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7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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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七1】「『赎愆祭的条例乃是如此:这祭是至圣的。」

【利七2】「人在那里宰燔祭牲,也要在那里宰赎愆祭牲;其血,祭司要洒在坛的周围。」

【利七3】「又要将肥尾巴和盖脏的脂油,」

【利七4】「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七5】「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赎愆祭。」

【利七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要在圣处吃,是至圣的。」

【利七7】「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献赎愆祭赎罪的祭司要得这祭物。」

【利七8】「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

【利七9】「凡在炉中烤的素祭和煎盘中做的,并铁鏊上做的,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

【利七10】「凡素祭,无论是油调和的是干的,都要归亚伦的子孙,大家均分。』」

  • 1-10节是祭司献上赎愆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
  • 「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7节),很可能是指两个祭的祭物分配方式相同(7-10节)。
  • 「祭牲的皮」(8节)代表祭牲的荣美,主耶稣自己是「更美的祭物」(来九23),又是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二17),祂「一次将自己献上」(来七27),成全了神救赎的旨意,「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启五12),所以「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七8)。「赎罪祭」和「赎愆祭」祭牲的皮与「燔祭」一样,归与献祭的祭司。而根据犹太人的传统,「平安祭」也是如此处理。
  • 熟的「素祭」数量比较少,「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9节)。生的「素祭」数量比较多,则「归亚伦的子孙,大家均分」,年纪大小没有区别,服事长短也没有区别,不是根据人的所作,只看他是否是「亚伦的子孙」。

【利七11】「『人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

【利七12】「他若为感谢献上,就要用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并用油调匀细面做的饼,与感谢祭一同献上。」

【利七13】「要用有酵的饼和为感谢献的平安祭,与供物一同献上。」

【利七14】「从各样的供物中,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是要归给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利七15】「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献的日子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 人主动向神献上「平安祭」(11节),有三个动机:「为感谢」(12节)、「为还愿」(16节)、「甘心献」(16节)。「感恩」是因着神主动赐下的恩典,「还愿」是因着凭信心所求神的恩典,「甘心」是因着神是乐意赐恩典和赦免人的神。
  • 「为感谢献的平安祭」(13节),还要配合献上素祭(12节)。真正认识恩典的人,不是只在外面摆出感恩的样子,一定也是活在基督生命的供应里。
  • 根据犹太传统,平安祭的三种无酵饼每样都是十个(《他勒目 Talmud》 – Mas. Menachoth 77a),按祭司取十分之一的原则(民十八26),取一个先「献给耶和华为举祭」(14节),然后归给献祭的祭司。
  • 在平安祭和素祭之外,还要一同献上一个「有酵的饼」(13节),代表蒙恩的罪人因着认识恩典和赐恩典的神,甘心献上自己。
  • 「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不能留到第二个早晨,表明神的恩典是常新的,祂的慈爱「每早晨这都是新的」(哀三23)。通常一家人不可能在当天吃完整个祭牲,所以献祭的人必须邀请别人一起吃「平安祭牲的肉」(申十二12、18),分享白白的恩典,活在「彼此相交」(约壹一7)的团契生活里。

【利七16】「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的,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利七17】「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

【利七18】「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 「为还愿」与「甘心献」的平安祭,「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16节)。信心的成分越大,人对基督的享用就越多。
  • 「第三天要用火焚烧」(16节),因为祭肉在第三天开始朽坏。神将在祂的百姓在「第三天」彻底朽坏之前挽回他们:「过两天祂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六2)。神更使基督在「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4),不叫祂的「圣者见朽坏」(诗十六10)。

【利七19】「『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

【利七20】「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七21】「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 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的祭物是「至圣的」(1节;六17、25),只能给祭司吃。但「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19节),神盼望祂的百姓更多地活在与神、与弟兄「彼此相交」(约壹一7)的团契生活里。
  •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意思是「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因为凡「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人(约壹一3),就当「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三3)。
  • 「从民中剪除」,意思是被逐出以色列民的行列,或失去在以色列民中的权利,不再被神承认是立约的百姓。

【利七22】「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七23】「『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们都不可吃。」

【利七24】「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

【利七25】「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七26】「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

【利七27】「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 平安祭是以色列人平时主要吃肉的机会,甚至是唯一的吃肉机会。所以神在启示平安祭条例的时候强调不可吃「脂油」(23节)和「血」。
  • 祭牲的「脂油」要献给神,而「「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24节)。古代牧人常燃烧动物脂油驱散毒蛇。
上图:犹太Kosher认证的厨房肥皂,用椰子油制作,以避免犹太人的餐具沾上动物脂油。

上图:犹太Kosher认证的厨房肥皂,用椰子油制作,以避免犹太人的餐具沾上动物脂油。

上图:重庆名菜毛血旺,用猪血或鸭血与牛油做成。虽然新约的外邦信徒不必遵守犹太人的饮食条例,但使徒们也指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29)。

上图:重庆名菜毛血旺,用猪血或鸭血与牛油做成。虽然新约的外邦信徒不必遵守犹太人的饮食条例,但使徒们也指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29)。

【利七28】「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七29】「『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

【利七30】「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

【利七31】「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

【利七32】「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

【利七33】「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

【利七34】「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 「摇祭」(30节)和「举祭」(32节)象征先把礼物献给神,然后由神交给祭司「经管」(民十八8)。至于具体怎么「摇」、怎么「举」,并不能确定。实际上,许多「摇祭」并不能摇动,比如全体「利未人」(民八11-21);许多「举祭」也根本举不起来,比如「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4)、战利品(民三十一29)。
  • 「举祭」原文意思是「奉献」,又被译为「礼物」(出二十五2)、「供物」(玛三8)、「供地」(结四十五6)。
  • 「胸」(30节)是祭牲肋骨以上一大块完整的胸,由所有的祭司分享。「右腿」(32节)原文是单数,犹太传统认为是右前腿,被认为是祭牲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归给献祭的祭司。

【利七35】「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原文是他)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

【利七36】「就是在摩西(原文是他)膏他们的日子,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

  • 12-36节是祭司献上平安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
  • 平安祭需要献祭者「亲手」(30节)献上。神得着脂油和肥尾巴(31节),祭司得着「胸」(31节)和「右腿」(33节),「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分享剩余的祭肉(19节),神、祭司和献祭的人一同享用那祭物所表明的基督,都因着「神的羔羊」(约一29)基督而得着满足。

【利七37】「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并承接圣职的礼,」

【利七38】「都是耶和华在西奈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

  • 五祭是在祭司「承接圣职的礼」中所要献的祭(八2-35)。神启示五祭的目的,是为了要叫祭司能「承接圣职」。
  • 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五祭使我们能承受恩典,承受了恩典以后就要「承接圣职」,开始事奉神。
上图:吉尔伽美什史诗(Epic of Gilgamesh)泥板。利七37-38的写作风格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泥版中的「跋」的风格,这些「跋」是泥版内容的总结,包括标题、作者、写作日期、主要内容。例如:吉尔伽美什史诗的内容被记载在12块泥版上,而「跋」则用「引人注意的警句」将这几块泥版连接在一起,这样人们才能按照次序来阅读这12块泥板。「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七22),按照主前一千多年以前的文学格式写下了利未记,成为摩西五经写作年代的有力内证。

上图:吉尔伽美什史诗(Epic of Gilgamesh)泥板。利七37-38的写作风格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泥版中的「跋」的风格,这些「跋」是泥版内容的总结,包括标题、作者、写作日期、主要内容。例如:吉尔伽美什史诗的内容被记载在12块泥版上,而「跋」则用「引人注意的警句」将这几块泥版连接在一起,这样人们才能按照次序来阅读这12块泥板。「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七22),按照主前一千多年以前的文学格式写下了利未记,成为摩西五经写作年代的有力内证。

利未记第6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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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六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六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

【利六3】「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

【利六4】「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

【利六5】「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

【利六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

【利六7】「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 人若亏欠了「邻舍」(2节),就是「干犯耶和华」(2节)。因为在「爱人如己」(十九18)上出现了破口,就在爱神的心上出现了破口。
  • 我们若亏欠了人,「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5节)就要认罪、归还,并「另外加上五分之一」赔偿,然后才能献上「赎愆祭」(6节)。人若不用实际行动弥补亏欠,就不能「蒙赦免」。
  • 亏欠人的罪,不能只用鸟或细面献祭,必须用「没有残疾的公绵羊」(6节)。

【利六8】「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六9】「『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

【利六10】「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倒在坛的旁边;」

【利六11】「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

【利六12】「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

【利六13】「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

  • 8-13节是祭司献上燔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
  • 祭司即使是清扫「燔祭灰」(10节),穿着也要与献祭时相同,表明这灰是圣洁的,所以应当「拿到营外洁净之处」(11节)。
  • 祭司离开会幕的范围,就要脱去圣衣,「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结四十四19)。
  • 「平安祭牲的脂油」(12节)必须烧在早晨所献的燔祭上(三5),象征先借着基督顺服神、蒙神悦纳,然后才有可能与神相交。
  • 因着每日早晚献上燔祭,「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象征神的百姓一直在敬拜、顺服神。神亲自点燃了燔祭坛上的火(九24),象征神与百姓一直同在。犹太传统认为,这火一直点到被掳巴比伦。

【利六14】「『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

【利六15】「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烧在坛上,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

【利六16】「所剩下的,亚伦和他子孙要吃,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利六17】「烤的时候不可搀酵。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是至圣的,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

【利六18】「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直到万代,作他们永得的分。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

  • 「取出自己的一把」(15节)原文是「取出它的一把」。只有一部分「细面」和一部分」要与所有的乳香一起烧在坛上
  • 「圣处」指「会幕的院子里」(16节)。「不带酵而吃」(16节)原文是「做无酵饼吃」。「烤的时候不可搀酵」原文是「不可烘烤有酵的东西」。素祭预表基督作为人生命的供应,所以「不可搀酵」,改变基督生命的味道。
  • 「素祭、赎罪祭、赎愆祭」的祭物都是「至圣的」(17、25节;七1)。「至圣 קֹדֶשׁ קֹדֶשׁ」原文是「神圣、神圣」。圣香(出三十36)、「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出三十26-28)都是「至圣的」器皿,能使「凡挨着的都成为圣」(出三十29)。而「至圣的」的祭物,连「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神把「至圣的」素祭赐给祭司作食物,祭司也就「成为圣」,预表神把基督赐给我们作生命的供应,让我们与主联合、「归耶和华为圣」(出二十八36)。

【利六19】「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六20】「『当亚伦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常献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利六21】「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调匀了,你就拿进来;烤好了分成块子,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

【利六22】「亚伦的子孙中,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要把这素祭献上,要全烧给耶和华。这是永远的定例。」

【利六23】「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却不可吃。』」

  • 14-23节是祭司献上素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
  • 「当亚伦受膏的日子」(20节)意思是「自亚伦受膏的日子起」。「细面伊法十分之一」(20节)大约有2.2升,是一个成年人一天的食量(出十六16)。
  • 「祭司的素祭」是「常献的素祭」(20节),由大祭司代表所有的祭司献上,并且「都要烧了,却不可吃」。表明事奉神的人每天应当让基督代替我们活在神面前,我们才有资格事奉。而基督「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七27)。

【利六24】「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六25】「『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要在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这是至圣的。」

【利六26】「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圣处,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利六27】「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

【利六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铜器里,这铜器要擦磨,在水中涮净。」

【利六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是至圣的。」

【利六30】「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

  • 24-30节是祭司献上赎罪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
  • 「赎罪祭牲」是「至圣的」(25节),「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27节),吃肉的祭司、煮肉的器皿都要与祭牲合一,分别为圣归给神。如果只是「圣的」,就不能使接触到的东西「算为圣」(该二12)。
  • 当时的瓦器没有釉,肉汁会渗入孔隙之中,所以「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28节)。而铜器只需要「擦磨,在水中涮净」(28节),就可以被别人碰到。「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就会被别人碰到,所以必须「在圣处洗净」(27节)。
  • 神指示祭司吃赎罪祭牲的肉,是成为代替百姓的「中保」,「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十17),预表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二17)基督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
  • 「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表明是大祭司为自己(四5)、全会众(四16)或赎罪日(十六27)所献的赎罪祭。祭司在这些情况下都是献祭者,不能代替自己,所以「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
上图:主前11世纪以色列人煮食物的瓦器,现藏于以色列博物馆。

上图:主前11世纪以色列人煮食物的瓦器,现藏于以色列博物馆。

利未记第5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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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五1】「『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译: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利五2】「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

【利五3】「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利五4】「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 1-4节所列出来的「罪」都是人过去犯的,一旦知道自己有罪,就应该立刻认罪,并且献上「赎罪祭」(6节)。在法庭上拒绝诚实「见证」(1节)、接触到「不洁」(2节)和「污秽」(3节)、「冒失发誓」,都是犯罪。
  • 「要行恶,要行善」是希伯来成语,意思是「无论要做什么事」。

【利五5】「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利五6】「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 人在献上赎罪祭之前,必须先「承认所犯的罪」(5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人若不认罪,赎罪祭就没有功效,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
  • 「赎愆祭牲 אָשָׁם」原文的意思包括「赎愆祭」和「对于犯罪的补偿」,这里更适合译为「补偿之物」(英文ESV译本),而不是真正的「赎愆祭」(15节)。

【利五7】「『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利五8】「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

【利五9】「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这是赎罪祭。」

【利五10】「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至于他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 「赎愆祭 אָשָׁם」原文(7节)的意思包括「赎愆祭」和「对于犯罪的补偿」,这里更适合译为「补偿之物」(英文ESV译本),而不是真正的「赎愆祭」(15节)。
  • 神体恤人,允许力量不够的人用鸟代替羊羔献上「赎罪祭」(7节)。但在献鸟类的时候,不能把鸟的脂油除下「作为馨香的祭」(四31)求神悦纳,所以必须献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7节),一只作为「赎罪祭」,一只作为求神悦纳的燔祭

【利五11】「『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利五12】「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纪念,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利五13】「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

  • 神不但是公义的,也是有怜悯的。连鸟都献不起的人,就献「细面伊法十分之一」(11节),即一个成人一天的饭量(出十六16)。绝对不可因着任何借口不对付罪。
  • 作为「赎罪祭」的素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11节),表明没有喜乐,与自愿献上的素祭」(二1)有所分别。

【利五14】「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五15】「『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利五16】「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 第五个祭是「赎愆祭」(15节),不但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绵羊」(15节),还需要用「银子」(15节)另外赔偿「五分之一」,以弥补亏欠。「赎愆祭」的功用不但是除去罪的影响、洁净神的百姓,还要除去人的亏欠,好让人「蒙赦免」(16、18;六7)。「赎愆祭」中的「公绵羊」(15节)预表基督的工作,「银子」(15节)则代表人的责任。人若亏欠了人,不但要需要借着基督寻求神的赦免和洁净,也需要自己付上代价弥补亏欠:「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罗十三8)。然而「罪的工价」(罗六23)却是我们承担不了的,因此神以基督为我们的「赎愆祭」(赛五十三10原文),「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
  • 「耶和华的圣物」(15节)指「属于耶和华的财物」,包含丁税、初熟之物、当献的十分之一等等。「误犯了罪」(15节),可能指该献的没献上,以致祭司受到损失。
  • 「舍客勒」(15节)原文是复数,犹太传统认为一只羊羔的价值至少是两舍客勒。
上图:赎愆祭的祭牲。只要是亏欠了人,不管多小的亏欠,除了赔偿另外五分之一,还必须献上一只公绵羊,没有其他选择。

上图:赎愆祭的祭牲。只要是亏欠了人,不管多小的亏欠,除了赔偿另外五分之一,还必须献上一只公绵羊,没有其他选择。

【利五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

【利五18】「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利五19】「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 」

  • 「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17节),意思是人并不清楚自己是否犯了罪,但良心不安,这时就应当献上「赎愆祭」(18节),从而「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献祭者并不知道自己造成的亏欠是多少,所以不必「另外加五分之一」(16节)。
  • 神百姓的生活应该「毫不玷污,无可指责」(提前六14),「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林后六3)。因此,我们若有一点良心不安,就不可再为自己解释、争辩,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应该在灵里赶快献上「赎愆祭」,「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腓二15)。这样,我们在这世代中才能「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6)。

利未记第4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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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四1】「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四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

【利四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利四4】「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 第四个祭是「赎罪祭」(3节),是把祭牲的脂油和腰子「烧在燔祭的坛上」献给神(10节),其它部分或者搬到营外烧掉(12节),或者由祭司吃掉(六26-30)。「赎罪祭」的功用是除去罪的影响,而不是除去罪,「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十4),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三十四7)。「赎罪祭」是为了洁净神的百姓(十二8,十四9;来十2),使人「蒙赦免」(20、26、31、35节;五6、10、13)、与神恢复交通(十六19),让神得以继续与祂的百姓同住(十五31)。「赎罪祭」预表神「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罗八3),「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2-14),彻底洁净了他们(来一3;九13-14;约壹一7;启七14),使神「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来十17)。
  • 「误犯」原文指「无心的过失或粗心的罪、因疏忽而造成的罪」,原因是人肉体的软弱,而不是故意悖逆、抵挡神。「赎罪祭」只对「误犯」的罪有效。人「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必须按照律法惩罚(民十五30-31;三十五31)。因此,主耶稣说:「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路十二10)。
  • 第一种犯罪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也就是属灵的领袖大祭司「误犯」了罪(2节),会影响到全体百姓,「使百姓陷在罪里」,所以祭物的价值最高,是两岁的「公牛犊」(3节,《他勒目 Talmud》Rosh haShanah 10a)。大祭司必须「按手在牛的头上」,象征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并由无辜的祭牲代自己受惩罚。「受膏的祭司」在这里可能特指大祭司。
上图:赎罪祭的祭牲。不同的祭牲不是根据罪行的大小,而是根据犯罪者的身分。「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上图:赎罪祭的祭牲。不同的祭牲不是根据罪行的大小,而是根据犯罪者的身分。「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利四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利四6】「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利四7】「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 在「赎罪祭」中,血的处理非常严肃,「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十七11)。「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所以基督「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
  • 大祭司在会幕里事奉神,他的罪也会使会幕变得污秽,所以必须把血「带到会幕」(5节),洁净「香坛」,恢复他在神面前的属灵功用。
  • 「燔祭坛」本是神追讨人的罪的地方,但因着神儿子宝血的功用,却成了成就救赎的地方。这些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神看见了基督的血,就不再追讨人的罪,人就恢复了蒙恩的地位。

【利四8】「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利四9】「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四10】「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

祭牲的「脂油」代表荣美,「腰子」代表生命力。在希伯来文化中,「腰子」掌管情感,又被译为「心肠」(伯十九27;诗十六7)或「肺腑」(伯十六13;诗七十三21)。「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功用相当于「燔祭」,目的是「作为馨香的祭」(31节)求神悦纳。

【利四11】「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

【利四12】「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 赎罪祭牲要在「营外洁净之地」烧掉,象征离开蒙恩的范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可十五34),正是祂代我们受这刑罚、被神掩面不看的时刻。「牲畜的身子被烧在营外。所以,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也就在城门外受苦」(来十三11-12)。
  • 虽然赎罪祭牲被「搬到营外」,但这祭牲并没有担当人的罪孽,所以那里还是「洁净之地」。只有「赎罪日」把一只公山羊「打发人送到旷野去,归与阿撒泻勒」(十六10),那只羊才是「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十六22),预表彻底清除罪,让罪从眼前彻底消失。所以「那放羊归与阿撒泻勒的人」(十六26)是不洁净的,「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进营」(十六26)。
  • 用来描述献祭、烧香的「烧קָטַר」原文意思是「使祭物上升如烟」(10节),而本节的「烧שָׂרַף」(创十一3;出十二10)原文意思是「焚烧」(出三十二20),并非为了献给神,而是严肃地处置献祭后剩余物品。

【利四13】「『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

【利四14】「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利四15】「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

【利四16】「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利四17】「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利四18】「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利四19】「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

【利四20】「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

【利四21】「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像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 第二种犯罪是「以色列全会众」误犯了罪(13节),祭物的价值和大祭司犯罪一样,必须由「会中的长老」在神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15节),代表会众在神面前认罪,其他的步骤与大祭司犯罪相同。因为以色列全体是一个「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所以全体所犯的罪与大祭司的罪相等。
  • 「赎罪」(20节)原文的意思是「遮盖」(创六14的「抹上」)、「化解」(创三十二20的「解」)、「洁净」(出二十九36)、「代替」,这里意思是「代替」。「祭司要为他们赎罪」,表示祭司作为「中保」代替献祭者承担罪责,使献祭者因着「必蒙赦免」的应许(20、26、31、35节;五6、10、13),「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来十2)。而罪的全部后果,要等候将来那位「中保」(赛四十二6;提前二5)舍命付上「罪的工价」(罗六23),才能彻底解决。正如误杀人者可以跑到逃城,免受杀人的刑罚,但他犯罪的全部后果要「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才能解除(民三十五25),而基督是那位真正的「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九11),祂「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九28),彻底解决了罪的后果。

【利四22】「『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利四23】「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

【利四24】「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

【利四25】「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利四26】「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 第三种犯罪是「官长」误犯了罪(22节),必须由本人「按手在羊的头上」(24节),在神面前认罪。
  • 「官长」是民间的领袖,他犯罪只会影响自己管理的会众,所以使用的祭牲「公山羊」(23节)在价值上也低于祭司和全民所用的「公牛犊」(3节)。
  • 「官长」由祭司代赎,所以不需要「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六30),但需要在「燔祭坛的四角」(25节)抹血,并且剩余的祭牲肉要留给祭司和家中男子在圣所中吃(六25-27)。
  • 用作赎罪祭的「公山羊 שָׂעִיר」原文指一种毛长而卷的山羊(23节;创二十七23),又被译为野山羊(赛十三21,三十四14)、「鬼魔」(十七7原文;代下十一15原文)。而以色列人平时吃的、用来献燔祭和平安祭的「山羊 עֵז」则是顺毛的(一10;三12;创二十七9)。

【利四27】「『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利四28】「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利四29】「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利四30】「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利四31】「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利四32】「『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利四33】「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

【利四34】「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利四35】「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 第四种犯罪是百姓「误犯了罪」(27节),必须由本人「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29、33节),在神面前认罪。
  • 百姓犯罪只会影响个人、家庭和周围的人,所以可以根据经济能力,用较便宜的「母山羊」(28节)、「绵羊羔」(32节)、「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五7)、「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五11)作为祭物,其他步骤都与「官长」相同。
  • 不同的祭牲不是根据罪行的大小,而是根据犯罪者的身分。因为不同身分的人犯罪,会带来不同的影响,所以神追讨的原则是:「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利未记第3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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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三1】「『人献供物为平安祭(平安:或译酬恩;下同),若是从牛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献在耶和华面前。」

  • 第三个祭是「平安祭」(3节),是把祭牲的一小部分「在坛上焚烧」献给神(11节),大部分由献祭者和祭司分享(七15,31-32)。「平安祭」的功用是与神恢复平安和交通,预表基督「借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五1),人与神一同享用那祭物所表明的基督,都因着「神的羔羊」(约一29)基督而得着满足。
  • 人献上「平安祭」的动机,包括「为感谢」(七12)、「为还愿」或者是「甘心献的」(七16)。
  • 第一种「平安祭」是「没有残疾」的牛。「燔祭」只能用公的牲畜,但「平安祭」可以用「公的」或「母的」,可能因为「平安祭」的祭牲只需要将脂油、腰子和肥尾巴烧在坛上。如果祭牲的肉需要烧在坛上,就必须是公的,象征儿子。
上图:平安祭的祭牲。根据献祭者的经济能力,可以献上3种不同的祭牲,公的母的都可以。但不能用鸟类作为祭物,因为鸟不够献祭者与亲朋一起分享。

上图:平安祭的祭牲。根据献祭者的经济能力,可以献上3种不同的祭牲,公的母的都可以。但不能用鸟类作为祭物,因为鸟不够献祭者与亲朋一起分享。

【利三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门口。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 「按手在供物的头上」,象征献祭的人与祭牲联合,献上祭牲如同献上自己。
  • 祭牲要「宰于会幕门口」,即宰于「耶和华面前」(1节),即祭坛的北边(一11)。
  • 血代表生命,「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十七11)。这血洒在「坛的周围」,正如基督「将命倾倒」(赛五十三12)在神面前,使我们能「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19),与神相交。

【利三3】「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也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利三4】「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三5】「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牛的「脂油」代表荣美,「腰子」代表生命力。在希伯来文化中,「腰子」掌管情感,又被译为「心肠」(伯十九27;诗十六7)或「肺腑」(伯十六13;诗七十三21)。整个平安祭只有这些要烧在坛上,代表把人的一切荣美、力量、情感都归给神。
  • 「平安祭」总是和「燔祭」一起献上(出二十四5),先献上「燔祭」,然后才能把「平安祭」的祭牲「烧在坛的燔祭上」;先借着基督顺服神、蒙神悦纳,然后才有可能与神相交。
  • 「燔祭、素祭、平安祭」常常是连在一起的,神所看重的是这三个祭所表明的人的心思:「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五21-22,24)。

【利三6】「『人向耶和华献供物为平安祭,若是从羊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

【利三7】「若献一只羊羔为供物,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利三8】「并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利三9】「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处取下,并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利三10】「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三11】「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 第二种「平安祭」是「没有残疾」的绵羊。「羊羔」(7节)原文是「绵羊」。
  • 绵羊的「肥尾巴」和「脂油」一样,代表荣美,也要献给神。
  • 「食物的火祭」,是用拟人的方法来比喻神与献祭者一起参加彼此相交的「平安祭」筵席,并不是神真的需要吃食物:「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告诉你,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我岂吃公牛的肉呢?我岂喝山羊的血呢」(诗五十12-13)。
上图:中东常见的肥尾羊(Awassi),硕大的肥尾巴可重达12-30公斤,里面储藏了大量脂肪,自古就是中东各民族的美味。

上图:中东常见的肥尾羊(Awassi),硕大的肥尾巴可重达12-30公斤,里面储藏了大量脂肪,自古就是中东各民族的美味。

【利三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利三13】「要按手在山羊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利三14~15】「又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献给耶和华为火祭。」

【利三16】「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

  • 第三种「平安祭」是「没有残疾」的山羊。
  • 「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是用拟人的方法来比喻神与献祭者一起参加彼此相交的「平安祭」筵席,并不是神真的需要吃食物(诗五十13)。
上图:羊的脂油(板油、Suet、Body fat)和腰子,味道鲜美。虽然现在医学证明,动物脂肪摄入太多会导致许多疾病,少吃脂油有利于健康,但古代以色列人的主食是谷物,平时吃肉的机会并不多。神不允许以色列人吃脂油,并非是因为健康原因。

上图:羊的脂油(板油、Suet、Body fat)和腰子,味道鲜美。虽然现在医学证明,动物脂肪摄入太多会导致许多疾病,少吃脂油有利于健康,但古代以色列人的主食是谷物,平时吃肉的机会并不多。神不允许以色列人吃脂油,并非是因为健康原因。

【利三17】「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 圣经所禁止吃的「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七23),指内脏周围的板油(Suet,Body Fat)和肥尾巴,很容易整片剥下。而与肉掺在一起的脂肪还是可以享用的(申三十二14;诗三十六8)。 
  • 神在启示「平安祭」的时候吩咐「脂油和血都不可吃」,因为「平安祭」是古代以色列人唯一的吃肉机会。「平安祭」是神、祭司和献祭者一起享用的筵席,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吃」(申十二18),筵席的主人是神自己,人在神的家中吃喝,彼此分享、彼此相交,而代表祭牲荣美的「脂油」和代表祭牲生命的「血」都应当归给神。
  • 平安祭是以色列人最普遍的个人献祭,犹太拉比认为当弥赛亚来临以后,其他的祭已经没有意义,只有平安祭将仍继续。主后70年圣殿被毁后,犹太人停止了献祭,但用特别的感恩祷告取代平安祭的仪式。
  • 新约教导,「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来十三15-16)。而保罗提到马其顿教会「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林后八2),「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林后八5)。这些都是指平安祭。救恩的「生命之道」(约壹一1),就是让我们能因着有同一个「永远的生命」(约壹一2),「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约壹一3),又能「彼此相交」(约壹一7),活在「平安祭」的团契生活中,直到将来同赴神国的筵席(路十四15;太二十六29)。
上图:符合犹太Kosher认证的牛肉部位,头和后半部分都不能吃。犹太拉比们为了避免吃脂油、血和不洁净的食物,制定了复杂的Kosher认证。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都得听拉比的。

上图:符合犹太Kosher认证的牛肉部位,头和后半部分都不能吃。犹太拉比们为了避免吃脂油、血和不洁净的食物,制定了复杂的Kosher认证。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都得听拉比的。

 

利未记第2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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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二1】「『若有人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

  • 第二个祭是「素祭」,是献上以色列人日用的主食谷物,其中一小部分「烧在坛上」献给神(2节),大部分归祭司享用(3节)。「素祭」的功用是在神面前「作为纪念」(2节),预表基督就是「生命的粮」(约六35),祂一面代替我们活在神面前「作为纪念」,一面成为我们生命的供应。
  • 神首先启示的是「燔祭」(一3),表明基督的所作使我们在神面前能蒙悦纳;接着就启示「素祭」,表明基督的所是成为我们生命的供应,使蒙了悦纳的人能活出神所喜悦的生活,「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完全彰显神的形象。
  • 第一种「素祭」是「细面」,原文是「上好的面粉」,通常指小麦。「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油」与「乳香」都象征「喜乐」(赛六十一3;诗四十五7-8;箴二十七9;歌四6、14),表明基督的生命满有平安喜乐。相比之下,另一种特殊的素祭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民五15),并没有喜乐,所以「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民五15)。
上图:乳香(Frankincense)是由乳香属植物印度齿叶乳香(Boswellia serrata)、也门乳香(Boswellia frereana)、苏丹纸皮乳香(Boswellia papyrifera)和索马里神圣乳香(Boswellia sacra)产出的含有挥发油的香味树脂,古代的集散中心是以示巴王国为中心的也门地区。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都广泛使用乳香,但乳香的产量不高,所以十分昂贵,是骆驼商队贸易的主要商品。素祭只用少量的乳香。

上图:乳香(Frankincense)是由乳香属植物印度齿叶乳香(Boswellia serrata)、也门乳香(Boswellia frereana)、苏丹纸皮乳香(Boswellia papyrifera)和索马里神圣乳香(Boswellia sacra)产出的含有挥发油的香味树脂,古代的集散中心是以示巴王国为中心的也门地区。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都广泛使用乳香,但乳香的产量不高,所以十分昂贵,是骆驼商队贸易的主要商品。素祭只用少量的乳香。

【利二2】「带到亚伦子孙作祭司的那里;祭司就要从细面中取出一把来,并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后要把所取的这些作为纪念,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利二3】「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 「素祭」中需要「取出一把来」烧在坛上(2节),在神面前「作为纪念」(2节),表明基督代替我们活在神面前,使我们能蒙神「纪念」(2节)。而「素祭」的大部分不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2节)),而是「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成为祭司生命的供应。
  • 「至圣 קֹדֶשׁ קֹדֶשׁ」原文是「神圣、神圣」。圣香(出三十36)、「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出三十26-28)都是「至圣的」,能使「凡挨着的都成为圣」(出三十29)。而「至圣的」的祭物能使「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六18)。在五种祭里,「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都是「至圣的」(3节;六25;七1),只有祭司能吃,可以使吃了这些祭物的祭司「成为圣」,归神使用,正如神使基督成为我们的「圣洁」(林前一30)。

【利二4】「『若用炉中烤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饼,或是抹油的无酵薄饼。」

【利二5】「若用铁鏊上做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

【利二6】「分成块子,浇上油;这是素祭。」

【利二7】「若用煎盘做的物为素祭,就要用油与细面做成。」

【利二8】「要把这些东西做的素祭带到耶和华面前,并奉给祭司,带到坛前。」

【利二9】「祭司要从素祭中取出作为纪念的,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利二10】「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 第二种「素祭」是用细面加工而做的「炉中烤的物」(4节)、「铁鏊上做的物」(5节)或「煎盘做的物」(7节),无论怎么制作,都必须有「细面」和「油」。
  • 「炉」指「轻便的火炉」。「铁鏊」指「烘焙食物用的烙盘」,用陶土或金属制成。「煎盘」指「炖煮、油炸食物用的平底锅」,用陶土或金属制成。
上图:古代中东人用来烤饼的泥炉(Tannur)。

上图:古代中东人用来烤饼的泥炉(Tannur)。

【利二11】「『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为你们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

【利二12】「这些物要献给耶和华作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坛上献为馨香的祭。」

  • 「素祭」预表基督的所是,所以「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11节),改变基督生命的味道。
  • 古代的「酵」是从上次发酵后的面团里留下的一小块,与新的面粉混在一起时,可以使新面团发起来。「酵」的特点是渗透、膨胀,本身是中性的,根据上下文,可以用作正面或负面的比喻。这里的「酵」很可能是象征罪,正如「无酵节」所表明的(出十二17-20)。
  • 「酵」和「蜜」虽然「不可在坛上献为馨香的祭」,但可以作为「初熟的供物」(代下三十一5),正如在五旬节所献上的「初熟之物」(二十三17)。这些「初熟的供物」并不是用来表明基督,而是表明得救的罪人所组成的教会,「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8),「归与神和羔羊」(启十四4)。
  • 「初熟的供物」原文是「上好的奉献物」、「首先的奉献物」。

【利二13】「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约的盐。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

  • 「盐」有「不废坏」的性质(民十八19;代下十三5),被古人用作立约的象征,所以被称为「你神立约的盐」。
  • 所有的祭都有与神立约的意义,不只是「献为素祭的供物」,「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结四十三24)。所以神把祂的圣民称为「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诗五十5)。

【利二14】「若向耶和华献初熟之物为素祭,要献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轧了的新穗子,当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利二15】「并要抹上油,加上乳香;这是素祭。」

【利二16】「祭司要把其中作为纪念的,就是一些轧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并所有的乳香,都焚烧,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

  • 第三种「素祭」是「初熟之物」(14节),可能指初熟的大麦。
  • 「禾穗子」(14节)原文是大麦穗子。「轧了的新穗子」(14节),是把烘干的穗子用手磋成谷粒,是穷人们常吃的食物。
  • 「素祭」献上的不是祭牲而是谷物,是五种祭中唯一不流血的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九22),所以「素祭」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人的罪,而是为了供应人的生命。但「素祭」总是伴随着流血「燔祭」或「平安祭」(民十五3-4)。
  • 大祭司每天早晚都要献上「燔祭」与「素祭」(出二十九38-41),再加上其他人献上的「素祭」,祭司每天所吃的几乎都是这些「素祭」。基督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六51),神要让每一个「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都不住地得着神儿子生命的供应,使我们能活出圣洁的生活。

利未记第1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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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一1】「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利一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 「会幕」(1节)已经照着山上的样式立起来了,「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出四十35),在地上显出了神的见证,但神的百姓还不能出发。为了让百姓能跟上神的见证,从「正月初一日」立起会幕(出四十17),到「二月二十日」百姓起程(民十11),神用了50天「从会幕中呼叫」祂的仆人,在西奈山下颁布条例(七38;二十六46;二十七34),好让「会幕」能发挥正常的功用,使百姓能维持与神同住的正常关系,「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二十26)。
  • 「会幕」的建造要根据山上的样式,「会幕」的使用也要根据神的指示,才能正确地发表神的心意。因为「会幕」预表基督,主耶稣基督「道成了肉身,支搭帐棚在我们中间」(约一14原文)。过去「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现在神「借着祂儿子晓谕我们」(来一2)。「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西一24)、「神的家」(提前三15),「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神今天同样借着教会向历世历代属祂的人说话。
  • 在祭司正式就职之前,神首先启示了「燔祭」(3节)、「素祭」(二1)、「平安祭」(三1)、「赎罪祭」(四2)和「赎愆祭」(五6)。这五种祭预表基督的所是和所作,目的是解决人在神面前的一切难处,使神的百姓得以「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因此,神所看重的是献祭的实际,而不是献祭的形式。祂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六6),因此,「尽心、尽智、尽力爱祂,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可十二33)。
  • 「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表明五种祭都必须是甘心乐意的,而且是自己亲手劳碌做工的果效,并不是轻松捕获的猎物,正如大卫「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神」(撒下二十四24)。

【利一3】「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利一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 第一个祭是「燔祭」(3节),又叫「馨香的火祭」(9节),是把整个祭牲「一切全烧在坛上」(9节)献给神。「燔祭」的功用是「耶和华面前蒙悦纳」(3节),预表因着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给神」(弗五2),使蒙神拣选的罪人能在神面前「蒙悦纳」。
  • 人要来到神面前,首先必须解决罪的问题,最需要的是「赎罪祭」和「赎愆祭」,但神却首先启示「燔祭」。因为这五个祭的顺序,是照着神恢复人的心意来启示的。神起初造人的时候,目的不是要得着一个无罪的人,而是要得着能完全彰显祂的形象的人。亚当在没堕落之前就是无罪的,但他还不能完全彰显神的形象。神救赎的计划,不只是要把人恢复到无罪的地步,更是要把人恢复到能完全彰显神的形象、以致蒙神悦纳的地步上。
  • 第一种「燔祭」是「没有残疾的公牛」(3节),代表毫无瑕疵的儿子,预表神将来要用自己「无瑕疵、无玷污的」(彼前一19)的儿子基督作为「更美的祭物」(来九23)。因着基督「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3节),我们在神面前也「蒙悦纳」。
  • 所有的祭牲都必须是「没有残疾的」(3节),要把自己最好的献给神。我们若把次好的、不要的物品、时间当作顺水人情送给神,就是「藐视」神的名(玛一7),神不但不接纳,反而宣告「这人是可咒诅的」(玛一14)。
  • 「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4节),象征献祭的人与祭牲联合,献上祭牲如同献上自己,这样「燔祭便蒙悦纳」(4节)。每个信徒都应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但是,我们都是满带着残缺的亚当后裔,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连做「没有残疾的」(3节)燔祭牲的资格都没有。只有「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与「更美的祭物」基督联合,毫无保留地交出自己的主权,「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出来,我们所献上的「活祭」才能「蒙悦纳」。
  • 「赎罪」原文的意思是「遮盖」(创六14的「抹上」)、「化解」(创三十二20的「解」)、「洁净」(出二十九36)。「为他赎罪」不是为了赎具体的罪,而是因着燔祭牲的「蒙悦纳」,在神面前「遮盖」了人的罪性。我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祂为敌」(西一21),但现在神借着「更美的祭物」基督,叫我们能与神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西一22)。
  • 「燔祭」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祭,挪亚一出方舟就献上了燔祭(创八20)。所以不只以色列人有燔祭,乌加列(Ugarit)、阿拉拉赫(Alalakh)和赫人(Hittites)的文献都表明,古代美索不达米和迦南的其他民族都有燔祭(民二十三15)。
上图:燔祭的祭牲。根据献祭者的经济能力,可以献上3种祭牲,但都必须是公的。只有鸟没有要求。

上图:燔祭的祭牲。根据献祭者的经济能力,可以献上3种祭牲,但都必须是公的。只有鸟没有要求。

【利一5】「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利一6】「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 「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意思是在「坛的北边」(11节)宰杀,「金光出于北方,在神那里有可怕的威严」(伯三十七22),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各各他」(太二十七33)也在耶路撒冷的北门外。献祭的人要亲手宰杀燔祭牲,正如每个信徒都曾亲手把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若不是因为我们这些罪人,主耶稣就不会被钉十字架。
  • 血代表生命,「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十七11)。这血洒在「会幕的门口、坛的周围」(5节),正如基督「将命倾倒」在神面前(赛五十三12),使我们能「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19)。
  • 这个燔祭牲并「没有残疾」(3节),但献祭的人却要亲手「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这表明因着我们的罪,主耶稣道成肉身,隐藏了祂的荣美,「自己卑微」(腓二8),「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祂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祂」(赛五十三3),最后我们还使「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路二十二37;赛五十三12),把主钉了十字架。
  • 燔祭要完全烧掉,只有「皮」要归给那献祭的祭司。因为「皮」代表祭牲的荣美,主耶稣自己是「更美的祭物」(来九23),又是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二17),祂「一次将自己献上」(来七27),成全了神救赎的旨意,「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启五12),所以「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七8)。

【利一7】「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利一8】「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利一9】「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摆」的原文意思是「按次序排好」,犹太传统认为,祭物的各个部分要按照活着的样子摆放。柴和祭牲都要小心地「摆」上。事奉神的态度,「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诗二11),「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不可随便、草率。
  • 「腿」的原文是阴性双数,指祭牲的两条后腿。 「脏腑与腿」在宰杀时容易沾染污秽,所以必须「用水洗」,正如「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九14)。
  • 「馨香的火祭」原文是「宁静芳香的祭物」,并不一定要用火烧掉(二十四9),而是比喻这祭在神面前被看为「极美的香气,为神所收纳、所喜悦的祭物」(腓四18),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五2)。

【利一10】「『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利一11】「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利一12】「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利一13】「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第二种「燔祭」是「没有残疾的公羊」(10节),和「没有残疾的公牛」(3节)一样,也代表毫无瑕疵的儿子,只是献祭的人经济能力不同。不管是「公羊」还是「公牛」,神所看重的都是献祭之人的心意:「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利一14】「『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利一15】「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利一16】「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脏物:或译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利一17】「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第三种「燔祭」是「斑鸠或是雏鸽」(14节)神顾念「力量不够」的穷人(五7),不但允许他们「以鸟为燔祭」(14节),甚至不要求必须是公的和「没有残疾的」(3、10节),但必须是完整的属天生命,表明全然献上的心意。因为神所看重的是人的心,而不是祭牲的贵贱:「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告诉你,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我岂吃公牛的肉呢?我岂喝山羊的血呢?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诗五十12-14)。我们即使是一无所有,也可以「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来十三15)。
  • 那「更美的祭物」(来九23)基督是最贵重的祭物,也是最卑贱的祭物:「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太八20),祂的肉身父母就是用鸟献祭的穷人(路二24)。
  • 「斑鸠」和「雏鸽」(14节)都是鸽亚科(Columbinae)的鸟类,外形相似,性情「驯良」(太十16),从外表很难区分雌雄。
  • 「倒灰的地方」在「坛的东边」,可能因为那里离帐幕比较远。
  • 牛、羊需要献祭者自己亲手宰杀。但鸟的血量很少,所以需要由熟练的祭司宰杀,以便迅速地用血抹祭坛。穷人只需要提供鸟,但他们已尽了最大的努力,这是神所悦纳的。
上图:斑鸠和鸽子都是鸽亚科(Columbinae)的鸟类,外形相似,性情驯良,从外表很难区分雌雄。英文俗名Pigeons和Dove在中文中都可以译成鸽或鸠,通常较小的俗称Dove,较大的俗称Pigeon,并没有严谨的科学分类标准。

上图:斑鸠和鸽子都是鸽亚科(Columbinae)的鸟类,外形相似,性情驯良,从外表很难区分雌雄。英文俗名Pigeons和Dove在中文中都可以译成鸽或鸠,通常较小的俗称Dove,较大的俗称Pigeon,并没有严谨的科学分类标准。

《利未记》背景

  《利未记》的希伯来名「Wayiqra / וַיִּקְרָא‎‎」取自原文开头的第一个字:「祂呼叫」;英文名「Leviticus」就是《七十士译本》希腊文名「Λευιτικόν」的拉丁文「Leviticus‎‎」,意思是「利未人的书」;中文名也从《七十士译本》而来。但《利未记》这个名字并不贴切,《祂呼叫》这个名字才更为传神,因为「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一1),不单是对利未人说话,也是对所有的以色列人说话,更是对历世历代所有神的百姓说话。《利未记》是由摩西于主前15世纪在旷野里写成(可一44),是《摩西五经》的第三卷(参见《创世记》第一章附录《创世记》背景)。

  《利未记》初看上去是一本祭司的手册、旧约的礼仪指南,离我们非常遥远,可能是圣经里最枯燥难懂的一卷。但在整本圣经里,没有任何一卷书比《利未记》记录了更多神亲口说的话,其中五十多次宣告「耶和华对摩西说」(四1)、「耶和华晓谕摩西」(五14)。神亲自呼叫我们与祂亲近,启示解决我们在神面前一切难处的道路,好让我们能准确地活在神面前、不住地享用祂。

  新约反复引用《利未记》,主耶稣、保罗、雅各都引用过「爱人如己」(十九18;太十九19;罗十三9;加五14;雅二8),保罗引用了「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十八5;罗十5;加三12),彼得引用了「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十一44;十九2;彼前一16)。保罗指出主耶稣就是那赎罪祭(罗八3)、平安祭(罗五10;西一20)、燔祭(弗五2);希伯来书更是把《利未记》看作基督工作的预表,祂既是「大祭司」(来三1),又是「更美的祭物」(来九23)。可以说,如果不读《利未记》,我们就没有办法真正读懂新约。

  因此,我们应当根据新约,从《利未记》里看到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明白如何在神面前活出「有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和「属神的子民」的实际(彼前二9),准确地「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这「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我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