的「信心」,而是指对神赐给每个信徒的属灵恩赐的确据。「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创二十二14),神不需要我们靠着自己的肉体的所有、所能活在基督的身体里,而要靠着祂「分给各人的信心」。神的恩赐是按着祂「丰富的智慧和知识」(十一33)「分给各人的」,而不是人凭自己的意志和努力争取来的,我们不应该求更多、更大的恩赐,而是应该求神让我们能「专一」(7节)、忠心地用好神已经「分给」我们的恩赐。

【罗十二4】「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

【罗十二5】「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4节)原文是「照样,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神要带进永世里的不是一个个单独的人,而是一个团体的人,就是基督的身体教会(弗一23)。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1节),乃是为着进入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27)。若不活在基督的身体里,无论个别的信徒有多追求、多属灵,仍然不能满足「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2节)。
  • 做「活祭」的人知道自己的事奉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着基督在自己里面活出来。基督照着祂的旨意,在不同的肢体中活出不同的功用,让各个肢体互相配搭,各尽本分。因此,不论一个肢体如何重要或不重要,都是按着自己的功能行事,因此不应当彼此看高或看低,谁都没有资格骄傲,谁也不必嫉妒。
  • 「互相联络作肢体」原文直译「每个肢体是为每个肢体」,每个肢体都是为别的肢体而存在的。基督徒彼此之间的关系,正如身体上的肢体一样。在基督的身体里,每一个肢体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其他的肢体;没有一个肢体是可以单独的,必须彼此联络;每一个肢体所做的,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身体。

【罗十二6】「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

【罗十二7】「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

【罗十二8】「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 身体的生活必须有肢体的配搭(林前十二章),彼此配搭的肢体才能显出身体。「恩赐」(6节)是恩典,是神把我们不配得的赐给我们,真正认识「恩赐」意义的人,不嫉妒别人的恩赐、不炫耀自己的恩赐、不抱怨缺乏恩赐、不强求某种恩赐,也不要求别人也要具备自己的恩赐,而要发现、感谢、欣赏「我们所得的恩赐」(6节),「照着信心的程度」(6节)忠心使用。神不是给教会赐下几个「全才」,而是赐下各人「各有不同」(6节)的恩赐,让不同功用的肢体之间学习取长补短、彼此配搭,建立基督的身体,带出基督的丰满。
  • 在基督的身体里,每个肢体都有神所赐的一份恩赐,我们应当在神量给自己的那一份上,「照着信心的程度」(6节)专心、忠心地事奉,不和别人比较。只有「专一」(7节)才不会破坏肢体配搭,「能者多劳」不符合身体的原则。在教会里「能者多劳」、「大包大揽」的人,常常拦阻了别的肢体功用的显出,不是在建造荣耀神的基督的身体,而是建造荣耀自己的巴别塔。
  • 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1节),就是放下自己的主权,让基督自己在我们这器皿里活出来。因此,「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3节)的「说预言、执事、教导、劝化、施舍、治理、怜悯人」的事奉,并不是出于我们自己,而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催促,所以态度才会「照着信心的程度、专一、诚实、殷勤、甘心」,而不是为了责任、虚荣、面子而勉强从外面装出来。
  • 「说预言」(6节)在新约里主要是指宣讲神的话语。「执事」(7节)原文是「服务」,指服事、照顾穷人。「劝化」(8节)原文是「劝勉、安慰」。「诚实」(8节)原文是「单纯、真诚」。「治理的」(8节)原文是「领导的」。「殷勤」(8节)原文是「热心、勤奋」。「甘心」(8节)原文是「欢乐、全心全意、恩慈」。

【罗十二9】「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

【罗十二10】「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

  • 「爱」是神给所有信徒的恩赐(林前十二31),但「爱」也最容易落到「虚假」(9节)里,所以使徒们反复提醒要有「无伪的爱心」(林后六6)、「爱弟兄没有虚假」(彼前一22)。我们里面常常对某些人实在爱不来,但因为主耶稣命令我们「彼此相爱」(约十三34),我们只好在外面装出「虚假」的爱。只有我们放下自己、让圣灵在里面自由运行,才能「心意更新而变化」(2节),顺服圣灵在里面给我们「爱人」的负担,对不可爱的也能爱,而且觉得非爱不可。
  • 从里面出来的「彼此亲热」(10节)是很自然的,不会让人感到做作。「恭敬人,要彼此推让」(10节)是因为能「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五21)。本节的「人」是指「弟兄」,不是指不信的世人。
  • 保罗在9-21节所劝勉的一系列爱的美德,当时的犹太教和希腊罗马文化也有提到。但保罗不是在教导「励志鸡汤」,让我们努力「做出」爱,而是真实地活出爱,是判断自己是否真正被圣灵「心意更新而变化」(2节)的标志。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是否「虚假」,检验自己是根据圣灵所赐的信心和恩赐,还是根据肉体。一旦我们发现自己是「虚假」的,就表明我们看待自己并没有「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3节),是在凭肉体行事。

【罗十二11】「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

人的本相都是「懒惰」的,靠着自己很难保持「心里火热」。人若肯顺服圣灵的催促,「殷勤、常常服事主」,是圣灵所赐的信心和恩赐的标志。

【罗十二12】「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

这三样都是保罗得胜的秘诀(五3-5;帖前五16-18),是「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五5),让我们明白神旨意(2节;帖前五18)的结果。

【罗十二13】「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地款待。」

这个「客」指主内的肢体(提前三2;五10)。并不是对所有的客人都要「一味的款待」,对于假师傅,「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约贰10)。

【罗十二14】「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本节引用主耶稣的教导(太五44),但此处主要是对着教会肢体说的。

【罗十二15】「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

我们必须进入基督身体,才能「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十二26),而不是彼此嫉妒或轻视。这里的「人」不是指不信的世人,因为信徒「以神为乐」(五11),以为神牺牲为乐(腓二17-18),世人却沉溺于「罪中之乐」(来十一25),所以信徒无法与世人「同乐」。

【罗十二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译事)。不要自以为聪明。」

既不根据别人,也不根据自己,而是单单根据基督,这样才能「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都是不根据自己。

【罗十二17】「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不要以恶报恶」是主耶稣的教导(太五38-39),但此处主要是对着教会肢体说的。「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不是众人以为对的,我们就非跟随不可,而要「留心」是否合神心意,单单跟随基督。这里的「众人」不是指不信的世人,而是指教会的肢体。我们「不要效法这个世界」,世人以为美的事,往往是神所憎恶的。

【罗十二18】「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若是能行」的前提是合神心意,然后才能「与众人和睦」,去做「众人以为美的事」(17节)。这里的「众人」不是指不信的世人,而是指教会的肢体(可九50)。信徒是「使人和睦的人」(太五9),但不强求与世人和睦,因为我们必然会为主的名「被万民恨恶」(太二十四9)。

【罗十二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译: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罗十二20】「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罗十二21】「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 20节引自箴二十五21-22,但此处主要是对着教会肢体说的。
  • 肢体自己不出头,一切交托给主,是信心的标志。我们在教会里甘心受弟兄姊妹的委屈、甚至羞辱,「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19节),表面是对人让步,实际是向神让步,顺服神的权柄,把难处交给主。我们若自己出头,就会损害神恩典的安排、学不到神要我们学习的功课,别的肢体也受到亏损。
  • 自己不出头,而是信任神的一切安排,就可以「以善胜恶」,而不是「为恶所胜」。「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七18),却隐藏着「恶」,如果别人的软弱、脾气惹动了我们里面的「恶」,甚至「以恶报恶」(17节),我们就是「为恶所胜」,被我们肉体里的「恶」所辖制。
  • 以色列人在米利巴水叫耶和华发怒,甚至摩西也受了亏损,是因他们惹动他的灵,摩西用嘴说了急躁的话」(诗一百零六33-34),结果使摩西不能进入应许之地(民二十1-13)。因此,当我们自认为是在发义怒、行公义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自己的肉体也被别人的肉体所惹动。如果我们「为恶所胜」,所谓的「义怒、公义」就不是出于圣灵所赐的信心,而是出于肉体的血气。

罗马书第11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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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十一1】「我且说,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

  • 虽然以色列人是「悖逆顶嘴的百姓」(十21),大部分人对神的呼召没有反应,但是神并没有弃绝他们,保罗自己就是一个蒙恩的以色列人。
  • 「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引自诗九十四14、撒上十二22。

【罗十一2】「神并没有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说:」

【罗十一3】「『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

【罗十一4】「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祂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罗十一5】「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

【罗十一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 神「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八29)的拣选原则,对以色列人照样适用。在神的「预先所知道」里,包括预知被拣选的以色列人会软弱、跌倒,他们的子孙有一天要离弃神。但神不是看中他们的刚强,所以也不嫌弃他们软弱,神的拣选不是根据人的行为,而是根据神的怜悯(九16),是「照着拣选的恩典」(5节)。
  • 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一样,都是被神「预先所知道」、「预先定下」的(八29),无论他们的光景多软弱,神绝不弃绝祂的拣选,始终在选民中为自己保留少数得救的「余数」(5节;九27),祂的话绝不落空。旧约以利亚时代已有先例(3-4节),「如今也是这样」(5节)。
  • 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屡屡背道犯罪,被神分散在外邦列国中,只有少数人得以回归(耶三14;亚十三8),这些少数人被称为「余数」(5节)。新约时代以色列人中的「余数」就是那些相信福音的犹太人,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余数」,表面上是因为他们凭信心接受了主耶稣基督,但这信心背后是「照着拣选的恩典」(5节),而「不在乎行为」(6节)。从旧约时代一直到如今,神拣选的法则一直是「余数」,祂并没有拣选几百万以色列人,而只是「为自己留下七千人」(4),不到百分之一。我们竟然被拣选进入这「余数」,是何等的宝贵!
  • 因信称义的信心是神赐给我们的,也是「出于恩典」。如果这信心是我们凭着自己的理性、情感和意志做出的决定,那我们其实是靠着被称作「信心」的「行为」称义,「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 第3节引自王上十九10、14。第4节引自王上十九18。

【罗十一7】「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罗十一8】「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

【罗十一9】「大卫也说: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

【罗十一10】「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时常弯下他们的腰。」

  • 「以色列人所求的」(7节)是「律法的义」(九31)、「自己的义」(十3),所以「他们没有得着」。「蒙拣选的人」(7节)不是凭自己,而是凭着神所赐的信心接受基督所作的,进入神的恩典。没蒙拣选的人则继续坚持靠自己的行为,就「成了顽梗不化的」(7节),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人若不肯怜恤别人,实际上就是夸口自己的行为或信心,结果就成了「眼睛昏蒙,不得看见」的属灵的瞎子,他们所求的和以色列人所求的一样,是「律法的义」(九31)、「自己的义」(十3),结果也是「没有得着」。
  • 「成了顽梗不化的」(7节)原文意思是「使硬化」或「使成为无反应」,就是「属灵的瞎子」(8、10节)。
  • 「神给他们」(8节)其实是「神任凭他们」、「神允许他们」。第8节综合引自赛六10、二十九10、申二十九4。
  • 「网罗」(9节)是为捕捉飞鸟,「机槛」(9节)是为捕捉野兽,「绊脚石」(9节)是绊跌人的石头,意思都是化喜乐为灾祸。9-10节引自诗六十九22-23。

【罗十一11】「我且说,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

【罗十一12】「若他们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

  • 神允许大部分以色列人成为「眼睛昏蒙的」(10节)属灵瞎子,不是因为神弃绝了以色列人,故意让他们「跌倒」(11节),而是要让他们「蒙怜恤」(31节)。犹太人和外邦人对福音的反应都在神「预先所知道」(2节)里,神预知犹太人会拒绝福音,所以神的计划「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一16),要借着外邦人的蒙恩来「激动他们发愤」(11节)。神早已预言:「他们以那『不算为神』的触动我的愤恨,以虚无的神惹了我的怒气。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触动他们的愤恨,以愚昧的国民惹了他们的怒气」(申三十二21)。
  • 犹太人虽然在基督这绊脚石上「失脚」(11节;九32),但不会永远「跌倒」(11节),等到基督再来的时候,列国都要被国度所吸引(赛五十六7),什么都不能阻挡神拣选的旨意成就。
  • 犹太人的「丰满」与外邦人的数目「添满」(25节)原文相同。

【罗十一13】「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是荣耀)我的职分,」

【罗十一14】「或者可以激动我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他们一些人。」

【罗十一15】「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吗?」

【罗十一16】「所献的新面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树根若是圣洁,树枝也就圣洁了。」

  • 罗马教会的主体是外邦信徒,保罗特地向「外邦人说这话」(13节),提醒他们不可轻看犹太人在神救恩计划中的地位。这话也是向今天全体外邦信徒说的。在神的心意中,教会并没有代替以色列人在神计划中的角色,他们必将「死而复生」(15节),神必将再度复兴灵性重生的以色列国度(亚十四1-21;结三十七11-14)。
  • 以色列人「用初熟的麦子磨面,做饼当举祭奉献」(民十五20),代表将所有的收成都献给神;分别为圣献给神的饼,代表其余的面团都分别为圣献给神了。「新面」、「树根」可能比喻以色列人的祖宗亚伯拉罕(1节),「全团」、「树枝」指全体犹太人。亚伯拉罕与神立约,被拣选分别为圣归于神,他的后裔也都在这约中分别为圣归于神了,不管他们的行为如何。「也就圣洁了」指分别为圣归神所用,而不是得救。

【罗十一17】「若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你这野橄榄得接在其中,一同得着橄榄根的肥汁,」

【罗十一18】「你就不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

  • 「枝子」(17节)比喻那些拒绝接受福音的犹太人。「野橄榄」(17节)比喻外邦人信徒。野橄榄树的果子很不好,几乎没有油,而栽培的橄榄树在正常状况下会结好果子,通常农夫不会将野橄榄接枝于栽培的橄榄树上,所以将野橄榄的枝子接到好橄榄树上是「逆着性」(24节)。当时橄揽树变得缺乏生命力、不结果子以后,农夫可能砍掉部分旧枝子,将野橄榄接枝于其上,使老树干因着新接的枝子可以重新得着活力,而新的枝子也能结出野橄榄无法结出的果实。
  • 「橄榄根」可能比喻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野橄榄本来是结不出好果子的,能结好果子是因为接上了好橄榄树的根。所以外邦信徒欠了犹太人福音的债,不可向犹太人「夸口」。
上图:外邦信徒不可看不起犹太人、「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罗十一18)。

上图:外邦信徒不可看不起犹太人、「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罗十一18)。

【罗十一19】「你若说,那枝子被折下来是特为叫我接上。」

【罗十一20】「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

【罗十一21】「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

【罗十一22】「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

  • 农夫将好橄榄树上的枝子折下来,不是因为野橄榄能结果,所以特地给野橄榄的枝子腾地方,而是为了让好橄榄树恢复生命力。保罗用这个比喻提醒外邦信徒:外邦人之所以蒙恩,不是因为行为或信心比犹太人强,而是神要借着外邦人的蒙恩来「激动他们发愤」(11节),「叫他们因着施给你们的怜恤,现在也就蒙怜恤」(31节)。
  • 旧枝子被「折下」是「因为不信」(20节),野橄榄被「接上」是「因为信」(20节)。外邦信徒若「自高」,实际就是以为自己的信心比犹太人强,这就成了「不信」。我们若不肯怜恤人,自以为信心高过不信者、行为好过软弱者,也是「自高」,也是「不信」。所以「不可自高,反要惧怕」(20节),恐怕自己的被「接上」是假的。
  • 保罗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神所赐的真实信心必然会使我们「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但用理性、情感或意志来冒充的假信必然会「被砍下来」。所以,「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林后十三5)。

【罗十一23】「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为神能够把他们从新接上。」

【罗十一24】「你是从那天生的野橄榄上砍下来的,尚且逆着性得接在好橄榄上,何况这本树的枝子,要接在本树上呢!」

「逆着性」表明把「野橄榄」接在「好橄榄」上的接枝法是不同寻常的(17节),外邦人得以成为神家里的人,乃是一件不同凡常的事(九25;十20)。

【罗十一25】「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

【罗十一26】「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

【罗十一27】「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 「这奥秘」(25节)指以色列人在神救恩计划中的奥秘。以色列人中只是「有几分是硬心的」(25节),初期教会的成员起初大部分都是犹太人。神也只是暂时允许这种「硬心」,等到外邦信徒的「数目添满了」(25节)之后,紧接着便是犹太人的「丰满」(12节)。
  • 「以色列全家」(26节)的得救与外邦信徒的「数目添满了」相关,以色列人和外邦信徒的命运息息相关,不能彼此代替。我们若以为外邦教会已经作为「真以色列人」取代了犹太人在神救恩计划中的地位,恐怕就落入了这种「自以为聪明」(25节;箴三7)里。
  •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26节)指基督再来时,存留的犹太余民都要信主,并非说现在不信的犹太人都会得救。
  • 「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26节)引自赛五十九20,指基督的再来。27节引自赛五十九21、耶三十一33。「约」就是神与以色列家所立的新约(耶三十一31-34)。

【罗十一28】「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

【罗十一29】「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 「仇敌」(28节)指「神的仇敌」。犹太人目前与神隔绝,是为了让外邦人接受福音的祝福,与神和好。「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28节)并非指祖先的功德可以让子孙支取,而是说神是信实的,祂向列祖的应许必然会实现:「日后你遭遇一切患难的时候,你必归回耶和华——你的神,听从祂的话。耶和华——你神原是有怜悯的神;祂总不撇下你,不灭绝你,也不忘记祂起誓与你列祖所立的约」(申四30-31)。
  • 虽然现在大部分犹太人还没有接受福音,但神在他们身上的旨意「是没有后悔的」,以色列必然会全家信主得救,神要以色列成为「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的计划必将实现(赛五十六7)。因为这完全是出于「神的恩赐和选召」,既不是取决于犹太人自己的行为,也不是取决于外邦教会「把福音传回耶路撒冷」的运动。

【罗十一30】「你们从前不顺服神,如今因他们的不顺服,你们倒蒙了怜恤。」

【罗十一31】「这样,他们也是不顺服,叫他们因着施给你们的怜恤,现在也就蒙怜恤。」

【罗十一32】「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 「你们」指外邦信徒,「他们」指犹太人,所有的人都是「不顺服」(30、31节)的罪人,都必须靠着神在基督里施给我们的怜恤而「蒙怜恤」(31节)。这是特别针对罗马教会中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的冲突而说的。
  • 外邦人「从前是不顺服神」(30节),但神「怜恤」我们,让我们在圣灵的光照中认识自己不顺服的本相,因此悔改回转。犹太人现在「也是不顺服」,但神也要将施给外邦信徒的「怜恤」同样施给他们,让他们借着同样的恩典得救。
  • 神在外邦人和犹太人身上的工作,都是要让我们认识到自己「不顺服」的本相,承认「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三23),因此除了神的「怜恤」以外,再没有其它的出路,这就是福音的信息。
  • 在神面前,外邦人和犹太人都被圈在不顺服之中,都没有资格凭着行为要求神的怜恤,但神却要将人所不配得的恩典同样丰盛地倾倒在犹太人和外邦人身上。一个人越是为神发热心,越是要提醒自己体贴神「特意要怜恤众人」的心意,对教会外暂时还没有信主的朋友、教会里那些暂时软弱的肢体,都应该多一些恩典、少一些苛刻:「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太18:33)?

【罗十一33】「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罗十一34】「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

【罗十一35】「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

  • 「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33节)原文可译为「神的丰富、智慧和知识」(英文ESV译本),或「神的丰富,包括智慧和知识」(英文NASB、KJV译本)。「丰富」是神怜恤人的根源;「智慧」指神救赎计划的奇妙,祂「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32节);「知识」则是指神从起初就知道这救赎计划的结果。这三个词合在一起,就讲出了神救恩的奇妙,完全超越人的想法,彰显出神的「丰富」、「智慧」和「知识」。
  • 「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34节),引自赛四十13,表明神奇妙的救赎计划完全是根据祂自己。谁都不能替神做什么,一切都是神自己去做,祂自己计划、自己执行、自己去成全。
  • 「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35节),引自伯四十一11,表明神不欠任何人,祂给人的一切怜恤都是出于祂的恩典。

【罗十一3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

  • 万有都是「本于祂」:基督是万有的源头。「万有都是靠祂造的」、「借着祂造的」(西一16)。
  • 万有都是「倚靠祂」:基督是万有的维系者。基督「常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西一17)。今天理论物理学的最前沿是探索维系宇宙存在与运行的基本力,但离开了神,永远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 万有都是「归于祂」:基督是万有的目标。万有不是偶然存在、没有意义的,而是「为祂造的」(西一16),基督是「承受万有的」(来一2),神「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一10)。在基督里,万有的存在才有永恒、美善的终极意义;离开了基督,受造之物都「服在虚空之下」(八20)。
  • 33-36节的颂赞是第九至十一章的总结,也是第一至十一章的总结。保罗已经竭尽全力地解释了救恩的真理,最后他满意地把一切「奥秘」(25节)交给神:我们的头脑都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完全明白神的「奥秘」,最重要的是借着信心去接受与赞美。神始终是万有的源头与引导者,而人类的历史——甚至包括众人的「不顺服」(32节),最后都将被用来荣耀神。

罗马书第10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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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十1】「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不信的犹太人对保罗的教训极其反感,将他视为叛徒,是以色列的敌人,而罗马教会的外邦信徒可能也对犹太人在神救恩计划中的地位有误解。因此,保罗向罗马教会的信徒澄清:他极其盼望以色列人得救。基督徒不可停止为以色列人的得救祷告,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救恩,神的工作就不能完全。

【罗十2】「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 为什么犹太人会「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九32)?保罗比大多数人更了解犹太人的难处,因为犹太人不放心只「凭着信心求」,所以还要「凭着行为求」,结果就成了「只凭着行为求」,所以犹太人「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这正是保罗信主之前的光景。犹太人不是不敬畏神,他们「为律法热心」(徒二十一20)、为「祖宗的遗传」热心(加一14),但却不是按着神做工的法则去热心,没有真理的宗教热忱不但不能叫人蒙神悦纳,反而会把人拦阻在神的恩典之外。
  • 「真知识」原文是「知识」,和合本译为「真知识」,与犹太拉比汗牛充栋的「祖宗的遗传」(加一14)有所区别。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太十五6),犹太教后来把这些遗传总结为《他勒目 Talmud》(又译为《塔木德》)。

【罗十3】「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

【罗十4】「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

  • 「真知识」就是「神的义」,「假知识」就是「想要立自己的义」。
  • 「自己的义」就是「因律法而得的义」(腓三9),就是人企图凭自己的好行为来称义。
  • 「神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三9),就是人彻底弃绝自己,因着信靠基督在神面前被称为义。
  • 「想要立自己的义」,也就是自以为义,这样的人既不认识神的全然公义,也不认识自己的全然败坏,所以还以为可以靠着自己的行为活出圣经、伸张公义。自以为义的人很容易以效法基督「发义怒」洁净圣殿(太二十一11-13)的名义来放纵血气,却忘了首先洁净自己这个「圣灵的殿」(林前六19),也忘了基督为罪人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才有资格「发义怒」。
  • 「总结」原文的意思是「目标」或「终点」。「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表明:1、律法的目标是指向基督:「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2、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莫想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3、律法的功用到基督便告终止:「基督既已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就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五1)。在自以为义的人的眼中,律法只是义人生活的标准,是基督徒比世人更高尚的「基督教道德伦理观」。但圣灵却启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20),是要让人经历在律法之下的失败,因而对自己的肉体彻底绝望,迫切地回转寻求基督,在基督里活出律法的义。因此,「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
  • 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一方面是基督成为我们外面的遮盖,使我们能在神面前称义;另一方面是基督成为我们里面的生命,从我们里面活出神所要的义。
  1. 如果我们「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会成为一个喜欢「论断人」的人,结果是「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七2)。
  2. 如果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出的义,圣灵就会不住地提醒我们「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5)。我们眼中一定是有「梁木」的,因为主明明地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七3);如果我们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就求主让我们看见,没有看见之前就不要「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以致在神面前落到「被论断」的光景。
  3. 我们若先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先认识自己和犯罪的弟兄一样败坏,才能首先洁净自己这个「圣灵的殿」(林前六19),然后再用爱心和同理心去帮助人。只有先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的人,「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四2)才不会成为「论断人」(太七1),语重心长才不会成为指责说教,掏心掏肺才不会成为唠叨啰嗦。

【罗十5】「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

  • 本节引自利十八5。人若想要不受律法的咒诅而能存活,必须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问题是没有人能完全遵守律法,「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因此没有人能通过这条途径得救。
  • 若有人有一点点可能「行那出于律法的义」,神的儿子为什么还要忍受如此屈辱的巨大痛苦,替我们被钉十字架?既然神的儿子已经为我们被钉十字架,为什么信徒还要继续靠自己遵守各种改头换面的「律法」:「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加三3)?

【罗十6】「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

6-8节引自申三十11-14,保罗用犹太拉比《 米大示 Midrash》的方式来说明这段经文。有关基督道成肉身(本节)和复活(7节)的教训,是不信的犹太人最难接受的。

【罗十7】「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罗十8】「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

对犹太人来说,生命的道不必上天或下地去取得,因为它近在咫尺,只需要凭着信心用「口」和「心」去接受耶稣基督已经成就的救恩,就能得着「出于信心的义」(6节)。这是为了堵住犹太人为自己的不信而可能编造出来的任何借口。

【罗十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 新约时代的犹太人用「主」来称呼旧约中的「耶和华」,「口里认耶稣为主」就是公开承认道成肉身(6节)的耶稣基督的神性。「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是接受耶稣基督救赎的工作,复活(7节))是我们信仰的核心,因为「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十五17)。「口」和「心」是用来解释「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8节)。
  • 本节是对着犹太人说的,他们熟悉旧约圣经,所以只需要接受主耶稣是弥赛亚基督,就能得救,并不是说外邦人不必真正明白全备的福音,只需要在形式上「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能得救。
上图:「耶和华」读音的由来。四字神名(Tetragrammaton)原文是「יהוה‎‎,YHWH」。古代希伯来文没有元音字母,只有22个辅音,因此不能根据字母直接发音,和中文一样,每个字的读法都必须由老师教。四字神名只有大祭司每年赎罪日进入至圣所祷告时,才能直接读出来。平时犹太人在说话中用「主」(אֲדֹנָי‎‎,音Adonai)来代替。主后70年圣殿被毁,犹太祭司传统中断,四字神名的正确读法就渐渐失传。 希伯来文的元音符号通用之后,主后11世纪的犹太马所拉文本(Masoretic Text)将「אֲדֹנָי‎‎,Adonai」的元音符号标注在「יהוה‎‎,YHWH」上,变成「יְהֹוָה‎‎,YaHoWaH」,提示应读为「主 Adonai」。文艺复兴时代,欧洲人将「YaHoWaH」辅音、元音结合起来,读成了「耶和华 Yehowah」。近代圣经学者对照标示元音的古代希腊文的旧约译本,以及当时一些非犹太人对该词读音的描述,认为发音可能是「雅威 YaHWeH」。

上图:「耶和华」读音的由来。四字神名(Tetragrammaton)原文是「יהוה‎‎,YHWH」。古代希伯来文没有元音字母,只有22个辅音,因此不能根据字母直接发音,和中文一样,每个字的读法都必须由老师教。四字神名只有大祭司每年赎罪日进入至圣所祷告时,才能直接读出来。平时犹太人在说话中用「主」(אֲדֹנָי‎‎,音Adonai)来代替。主后70年圣殿被毁,犹太祭司传统中断,四字神名的正确读法就渐渐失传。
希伯来文的元音符号通用之后,主后11世纪的犹太马所拉文本(Masoretic Text)将「אֲדֹנָי‎‎,Adonai」的元音符号标注在「יהוה‎‎,YHWH」上,变成「יְהֹוָה‎‎,YaHoWaH」,提示应读为「主 Adonai」。文艺复兴时代,欧洲人将「YaHoWaH」辅音、元音结合起来,读成了「耶和华 Yehowah」。近代圣经学者对照标示元音的古代希腊文的旧约译本,以及当时一些非犹太人对该词读音的描述,认为发音可能是「雅威 YaHWeH」。

【罗十10】「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相信」和「承认」、「称义」和「得救」都是不可分开的。第9节先提「承认」,后提「相信」,而本节先提「相信」,后提「承认」,可能因为第9节是强调基督的神性(「主」)和工作(「死里复活」),是依照两个真理的时间次序;而本节强调罪人得救时的事件次序,先「心里相信」,然后「口里承认」。

【罗十11】「经上说:『凡信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许多犹太人害怕公开承认主耶稣是基督,怕招致羞辱,但我们在地上承认衪,基督在天上必因此承认我们,决不使我们羞愧。本节引自赛二十八16(九33)。保罗在此强调「凡」,以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12节)。

【罗十12】「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

神的救恩之门向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样敞开,凡凭信心支取的人都可得着救恩。神没有偏待犹太人,也没有偏待希腊人。

【罗十13】「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 本节引自珥二32。「凡求告主名」是强调因信称义,只要借着「求告主名」来接受基督所做成的救恩,而不是靠自己的行为得救,这就是「真知识」(2节)。
  • 本节是对着犹太人说的,他们熟悉旧约圣经,所以只需要接受主耶稣是弥赛亚基督,就能得救,并不是说外邦人不必真正明白全备的福音,只需要在形式上「求告主名」就能得救。

【罗十14】「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神的真知识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3节),所以福音必须向全地宣扬。14-15节是假设犹太人提出的质疑。

【罗十15】「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本节引自赛五十二7。保罗借此证明早就有「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了,所以犹太人不能借口没有听到福音而不信主(14节)。

【罗十16】「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 福音实际上是先临到犹太人,犹太人不信的原因不是没有「听见」(18节)福音,而是如以赛亚所预言的没有「听从福音」。
  • 本节经文引自赛五十三1,约十二38也有引用,作为预言犹太人不信的见证。

【罗十17】「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罗十18】「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

「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引自诗十九4,在此转用来指传福音,证明连外邦人也有机会听见福音,犹太人更不能借口未曾听见福音,因为福音是由分散各地的犹太人开始传给外邦人的。

上图: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一切基督之外、十字架之外的道理,都不能产生真正的信心,都不是福音。

上图: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一切基督之外、十字架之外的道理,都不能产生真正的信心,都不是福音。

【罗十19】「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

保罗又假设犹太人质疑:「我们听不懂福音」,因此他引用申三十二21「摩西之歌」和赛六十五1(20节),意思是连犹太人所看不起的外邦人都能明白福音的信息,因此遇见神,犹太人岂不更应当明白福音吗?

【罗十20】「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本节引自赛六十五1,意思是神将祂的怜悯之约赐给那些原非祂子民、无权享用这怜悯的外邦人。

【罗十21】「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本节经文引自赛六十五2。神向那愚昧无知的外邦人是主动施恩(20节),向那悖逆顶撞的以色列人以慈爱召唤,但许多犹太人就像历史上的以色列人一样「悖逆顶嘴」。因此,一部分犹太人被弃绝,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责任,而且圣经早有预言,并非「神的话落了空」(九6)。

罗马书第9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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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九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 既然什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八39),为什么神允许祂的选民以色列人中有那么多人拒绝主耶稣呢?既然「因信称义」是亚伯拉罕蒙福的途径,为什么有那么多亚伯拉罕的子孙拒绝相信福音呢?
  • 当时罗马教会信徒的主体已经从犹太人变为外邦人,他们对犹太人存有一些误解,因此保罗在九至十一章中特别阐明犹太人在神救恩计划中的角色。

【罗九2】「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保罗的「大有忧愁」与他的大有快乐相连(八31-39),一个人会为自己得救大有快乐,也会为「骨肉之亲」(3节)没有得救「大有忧愁」。如果我们只关心自己的属灵追求,却对还没信主的亲朋好友没有负担,恐怕我们爱自己多过体贴神的心意。

【罗九3】「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弟兄」和「骨肉之亲」指以色列人(4节)。保罗为了以色列人得救,宁可「自己成为咒诅,与基督分离」,正如主耶稣为了我们得救,成了咒诅(加三13),甚至与父神分离(太二十七46)。保罗的这个心思,实在是体贴主耶稣钉十字架的心意。这也是摩西的心志(出三十二32)。

【罗九4】「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

  • 神特别拣选以色列人,要透过他们祝福全世界。「儿子的名分」:以色列人整体被称为神的儿子(出四22-23;何十一1)。
  • 「荣耀」即神的显现,是神与他们同在的表记,如在摩西的会幕(出四十34)和所罗门的圣殿(王上八10-11)中。
  • 「诸约」包括神与亚伯拉罕之约(创十五18;十七4、21)、西奈之约(出二十四8)、大卫之约(撒下二十三5;诗八十九28),连新约最初也是应许给「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耶三十一31)。
  • 「律法」即摩西的律例。
  • 「礼仪」即崇拜仪式的规条,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耶路撒冷的圣殿仪式仍然根据利未记。
  • 「应许」包括弥赛亚的应许和神赐给亚伯拉罕与他后裔的应许。

【罗九5】「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列祖」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十二个儿子。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犹大的后裔(太一1-2),从人的血统来看,祂是出于以色列「列祖」的有血有肉的真人;但是从祂永恒的存在来看,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

【罗九6】「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以色列」指「雅各」。保罗是说「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而不是说「外邦信徒取代了以色列人」。

【罗九7】「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 「亚伯拉罕的后裔」包括从妾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创十六15)和从后妻基土拉所生的六个儿子(创二十五2),但他们在神面前都不算能继承应许的「儿女」,因为只有以撒才是神所应许的,被神称为「你独生的儿子」(创廿二2),其他都是亚伯拉罕凭肉体所生的(8节)。
  •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引自创二十一12。

【罗九8】「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 「肉身所生的儿女」指凭人天然的能力所生出的儿女,以实玛利即其代表(创十六15;加四23)。
  • 「应许的儿女」指超越人天然的能力,单凭神的应许而生的儿女,以撒即其代表(创十七19;加四28)。
  • 只有神所应许的以撒才是承受神给亚伯拉罕祝福的后裔(创十七5-8;二十二17-18)。人不能靠自己的行为,只能凭着神应许作神的儿女:「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

【罗九9】「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本节引自创十八10,证明以撒是凭神的应许所生的。

【罗九10】「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

即使同是以撒的后裔,但仍有蒙拣选和不蒙拣选的分别。

【罗九11】「(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神的拣选不是根据他们先天的条件。
  • 「善恶还没有做出来」:神的拣选也不是根据他们后天的行为。
  • 「不在乎人的行为」:不是说神允许人为所欲为,而是在人的眼里,「人的行为」有好坏之分,但在神的眼中,所有「人的行为」都已经败坏了,「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三12)。所以神的拣选「不在乎人的行为」,而是完全根据祂在永恒里的旨意(八28-30)。

【罗九12】「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本节引自创二十五32。历史上有一段时期,以扫的后裔以东臣服于雅各的后裔以色列(撒下八14;王上二十二47;王下十四7)。

【罗九13】「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本节引自玛一2-3。

【罗九14】「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

若按着公平、公义,没有人配得神的爱,因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三10)。所以我们应该希奇的不是神「恶」以扫,而是神竟然「爱」雅各。

【罗九15】「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本节引自出三十三19。若不是神按祂的主权超越公平和公义,以「怜悯」和「恩待」来对待人,亚当的后裔结局都是死。

【罗九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三23),所以无论怎样「定意」,人心都照样刚硬;无论怎样「奔跑」,都行不出美善。所以并没有人配得神的「怜悯」和「恩待」(15节),神「发怜悯」的原因完全是出于祂自己的主权,不在乎人的意志或行为。

【罗九17】「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

本节引自出九16。「我将你兴起来」直译为「我让你站立」,七十士译本则译为「你被存留」,不仅指神兴起法老为王,更指神容忍他在背逆之下仍然存活。

【罗九18】「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 如果根据人的「定意」(16节),人的心都是「刚硬」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三10-12)。
  • 「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不是神叫法老从不刚硬变成刚硬。法老故意不认识神(出五2),前五灾一再地刚硬(出七13、22;八15、32;九7),结果第六灾却是神施行惩罚,不但任凭法老刚硬,而且将他早已硬化的心变得更刚硬(出九12)。到第七灾时,神再次放手任凭法老自己选择,结果不单是法老「心刚硬」(出九35),连他的臣仆也开始「硬着心」(出九34)。因此在第八灾中,神就使法老和他的臣仆的心更「刚硬」了(出十1),从此不再给法老回头的机会。

【罗九19】「这样,你必对我说:『祂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祂的旨意呢?』」

【罗九20】「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罗九21】「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

无论是神怜悯摩西,还是叫法老刚硬,都是按着祂自己的主权,根据祂自己全智的、全知的判断,为要成就祂全善的旨意。受造之物没有资格挑战造物主的权柄,人只应追求明白神做事的法则(诗一百零三7),没有权力要求神解释祂的作为。神的「预备」(22-23节)并不能成为人不尽本分的借口。

上图:窑匠可以拿一块泥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另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完全是根据窑匠自己的主权,泥土并没有权力说窑匠不公平。

上图:窑匠可以拿一块泥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另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完全是根据窑匠自己的主权,泥土并没有权力说窑匠不公平。

【罗九22】「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神是「预知」而不是「预定」某些人沉沦,因为「祂愿意万人得救」(提前二4),「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三9)。

【罗九23】「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神是「预定」而不是「预知」某些人会悔改得救,因为「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三11),所以神主动施恩,拣选一部分人得救,「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八30)。

【罗九24】「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

神不偏待人,祂向所有的人都打开了怜悯的门,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间都有蒙怜悯被拣选为神儿女的。

【罗九25】「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

25-26节引自何一10。

【罗九26】「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

【罗九27】「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27-28节引自赛十22-23。将来以色列人仍有「剩下的余数」得救,这正是神不放弃以色列的明证。

【罗九28】「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话,叫祂的话都成全,速速地完结。』」

【罗九29】「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

本节引自赛一9。旧约中的所多玛、蛾摩拉两座城,因罪恶满盈,遭到神的审判,被火焚毁(创十八20-十九29)。神就以此警戒以色列人,说明若不是神格外的怜悯,为他们「存留余种」,他们早已照样灭亡了。

【罗九30】「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

【罗九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

以色列人希望靠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但却不能成全律法的要求。

【罗九32】「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

  • 福音首先临到犹太人,然后才传给外邦人。但是从整体而言,是外邦人先接受了。外邦人「凭着信心」因信称义,大部分犹太人却仍旧「凭着行为求」,所以他们永远达不到目的。不是神的话落空了,而是以色列人没有跟上神做工的法则:他们不要神的怜悯,却要靠自己立功;他们不要凭应许作儿子,却要凭他们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有所夸耀。
  • 「绊脚石」引自赛八13-15,用来形容基督(彼前二8)。这块石头对信靠它的人成了避难所,但对反对它的人却成了「绊脚石」。

【罗九33】「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本节引自赛八13-15和赛二十八16,这块石头就是主耶稣。在奔腾的大水之中,将有一块磐石作为避难所:不信祂的人,就要被这石头绊倒;信靠祂的人,却可以安立这磐石之上得救。

罗马书第8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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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八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 第七章让我们看见人靠着自己越挣扎越绝望,「肢体中犯罪的律」总是胜过「心中的律」(七23)。当人完全绝望的时候(七24),神就给人看见那条出路,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为祂的肢体(十二4-5),依靠祂、为祂而活。
  • 「在基督耶稣里」,基督一切所作的就成了我们的所作,基督一切所有的也成了我们的所有。与基督联合的人,无论什么难处都不要凭自己去挣扎、奋斗、让自己出头,而是躲在基督里面,让祂出头。
  • 「定罪」不只是「称义」的相反,也包括判决之后的刑罚,「在基督耶稣里」既然已经称义,里面是基督,外面也是基督,就没有理由继续服刑。
上图:当人藏在基督耶稣里,里面是基督,外面也是基督,神就不再定人的罪。

上图:当人藏在基督耶稣里,里面是基督,外面也是基督,神就不再定人的罪。

【罗八2】「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 我们的信心一接到「基督耶稣里」,圣灵就在我们身上做工,「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虽然人里面的两律还在交战,但现在出现了第三个「律」,使神的生命能进来,让我们「心中的律」得着刚强和供应,不需要任何规条,就可以顺服圣灵的管理,制服「肢体中犯罪的律」(七23),活出蒙神悦纳的生活。
  • 在受造之物中,生命的律是最大的律,生命的力量是最大的力量,生命在哪里显出来了,「罪和死的律」就停止了。
  • 「律」在此指「原则」。

【罗八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 不是律法不好,而是因着人的「肉体软弱」,使律法「有所不能行的」,显不出正面的功用,不能把人带到神的面前,只能定罪人、叫人绝望。人既然跟不上律法的要求,赶不上神的心思,「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来成就祂的旨意。
  • 「罪身的形状」直译为「罪的肉体的形状」。保罗为了强调人的「肉体」被罪所霸占,所以说「罪身」。但神的儿子是无罪的(林后五21),因此祂被形容为成为「罪身的形状」。
  • 「赎罪祭」就是用神儿子的生命来买赎人,是生命赎取生命的原则来成就救恩。
  •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指与基督联合的人的罪已经在基督的「肉体」中被定罪、刑罚,解决了人「肉体」的基本问题,神不再追讨我们了。

【罗八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祭」一面解决了罪,一面也解决了「肉体」对我们的拦阻,使得我们能「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随从肉体」的人活在律法之下,「随从圣灵」的人活在恩典之下,这恩典是要完全律法,「赐生命」(2节)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
  • 法律不能强迫葡萄树结果,葡萄树结葡萄是因为里面有生命;同样,律法也不能命令我们结果子,「成圣的果子」(六22)是基督生命的结果。

【罗八5】「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罗八6】「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体贴肉体」使人犯罪、拒绝神、拒绝属灵的成长,结果「就是死」。

【罗八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肉体」的性质是不服神、拒绝神,拦阻我们的属灵成长,因此我们可以连续看完几十集电视,但读两行圣经就觉得疲惫厌倦。人什么时候「体贴肉体」,就成为一个「与神为仇」的人。

【罗八8】「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人若想靠着肉体的努力来事奉神、「贿赂」神,无论怎么努力都是白费。因为「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他们所做的一切也都「不能得神的喜欢」,正如神看不中该隐,就看不中他所献的祭(创四5)。

【罗八9】「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当圣灵安然「住」在我们心里作主人、作王,而不是作客的时候,我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

【罗八10】「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我们今生的身体因着罪的后果,一定要死亡,但我们的灵却因信称义而活过来,将来我们的身体也必要被圣灵复活(11节)。当我们在基督里的时候(六3,11,23),基督才能在我们里面。(「心灵却因义而活」,在英文ESV、KJV译本中译为「圣灵却因义赐生命」。)

【罗八11】「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住在我们心里的圣灵,是我们将来身体复活的保证,为此神「赐给我们圣灵作凭据」(林后五5)。

【罗八12】「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

【罗八1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神已经算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六6;加五24),但要把十字架的功效一件一件地落实在我们身上,让我们不「顺从肉体」,「治死身体的恶行」、「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六11),我们自己的努力是做不到的,只能靠着圣灵在我们身上的工作。

【罗八14】「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如果我们能顺服圣灵的引导,就证明我们无论男女,都是在恩典之下自由的「神的儿子」,而不是「在律法以下」(加五18)「仍旧害怕」的「奴仆」(15节),神借祂的灵重生了我们(约三5,8),使我们得着了神永生的生命,有分于神的性情(彼后一4),得以在基督里承受基业(弗一11)。

【罗八15】「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 「儿子的心」原文是「儿子的灵」,这灵所赐的生命是神儿子的生命,这生命使我们接受了神儿子的地位,也让我们能活出神儿子的实际。
  • 「阿爸」原文是犹太小孩用来亲昵称呼父亲的亚兰文,「父」原文是外邦人称呼父亲的希腊文。

【罗八16】「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 并非「我们的灵」(「心」原文)不能确定自己「是神的儿女」,而是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这一事实。
  • 「儿女」原文是 tekna(意思是「子女、后代或儿子」),不是14节所用的 hyioi (「儿子」)。这两个字互相通用,都是指有资格承受产业的「后嗣」(17节)。新约中并没有「神的儿女(tekna)」和「神的儿子(hyioi)」的明确区分,使徒约翰一律以 tekna 来描写这种关系(约一12;约壹三1-2)。

【罗八17】「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

  • 在神完全的救恩里,「赐生命圣灵的律」的工作是使我们「和基督同作后嗣」:首先是使我们得自由,「脱离罪和死的律」(2节);然后是使我们得胜,「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4节),效法基督,与基督同死、同活,「和祂一同受苦」(林后四10);最后是使我们得荣耀,承受神一切的丰盛和荣耀。
  • 「儿女」指生命的关系,「后嗣」指承产业的资格。

【罗八18】「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

「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正是我们所欢欢喜喜盼望的「神的荣耀」(五2),是「自由的荣耀」(21节)。这「荣耀」乃是神借着万事互相效力,把我们模成神儿子的模样(28-30节),「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好「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

【罗八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

「神的众子显出来」即被神拣选的人都「得着儿子的名分」(23节),进入基督的身体教会。神「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

【罗八20】「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 神借着基督「创造诸世界」(来一2)并「托住万有」(来一3),一切「受造之物」都是借着基督被创造而存在的。万有若没有那「要充满万有的」(弗四10)基督永远的同在并「托住」,终究都要败坏、分崩离析,归于虚空。
  • 「虚空」原文也可以指敬拜假神(徒十四15)。
  • 「那叫他如此的」指神,惟有神能够使受造之物带着指望服在虚空之下。

【罗八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 人堕落以后,偏离了受造的目的,离开了神。人的堕落把人受托管理的「受造之物」也卷入堕落里(创三17),一切物质的「受造之物」受牵连偏离了受造的目的,离开了「承受万有、托住万有」(来一2-3)的基督,因此在「败坏的辖制」之下日益变坏。用热力学第二定律来表达,就是宇宙因为没有外来的能量维持,「熵值」必然越来越大,从有序走向无序,最终归于「热寂」。
  • 神的旨意是要借着恢复人来恢复万有,「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8),借着恢复人成为「神儿女」、使教会成为神的荣耀(弗三21),来从「败坏的辖制」中释放一切「受造之物」。所以「受造之物」能「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罗八22】「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

  • 宇宙万有和人一样,都需要救赎。信徒不留恋现在的物质世界,也不会将物质世界一笔勾销,而是「照祂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3)。万有是属神的,神不但要恢复人、救赎人,也要恢复万有、救赎万有,让祂因自己的工作得着荣耀。
  • 「叹息、劳苦」可能指当时犹太人所能理解的「弥赛亚的生产之苦」(可十三8)。

【罗八23】「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 我们重生得救以后,得着圣灵的内住,就是圣灵「初结果子」,这是神为信徒预备的永远荣耀产业的「首笔付款」、「定金」或「凭据」(林后一22,五5;弗一14),也像信徒的「身份证」。
  • 「得着名分」指神儿女的地位完全彰显出来,承受因这地位而来的产业。
  • 「身体得赎」是指复活。人的物质身体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大自然的得赎(赛十一9)将会与人的「身体得赎」同时发生。

【罗八24】「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有古卷: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

「得救」是过去式,指我们已经得着救恩。「在乎盼望」表示我们要等将来才能完全享有救恩、「身体得赎」(23节)。这盼望并不是因着肉眼,而是因着信心之眼的看见而有的(林后五7;来十一1)。

【罗八25】「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

「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四18)。

【罗八26】「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

  • 当我们盼望等候的时候,会有许多的患难、试炼叫我们觉得「软弱」,但圣灵会借着扶持、代祷来与我们一同承担软弱。
  • 「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我们的祷告常常既不知道什么是我们该要的,也不知道什么是神所要的。
  • 「说不出来的叹息」,指无法用人类言辞表达的方式。

【罗八27】「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圣灵的代祷是「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所以必蒙神应允。

【罗八28】「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神的旨意是借着万有来恢复人,借着恢复人来恢复万有。信徒都是神所拣选的、「按祂旨意被召的」,因此在我们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出于「偶然」,「万事」的发生都需要神的安排或允许,为了让我们「得益处」。这益处就是让我们能「效法祂儿子的模样」(29节)、「得荣耀」(30节)

【罗八29】「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 「万事互相效力」的益处不是为了今生暂时的好处,而是要叫我们「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一面借着里面圣灵的扶持代祷,一面借着外面安排的环境际遇,渐渐地被更新而变化成基督的样式。「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后四4;西一15),神借着新造的元首(西一18)基督的工作,使我们外面「身体得赎」(23节),里面被恢复到受造时神的「形象」和「样式」里(创一26)。
  • 「衪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表明我们的信主并非是自己理性、情感或意志的结果,而是神恩典的拣选。
  • 「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表明神救恩的目的不是要得着一个一个的人,而是要把有基督样式的「许多弟兄」建造成基督的身体教会。

【罗八30】「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神全备的救恩计划,始于神在永恒里的「预知和预定」(29节),出于神主动的「有效呼召」,借着「因信称义」,最后要使整个教会都「得荣耀」:借着成圣的过程,里面「效法祂儿子的模样」(29节),外面「身体得赎」,「得着儿子的名分」承受神的基业(23节),叫神自己「在教会中,并在基督耶稣里,得着荣耀」(弗三10)。
  • 「得荣耀」是未来的事,但这里使用过去式,可能是希伯来文「预言式的过去式」,即对预言的事件非常有把握,以至谈论它时,好像它已经发生过了。从历史的角度,神的儿女还没有得着荣耀,但从神旨意的角度,他们在永恒里已经被命定要得荣耀。

【罗八31】「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 「既是这样」,指神的旨意、安排既然是如此。第二章到第七章问了许多的问题,现在保罗作总结:神要借着赐生命灵的律,释放我们、带领我们神的荣耀里。
  • 「帮助我们」:神不是以我们为中心,帮我们心想事成,而是照祂的方式和时间,「帮助我们」成就祂在我们身上的美好旨意,谁也不能拦阻神旨意的成就。

【罗八32】「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回应了创二十二12、15。
  • 「岂不也把万物和衪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基督是「承受万有」的(来一2),我们与基督联合,就像路得与波阿斯结婚(得四13),得着了基督和祂所承受的万有,万有就成为我们的产业:「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六33)。

【罗八33】「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 第二章到第七章充满了质问,每一个质问都是一个控告。世人都落在控告之下:「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三10)。但在神荣耀的救恩里,一切控告在我们身上都不再发生作用,「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
  • 本节回应了赛五十8-9。

【罗八34】「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 我们不被定罪,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软弱、失败,而是神不接受控告。我们已经与基督联合,神儿子所有的一切补满了我们的缺欠、盖过了我们的软弱,我们的大祭司在至高者右边替我们代祷,我们的义就在神面前。我们无论多好,也不能使我们的义更好,我们无论多坏,也不能使我们的义变坏,因为我们的义乃是耶稣基督自己,祂「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
  • 「现今在神的右边」回应了诗一百一十1,是指着弥赛亚说的。
  • 「也替我们祈求」回应了赛五十三12,我们不仅在心里有一位代求者(27-28节),在神那里也有一位代求者,即「中保」(约壹二1)。

【罗八35】「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

我们既与基督联合,祂必爱我们到底(约十三1),任何境遇都不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这爱使我们在痛苦中受安慰,在软弱时重新得力,让万事为我们永恒的益处互相效力(28节)。

【罗八36】「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

本节引自诗四十四22,是以色列人在极大的痛苦中恳求神急速救援。

【罗八37】「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并不是脱离了「患难、困苦、逼迫、饥饿、赤身露体、危险、刀剑」(35节)才算得胜,而是「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我们不是为得胜而打仗,而是因得胜而打仗。因为「爱我们的主」已经得胜,我们所该做的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都安息在祂里面,等候神让万事为我们永恒的益处互相效力(28节)。

【罗八38】「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

「天使、掌权的、有能的」指灵界的势力。

【罗八39】「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 「基督的爱」(35节)把我们带进「神的爱」里。我们与基督是合一的,「基督的爱」与「神的爱」是合一的。
  • 「高处、低处」是当时星象学的术语,「别的受造之物」指其他出乎人所能想象的事物。
  • 35-39节列出了17种「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的事物,17在圣经里代表丰富和完全(创七11)。

罗马书第7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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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七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 「明白律法」指明白法律的原则,犹太律法和罗马法律的原则都相同:人只有在活着的时候才受律法约束,人若死了,无论怎样定罪、判刑,都没有实际的作用。
  • 第六章的最后是「照人的常话」(六19)来说明与基督联合的效果,本章则是按法律的原则来进一步说明与基督联合的效果。

【罗七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丈夫的律法」指妻子必须归属丈夫,犹太律法和罗马法律都是如此。

【罗七3】「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罗七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 契约的一方死了,那契约就失效了,同样的原则可以运用到我们身上。「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就是「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六5)。主在十字架上的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成全了律法对人的追讨,这果效就应用到与基督联合的信徒身上,因此律法在我们身上失去了功用。
  • 「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六9),因此,我们可以放心脱离律法,永远「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因为这个新的归属关系不会再被死亡中断。但习惯了做「罪的奴仆」(六17)、做律法的奴仆的信徒,还不习惯我们已经永远「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了,因此造成本章提到的许多难处。
  • 「结果子」指「成圣的果子」(六22),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然会活出里面的新生命,「结果子给神」,而不会继续停留在罪中。

【罗七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 「我们属肉体的时候」,指我们重生得救之前的光景。我们的肉体之中不只没有良善(18节),反而是满了各种的邪情私欲(加五19-21,24)。7-13节将解释「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是怎么来的。
  • 「死亡的果子」指恶行,其「结局就是死」(六21)。
  • 保罗常用「肉体」这个词来代表一个人的天然本性,由于受到罪的控制,总是倾向于悖逆神、满足自己。

【罗七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心灵:或译圣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 因着我们「与基督同死」(六8),就「脱离了律法」,可以与基督联合,不会再被罪捆绑、继续活在罪里,而是顺服基督生命的管理去活。
  • 「仪文的旧样式」是想依靠行为的功劳、谨守外在的「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西二21)来讨神喜欢。
  • 「心灵的新样式」是不靠任何行为的功劳,而是出于心里顺服的心,「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六5),依靠圣灵的带领、管理和供应来「与祂同活」(六8)。

【罗七7】「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 保罗假设有人立刻质疑:「既然如此,神为什么要将律法赐给人呢?」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三20),叫人对罪无可推诿。「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不是说没有律法,人就没有犯罪,而是指人不知道自己犯了罪,以为只是正常的人性。若不是律法用「不可起贪心」(出二十17)来指出我们心中的罪,我们还以为「贪心」只是人之常情,不知道会带来可怕的死亡。
  • 7-13节解释了「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5节)是怎么来的。
  • 7-13节用过去式,14-25节用现在式,都是用第一人称「我」,但不只是保罗的自传,也是犹太人整体的经历,更是人性的共同经验。

【罗七8】「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 律法虽然能「叫人知罪」(三20),却没有能力使人胜过罪。因为律法是靠我们自己来做,我们的肉体一行动,罪就得着「机会」了,所以律法既不能让人得救、也不能使人成圣。而恩典是我们不做,单单让神来做,所以罪就得不着「机会」。
  • 罪做工的方法是「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引动人心里的悖逆本性,越是被神禁止的事,人越想去做,对于我们的「旧人」来说,「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好的」(箴九17)。
  • 「没有律法,罪是死的」,大部分人平时感觉不到自己的罪。神赐下律法的目的,并不是拦阻罪、除掉罪,补救罪的后果,乃是让罪的本质有机会暴露出来,并且让人更深地体会到罪的可怕。

【罗七9】「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一方面,因为没有定罪的根据,我们就可以继续自以为义地生活;另一方面,我们里面深层的罪性还没有机会暴露。正如亚当原本并不知道自己不顺服,直到有了「不可吃」的诫命(创二17),他才发现自己不能顺服神。
  • 「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一方面,是律法使我们知罪,罪也在里面不断控告我们,使我们不能继续自以为义地坦然活着,并且越努力改善、越挫折失败,以致对「旧人」彻底绝望;另一方面,律法唤醒了我们「旧人」不肯顺服的悖逆本性,越是有律法约束,我们越是不服、越想尝试,结果「罪的工价乃是死」(六23)。

【罗七10】「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指人若遵行诫命,「就必因此活着」(利十八5)。然而罪却借着诫命来「叫我死」,把本来要把人领到神面前去的律法变成定罪的根据。

【罗七11】「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问题不在于「诫命」,而在于我们里面的悖逆本性与「罪」配合,使罪能「借着诫命引诱我」,使我们犯罪。

【罗七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 保罗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六14),那么「在律法之下」就是受罪的辖制。但保罗不因此认为律法有错。律法是圣洁的,因为神是圣洁的(利十一45,十九2),律法是将神的性情和旨意启示给我们,使我们能揣摩而认识祂,进而享受并经历这位「圣洁、公义、良善的」神。
  • 「律法是善的」(16节),错的是我们想靠肉体遵行律法。

【罗七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 律法是「良善的」,禁止罪行、鼓励义行,可以防范罪:「爱祢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诗一百一十九165),「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十九7)。
  • 但律法并不能供应我们行善避恶的能力,行律法的人的「肉体」又有问题(八3),所以罪就乘虚而入,引诱我们明知故犯,「借着那良善的」律法在我们里面带出死,以善行恶。
  • 而神允许罪以善行恶,目的就是要「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让我们彻底认识罪的可怕,从而脱离罪和律法,转向救恩。

【罗七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 神的「律法是属乎灵的」,人无法遵行律法,问题的根源不在律法,乃在我们,因为在亚当里的人不是「属乎灵的」,而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罪是我们「肉体」的主人,所以我们的「肉体」没有办法抗拒罪的辖制,天性就是悖逆神、不能顺服神,与「属乎灵的」律法格格不入。这「肉体」甚至也在重生的人里面(18节)。
  • 「罪」是单数,指那犯罪的生命。
  • 14-25节继续7-13节所用的第一人称单数「我」,但用现在式代替了过去式,有人因此认为7-13节是说重生之前的经历,14-25节是说重生之后的经历。但保罗并未明确如此区分,他所强调的重点是要脱离律法。实际上,本章所讲,是信徒在得救之前和得救之后都曾有过的经历。

【罗七15】「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虽然我们靠自己无法胜过罪,但我们里面的「是非之心同作见证」(二15),定我们不遵行律法之罪。

【罗七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表明我们的内心「应承律法是善的」,站在律法一边控告自己。

【罗七17】「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不是推脱责任,而是认清了自己的罪人本性。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罪仍然「住在我里头」,深藏在我们的天然生命里面,因此我们必须彻底放弃肉体的挣扎努力。

【罗七18】「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 信徒的生命可分为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林后四16原文)。里面的「新人」是基督的生命(弗三17),但外面的「旧人」是「属乎肉体的」(14节),是拒绝神的。
  • 因为「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已经彻底败坏,所以神拒绝一切「肉体」的活动,不但拒绝「恶行」,连从肉体中出来的「善行」、「美德」也拒绝。所以圣经不是劝人为善,而是指明人靠自己无法行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所以需要接受基督的救恩、与基督联合。

【罗七19】「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我所愿意、我所不愿意」,就是我们的意志。意志并不能供应我们能力,人没有办法依靠「立志为善」(18节)来做个好基督徒。信徒「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十二1),并不是依靠立志,而是依靠「心意更新而变化」(十二2)。

【罗七20】「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罗七21】「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 信徒里面的「旧人」和「新人」同时存在,使我们落在挣扎的「律」里。当我们什么也不做的时候,感觉不到这「律」的存在,但当我们的「新人」「愿意为善的时候」,立刻就会牵动「旧人」,从而发觉「恶」还在我们肉体里面。
  • 21-25节的「律」意思是「原则、定律」。

【罗七22】「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里面的意思」就是我们的「新人」。「新人」虽然「喜欢神的律」,但「旧人」却「顺服罪的律」(25节)。

【罗七23】「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信徒身上有两个「律」:一个是要神的「新人」或「灵」,一个是不要神的「旧人」或「肉体」。

【罗七24】「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我们初信的时候对「肉体」的败坏还不够认识,以为「肉体」似乎死了,但不久就会发现它还活得很顽强,甚至越活越大。「我真是苦啊」是信徒成圣历程中必然的体验,神一次又一次地把我们带到尽头,让我们肯放下自己,承认自己不能,让神来救我们「脱离这取死的身体」。

上图: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里面也有新人和旧人的二律争战(罗七14-25)。我们靠着自己无法得胜,唯有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能脱离。

上图: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里面也有新人和旧人的二律争战(罗七14-25)。我们靠着自己无法得胜,唯有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能脱离。

【罗七25】「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 「脱离这取死的身体」的唯一方法,就是与基督联合,与祂同死、与祂同活(六8)。不懂得与基督联合的人,总想自己如何做个好人、好基督徒,但神并不需要人靠「肉体」来做。神已经将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六6),如果信徒还想继续依靠「肉体」做些什么,实际上就是弃绝了基督的十字架。
  • 神要我们让基督在里面活,而不是靠自己活;祂要我们让基督来做,而不是靠自己来做。「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脱离「肉体」,是每个信徒重生得救以后一生要学习的功课。
  • 「罪的律」指「肢体中犯罪的律」(23节),就是旧生命倾向犯罪的性情,以致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六13)。人的天然旧人已经全然堕落、败坏,虽然「内心」愿意「顺服神的律」(22节),但「肉体」行出来的却是「顺服罪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