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18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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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八1】「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十八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利十八3】「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利十八4】「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利十八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 从本章到二十章,神所颁布的「律例典章」是道德行为(3节)的洁净。在本章里,神3次宣告「我是耶和华」(5、6、21节),3次宣告「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2、4、30节),强调神与祂百姓之间的立约关系,表明神自己就是祂百姓生活的标准。神的百姓是神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归于祂的,神的话语是他们辨别是非的惟一标准,他们的道德标准不能根据人心的变化而与时俱进。
  • 以色列人在旷野里,向前看是迦南人的生活,向后看是埃及人的生活,他们的生活里都没有神的地位,都以自己为是非道德的标准。神的百姓是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归于神的,「这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中」(民二十三9)。所以既「不可效法」埃及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迦南人的「恶俗」(3节);生活方式既不能跟随文化,也不能跟随潮流;「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单单效法神的圣洁(十九2)
  • 「典章」(4节)原文是「审判、正义、律例」,指各项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根据。「律例」(4节)原文是「法令、条例、制定的事」,通常是指神没有解释原因的条例。「恶俗」(3节)原文与「律例」是同一个字,表明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生活方式:世界的「恶俗」和神的「律例」,两者之间有不可逾越的界限(耶五22),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生活方式、走其中一条道路。
  • 神的「律例典章」,是神向祂的百姓指出的一条活路,「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因此活着」原文的意思是「照着律例典章的要求而活」,这不是苟延残喘地「活着」,而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六4),使我们「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活得有荣耀、有尊严、有价值。

【利十八6】「『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

【利十八7】「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

【利十八8】「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

【利十八9】「你的姊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

【利十八10】「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

【利十八11】「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体。」

【利十八12】「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利十八13】「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利十八14】「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利十八15】「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体。」

【利十八16】「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

【利十八17】「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

【利十八18】「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

  • 「露 …… 下体」(6节)是「不正当性行为」的委婉说法。
  • 「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8节)、「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16节),是因为夫妻二人已经成为一体(创二24),所以丈夫的下体等同于妻子的下体。
  • 神严禁与之发生性行为的包括:母亲(7节)、继母(8节)、姐妹(9节)、孙女或外孙女(10节)、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姐妹(11节)、姑母(12节)、姨母(13节)、伯叔母(14节)、儿媳(15节)、弟兄的妻子(16节)、妻子与前夫的女儿或者孙女、外孙女(17节)、妻子的姐妹(18节)、行经的女人(19节)、邻舍的妻子(20节)、同性(22节)和兽(23节)。
  • 人若死后无子,此人的兄弟可以娶他的遗孀,所生的长子成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申二十五5-10)。但人不可在兄弟活着的时候娶其妻子,包括已离异的妻子(16节)。
  • 「另娶她的姊妹」的意思可能是「不可同时娶两姐妹」,但根据犹太人的传统理解,更可能是指「娶另一个妻子作为原来妻子的姊妹」,即一夫多妻。
  • 从前亚伯拉罕与同父异母的妹妹结婚(创二十12)、雅各娶姐妹俩为妻(出二十九30)、暗兰与姑母约基别结婚(出六20),这些婚姻在神颁布了律法之后,就不被允许了。
上图:戴着假胡子的古埃及第十八王朝女法老哈特谢普苏特(Hatshepsut,主前1479年—1458年在位)。她是法老图特摩斯一世(Thutmose I,主前1506-1493年在位)与王后唯一的嫡女,而她的同父异母哥哥图特摩斯二世(Thutmose II,主前1493-1479年在位)是侧妃所生,出身不够,因此与她结婚,使王位合法化。图特摩斯二世很可能就是要杀摩西的法老,而哈特谢普苏特是摩西在旷野牧羊40年时期的法老。 图特摩斯二世去世后,哈特谢普苏特自任女法老。她安排丈夫与侧妃生的儿子图特摩斯三世(主前1479-1425年在位)和自己的女儿结婚,继承王位。图特摩斯三世很可能就是主前1447年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法老。 士师时代的第十八王朝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 IV,后改名阿肯那顿 Akhenaten,主前1353-1336年在位)曾与自己的表妹和两个女儿结婚。 古埃及王室为了保证王室血统的纯正,维持王位的合法性,近亲结婚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这在神的眼中都是埃及的「恶俗」。

上图:戴着假胡子的古埃及第十八王朝女法老哈特谢普苏特(Hatshepsut,主前1479年—1458年在位)。她是法老图特摩斯一世(Thutmose I,主前1506-1493年在位)与王后唯一的嫡女,而她的同父异母哥哥图特摩斯二世(Thutmose II,主前1493-1479年在位)是侧妃所生,出身不够,因此与她结婚,使王位合法化。图特摩斯二世很可能就是要杀摩西的法老,而哈特谢普苏特是摩西在旷野牧羊40年时期的法老。 图特摩斯二世去世后,哈特谢普苏特自任女法老。她安排丈夫与侧妃生的儿子图特摩斯三世(主前1479-1425年在位)和自己的女儿结婚,继承王位。图特摩斯三世很可能就是主前1447年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法老。 士师时代的第十八王朝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 IV,后改名阿肯那顿 Akhenaten,主前1353-1336年在位)曾与自己的表妹和两个女儿结婚。 古埃及王室为了保证王室血统的纯正,维持王位的合法性,近亲结婚非常普遍,甚至成为制度。但这在神的眼中都是「恶俗」。

【利十八19】「『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

【利十八20】「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利十八21】「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

【利十八22】「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利十八23】「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

  • 「摩洛」(21节)可能是迦南各种假神的通称。「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原文是「不可将你的儿女奉献给摩洛」(英文ESV、NASB译本)。
  • 「逆性」原文意思是「混乱」,就是混乱了神创造的秩序和「各从其类」(创一24)。
  • 这里所提到的同性恋(22节)、人兽淫合(23节)等行为,都与埃及和迦南的偶像崇拜有关,目的是为了促进土地丰收、牲畜和人口兴旺,结果却是「连地也玷污了」(25节)。
上图:2002年希腊发行的€2欧元硬币,上面的图案是欧罗巴(Europa)被宙斯化身的公牛诱拐到克里特岛,欧罗巴(Europa)的名字成为欧洲的名字,在所有日耳曼语、斯拉夫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欧洲的名字都是Europa,只有英语是Europe。 在希腊神话中,欧罗巴是一个美丽的腓尼基公主,最高神宙斯看上了她,就变成白公牛,把欧罗巴诱拐到克里特岛,和她生下了儿子米诺斯(Minos),成为克里特之王。米诺斯兄弟三人都是同性恋,他的妻子与海神波塞冬送的公牛结合,生下了牛头人身的怪物弥诺陶洛斯(Minotaur),住在迷宫之中,并让雅典人每年献7对童男童女来供它食用。雅典王子忒修斯(Theseus)杀死了牛怪,但他父亲埃勾斯(Aegeus)误以为他已遇难,悲痛投海,这海就起名为爱琴海(Aegean Sea)。 欧罗巴的传说实际上就是「人兽淫合」,从古代埃及、美索不达米亚、迦南、希腊、伊朗、印度、中国和日本的艺术作品中,可以看到当时「人兽淫合」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些在神的眼中都是「可憎恶的事」。

上图:2002年希腊发行的€2欧元硬币,上面的图案是欧罗巴(Europa)被宙斯化身的公牛诱拐到克里特岛,欧罗巴(Europa)的名字成为欧洲的名字,在所有日耳曼语、斯拉夫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欧洲的名字都是Europa,只有英语是Europe。
在希腊神话中,欧罗巴是一个美丽的腓尼基公主,天神宙斯看上了她,就变成白公牛,把欧罗巴诱拐到克里特岛,和她生下了儿子米诺斯(Minos),成为克里特之王。米诺斯兄弟三人都是同性恋,他的妻子与海神波塞冬送的公牛结合,生下了牛头人身的怪物弥诺陶洛斯(Minotaur),住在迷宫之中,并让雅典人每年献7对童男童女来供它食用。雅典王子忒修斯(Theseus)杀死了牛怪,但他父亲埃勾斯(Aegeus)误以为他已遇难,悲痛投海,这海就起名为爱琴海(Aegean Sea)。
欧罗巴的传说实际上就是「人兽淫合」,从古代埃及、美索不达米亚、迦南、希腊、伊朗、印度、中国和日本的艺术作品中,可以看到当时「人兽淫合」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些在神的眼中都是「可憎恶的事」。

【利十八24】「『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利十八25】「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利十八26】「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

【利十八27】「(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地就玷污了,) 」

【利十八28】「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

【利十八29】「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

【利十八30】「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6-30节所提的罪行,都是迦南人流行的生活方式,但在神眼中都是「可憎恶的事」(26节),违反了十诫中的第七诫「不可奸淫」(参见出二十14注解)。他们放纵情欲,因着拜偶像和堕落的性行为,「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24节),因此被神「逐出」(24节)。当我们面对世界上许多的流行文化和时尚时,如果在肉体或属灵上玷污了自己,也会被「逐出」神的安息。
  • 只有与神立约的百姓才有资格住在应许之地。如果百姓「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以致「玷污了自己」,就会失去神百姓的见证,也就不再有资格居住在应许之地。今天这个世界也千方百计地通过媒体、学校、文化、法律系统来引诱我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把「那些可憎的恶俗」当作包容、博爱、开放、进步、多元化,目的是让我们「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24节),失去神百姓的见证,以致「亵渎你神的名」(21节)。
  • 在本章里,神3次宣告「我是耶和华」(5、6、21节),又3次宣告「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2、4、30节)。神的百姓之所以能不效法世界,在世界的引诱和逼迫中坚持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是因为我们的神是自有永有的「耶和华」,祂绝不允许自己的呼召因任何阻拦而落空。因此,我们当刚强壮胆,不要因世界的王和跟随牠的大军而恐惧、惊慌,「因为与我们同在的,比与他们同在的更大」(代下三十二7)。

利未记第17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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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七1】「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十七2】「『你晓谕亚伦和他儿子并以色列众人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

【利十七3】「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于营内营外,」

【利十七4】「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

  • 血是整个赎罪日仪式的关键,在前一章赎罪日的条例中,神9次提到「血 דָּם」。本章继续启示有关的血的条例,13次提到「血 דָּם」,解释血的「赎罪」功用(11节)。
  • 「宰 שָׁחַט」字(3节)的原文虽然也指一般的宰杀(创三十七31),但在《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都是指「为了献祭的宰杀」。以色列人在旷野有吗哪供应,并不需要吃牲畜的肉,平时只需要牲畜的毛和乳制品,「宰」牲畜的目的就是为了献祭,所以有些译本干脆将「宰」字意译为「献祭」(英文NIV译本)。
  • 人和动物的生命都是神所赐的,只有神有生命的权柄。人若不是为神的缘故「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3节),就是抢夺神的权柄,「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4节)。因此,以色列人在旷野宰杀牲畜,都是为了「献给耶和华为供物」(5节),并且要交给祭司去做。
  • 「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原文是「血必归到那人身上」。「血」除了指血液外,也代表对罪的控诉(创四10;来十二24)或「罪」(二十9、13、16)。「血必归到那人身上」,意思就是「那人就有罪」,代价是「要从民中剪除」(4节)。
  • 「剪除」原文意思是「砍掉、砍下、杀死」,指被驱逐出神百姓的范围,与神的恩典隔绝,不一定是处死。
  • 「公牛」、「绵羊羔」和「山羊」都是以色列人主要的献祭和食用牲畜。以色列人在旷野中即使是自己想吃肉,也必须先「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5节),再从神那里接过来,与祭司、亲朋、邻居一起分享,操练团契相交的生活。
上图:一位拉比正在磨刀。符合犹太屠宰法(Shechita)的刀具被称为Sakin或Hallaf。这刀大约要比被屠宰牲畜的脖子宽两倍,刀刃不可有任何缺口,并且要锋利到牲畜来不及感到疼懂的程度。如果屠宰之后,拉比发现刀具不符合以上要求,所屠宰的牲畜就不可食用。因此,犹太人不可随便宰杀牲畜,通常都由拉比担任屠夫,而肉食工厂都有驻场拉比,按犹太律法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Kosher认证。

上图:一位拉比正在磨刀。符合犹太屠宰法(Shechita)的刀具被称为Sakin或Hallaf。这刀大约要比被屠宰牲畜的脖子宽两倍,刀刃不可有任何缺口,并且要锋利到牲畜来不及感到疼懂的程度。如果屠宰之后,拉比发现刀具不符合以上要求,所屠宰的牲畜就不可食用。因此,犹太人不可随便宰杀牲畜,通常都由拉比担任屠夫,而肉食工厂都有驻场拉比,按犹太律法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Kosher认证。

【利十七5】「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

【利十七6】「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

【利十七7】「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 罪人的天性都是倾向敬拜偶像的,不管有神论、无神论,无一例外。因此,牲畜若不「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5节),就会「在田野里」(5节)被「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我们的一切所有若不献给神、让神使用,必然会被罪恶、世界和我们的肉体所用,最终都是献给撒但。
  • 「鬼魔」原文是「公山羊、具有羊身羊角的鬼魔」,可能是古埃及的神祇之一( 赛十三21;三十四14),它的崇拜仪式中可能有行淫的过程。「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5节)原文指进行中的习惯行动,表示以色列中已经有人从埃及沾染了这样的恶习(书二十四14),所以神提醒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不要误以为赎罪日「拈阄归与阿撒泻勒的羊」(十六10)是为了敬拜鬼魔。
  • 「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是指不可在会幕之外献祭(5-7节),而不是指必须把牲畜「牵到会幕门口宰杀」(4节)。以色列人在旷野里集中居住,可以把所有的祭牲都宰杀在会幕前。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后,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可能离会幕很远,所以神进一步清楚地指示:「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申十二13),「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申十二15、20),因为神已经把那些牛羊赐给他们作食物(申十二21),「只是不可吃血」(申十二16、23-25)。
上图:建于主前2000年的古埃及卡纳克神庙(Temple of Karnak)入口的狮身公山羊像,公山羊象征古埃及最高神阿蒙-拉(Amun-Ra),站在公山羊脚前的是法老,象征最高神保护法老。多毛的公山羊是古实(Kush)的主神,埃及征服古实之后,认为古实主神就是太阳神阿蒙-拉,从此公山羊成为阿蒙-拉的化身之一。由于公山羊是多产的象征,所以公山羊形状的阿蒙神又与男性生殖神敏(Min)组合成阿蒙-敏(Amun-Min),进而演化成希腊淫乱的山羊神潘(Pan)。库努牡神(Khnum)也长着一个公羊头。

上图:建于主前2000年的古埃及卡纳克神庙(Temple of Karnak)入口的狮身公山羊像,公山羊象征古埃及最高神阿蒙-拉(Amun-Ra),站在公山羊脚前的是法老,象征最高神保护法老。多毛的公山羊是古实(Kush)的主神,埃及征服古实之后,认为古实主神就是太阳神阿蒙-拉,从此公山羊成为阿蒙-拉的化身之一。由于公山羊是多产的象征,所以公山羊形状的阿蒙神又与男性生殖神敏(Min)组合成阿蒙-敏(Amun-Min),进而演化成希腊淫乱的山羊神潘(Pan)。库努牡神(Khnum)也长着一个公羊头。

【利十七8】「『你要晓谕他们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是平安祭, 」

【利十七9】「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 「献燔祭或是平安祭」(8节)原文是「献燔祭或是祭物」(英文ESV、NASB、KJV版),一切祭物必须「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不可献给偶像。这是对神的百姓的保护,以免我们被「从民中剪除」,与神的恩典隔绝。
  • 神在本章四次严肃地强调「会幕门口」(4、5、6、9节),因为只有「会幕门口」的祭坛才是神所定规的,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献祭渠道。正如主耶稣所宣告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人所发明的宗教、哲学、道德、文化、科学,没有一样能把我们领到神面前去。

【利十七10】「『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利十七11】「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 10-11节的「血」特指祭牲的血。「这血」(11节)原文是单数,前面又带有定冠词,表明「这血」是一个特别的血,预表基督「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
  • 「我把这血赐给你们」(11节)原文的动词是完成式,表示这是神已经做出并且不会改变的旨意。而「所以能赎罪」(11节)原文的动词是未完成式,表明这完成的计划要在将来才实现,清楚地预表将来弥赛亚基督要成就的真正救赎。
  • 「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11节),血是祭牲生命的象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6节)代表献上生命。「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所以「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九22)。而神把祭牲的血赐给人,是为了「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12节),以祭牲的血遮盖我们的罪,以无罪的生命代替有罪的生命(林后五21)。而那特别的祭牲的血,预表神将赐下「祂儿子耶稣的血」(约壹一7),这是「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能使我们「凭着基督的宝血」而「得赎」(彼前一18-19)。吃祭牲的血(10节)就是藐视祭牲的血的功用,会使人与神的恩典隔绝。

【利十七12】「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利十七13】「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它的血来,用土掩盖。」

【利十七14】「『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 12-14节的「血」指一切动物的血,不只是祭牲的血。「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14节),所以吃血就是吃生命,生命只有神可以收回,所以人若吃了动物的生命,就侵犯了神的主权,会使人与神的恩典隔绝。
  • 猎物的血必须在地上流干,然后「用土掩盖」(13节),表示生命的物质部分来自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9)。这是尊重生命,也是尊重赐生命的神。
  • 「掩盖 כָּסָה」原文与赎罪日至圣所里香的烟云「遮掩 כָּסָה」法柜上的施恩座是同一个字(十六13)。本章紧接着赎罪日的条例,因此「掩盖」这字也带有赎罪的意义。因为「血」不但是生命的象征,也代表对罪的控诉(创四10;来十二24)或「罪」(二十9、13、16「罪」的原文)。血若不「用土掩盖」,就代表神对罪的追讨:城中所流的血倒在净光的磐石上,不倒在地上,用土掩盖。这城中所流的血倒在净光的磐石上,不得掩盖,乃是出于我,为要发忿怒施行报应」(结二十四7-8);而血「用土遮盖」,就代表免受忿怒的报应(伯十六18;赛二十六21):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四7)。
上图:按犹太屠宰法(Shechita)屠宰的牲畜,能使大脑在收到疼懂信号之前就停止供血,因此动物来不及感觉到疼痛。这个方法比现代的电击法带给牲畜的疼痛更少,并且更加干净。动物的血很容易在生产、运输的环节被污染,从屠宰场到厨房,一路上的灰尘、细菌、杂质都可能混进血里,而且无法清洗。因此吃血的健康风险很高。

上图:按犹太屠宰法(Shechita)屠宰的牲畜,能使大脑在收到疼痛信号之前就停止供血,因此动物来不及感觉到疼痛而产生应激反应。这个方法比现代的电击法带给牲畜的疼痛更少,并且更加干净、肉质更好。动物的血很容易在生产、运输的环节被污染,从屠宰场到厨房,一路上的灰尘、细菌、杂质都可能混进血里,而且无法清洗。因此吃血的健康风险很高。

上图:不同的屠宰方法对肉质的三种影响。 如果牲畜在屠宰时受惊吓,会产生应激反应,分泌大量肾上腺素等激素,使肌糖原酵解产生大量乳酸,pH值迅速降低到5.4-5.6,肉味变差,成为PSE肉(Pale,Soft,Exudative)。 如果牲畜在屠宰前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应激反应持续时间长,使肌糖原消耗枯竭,宰后产生的乳酸很少,pH值在6.5以上,肉味较差,容易变质,成为DFD肉(Dry,Firm,Dark)。 犹太屠宰法不但可以把血放干净,也不会使牲畜受惊吓,因此肉质容易保持正常。

上图:不同的屠宰方法对肉质的三种影响。
如果牲畜在屠宰时受惊吓,会产生应激反应,分泌大量肾上腺素等激素,使肌糖原酵解产生大量乳酸,pH值迅速降低到5.4-5.6,肉味变差,成为PSE肉(Pale,Soft,Exudative)。
如果牲畜在屠宰前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应激反应持续时间长,使肌糖原消耗枯竭,宰后产生的乳酸很少,pH值在6.5以上,肉味较差,容易变质,成为DFD肉(Dry,Firm,Dark)。
犹太屠宰法不但可以把血放干净,也不会使牲畜受惊吓,因此肉质容易保持正常。

【利十七15】「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

【利十七16】「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

  •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的牲畜,血没被放干净,以色列人不可食用(申十四21),若误吃了,当天就不洁净。但寄居的人可以吃。
  • 神在摩西五经中七次宣告不可吃血(三17;七26-27;十七10-14;创九4;申十二16;申十二23-24;十五23),这条禁令不但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一切挪亚的后代(创九4)。所以使徒们向新约的外邦信徒宣布:「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29),而更重要的是不可「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来十29)。
  • 圣经这样反复强调「不可吃血」(12节),新约的信徒更应当遵守这一神圣的命令。因为我们正是「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弗一7),「靠着祂的血称义」(罗五9)、得洁净(约壹一7)、得荣耀(启七14),又「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19),「因羔羊的血」胜过撒但(启十二11)。因此,我们什么血都不可以吃,唯独要借着圣餐的杯来喝主的血,也就是领受基督的生命。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六53-56)。

利未记第16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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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六1】「亚伦的两个儿子近到耶和华面前死了。死了之后,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十六2】「『要告诉你哥哥亚伦,不可随时进圣所的幔子内、到柜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为我要从云中显现在施恩座上。」

  • 第十一至十五章都是洁净的条例,而第十六至十七章是洁净条例的高峰——「赎罪日」的条例。每年七月初十的「赎罪日」(二十三27)是最高的洁净礼,这洁净礼所洁净的不是外面的不洁净,而是里面的不洁净,也就是「以色列人诸般的污秽、过犯」(16、19节)。
  • 在发表「赎罪日」的条例之前,神严肃地提醒亚伦,亚伦的两个儿子「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十1),现在神要指示亚伦正确的烧香方法(12-13节),免得他在赎罪日的献祭中也「近到耶和华面前死了」(1节)。
  • 「圣所的幔子内」是「至圣所」(出二十六33),也就是放约柜的地方,「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出二十六34)。「圣所」的意义参见出二十五8注解,「幔子」的意义参见出二十六33注解,「柜」的意义参见出二十五12注解,「施恩座」的意义参见出二十五21注解。
  • 亚当堕落以后,罪使人与神隔绝,人就立刻开始「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三8),而罪人见了神的面也「不能存活」(出三十三20)。因此,神就「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三23-24)。蒙神拣选的以色列人仍然是亚当的后裔,罪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因此,神也安设「绣上基路伯」的幔子(出二十六31),阻止大祭司「随时进圣所的幔子内、到柜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只有在神特别安排的「赎罪日」才能进去。
  • 「第二层帐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来九7-8)。只有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大工,才在神面前彻底解决了我们罪的问题,那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二十七51),使我们从此能「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而我们的大祭司「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九24)。
  • 利未记从本章开始,都是「耶和华晓谕摩西」(1节)而不是亚伦。「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约一17),因为人不能在神面前承受律法,所以神要通过摩西把神的话传给人(申五23-27)。「但是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一17),只有神的儿子道成肉身,才能真正活出律法所显明的「真理」,成就律法所预表的「恩典」。

【利十六3】「亚伦进圣所,要带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

【利十六4】「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冠冕;这都是圣服。他要用水洗身,然后穿戴。」

【利十六5】「要从以色列会众取两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

  • 「亚伦进圣所」(3节),指进至圣所,本章所提到的「圣所」都是指「至圣所」,而把圣所称为「会幕」。大祭司每年「赎罪日」进入至圣所,为自己和百姓这一年所有的不洁净、误犯的罪和隐而未现的罪赎罪。使百姓「在耶和华面前得以洁净,脱尽一切的罪愆」(30节)。
  • 在主持「赎罪日」的献祭时,大祭司不能穿戴平时荣耀的「外袍」(八7)、「绣花的手工」做的腰带(出二十八39)和精金做的「圣冠」(八9)来,只能穿戴普通祭司的「细麻布圣内袍」(4节)、「细麻布带子」(4节)和「细麻布冠冕」(4节);平时只需要「洗手洗脚」(出三十19 」,现在却要「用水洗身」(4节)。这些都表明存谦卑、敬畏的态度,为自己和百姓赎罪。
  • 这两只「公山羊 שָׂעִיר」原文指一种毛长而卷的山羊(创二十七23),专门用作赎罪祭的祭物(四23;九3;二十三19),又被译为野山羊(赛十三21;三十四14)、「鬼魔」(十七7原文;代下十一15原文)。而以色列人平时吃的、用来献燔祭和平安祭的「山羊 עֵז」则是顺毛的(一10;三12;创二十七9)。

【利十六6】「『亚伦要把赎罪祭的公牛奉上,为自己和本家赎罪;」

【利十六7】「也要把两只公山羊安置在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

【利十六8】「为那两只羊拈阄,一阄归与耶和华,一阄归与阿撒泻勒。」

【利十六9】「亚伦要把那拈阄归与耶和华的羊献为赎罪祭,」

【利十六10】「但那拈阄归与阿撒泻勒的羊要活着安置在耶和华面前,用以赎罪,打发人送到旷野去,归与阿撒泻勒。」

  • 根据犹太传统,最初的「阄」(8节)是木制的,一个刻着「归与耶和华」(8节),另一个刻着「归与阿撒泻勒」(8节),新约时代是用金子制作。
  • 「阿撒泻勒 עֲזָאזֵל」原文的意思是「完全除去」,由「山羊 עֵז」与「除去 אָזַל」两个字合并而成,英文有的音译为「阿撒泻勒 Azazel」(英文ESV版),有的意译为「代罪羔羊 scapegoat」(英文NASB、KJV版)。而犹太传统认为,「阿撒泻勒」是一处悬崖(《密西拿 Mishnah》Rashi on Leviticus 16:8:2),「归与阿撒泻勒的羊」要在那里被推下悬崖(《密西拿 Mishnah》Yoma 65a:9)。
  • 「拈阄归与耶和华的羊」将「被献为赎罪祭」(9节),正如「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拈阄归与阿撒泻勒的羊」将「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22节),正如基督「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
  • 3-10节是赎罪日献祭的概论,接下来是具体的步骤。
上图:大祭司在给两只山羊做记号。根据《他勒目 Talmud》记载,两只山羊要尽可能相像,要用朱红色线系在「归与阿撒泻勒」的羊角上,又系在「归与耶和华」的羊脖子上。犹太传统认为,如果在献祭和送走替罪羊之后,这条朱红色线变白了(the strip of crimson wool turn white),表明百姓的罪孽已经被赎。而在第二圣殿被毁之前40年,朱红色线停止变白,反而变得更为深红(《他勒目 Talmud》Rosh Hashana 31b, Yoma 39b)。

上图:大祭司在给两只山羊做记号。根据《他勒目 Talmud》记载,两只山羊要尽可能相像,要用朱红色线系在「归与阿撒泻勒」的羊角上,又系在「归与耶和华」的羊脖子上。犹太传统认为,如果在献祭和送走替罪羊之后,这条朱红色线变白了(the strip of crimson wool turn white),表明百姓的罪孽已经被赎。而在第二圣殿被毁之前40年,朱红色线停止变白,反而变得更为深红(《他勒目 Talmud》Rosh Hashana 31b, Yoma 39b)。

【利十六11】「『亚伦要把赎罪祭的公牛牵来宰了,为自己和本家赎罪;」

【利十六12】「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

【利十六13】「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

【利十六14】「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

  • 这是大祭司第一次进入幔子,目的是「为自己和本家」的罪(11节)来洁净至圣所。因此,在赎罪祭还有没完成之前,如果没有「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13节),大祭司就会死在公义的神面前,因为神在「法柜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出二十五22;民七89)。「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九11),「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七27)。
  • 「香的烟云」(13节),预表基督的代祷使我们的罪在神面前被遮盖。「施恩座 כַּפֹּרֶת」原文源于字根「盖子 כָּפַר」,意思是「遮盖、赎罪」。「赎罪 כִּפֻּר」原文也源于同一字根,意思就是「遮盖、平息、化解」。「赎罪日」(利二十三27)原文的意思就是「遮盖之日」。
  • 施恩座朝东,祭司面朝西,「弹在施恩座的东面」(14节)就是弹在施恩座的上面。弹血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象征洁净施恩座。
上图:赎罪日的献祭。用作赎罪祭的公牛犊和公山羊的血都要被带进至圣所弹血,并洁净香坛。赎罪祭的祭牲要完全烧掉。

上图:赎罪日的献祭。用作赎罪祭的公牛犊和公山羊的血都要被带进至圣所弹血,并洁净香坛。赎罪祭的祭牲要完全烧掉。

【利十六15】「『随后他要宰那为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带入幔子内,弹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象弹公牛的血一样。」

【利十六16】「他因以色列人诸般的污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当这样在圣所行赎罪之礼,并因会幕在他们污秽之中,也要照样而行。」

【利十六17】「他进圣所赎罪的时候,会幕里不可有人,直等到他为自己和本家并以色列全会众赎了罪出来。」

【利十六18】「他出来,要到耶和华面前的坛那里,在坛上行赎罪之礼,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坛上四角的周围;」

【利十六19】「也要用指头把血弹在坛上七次,洁净了坛,从坛上除掉以色列人诸般的污秽,使坛成圣。』」

  • 这是大祭司第二次进入幔子,目的是「因以色列人诸般的污秽、过犯」(16节)来洁净至圣所。
  • 人「一切的罪愆」包括「诸般的污秽、过犯」(16节)。「诸般的污秽」是不符合神圣洁的要求,「过犯」是不顺服神美善的旨意。
  • 「在圣所行赎罪之礼」(16节)原文是「为圣所行洁净之礼」(英文ESV、NASB、KJV译本)。这里的「圣所」指至圣所,而「会幕」(16、17节)指圣所。平时并没有人进入至圣所,只有祭司能进入,但还是要为至圣所和圣所行洁净之礼。因为罪在人中间无所不在,只要是亚当的后裔,即使是分别为圣的大祭司,也无法脱离罪的辖制,因此整个会幕都是在人的「污秽之中」(16节)。
  • 「耶和华面前的坛」(18节)就是金香坛(出三十10;利四7、18)。「在坛上行赎罪之礼」原文是「为坛行洁净之礼」(英文ESV、NASB、KJV译本)。虽然金香坛的事奉向着神的事奉(参见出三十6、9注解),但「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十七9),即使是在金香坛前的事奉,事奉的人心中也难免掺杂着自傲自卑、嫉妒纷争、假冒为善,甚至邪情私欲。神绝不容许这些「诸般的污秽」长久存在,因此要不住地取用赎罪祭牲的血,来保持「这坛在耶和华面前为至圣」(出三十10)。

【利十六20】「『亚伦为圣所和会幕并坛献完了赎罪祭,就要把那只活着的公山羊奉上。」

【利十六21】「两手按在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借着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旷野去。」

【利十六22】「要把这羊放在旷野,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

  • 「圣所和会幕并坛」本身并不需要赎罪,「为圣所和会幕并坛献完了赎罪祭」(20节),意思是「为圣所和会幕并坛行了洁净之礼」,除去了人所带来的罪的污染,然后才开始除去人的罪。
  • 「归与耶和华的羊」(9节)是为了洁净「圣所和会幕并坛」,「归与阿撒泻勒的羊」(10节)是为了「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22节)。平时大祭司都是用一只手按「一4,三2,四4、24」,现在却「两手按在羊头上」(21节),表示郑重地「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21节),并把「一切的罪愆」都归到这只活羊身上,好让罪远离百姓。因此,赎罪日所预表的是神彻底的救赎,因为赎罪祭和赎愆祭只能除去罪的影响、赦免罪的刑罚,但赎罪日「归与阿撒泻勒的羊」却「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东离西有多远,祂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一百零三12),祂「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弥七19)。
  • 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是赎罪日最好的注释:
  1. 赎罪日「归与阿撒泻勒的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而以赛亚使用同一个词「担当 נָשָׂא」来描述弥赛亚的工作:「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赛五十三4),「担当多人的罪」(赛五十三12)。
  2. 亚伦两手按在羊的头上,「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21节),而以赛亚则指出这「羊」正预表弥赛亚:「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十三6)。
  3. 「归与阿撒泻勒的羊」将被送到旷野「被剪除之地」(22节「无人之地」的原文),而以赛亚则指出:弥赛亚将「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8节)。
  4. 主耶稣基督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祂所做的一切都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的预言,成就了赎罪日所预表的彻底救赎只有神自己预备的羔羊担当了我们的罪,神才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来十17)。

【利十六23】「『亚伦要进会幕,把他进圣所时所穿的细麻布衣服脱下,放在那里,」

【利十六24】「又要在圣处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来,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献上,为自己和百姓赎罪。」

大祭司献完赎罪祭、放了活羊之后,才能重新穿上大祭司的圣衣,恢复平时的荣耀,然后为自己和百姓献上燔祭。

【利十六25】「赎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坛上焚烧。」

【利十六26】「那放羊归与阿撒泻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进营。」

【利十六27】「作赎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带入圣所赎罪,这牛羊就要搬到营外,将皮、肉、粪用火焚烧。」

【利十六28】「焚烧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进营。』 」

「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进营」(26、28节),表明「归与阿撒泻勒」(8节)的羊和「作赎罪祭的公牛、公山羊」(27节)都担当了众人的罪,所以是污秽的。

【利十六29】「『每逢七月初十日,你们要刻苦己心,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什么工都不可做;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

【利十六30】「因在这日要为你们赎罪,使你们洁净。你们要在耶和华面前得以洁净,脱尽一切的罪愆。」

【利十六31】「这日你们要守为圣安息日,要刻苦己心;这为永远的定例。」

  • 「刻苦己心」就是禁食(诗三十五13;赛五十八3、5),所以这节期也称为禁食节(徒二十七9)。人的「刻苦己心」是为了表明自己真诚认罪悔改的态度,并不能洁净人的内心。「在这日要为你们赎罪,使你们洁净」的(30节),是赎罪日的献祭所表明的基督的工作。因此,人若不要基督的救赎,无论怎样「刻苦己心」,都是「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二23)。
  • 「圣安息日」 直译是「安息的安息」,即完全的安息。在整个赎罪日的仪式中,大祭司一个人完成了整个献祭过程,百姓不必帮任何忙;他们所当做的,就是彻底地安息在神面前,并且用「刻苦己心」来表明自己真诚认罪悔改的态度。而「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九11)主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大工,也是由「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来十12),不必任何人帮任何忙;「凡劳苦担重担的人」所当做的,就是真诚认罪悔改,来到基督面前,祂就必使我们「得安息」(太十一28)。因此,这要成为神百姓「永远的定例」(29、31节)。
  • 赎罪日的洁净礼使神的百姓「在耶和华面前得以洁净,脱尽一切的罪愆」(30节),但「山羊和公牛犊的血」只能在礼仪上「叫人成圣,身体洁净」(来九13),而基督的宝血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来九14)。因此,《希伯来书》讲完赎罪日的预表之后,立刻提醒我们:「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来十22-25)。
  • 「外人」(29节)指在以色列人中间寄居的外邦人。他们受到律法的保护和照顾(二十三22;二十四22;书二十9),但也必须守安息日(出二十10)和赎罪日(29节),不可吃血(十七10)、不可行一切可憎的事(十八26)、不可在无酵节吃有酵的食物(出十二19)。他们可以参加五旬节和住棚节的庆典(申十六11、14),也可以向神献上燔祭和平安祭(十七8;二十二18)。律法对这些「外人」的恩典和要求,正是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二十二18)。
上图:19世纪波兰犹太现实主义画家Maurycy Gottlieb的油画《犹太人赎罪日在会堂祷告 Jews Praying in the Synagogue on Yom Kippur 》(1878年)。主后70年圣殿被毁之后,献祭和祭司制度不再存在,所以犹太教越来越重视在赎罪日「刻苦己心」,甚至认为只要在赎罪日诚实反省、认罪,就能使罪得赦免,却渐渐忽略了神借着献祭所表明的弥赛亚中保工作。人若只有「刻苦己心」,却没有基督的救赎,还是不能彻底解决罪的问题。

上图:19世纪波兰犹太现实主义画家Maurycy Gottlieb的油画《犹太人赎罪日在会堂祷告 Jews Praying in the Synagogue on Yom Kippur 》(1878年)。主后70年圣殿被毁之后,献祭和祭司制度不再存在,所以犹太教越来越重视在赎罪日「刻苦己心」,甚至认为只要在赎罪日诚实反省、认罪,就能使罪得赦免,却渐渐忽略了神借着献祭所表明的弥赛亚中保工作。人若只有「刻苦己心」,却没有基督的救赎,还是不能彻底解决罪的问题。

【利十六32】「那受膏、接续他父亲承接圣职的祭司要穿上细麻布的圣衣,行赎罪之礼。」

【利十六33】「他要在至圣所和会幕与坛行赎罪之礼,并要为众祭司和会众的百姓赎罪。 」

【利十六34】「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为他们赎罪。』于是,亚伦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 「一年一次为他们赎罪」,表明「赎罪日」的赎罪祭并不能真正地「赎罪」,而只是暂时的「遮盖」,「一年一次」地仰望那位「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九11)来成就真正的「赎罪日」。「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来十1),因此,「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十3-4)。
  • 但神在「在创世以前」(彼前一20),就已经预备让祂的儿子为我们「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八3),祂「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4)。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二十七50-51)的时候,我们的罪就被完全除掉,而不是「一年一次」暂时遮盖我们的罪。从此我们「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就可以得着彻底的救赎(彼前一18-19),「过犯得以赦免」(弗一7),「靠着祂的血称义」(罗五9),「借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并且得以成圣(来十三12),「借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来十20),「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19),毫无拦阻地来到神面前亲近祂。
  • 「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林后五19)。因此,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有责任把这赎罪日的好消息传扬出去!

利未记第15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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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五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利十五2】「『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身患漏症,他因这漏症就不洁净了。」

【利十五3】「他患漏症,无论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洁净。」

  • 「身」(2节)很可能是男性生殖器的委婉说法。2-15节的「漏症」(2节)指男性生殖器官不受控制地流出分泌物的病变,比如淋病。
  • 「止住的」原文意思是「封闭」,不是指漏症痊愈不再下流,而是指分泌物凝结了,暂时没有流出来。
  • 本章所提到的「漏症」等生理现象,都与人的生育能力有关。如果这些生理现象不能产生生命,就会成为死亡,不能显明生命的功用,亏欠了神「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一28)的心意,所以在神面前「就不洁净了」(2节)。
  • 属灵生命的「漏症」,就是让人白白漏掉生命的一切事物。如果我们所做的事情不能造就生命、影响生命,「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只是让我们白白耗掉生命,我们「因这漏症就不洁净了」(2节)。

【利十五4】「他所躺的床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也为不洁净。」

【利十五5】「凡摸那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6】「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7】「那摸患漏症人身体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8】「若患漏症人吐在洁净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9】「患漏症人所骑的鞍子也为不洁净。」

【利十五10】「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11】「患漏症的人没有用水涮手,无论摸了谁,谁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

【利十五12】「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

  • 「鞍子」(9节)指骑马的用具,除了马鞍外,也被译为「车」(王上四26)、「坐垫」(歌三10)。
  • 这些分泌物不但使得病患个人不洁净,也污染了他所接触的其他人和物品。洁净不会传染,不洁净却很容易传染,会把接触到的人的生命也拖下去。
  • 摩西的律法只在此处提到「用水涮手」(11节),成为后来犹太人洗手传统(太十五2)的来源之一。

【利十五13】「『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为洁净自己计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洁净了。」

【利十五14】「第八天,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来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把鸟交给祭司。」

【利十五15】「祭司要献上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

  • 一般的「赎罪祭」和「燔祭」,只有贫穷人可以献斑鸠或雏鸽(五7,十二8,十四22),但漏症的洁净礼,不论贫富都是献雀鸟,可能因为漏症相对还比较轻微,只是生命流失的开始。
  • 「赎罪祭」是为了求赦免、洁净,「燔祭」是为了求神重新悦纳自己。当我们着迷于一些事物,任由这些事物取代主的地位的时候,里面渐渐就会丧失对属灵事物的爱慕,渐渐失去在主里的平安、喜乐和盼望,这时我们生命就患上了「漏症」,虽然还不是死亡,但却失去了功用。因此,「患漏症的人痊愈了」(13节),就要献上「赎罪祭」,在神面前洁净自己;再献上「燔祭」,求神悦纳重新奉献的自己。
上图:漏症的洁净礼,无论贫富、男女,祭物都是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

上图:漏症的洁净礼,无论贫富、男女,祭物都是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

【利十五16】「『人若梦遗,他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全身。」

【利十五17】「无论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

【利十五18】「若男女交合,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澡。」

  • 「若男女交合,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原文是「若男女交合而沾染了精液,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英文ESV、NASB译本)。因此,并不是说「男女交合」本身不洁净,而是指夫妻交合有所缺憾,导致精液外泄,结果就和「梦遗」(16节)一样,不能发生正常的功用,所以成为不洁净。
  • 神安排夫妻「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祝福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一28),并反复强调夫妻生活是美好的(箴五15-19;三十19;传九9)。因此,「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十三4),夫妻生活「不可彼此亏负」(林前七3-5)。

【利十五19】「『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五20】「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

【利十五21】「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2】「凡摸她所坐什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3】「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五24】「男人若与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秽,就要七天不洁净;所躺的床也为不洁净。」

  • 「女人行经」(19节)原文是「若是女人流出东西,从她身上所流出的是血」(英文ESV、NASB译本),指女性正常的生理周期。
  • 「女人行经」是因为有生育能力的妇女每个月预备好怀孕,却没有怀孕发生,所以子宫内膜崩解、排出体外。虽然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但因为没有实现产生新生命的功用,所以也属于「不洁净」。

【利十五25】「『女人若在经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经期过长,有了漏症,她就因这漏症不洁净,与她在经期不洁净一样。」

【利十五26】「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为不洁净,与她月经的时候一样。」

【利十五27】「凡摸这些物件的,就为不洁净,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8】「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计算七天,然后才为洁净。」

【利十五29】「第八天,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给祭司。」

【利十五30】「祭司要献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洁,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

  • 「血漏」包括许多妇科疾病。正常的生理现象不必献祭,但长期漏掉生命的「漏症」(25节)就需要献祭。
  • 女人的「漏症」和男人的「漏症」所献的祭都一样(14-15节)。因为无论是富人和穷人、男人和女人,「漏症」对自己生命的影响都是一样的。
  • 患「血漏」的妇女碰触别人,会使别人不洁净(27节)。但那位「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可五25)的女人冒着被人歧视的危险,也要「摸耶稣的衣裳」(可五27),表明她深信主耶稣具有洁净的能力。主耶稣看重她的信心,就用超越律法的恩典医治了她的「血漏」,宣告:「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灾病痊愈了。」(可五34)。
  • 律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医治,而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因此,洁净的条例只是指示人在洁净之后怎样行洁净礼,却不能医治人,只有主耶稣才能成就律法所不能成就的医治。

【利十五31】「『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

  • 如果这些洁净的条例是单纯为了个人卫生,神更应该指示食物要干净、饭前便后要洗手、打喷嚏要遮挡…..但神设立这些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使神的「帐幕」不受「玷污」。所以不洁净的人不可进到会幕献祭,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 旧约时代,神借着有形的「帐幕」与百姓同住(出二十五8)。以色列人的身体接触「帐幕」,所以身体必须「与他们的污秽隔绝」。新约时代,神借着圣灵与我们同住,因此我们更应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对于所有的人、事、物都应当思想:这些讨神喜悦吗?

【利十五32】「这是患漏症和梦遗而不洁净的,」

【利十五33】「并有月经病的和患漏症的,无论男女,并人与不洁净女人同房的条例。」

  • 在第十一至十五章的洁净条例中,只有外表显而易见的大麻风才由祭司来判断,其他的不洁净都是别人不易察觉的,必须由每个人自己来执行,「自己计算七天」(13、28节)。
  • 因此,神的百姓自己就是洁净条例的执行者,这正预表了神将要设立的新约:「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三十一33-34)。在新约中,神的百姓都将被里面的圣灵所光照,自己省察自己,自己执行属灵的洁净条例,因为「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启二十一27)。
上图:1349年黑死病期间,欧洲人把犹太人当作替罪羊活活烧死(Royal Library of Belgium manuscript 1376/77)。1347年,欧洲爆发了黑死病,夺去了约30-60%人口的生命。被隔离在隔都(ghettos)里的犹太社区严格遵守利未记中的洁净条例,死亡率只有别的民族的一半。然而不好好读圣经的中世纪欧洲人不检讨自己糟糕的卫生习惯,却认为是犹太人投毒导致了黑死病,掀起了大规模迫害、屠杀犹太人的群众运动,许多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教宗克勉六世(Pope Clement VI ,1342-1352年在位)颁布两次教宗诏书来保护犹太人,但却无法阻止疯狂的群众和世俗政府。1348至1351年期间,大约发生了350次屠杀事件,摧毁了60个大犹太社区和150个小犹太社区,导致北欧的犹太人大规模迁往波兰和俄国,住在那里一直到二战爆发。

上图:1349年黑死病期间,欧洲人把犹太人当作替罪羊活活烧死(Royal Library of Belgium manuscript 1376/77)。1347年,欧洲爆发了黑死病,夺去了约30-60%人口的生命。被隔离在隔都(ghettos)里的犹太社区严格遵守利未记中的洁净条例,死亡率只有别的民族的一半。然而不好好读圣经的中世纪欧洲人不检讨自己糟糕的卫生习惯,却认为是犹太人投毒导致了黑死病,掀起了大规模迫害、屠杀犹太人的群众运动,许多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教宗克勉六世(Pope Clement VI ,1342-1352年在位)颁布两次教宗诏书来保护犹太人,但却无法阻止疯狂的群众和世俗政府。1348至1351年期间,大约发生了350次屠杀事件,摧毁了60个大犹太社区和150个小犹太社区,导致北欧的犹太人大规模迁往波兰和俄国,住在那里一直到二战爆发。

利未记第14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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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四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十四2】「『长大麻风得洁净的日子,其例乃是这样:要带他去见祭司;」

【利十四3】「祭司要出到营外察看,若见他的大麻风痊愈了,」

【利十四4】「就要吩咐人为那求洁净的拿两只洁净的活鸟和香柏木、朱红色线,并牛膝草来。」

  • 神在上一章指出大麻风的症状和对付方法,却不提怎样为病人祷告、医治,而是接着启示大麻风的洁净礼。因为大麻风得痊愈完全是神的恩典,任何人都无法做成什么。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是那位医治人的神(出十五26)亲临人间,祂多次医治大麻风(太八2-4;可十四3;路十七11-19),使「长大麻风的洁净」(太十一5),成为弥赛亚的证据。
  • 大麻风痊愈的洁净礼包括两步:第一步完全是祭司的工作,让「求洁净」者可以回到营中,恢复属灵的地位;第二步是「求洁净」者主动的献祭,恢复与神的交通,可以进到会幕亲近神。
  • 律法「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来十1),大麻风痊愈的洁净礼,启示了新约信徒的两步洁净:第一步完全是神的工作,神「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徒十五9),「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11),在神面前恢复了属灵的地位;第二步是已经称义的信徒主动「追求圣洁」(来十二14),「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恢复与神的亲密交通。
  • 「长大麻风得洁净的日子」,首先必须「带他去见祭司」察验(2节)。「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所以长大麻风的人必须「独居营外」(十三46),不能回到营中与神同在,也无法回到营中「见祭司」。神不会改变圣洁的要求,但却为不洁净的人预备了一个出路:「祭司要出到营外」(3节),成为就近不洁净的中保,确定他能否回到营内。主耶稣也是这样道成肉身,来到罪人中间,「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祂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
  • 「两只洁净的活鸟」又可译为「两只洁净的野鸟」,并非用来献祭,所以不限制是雏鸽或斑鸠,只要洁净的就行。犹太拉比认为是麻雀,拉丁文武加大译本直接翻译为「麻雀 Passer」。
  • 「香柏木」代表高大(摩二9)、不易朽坏的树木(赛四十20)。「朱红色线」原文是「朱红色的胭脂虫(coccus ilicis)」,被用来象征罪(赛一18)或卑微(诗二十二6;赛四十一14)。「牛膝草」是矮小的植物,能够吸水(太二十七48),被用来洒水或血。这三样物品用来象征获得洁净(来九19),正如大卫的祷告:「求祢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诗五十一7)。
  • 犹太传统认为,香柏木是最高的树,而牛膝草是最矮的,象征高傲如香柏木的罪人必须谦卑如牛膝草和虫子,罪才能得赎(《密西拿 Mishnah》Rashi on Numbers 19:22:11)。犹太人用朱红色线把牛膝草绑在香柏木上,作为刷子(《密西拿 Mishnah》Negaim 14)。
上图:大麻风痊愈的洁净礼分两步。第一步完全是祭司的工作,让求洁净者可以回到营中,恢复属灵的地位;第二步是求洁净者主动的献祭,恢复与神的交通,可以进到会幕亲近神。

上图:大麻风痊愈的洁净礼分两步。第一步完全是祭司的工作,让求洁净者可以回到营中,恢复属灵的地位;第二步是求洁净者主动的献祭,恢复与神的交通,可以进到会幕亲近神。

【利十四5】「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只鸟宰在上面。」

【利十四6】「至于那只活鸟,祭司要把它和香柏木、朱红色线并牛膝草一同蘸于宰在活水上的鸟血中,」

【利十四7】「用以在那长大麻风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就定他为洁净,又把活鸟放在田野里。」

  • 「活水」(5节)就是流动的泉水或溪水。神是「活水的泉源」(耶二13;十七13),主耶稣宣告祂就是这活水的泉源,可以赐人「活水」(约四10),凡信祂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七38),而这活水就是主耶稣将要赐下的圣灵(约七39)。求洁净者要经过活水洒在身上的仪式,才能像死里复活一样成为洁净,开始新的生活,主耶稣也宣告:「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
  • 这「活水」必须先与血混和,然后才洒在求洁净者的身上。血和水都是主耶稣在十字架时,兵丁刺祂肋旁时所流出的(约十九34)。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约壹五6)。
  • 「香柏木、朱红色线、牛膝草」和「活水」加在一起,被用作除罪的仪式(民十九6、17)。「洒七次」表明把血的功用完全地显明在那大麻风痊愈的人身上。
  • 这两只鸟的仪式,可能象征死而复活。一只鸟被宰杀流血,象征患了大麻风的旧人死了;另一只放生,象征洁净的人活了,从不洁净里重获自由。这「活鸟」蘸了死鸟的血,表明它与死鸟的生命合而为一,由活鸟完成死鸟所成全的,自由地飞回田野,正如基督死而复活所成就的救恩。今天我们属灵的「大麻风」得痊愈,也要透过圣灵的工作,经历使基督的死而复活的大能。
  • 主耶稣医治了十个长大麻风的人,让他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路十七14)。他们发现自己洁净以后,其中九个可能忙着行这洁净礼,只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见自己已经好了,就回来大声归荣耀与神」(路十七15)。

【利十四8】「求洁净的人当洗衣服,剃去毛发,用水洗澡,就洁净了;然后可以进营,只是要在自己的帐棚外居住七天。」

【利十四9】「第七天,再把头上所有的头发与胡须、眉毛,并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洁净了。」

  • 这人已经洁净了,「可以进营」,却还要「在自己的帐棚外居住七天」,是要在众人面前完全见证自己已经蒙了恩典、得了洁净。
  • 「剃去毛发」是为了让别人能看见自己的皮肤已经复原。

【利十四10】「『第八天,他要取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羊羔和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又要把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为素祭,并油一罗革,一同取来。」

【利十四11】「行洁净之礼的祭司要将那求洁净的人和这些东西安置在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

  • 这个人的身体已经完全「洁净了」(9节),可以在营中、在自己的帐棚中自由出入,但在神面前却还是「本不洁净、求洁净的人」(19节),必须献上赎愆祭、赎罪祭、燔祭和素祭,才能与神恢复交通,被神看为是「洁净了」(20节)。
  • 这个人「第八天」到会幕再行第二步的洁净,好像婴孩出生「第八天」行割礼(十二3),正式地重新加入立约百姓的团体之中
  • 「公羊羔(10节)」原文是「公绵羊羔」,「母羊羔」(10节)原文是「母绵羊羔」。「细面伊法十分之三」(10节)大约有6.6升。「一罗革」(10节)不能确定,大约有275毫升。

【利十四12】「祭司要取一只公羊羔献为赎愆祭,和那一罗革油一同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利十四13】「把公羊羔宰于圣地,就是宰赎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赎愆祭要归祭司,与赎罪祭一样,是至圣的。」

【利十四14】「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

【利十四15】「祭司要从那一罗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

【利十四16】「把右手的一个指头蘸在左手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指头弹七次。」

【利十四17】「将手里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赎愆祭牲的血上。」

【利十四18】「祭司手里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洁净人的头上,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

第一个「赎愆祭」(12节)是对付人在神面前的亏欠。神的百姓因着自己的不洁净而「独居营外」期间(十三46),不能敬拜神、事奉神,履行「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的本分,这是对神的亏欠。这个赎愆祭与一般的赎愆祭(五14-六7)有许多不同之处:

  1. 一般的赎愆祭只能用一岁以上的「公绵羊」(五18;六6),而这里是用一岁的「公羊羔」(12节)。
  2. 祭司要「摇一摇」整个公羊羔(12节)。
  3. 有与承接圣职(八23-24)一样的抹血仪式(13节),表明这人已经洁净到象一个承接圣职的祭司,可以全人归给神。
  4. 有抹油的仪式(16-18节)。这油是普通的橄榄油,所以必须「在耶和华面前用指头弹七次」(16节),表示分别为圣,可以用来代表圣灵的工作。把油「抹在赎愆祭牲的血上」(17节),正如使罪人得以洁净的圣灵借着宝血赎罪的能力工作。所剩的油要抹在头上,表明这个人已经被神重新得着。

【利十四19】「祭司要献赎罪祭,为那本不洁净、求洁净的人赎罪;然后要宰燔祭牲,」

【利十四20】「把燔祭和素祭献在坛上,为他赎罪,他就洁净了。」

  • 第二个「赎罪祭」是献上母绵羊羔,为了在神面前得洁净。「赎罪」原文是「行洁净礼、遮盖、平息」。
  • 第三个「燔祭」是献上公绵羊羔,表明洁净者要把自己的主权重新毫无保留地交给神,求神悦纳。
  • 第四个「素祭」是献上「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10节),表明今后要靠神的生命作供应,活出蒙神悦纳的生活。一般的「素祭」只烧一把,其余归祭司所有(六16),但这个「素祭」却和祭司为自己所献的「素祭」一样完全焚烧(六23),表明洁净者愿意就像祭司一样与神亲密相交。
  • 四个祭都献上了,在神面前才真正被看为「洁净了」(20节)。一个从大麻风里得洁净的人,对罪的体验特别深刻。所以他当得洁净以后,就不会仅仅停留在蒙赦免的地步,不会再根据自己来活,而是完全地降服在神的权柄之下,接受神生命的供应,活出神所悦纳的圣洁生活。这正预表基督洁净教会,目的是要与教会建立亲密的关系:祂「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5-27)。

【利十四21】「『他若贫穷不能预备够数,就要取一只公羊羔作赎愆祭,可以摇一摇,为他赎罪;也要把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素祭,和油一罗革一同取来;」

【利十四22】「又照他的力量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利十四23】「第八天,要为洁净,把这些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

【利十四24】「祭司要把赎愆祭的羊羔和那一罗革油一同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利十四25】「要宰了赎愆祭的羊羔,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那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

【利十四26】「祭司要把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

【利十四27】「把左手里的油,在耶和华面前,用右手的一个指头弹七次,」

【利十四28】「又把手里的油抹些在那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就是抹赎愆祭之血的原处。」

【利十四29】「祭司手里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洁净人的头上,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

【利十四30】「那人又要照他的力量献上一只斑鸠或是一只雏鸽,」

【利十四31】「就是他所能办的,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与素祭一同献上;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

【利十四32】「这是那有大麻风灾病的人、不能将关乎得洁净之物预备够数的条例。』 」

穷人可以用「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22节)来代替赎罪祭和燔祭所要求的两只羊羔,「细面」(21节)也只需要三分之一。但用「一只公羊羔作赎愆祭」(21节)却是不能改变的,因为这是为了弥补亏欠。

【利十四33】「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利十四34】「『你们到了我赐给你们为业的迦南地,我若使你们所得为业之地的房屋中有大麻风的灾病,」

【利十四35】「房主就要去告诉祭司说:“据我看,房屋中似乎有灾病。”」

【利十四36】「祭司还没有进去察看灾病以前,就要吩咐人把房子腾空,免得房子里所有的都成了不洁净;然后祭司要进去察看房子。」

【利十四37】「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若在房子的墙上有发绿或发红的凹斑纹,现象洼于墙,」

【利十四38】「祭司就要出到房门外,把房子封锁七天。」

【利十四39】「第七天,祭司要再去察看,灾病若在房子的墙上发散,」

【利十四40】「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灾病的石头挖出来,扔在城外不洁净之处;」

【利十四41】「也要叫人刮房内的四围,所刮掉的灰泥要倒在城外不洁净之处;」

【利十四42】「又要用别的石头代替那挖出来的石头,要另用灰泥墁房子。」

  • 「房屋中有大麻风的灾病」(34节),指房子感染了霉菌,很容易蔓延,并且难以去除,就像皮肤患了大麻风。
  • 神「使你们所得为业之地的房屋中有大麻风的灾病」(34节),表明神允许在迦南安息之地出现不安息,因为应许之地只是天上真像不完全的预表,不能完全避开罪恶的影响。同样,神也允许在教会中出现属灵的「大麻风」。
  • 「墁房子」即粉刷墙壁。「城外不洁净之处」,最有名的就是后来耶路撒冷西南方的欣嫩子谷。
上图:新约时代哥拉汛的石头房子,从主前13世纪开始,迦南地的建筑表面通常涂有一层石灰石掺沙土做成的类似水泥的灰泥,但雨季这些泥土大部分都会剥落。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的房子普遍用灰泥墁房子,古埃及人在他们的建筑物上涂抹灰泥,以方便画壁画。一般的房子用稻草和污泥的混合物作为灰泥,大型建筑用稻草、熟石灰和白沙混合在一起作灰泥。

上图:新约时代哥拉汛的石头房子,从主前13世纪开始,迦南地的建筑表面通常涂有一层石灰石掺沙土做成的类似水泥的灰泥,但雨季这些泥土大部分都会剥落。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的房子普遍用灰泥墁房子,古埃及人在他们的建筑物上涂抹灰泥,以方便画壁画。一般的房子用稻草和污泥的混合物作为灰泥,大型建筑用稻草、熟石灰和白沙混合在一起作灰泥。

【利十四43】「『他挖出石头,刮了房子,墁了以后,灾病若在房子里又发现,」

【利十四44】「祭司就要进去察看,灾病若在房子里发散,这就是房内蚕食的大麻风,是不洁净。

【利十四45】「他就要拆毁房子,把石头、木头、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洁净之处。」

【利十四46】「在房子封锁的时候,进去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四47】「在房子里躺着的必洗衣服;在房子里吃饭的也必洗衣服。」

  • 应许之地的房子也会得大麻风,有大麻风的石头和灰泥若不赶快挖出来扔掉,灾病就会在房子里发散,结果「就要拆毁房子」(45节)。
  • 同样,「神的家」(提前三15)教会里也会得大麻风。教会里出现了罪,必须赶快对付,「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太十八8)。主耶稣说:「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二5) ,「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十三7)。
  • 「蚕食的大麻风」意思是恶性的霉菌。
上图:主前1300-600年典型的以色列房子。1、入口;2、庭院(A. 火坑;B. 水箱);3、居住区;4、储藏室、工作间、厨房;5、屋顶(C. 用来刷屋顶的滚筒。雨季之后,屋顶需要重新用灰泥刷一遍。在温暖的天气可以用作额外的吃饭、工作、睡觉的场所);6、畜栏。

上图:主前1300-600年典型的以色列房子。1、入口;2、庭院(A. 火坑;B. 水箱);3、居住区;4、储藏室、工作间、厨房;5、屋顶(C. 用来刷屋顶的滚筒。雨季之后,屋顶需要重新用灰泥刷一遍。在温暖的天气可以用作额外的吃饭、工作、睡觉的场所);6、畜栏。

【利十四48】「『房子墁了以后,祭司若进去察看,见灾病在房内没有发散,就要定房子为洁净,因为灾病已经消除。」

【利十四49】「要为洁净房子取两只鸟和香柏木、朱红色线并牛膝草,」

【利十四50】「用瓦器盛活水,把一只鸟宰在上面,」

【利十四51】「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并那活鸟,都蘸在被宰的鸟血中与活水中,用以洒房子七次。」

【利十四52】「要用鸟血、活水、活鸟、香柏木、牛膝草,并朱红色线,洁净那房子。」

【利十四53】「但要把活鸟放在城外田野里。这样洁净房子(原文是为房子赎罪),房子就洁净了。』」

洁净房子的仪式(49-53节)和洁净人的仪式一样(1-9节),所有的受造物和人类一样需要得拯救。但房子不需要献祭,因为它与神没有个人的相交。

【利十四54】「这是为各类大麻风的灾病和头疥,」

【利十四55】「并衣服与房子的大麻风,」

【利十四56】「以及疖子、癣、火斑所立的条例,」

【利十四57】「指明何时为洁净,何时为不洁净。这是大麻风的条例。」

  • 神「指明何时为洁净,何时为不洁净」,却不指明如何预防和医治「大麻风」,表明这些条例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健康,而是为了属灵的洁净。
  • 神百姓的「大麻风」往往是因为属灵上出了问题,任凭「你们所得为业之地的房屋中有大麻风的灾病」的,正是神自己(34节)。所以神说:「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申三十二39)。
  • 古代中东各民族大都认为疾病直接与他们的神有关,所以医治的方法就是向偶像祈求,外邦祭司献祭的程序也包括医治的仪式,祭司也就成为巫医。但「大麻风的条例」却完全不同,祭司不但不施行任何医治,反而置身事外,只负责察验「何时为洁净,何时为不洁净」。如果不洁净,祭司就放手,不再理会,直至病人已经洁净,祭司才为他行洁净礼。病得医治必须由病人自己向神谦卑祈求(撒下十二16;王上八37-38;王下二十2-3),因为「耶和华是医治你的」(出十五26)。

利未记第13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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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三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利十三2】「『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

  • 「大麻风 צָרַעַת」原文的字根是「得皮肤病 צָרַע」,泛指各种恶性皮肤病和衣服、房屋的霉烂,并非现代医学所定义的「麻风病 Leprosy / Hansen’s Disease」。人长了「大麻风」,就失去了原来的形象和荣耀,所以要「定他为不洁净」(3节),不能再亲近神。在神的眼中,每一个罪人都是麻风病人,都亏缺了神的形象和荣耀,不能蒙悦纳。所以神就预备了一条出路,能使我们这些长大麻风的罪人得以洁净。
  • 大祭司亚伦的工作预表基督,长大麻风的人被带到大祭司面前察看,如同对罪的审判或赦免:「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五22),而审判的依据是神的话。
  • 「疖子」指肿块。「癣」指结痂的现象。「火斑」原文是「皮肤上的发亮斑块」(4节)。
  • 祭司不是医生,他的工作不是为了诊断或治疗疾病,而是要判断人是否合适参加敬拜。所以祭司并不询问病痛的感受或患病的原因,只察看外表。
上图:塞尔苏斯(Aulus Cornelius Celsus,主前25-主后50年)编纂的百科全书《医术 De Medicina》。在这本书中提到希腊文称为elephantiasis graecorum的疾病,症状与现代的麻风病相似。但主前3-2世纪的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却把「大麻风 צָרַעַת」译为Λέπρα(lepra),意思是「使皮肤有鳞的病」。主后5世纪耶柔米(Jerome)在翻译拉丁文武加大译本时,也没有使用学名elephantiasis graecorum,而是使用lepra的音译,表明他并不认为lepra就是麻风病,而只是一种恶性皮肤病。从lepra转变来的英文leprosy,后来被用来称呼「麻风病 Hansen's Disease」。

上图:塞尔苏斯(Aulus Cornelius Celsus,主前25-主后50年)编纂的百科全书《医术 De Medicina》。在这本书中提到希腊文称为elephantiasis graecorum的疾病,症状与现代的麻风病相似。但主前3-2世纪的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却把「大麻风 צָרַעַת」译为Λέπρα(lepra),意思是「使皮肤有鳞的病」。主后5世纪耶柔米(Jerome)在翻译拉丁文武加大译本时,也没有使用学名elephantiasis graecorum,而是使用lepra的音译,表明他并不认为lepra就是麻风病,而只是一种恶性皮肤病。从lepra转变来的英文leprosy后来被用来称呼「麻风病 Hansen’s Disease」,所以现代人常常把圣经里的「大麻风」误解为现代的「麻风病」。

【利十三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风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

【利十三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利十三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

【利十三7】「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

【利十三8】「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

  • 1-8节是一般皮肤病的察验方法。
  • 神把「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十10)的任务交给祭司,在大麻风的条例中,祭司的判决是唯一的权威(申二十四8)。因此,神指示祭司谨慎察看,若有犹疑,必须「关锁七天」(4节),甚至两个「七天」来观察。既不能把长大麻风的人留在营中,与神的圣洁和公义冲突;又不能把不是大麻风的人赶出营外,与神的恩典和慈爱不合。
  • 今天,基督也把判断信徒是否洁净的权柄交给教会:「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八18),所以教会在判断信徒洁净的时候也必须要像察验大麻风那样谨慎。
  • 大麻风的第一个特征是毛发「变白」(3节),而古代以色列人的毛发应该是黑色的。犯罪的结果,使人失去了起初被造时神的形象,「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
  • 大麻风的第二个特征是「深于皮」(4节),很难根治。罪表现在外面,根源却在里面。
  • 大麻风的第三个特征是「在皮上发散」(6节),带出了犯罪的影响。一个犯罪的人不仅让自己落在罪中,同时也会影响周围的人一同犯罪,因为「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一32)。
  • 「发暗」原文是「黯淡、暗色、模糊」,意思是「变淡」、「消退」。

【利十三9】「『人有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利十三11】「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风,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利十三12】「大麻风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

【利十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利十三14】「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利十三15】「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麻风。」

【利十三16】「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利十三17】「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 9-17节是慢性皮肤病的察验方法。「旧大麻风」(11节)原文是「慢性大麻风」(英文ESV、NASB、NIV译本)。
  • 「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13节),指全身变白,是基因变异,不会传染。
  • 「红瘀肉」(10节)、「红肉」(14节)的意思是「溃烂的肉」,是慢性严重皮肤病的明显症状,所以不必「关锁七天」(4节)反复察看,可以「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15节)。

【利十三18】「『人若在皮肉上长疮,却治好了,」

【利十三19】「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疖,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

【利十三20】「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发在疮中。」

【利十三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22】「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灾病。」

【利十三23】「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便是疮的痕迹,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

  • 18-23节是伤痕类皮肤病的察验方法。
  • 「洼于皮」(20节)意思是「深透皮肤」。

【利十三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

【利十三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大麻风在火毒中发出,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

【利十三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

【利十三28】「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为洁净,不过是火毒的痕迹。」

  • 24-28节是烫伤类皮肤病的察验方法。
  • 「火毒」意思是「被火烫伤的疤痕」。

【利十三29】「『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有灾病,或是男人胡须上有灾病,」

【利十三30】「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现象若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头疥,是头上或是胡须上的大麻风。」

【利十三31】「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现象不深于皮,其间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长头疥灾病的关锁七天。」

【利十三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灾病,若头疥没有发散,其间也没有黄毛,头疥的现象不深于皮,」

【利十三33】「那人就要剃去须发,但他不可剃头疥之处。祭司要将那长头疥的,再关锁七天。」

【利十三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头疥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便成为洁净。」

【利十三35】「但他得洁净以后,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开了,」

【利十三36】「祭司就要察看他。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找那黄毛,他是不洁净了。」

【利十三37】「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间也长了黑毛,头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洁净了,就要定他为洁净。」

  • 29-37节是毛发类皮肤病的察验方法。
  • 「头疥」可能是头部鳞癣。

【利十三38】「『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利十三39】「祭司就要察看,他们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带黑,这是皮上发出的白癣,那人是洁净了。」

38-39节是洁净的皮肤病。

【利十三40】「『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

【利十三41】「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

【利十三42】「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若有白中带红的灾病,这就是大麻风发在他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

【利十三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灾病若在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有白中带红的,像肉皮上大麻风的现象,」

【利十三44】「那人就是长大麻风,不洁净的,祭司总要定他为不洁净,他的灾病是在头上。」

40-44节是分辨秃头与皮肤病。

【利十三45】「『身上有长大麻风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利十三46】「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 「耶和华是医治你的」(出十五26),但神对付大麻风的方法却是「独居营外」,首先离开与神同在的范围,而不是急着祷告、医治。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所以长大麻风的人必须「独居营外」(十三46),与象征神同在的会幕隔绝,就像亚当夏娃被赶出乐园一样,不能再与神交通。但神让祂的百姓「独居营外」,是为了他有一天能「得洁净」(十四2),重新回到营内。
  • 神的管教是为了挽回人,而不是败坏人。今天,神也允许教会停止持续犯罪者的聚会,「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林前五5),目的是「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当人在「营外」体会到外面的一切都没有意思的时候,心里才会苏醒,重新回到主的面前。
  • 在「营外」的人如果渴慕回到营内,首先必须真实承认自己的罪、痛恨自己的罪。「撕裂衣服、蓬头散发、蒙着上唇」都是哀痛的表示(45节)。喊叫「不洁净了!不洁净了」(45节),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缺欠,免得别人沾染了他的污秽,表明这人的心里已经顺服下来,盼望重新回到营内。
  • 「独居」并非完全脱离社会、孤独生活,而是与正常人保持距离,仍然可以与不洁净的人同居(王下七3;路十七12)。

【利十三47】「『染了大麻风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利十三48】「无论是在经上、在纬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

【利十三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灾病若是发绿,或是发红,是大麻风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

【利十三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

【利十三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服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风,都是不洁净了。」

【利十三52】「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或是经上、纬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他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的大麻风,必在火中焚烧。」

  • 衣服「染了大麻风灾病」(47节),指衣服感染了霉菌,很容易蔓延,并且难以去除,就像皮肤患了大麻风。
  • 「蚕食的」原文是「使疼痛、刺痛」,意思是「恶性的」。
  • 人的一切所有,包括衣服、房子、车子、爱好、朋友……,都可能染上使人远离神的「大麻风」。神处理这种「大麻风」方法是:把它除掉。古代以色列人没有多少衣服,但得了「大麻风」的衣服一定要烧掉。洁净是要付出代价的,不付出代价就不能过圣洁的生活。

【利十三53】「『祭司要察看,若灾病在衣服上,经上、纬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没有发散,」

【利十三54】「祭司就要吩咐他们,把染了灾病的物件洗了,再关锁七天。」

【利十三55】「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没有变色,灾病也没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洁净,是透重的灾病,无论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烧。」

【利十三56】「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若见那灾病发暗,他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都撕去。」

【利十三57】「若仍现在衣服上,或是经上、纬上、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就是灾病又发了,必用火焚烧那染灾病的物件。」

【利十三58】「所洗的衣服,或是经,或是纬,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若灾病离开了,要再洗,就洁净了。』」

  • 「经上」原文意思是「经线、编结的」,在这里可能指「编结的」。
  • 「纬上」原文意思是「纬线、纺织的」,在这里可能指「纺织的」。
  • 「透重」原文是「侵蚀」,指正面背面都被霉侵蚀。

【利十三59】「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无论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经上、纬上,和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可以定为洁净或是不洁净。」

神的百姓不但在食物、身体上要洁净,住房、衣服也要洁净。在今天这个污秽越来越成为主流的社会,我们必须付上代价,远离和放弃不洁净的人、事、物:「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来十二14-15)。

利未记第12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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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二1】「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十二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利十二3】「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

  • 「生养众多」是神的祝福(创一28),生孩子不会「不洁净」,婴孩也不会「不洁净」。但产妇生完孩子以后出现「产血」(4节),与月经一样会导致礼仪上的「不洁净」(十五19)。「污秽」原文是「生病」、「不舒服」。
  • 「割礼」是割除男性包皮的礼仪,埃及、以东、亚扪、摩押和阿拉伯人都行割礼,但不是出生后第八天,而非利士、迦南、亚述、巴比伦则不行割礼。神把「割礼」作为与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立约的证据」(创十七11),表明人与犯罪的旧生命隔绝,单单信靠神、「不靠着肉体」(腓三3)。亚伯拉罕后裔中的男子都有责任「受割礼」(创十七10),但只限于男性,因为女人已经包含在男人里面立约,「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1-24;弗五22-33)。
  • 「第八天」是重新开始的「七日的第一日」(可十六2),也是基督复活的日子(太二十八1),象征复活的生命、新造的生命。在这一天给孩子行割礼,使孩子正式地加入立约百姓的团体之中,正如「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西二11-12)。主耶稣就是第八天行割礼(路二21)。

【利十二4】「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利十二5】「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 「在产血不洁之中」原文是「在使她得洁净的产血之中」(英文ESV、NASB、KJV译本),并非指「产血」不洁净,而是指「产血」使产妇得洁净。
  • 「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6节),都是用「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6节),使产妇得洁净,所以生女孩不会导致更「不洁净」。虽然神没有解释为什么生男孩需要休息40天,生女孩却需要休息80天,但实际上是给了生女孩的产妇更多的恩典。
上图:产妇的洁净礼。无论是生男生女,所导致的不洁净程度都是一样的,所以产妇为自己献上燔祭和赎罪祭的祭物都相同。但燔祭牲根据经济条件有两种选择。

上图:产妇的洁净礼。无论是生男生女,所导致的不洁净程度都是一样的,所以产妇为自己献上燔祭和赎罪祭的祭物都相同。但燔祭牲根据经济条件有两种选择。

【利十二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利十二7】「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

【利十二8】「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

  • 「带到」会幕门口(6节)原文动词是第三人称阴性单数,这是旧约唯一吩咐女人献祭的指示,女人因生产才有机会到会幕亲手献祭,但平时可以「进入圣所」(4节)敬拜。
  • 「羊羔」(6节)原文指一岁的小公绵羊。「燔祭」是为了使暂停进入圣所的产妇重新蒙神悦纳;「赎罪祭」是为了使产妇恢复「洁净」的地位,这两个祭都是产妇为自己献上的,不是为了孩子。
  • 「赎罪」原文是「行洁净礼、遮盖、平息」。生孩子本身不是罪,但「不洁净」却使人不能亲近神,所以「赎罪祭」既是洁净礼,也是求神赦罪。
  • 「她的血源就洁净了」(7节),原文是「她从血的源头那里得洁净」(英文ESV、NSAB、KJV译本),意思是产妇从生命的源头——神那里得着了洁净。生产是救恩的预表,女人因生产才有机会到会幕亲手献祭,仰望生命源头,从血的源头那里得着洁净。
  • 「无论是生男生女」(7节),所导致的「不洁净」程度都是一样的,所以产妇为自己献上「燔祭」和「赎罪祭」的祭物都相同。
  • 「斑鸠」和「雏鸽」都是鸽亚科(Columbinae)的鸟类,外形相似,性情「驯良」(太十16)。但斑鸠是候鸟,在非洲过冬,四至十月分才飞来巴勒斯坦(歌二12);鸽子则一年四季都有。「斑鸠」和「雏鸽」是穷人的祭物,主耶稣降生后,约瑟和马利亚「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路二24),表明他们家境贫寒,使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的恩典:「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八9)。

利未记第11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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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一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利十一2】「『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

  • 祭司已经承接圣职,神交给祭司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负责「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十10)。因此,在接下来的五章中,神详细地指示了各种洁净的条例。首先就是「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47节)。
  • 神指示了什么动物「可吃」,什么动物「不可吃」,但并没有说明理由。正如在伊甸园中,神也只是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却没有解释为什么会死。人虽然不太明白,但还是甘心乐意地接过神的命令,这就是顺服。亚当在「吃」的事情上失落了,神就要祂的百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站立起来,在万邦中作祂的见证。
  • 虽然今天的医学知道,食用「不洁净」(4节)的动物的健康风险都比较高,但神让百姓「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47节),并不只是为了健康,而是要让祂的百姓「成为圣洁」(44节),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学习将自己「分别出来」(十10)。
  • 十一至十五章都是神对摩西与亚伦同时说的话(十一1;十三1;十四33;十五1),但却交替使用了「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十一1)、耶和华对摩西说」(十二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十三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十四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十五1)这样的句式,这是希伯来的写作技巧「交替法」,表明这五章是一个整体,都是洁净的条例。

【利十一3】「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 「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就是现代生物分类学(Biotaxonomy)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刍亚目(Ruminantia)的动物,都是温顺的食草动物,常见的有「牛、绵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申十四4-5)。
  • 「凡蹄分两瓣」原文是「凡分蹄,就是蹄有裂开」(英文ESV、NASB、KJV版),并不一定只分成两瓣。
上图:洁净的食物。神只把少数几种动物划为可吃的「洁净」动物,可以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滥用。这些动物大都是温顺的食草动物,种群的数量也比较大。

上图:洁净的食物。神只把少数几种动物划为可吃的「洁净」动物,可以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滥用。这些动物大都是温顺的食草动物,种群的数量也比较大。

【利十一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5】「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6】「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7】「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8】「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 在挪亚洪水之前,动物就有洁净和不洁净之分(创七2-3,8-9),不洁净的动物不可以拿来献祭(创八20)。但只有利十一3-30和申十四3-20才详细区分。
  • 「骆驼」有分趾,但因为脚掌有肉垫,脚趾彼此不能完全分离,所以不算分蹄。
  • 「沙番」就是蹄兔。蹄兔和兔子都不是反刍动物,但它们咬嚼食物的嘴部动作类似反刍,所以说它们「倒嚼」,使普通人容易辨别。
  • 猪其实蹄分四瓣,这里「蹄分两瓣」的原文是「分蹄,就是蹄有裂开」。
  • 美索不达米亚人在主前2500年以前就开始养猪。「猪」是杂食的清道夫,被以色列人作为不洁净动物的代表(赛六十五4;六十六17)。
上图:加利利地区的岩蹄兔(Rock Hyrax)。蹄兔(Hyraxes)又叫岩狸,外形像兔,足有软掌,便于在岩石间跳跃行走。加利利海附近有许多岩石堆,有大量岩蹄兔在此安家。因为中国没有这种动物,所以音译为「沙番」。

上图:加利利地区的岩蹄兔(Rock Hyrax)。蹄兔(Hyraxes)又叫岩狸,外形像兔,足有软掌,便于在岩石间跳跃行走。加利利海附近有许多岩石堆,有大量岩蹄兔在此安家。因为中国没有这种动物,所以音译为「沙番」。

【利十一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利十一10】「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利十一11】「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利十一12】「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 「水里无翅无鳞的」,包括虾、蟹、贝类、鳗鱼、鲇鱼等,大都是底栖、食腐的清道夫,胆固醇也比较高,在神创造的生物圈里的功用是清理环境中的垃圾,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古代罗马人和埃及人都不吃无鳞的鱼。
  • 「可憎」指「不洁净」,并不是对这种动物的评价。

【利十一13】「『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利十一14】「鹞鹰、小鹰与其类;」

【利十一15】「乌鸦与其类;」

【利十一16】「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利十一17】「鸮鸟、鸬鹚、猫头鹰、」

【利十一18】「角鸱、鹈鹕、秃雕、」

【利十一19】「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 这里列出的20种「可憎、不可吃的」(13节)雀鸟都是食肉或食腐的,其中一些现在已经不能确定其种类。位于生物链顶端的食肉、食腐动物,在神创造的生物圈里的功用是清理环境中的垃圾,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蝙蝠」并不是鸟类,但这里是用普通人容易懂的语言来分别洁净和不洁净。实际上,现代生物分类法源于林奈(Carl von Linné),从1735年才开始。
  • 圣经里提到可吃的鸟类包括:斑鸠、鸽子、鹌鹑、麻雀、鸡。
上图:戴鵀(Hoopoe)是以色列常见的一种鸟,又叫戴胜,有美丽的羽毛,2008年被选为以色列的国鸟。戴胜的母鸟不处理雏鸟的粪便,孵卵期间又从尾部腺体中排出一种黑棕色的油状液体,因此以巢恶臭闻名。戴胜也是金门县的县鸟,常栖息在破墓穴中,金门人称之为墓坑鸟。

上图:戴鵀(Hoopoe)是以色列常见的一种鸟,又叫戴胜,有美丽的羽毛,2008年被选为以色列的国鸟。戴胜的母鸟不处理雏鸟的粪便,孵卵期间又从尾部腺体中排出一种黑棕色的油状液体,因此以巢恶臭闻名。戴胜也是金门县的县鸟,常栖息在破墓穴中,金门人称之为墓坑鸟。

【利十一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利十一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

【利十一22】「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

【利十一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 「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的特点是腹部贴在地上,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蝗虫并不长久与地接触,所以被视为洁净。中东各民族有几千年以蝗虫为食物的历史,贫穷的先知常常以蝗虫为食。「蝗虫、蚂蚱、蟋蟀、蚱蜢」原文都是指不同的蝗虫,除了这四种蝗虫,所有「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都是不洁净的。
  • 昆虫有六支脚,但也被归入「四足爬行」,可能因为两条后腿用来跳跃而不是爬行。
  • 「有足有腿」原文是「足上有腿」,可能指有细长的后腿。

【利十一24】「『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凡摸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一25】「凡拿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利十一26】「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也不倒嚼的,是与你们不洁净;凡摸了的就不洁净。」

【利十一27】「凡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是与你们不洁净;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一28】「拿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

  • 「走兽分蹄不成两瓣、也不倒嚼的」,包括马、驴、骡等牲畜。
  • 「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包括猫、狮、豹、狗、狼、熊、猴等动物,脚掌完全接触地面,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牛羊等有蹄类动物蹄心凹陷,并没有完全触地。
  • 人碰触活的「不洁净」动物,不会「不洁净」,比如骑在驴子或骆驼上。碰触正常宰杀的洁净动物,也不会「不洁净」,比如献祭。但如果碰触了其它的动物尸体,当天就不洁净。

【利十一29】「『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鼬鼠、鼫鼠、蜥蜴与其类;」

【利十一30】「壁虎、龙子、守宫、蛇医、蝘蜓。」

【利十一31】「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们不洁净的。在它死了以后,凡摸了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 「地上爬物」的特点是腹部贴在地上,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29-30节所列举的「地上爬物」都生活在人的周围,尸体很容易在日常生活中被人接触到,所以特别提出来。在这末后的日子,不洁净的人、事、物就像「地上爬物」充斥于网络、媒体、学校和社交场合,虽然我们无法躲避,但「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六17)。
  • 「鼬鼠」可能指鼹鼠。「鼫鼠」原文是「老鼠」。「壁虎、龙子、守宫、蛇医、沙虎」都是蜥蜴类的动物。
上图:不洁净的食物。神把绝大部分野生动物都划为不可吃的「不洁净」动物,实际上是对这些动物最好的保护。

上图:不洁净的食物。神把绝大部分野生动物都划为不可吃的「不洁净」动物,实际上是对这些动物最好的保护。

【利十一32】「其中死了的,掉在什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什么工用的器皿,须要放在水中,必不洁净到晚上,到晚上才洁净了。」

【利十一3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其中不拘有什么,就不洁净,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

【利十一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洁净,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洁净。」

【利十一35】「其中已死的,若有一点掉在什么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洁净,不拘是炉子,是锅台,就要打碎,都不洁净,也必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36】「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洁净。」

【利十一37】「若是死的,有一点掉在要种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洁净;」

【利十一38】「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这子粒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39】「『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有人摸它,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一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拿了死走兽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 死亡不是神的性情,因此「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不应当接触死亡。凡是接触了死亡的,就必须附上代价除掉这不洁净。
  • 「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36节)有活水引入,所以「仍是洁净」,只有沾到尸体的水才不洁净。
  • 「要种的子粒」将被种下发芽,相当于死里复活,所以「子粒仍是洁净」(37节)。「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38节),可能种子已经开始发芽,所以接触不洁动物的尸体就是不洁净的。

【利十一41】「『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十一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

【利十一43】「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以致染了污秽。」

【利十一44】「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

【利十一45】「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

  • 「地上的爬物」(41节)的特点是腹部贴在地上,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包括蛇、蚯蚓、蜈蚣、蝎子、蜘蛛、毛虫等。
  • 「肚子 גָּחוֹן」原文(42节)只在利十一42和神对蛇的咒诅「你必用肚子行走」(创三14)中出现。玛索拉文士在抄写希伯来圣经时,特别把「肚子 גָּחוֹן」的第三个希伯来字母「וֹ/W」写成双倍大的字,因为这是整本摩西五经最中间的希伯来字母。而这个字正好成为对神咒诅的回应:一切饮食洁净条例的中心,就是要神的百姓远离一切「用肚子行走」的(42节;创三14),以免在神面前「使自己成为可憎的」(42节)。亚当在「吃」的事情上没有顺服,神的百姓就应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学习顺服,「成为圣洁」(44节),除去所有妨碍与圣洁的神相交的污秽和不洁,准确地活在神面前,活在立约的地位里。

【利十一46】「这是走兽、飞鸟,和水中游动的活物,并地上爬物的条例。」

【利十一47】「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

  • 圣经中禁止吃的食物包括:
  1. 血(七26);
  2. 动物的板油(七23);
  3. 自己死的或被野兽杀死的牲畜(七24);
  4. 不洁净的动物(十一3-30);
  5. 迦南地前四年的果子(十九23-24);
  6. 失雏的母鸟(申二十二6-7 );
  7. 屋内有尸体而没有盖好的饮食( 民十九15);
  8. 用母山羊的奶煮的山羊羔(出二十三19 )。
  • 食物的条例非常明显地把神的百姓「分别出来」:每当他们和外邦人接触的时候,不同的生活习惯就会不住提醒他们,要「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而属灵的生命也应当「分别出来」,「成为圣洁」(44节)。
  • 「洁净」不会传染,「不洁净」却很容易传染给人(哈二12-13)。因此,我们无论是工作、生活、阅读、娱乐还是交友,都「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好让自己「成为圣洁」,可以蒙神悦纳。
  • 主耶稣说: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可七18),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可七20),从这个意义上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所以使徒们指示外邦信徒: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29);保罗也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但对于营养过剩的现代人来说,如果我们尽量遵照这些条例控制饮食,也可以「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对身、心、灵的健康也是一件很有益的事。然而「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罗十四3),因为神所看中的,是人「分别出来」的实际:「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30),又要「爱人如己」(可十二31)。

利未记第10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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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利十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 在整个承接圣职的过程中,第八章摩西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做的(八4、5、9、13、17、21、29、34、36);第九章亚伦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做的(九10、21);现在到了亚伦的儿子这里,却悄悄地出现了一件「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1节)的小事。
  • 「香炉」(1节)原文是盛载灼热物品的工具的统称,也被译为「蜡花盘」(出二十五38),「火鼎」(出二十七3),在这里可能指一种长柄的盘子,用来铲起热炭。
  • 「凡火」(1节)原文是「陌生的、从外面而来的火」。神只允许大祭司「在耶和华面前烧这香」(出三十7-8),拿答、亚比户却冒失地「盛上火,加上香」(1节),自作聪明地进入圣所,「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1节)。「神是轻慢不得的」(加六7),所以立刻「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追讨这「凡火」,「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来十二29)。
  •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点的破口也会使神的见证最终完全走样。因此,当神要在人中间做一件新事的时候,对第一次错误通常都是立即追讨,比如献上凡火的亚伦的两个儿子、扶约柜的乌撒(撒下六7)、欺骗圣灵的亚拿尼亚夫妇(徒五5),「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林前十6)。但以后却不一定立即追讨,而是让我们看到「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十11)。如果我们「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罗二4),放纵自己「刚硬不悔改的心」(罗二5),结果必然是「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罗二5),因为「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二6)。
上图:以色列圣殿研究所制作的献香铲子(香炉),用金或银做成,用来从燔祭坛上取炭带进圣所,放在金香坛上。在赎罪日,这铲子也用来「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十六12)。

上图:以色列圣殿研究所制作的献香铲子(香炉),用金或银做成,用来从燔祭坛上取炭带进圣所,放在金香坛上。在赎罪日,这铲子也用来「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十六12)。

【利十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我要显为圣」原文直译是「我要得到神圣的对待」(英文ESV版)。我们事奉神、敬拜神的原则,就是把神当作神来对待,让祂能在自己的百姓中「得荣耀」。因此,越是「亲近」神的人,越是要注意神的圣洁和荣耀,「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又「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

  1. 越亲近神,神就越管教。因为神要借着管教自己的儿女,让世人认识祂的圣洁和荣耀(申二十八37、46、63),「耶和华的手向祂仆人所行的,必被人知道」(赛六十六14)。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来十二28)。
  2. 越亲近神,神的要求越高。帐幕的外院,只要洁净的人就可以进去(十二4);而祭司「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出三十20)。因为「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路十二47),所以「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3. 越亲近神,也越认识自己的罪。先知以赛亚见到神的第一反应,是承认自己「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六5);使徒保罗到晚年的时候,承认「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他不是承认自己在信主前「是个罪魁」,而是承认自己一直到年老也还「是个罪魁」。

【利十4】「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利十5】「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 拿答、亚比户的袍子并未烧坏,烧死他们的火可能是闪电式的一击。
  • 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因搬运尸体,要持续七天成为不洁净,因此不能参加那年正月十四日的逾越节(民九6)。神特别允许他们在二月十四日补过逾越节(民九11)。

【利十6】「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利十7】「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 「耶和华的膏油」在他们的身上,表明他们此时已经被分别为圣,正在执行祭司的职责,所以不可像普通人一样「蓬头散发」、「撕裂衣裳」来表达哀悼和忧伤(二十一10),「也不可出会幕的门」。
  • 当我们事奉、敬拜神的时候,只能根据神所吩咐的去行,不可掺杂人的感情、意思,因为神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神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赛五十五9)。

【利十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利十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利十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利十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 神第一次单独向大祭司亚伦说话,就是发表事奉时「清酒、浓酒都不可喝」的「永远的定例」(9节)。神不允许我们糊里糊涂地事奉,而要清清楚楚地分别为圣(10节)、清清楚楚地教导神的旨意(11节)。因此,我们要谨慎,「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
  • 埃及的酒通常用大麦酿制,而迦南地的酒用葡萄酿制。「清酒」可能是用四分水对一分酒冲淡。「浓酒」原文是「浓会使人醉的酒」,酒精较多。亚伦的两个儿子可能因为喝醉了酒,所以知法犯法。

【利十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利十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利十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利十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摩西再次重申祭司吃祭物的规定,提醒「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12节)学习受约束,「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完成第一次献祭的剩余程序,避免重蹈覆辙。

【利十16】「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利十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利十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 「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16节),是监督第一次献祭的剩余程序是否都按神的吩咐执行,「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来三5)。
  • 「赎罪祭」分血带进圣所与没带进圣所两种(六25-30),血没带进圣所的,祭司就应当吃掉祭物。「公山羊」(16节)是官长的赎罪祭牲(四23),所以「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祭司应当「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 「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原文是「为要除去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原文意思是「在耶和华面前代替他们」。

【利十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利十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 亚伦的回答,表明他与儿子认同,承认自己和儿子的犯罪有分,所以应当照着大祭司献赎罪祭的条例,不可再吃赎罪祭祭物(四12)。
  • 亚伦第一次主持献祭,就出现了两次没有完全遵照神吩咐的事故,但结果却不相同。神追讨拿答、亚比户献上凡火,却悦纳亚伦没吃祭肉。神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三十四7)。但神又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百零三10)。神鉴察人心,接纳亚伦的心意,「天离地何等的高,祂的慈爱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诗一百零三11)。

利未记第9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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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九1】「到了第八天,摩西召了亚伦和他儿子,并以色列的众长老来,」

  • 「第八天」(1节)就是「七天承接圣职」期满之后(八33),很可能是出埃及后第二年正月初八,是神的百姓作为「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团体敬拜的正式开始。
  • 亚伯拉罕的后裔「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创十七12),头生的牛羊在「第八天」要归给神(二十二27;出二十二29),产妇、长大麻疯的人、患漏症的人和拿细耳人的洁净礼都需要等到「第八天」(十二2;十四10;十五14;民六10)。因此,亚伦到「第八天」才正式执行祭司的职务,表示人和祭坛都完全洁净(出二十九37),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利九2】「对亚伦说:『你当取牛群中的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燔祭,都要没有残疾的,献在耶和华面前。」

【利九3】「你也要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当取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又取一只牛犊和一只绵羊羔,都要一岁、没有残疾的,作燔祭,」

【利九4】「又取一只公牛,一只公绵羊作平安祭,献在耶和华面前,并取调油的素祭,因为今天耶和华要向你们显现。”』」

  • 根据《他勒目 Talmud》(Rosh haShanah 10a),如果圣经没有特别说明,「牛犊 Calf」(3节)是一岁,「公牛犊 Young Calf」(2节)是两岁,「公牛 Bulllock」(4节)是两至三岁。而「绵羊羔 Lamb」(3节)是一岁以下,「公绵羊 Ram」(2节)是一岁以上。
  • 摩西特别用「牛犊 עֵגֶל」来形容亚伦第一次为自己献上的赎罪祭牲和为百姓献上的燔祭牲(2、3节),「牛犊 עֵגֶל」原文在摩西五经里只用来形容百姓在西奈山下所造的金牛犊(出三十二4),后来又用来形容耶罗波安所造的两个金牛犊(王上十二32;王下十29)。亚伦在此之前唯一的一次献祭,就是带领百姓向金牛犊献祭(出三十二5-6),摩西提醒亚伦和百姓,不可再敬拜偶像。
  • 亚伦献上「公绵羊」(2节)而不是「公牛」(一3)作为燔祭,是提醒他思念代替顺服的以撒被献上的公绵羊(创二十二13),也预表「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三16)。
  • 亚伦为「以色列人」献上的赎罪祭牲「公山羊」(3节),是「官长」当献的祭牲(四23),表明这些「以色列人」是百姓的代表,所以亚伦必须吃这赎罪祭的祭肉(十18)。如果是为以色列全会众献上的赎罪祭,必须用公牛犊,而且亚伦不可吃这赎罪祭的祭肉。这里的「公山羊 שָׂעִיר」原文指一种毛长而卷的山羊(创二十七23),又被译为野山羊(赛十三21,三十四14)、「鬼魔」(十七7原文;代下十一15原文)。
上图:大祭司在第八天第一次事奉,按着顺序献上的6个祭,表明了祭司事奉当有的态度,也表明了神的百姓所应活出的生活。

上图:大祭司在第八天第一次事奉,按着顺序献上的6个祭,表明了祭司事奉当有的态度,也表明了神的百姓所应活出的生活。

【利九5】「于是他们把摩西所吩咐的,带到会幕前;全会众都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利九6】「摩西说:『这是耶和华吩咐你们所当行的;耶和华的荣光就要向你们显现。』」

【利九7】「摩西对亚伦说:『你就近坛前,献你的赎罪祭和燔祭,为自己与百姓赎罪,又献上百姓的供物,为他们赎罪,都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 这是摩西正式把主持献祭的职责移交给亚伦。亚伦承接了祭司的职分,但他所做的一切仍然不是根据自己,而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不管属灵的领袖怎样变化,教会的元首都是基督,一切事奉只能根据基督。
  • 「为自己与百姓赎罪」,意思是为了以后能替百姓献祭,亚伦要先为自己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们如果要履行基督的大使命,使万民做基督的门徒,自己首先必须活在「赎罪祭和燔祭」的实际里。

【利九8】「于是,亚伦就近坛前,宰了为自己作赎罪祭的牛犊。」

【利九9】「亚伦的儿子把血奉给他,他就把指头蘸在血中,抹在坛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坛脚那里。 」

【利九10】「惟有赎罪祭的脂油和腰子,并肝上取的网子,都烧在坛上,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利九11】「又用火将肉和皮烧在营外。」

【利九12】「亚伦宰了燔祭牲,他儿子把血递给他,他就洒在坛的周围,」

  • 亚伦第一次执行献祭,首先为自己献上了「赎罪祭」(8节)和「燔祭」(12节),表明了祭司当有的事奉态度。
  • 人间的大祭司也是罪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来五2-3),这衬托出主耶稣基督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来七26),「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七27-28)。
  • 亚伦「为自己作赎罪祭的牛犊」(8节)的血,并没有根据大祭司赎罪祭的条例带进会幕抹在香坛上(四5-7),而是抹在燔祭坛上。可能因为此时祭司还没有进入会幕,所以会幕未曾受污染,不必用血洁净香坛。

【利九13】「又把燔祭一块一块地、连头递给他,他都烧在坛上;」

【利九14】「又洗了脏腑和腿,烧在坛上的燔祭上。」

【利九15】「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给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宰了,为罪献上,和先献的一样;」

「为罪献上」直译是「献上它作为赎罪祭」(英文ESV版)。

【利九16】「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献。」

【利九17】「他又奉上素祭,从其中取一满把,烧在坛上;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

【利九18】「亚伦宰了那给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绵羊。他儿子把血递给他,他就洒在坛的周围; 」

【利九19】「又把公牛和公绵羊的脂油、肥尾巴,并盖脏的脂油与腰子,和肝上的网子,都递给他;」

【利九20】「把脂油放在胸上,他就把脂油烧在坛上。」

【利九21】「胸和右腿,亚伦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利九22】「亚伦向百姓举手,为他们祝福。他献了赎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来了。」

  • 亚伦第一次执行献祭,为百姓献上了「赎罪祭」(15节)、「燔祭」(16节)、「素祭」(17节)和「平安祭」(18节)。这4个祭的顺序和内容,表明了神的百姓所应活出的生活:
  1. 赎罪祭:认罪悔改,支取基督的宝血洁净自己,蒙神赦免。
  2. 燔祭:在基督里全然奉献自己,蒙神悦纳。
  3. 素祭:让基督成为我们生命的供应,活出神所喜悦的生活。
  4. 平安祭:因着永生的生命,与神、与人彼此相交。
  • 亚伦「举手」祝福,是代表神赐下应许,犹太传统认为亚伦祝福的内容就是民六23-27。神将利未人从百姓中分别出来,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他们「奉耶和华的名祝福」(申二十一5;十8)。神将我们从世人中分别出来,也是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彼前三9)。
  • 旧约只有这里唯一一次提到「举手」为人祝福,预表了新约里的唯一一处「举手」为人祝福。
  • 大祭司亚伦献完当献的祭,就「举手」为百姓祝福,然后「进入会幕」(23节);而「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九11)主耶稣「一次献上祂的身体」(来十10)而复活以后,也是「举手」给门徒祝福(路二十四50),然后就进入天上的「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来八2)。
  • 亚伦「又出来为百姓祝福」(23节);而基督将来「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来九28)的时候,也照样要举手为我们祝福,因为「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徒一11)。

【利九23】「摩西、亚伦进入会幕,又出来为百姓祝福,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现。」

  • 这是摩西作为临时祭司最后一次进入会幕,也是亚伦作为正式的大祭司第一次进入会幕。
  • 会幕是神与摩西说话的地方(出二十五22;三十6、36)。摩西此后再进入会幕,是为了与神说话,而不是为了献祭(二十四13;民一1;七89;十一24;十七4、7-10)。
  • 犹太传统认为,第二次祝福的内容就是诗九十17「摩西的祷告」。
  • 「耶和华的荣光向众民显现」,第一次是摩西立起帐幕(出四十34),第二次是大祭司开始事奉,第三次是所罗门建成圣殿(王上八11),第四次是新天新地(启二十一23-24)。神的荣光每一次向众民显现,都是因为祂的心意满足。神的心意满足不在于人做了多少,而在于人完全按照祂的吩咐而行。
  • 亚伦献祭之后,才有「耶和华的荣光向众民显现」,「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彼前一11)。因此,「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二十四26)?

【利九24】「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俯伏在地。」

  • 「烧尽燔祭」表示神悦纳祭品(士六21; 王上十八38)。犹太人传统认为,这次所降的圣火保存到被掳巴比伦。
  •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指从至圣所的约柜出来,是蒙神悦纳的记号,因为大祭司亚伦所做的一切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6、7、10节)。一旦祭司所做的「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十1),同样也「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十2),却成了神的审判。
  • 五旬节圣灵象「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落在各人的头上,是对信徒的悦纳。而在审判的日子「有火发现」(林前三13),是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