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第50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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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五十1】「耶和华如此说: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我将你们卖给我哪一个债主呢?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休,是因你们的过犯。」

【赛五十2】「我来的时候,为何无人等候呢?我呼唤的时候,为何无人答应呢?我的膀臂岂是缩短、不能救赎吗?我岂无拯救之力吗?看哪,我一斥责,海就干了;我使江河变为旷野;其中的鱼因无水腥臭,干渴而死。」

【赛五十3】「我使诸天以黑暗为衣服,以麻布为遮盖。」

  • 1-3节责备百姓埋怨神离弃了他们(四十九14),所以不肯回应神,宣告神愿意、也有能力拯救自己的百姓。
  • 神把锡安比作被休的母亲,把百姓比作被卖的奴隶。根据律法,丈夫若与妻子离婚,必须给她休书(申二十四1-4);但神根本没有写下「休书」(1节),祂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所以锡安的被休不是被神离弃,而是因为百姓的「过犯」(1节)。根据律法,欠债者若不能还债,可以出卖儿女抵债(出二十一7);但神并没有「债主」(1节),祂没有任何对手、也不欠任何人(伯四十一11;罗十一35),所以百姓被卖不是替神还债,而是因为自己的「罪孽」(1节)
  • 既然百姓的被掳并没有符合律法的手续,表明并非神与他们决裂。因此,他们没有理由绝望、自怜,而应当专心仰望神的拯救。但百姓却「无人等候、无人回应」(2节),既不信靠神的「拯救之力」(2节),也不相信神肯付出代价「救赎」(2节)他们,所以被掳之后还是不肯「诚实倚靠耶和华」(十20)。
  • 「膀臂」(2节)代表神的能力,是出埃及时常用的比喻(出六6;民十一23;申四34)。2b-3节都是引用出埃及的典故。

【赛五十4】「主耶和华赐我受教者的舌头,使我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

【赛五十5】「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背,也没有退后。」

【赛五十6】「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颊的胡须,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并不掩面。」

【赛五十7】「主耶和华必帮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着脸面好像坚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

【赛五十8】「称我为义的与我相近,谁与我争论,可以与我一同站立;谁与我作对,可以就近我来。」

【赛五十9】「主耶和华要帮助我;谁能定我有罪呢?他们都像衣服渐渐旧了,为蛀虫所咬。」

  • 4-9节是第三首仆人之歌。
  • 在四首「仆人之歌」中,这是第一次提到仆人的受苦(6节),也惟有这里四次提到「主耶和华」(4、5、7、9节),强调仆人的 受苦乃是「主耶和华」所安排、所帮助的 。
  • 与不肯回应的仆人以色列(1-3节)相反,仆人弥赛亚不但聆听神的声音(4b-5a),而且顺服回应——「并没有违背,也没有退后」(5b)。虽然祂被世人藐视、厌弃(6节),但却定意顺服、专心倚靠神:
    1. 仰望神事奉传道(4节);
    2. 顺服神忍受羞辱(5-6节);
    3. 信靠神面对控告(7-8节);
    4. 倚赖神胜过仇敌(9节)。
  • 「赐我受教者的舌头,使我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4节),表明仆人有先知的职分,正如主耶稣说:「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约八28)。
  • 「开通我的耳朵」(5节;诗四十6),意思是「使我的耳朵肯听你的话」,也就是顺服。律法规定,若有奴仆愿意终身服事主人,他的主人就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示接纳他的献身(出二十一5-6;申十五16-17)。
  • 「打我的背、拔我腮颊的胡须、吐我」(6节),代表公开的羞辱和逼迫。「我任他打、我由他拔、我并不掩面」(6节),代表完全的顺服和舍己(约十17-18;腓二6-8)。今天,我们常常可以为主受苦,但却很难为主受辱;常常可以被仇敌殴打,但却不能容忍肢体「辱我,吐我」(6节)。一旦被辱,就忍不住要分辨、伸冤、还击。因此,我们千万不要标榜自己的顺服、舍己,而当承认自己的「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十七9)。
  • 「谁与我争论,可以与我一同站立;谁与我作对,可以就近我来」(7节),可译为「谁与我争论,让我们来对质;谁与我作对,让他近前来吧」(和合本修订版),指弥赛亚在法庭上坦然面对指控(太二十七24;可十五3;路二十三4、41;约十九6)、忍受公开的侮辱*(6节)。因为祂知道自己并没有过失,而是为了顺服神,所以神必与自己同在、「称我为义的与我相近」(8节),无论什么指控都不能成立。

【赛五十10】「你们中间谁是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之话的?这人行在暗中,没有亮光。当倚靠耶和华的名,仗赖自己的神。」

【赛五十11】「凡你们点火,用火把围绕自己的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这是我手所定的:你们必躺在悲惨之中。」

  • 10-11节是神呼吁不肯回应的百姓(1-3节)效法仆人的顺服和信靠(4-9节),指出有两种人,这两种人的区别就是是否听从弥赛亚的话:
    • 第一种人「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之话」(10节),虽然「行在暗中,没有亮光」(10节),但却「倚靠耶和华的名,仗赖自己的神」(10节)来面对黑暗。
    • 第二种人不肯「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之话」,而是倚靠自己「所点的火把」(11节),结果「必躺在悲惨之中」(11节),因为这是神「手所定的」(11节)结局。
  • 仆人弥赛亚的见证已经摆出来了(7-9节),祂的榜样是完全的仰望(4节)、顺服(5节)、信靠(7节)和倚赖(9节),这是分辨信靠者(10节)和不信者(11节)的标志。今天,有些人自诩「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却不知道「基督耶稣的心」乃是「反倒虚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腓二6-8)。他们想靠肉体为神「做大事、发义怒」,结果越「效法基督」(林前十一11),越自以为义、刻薄待人;其实只是「用火把围绕自己」(11节),结果是玩火自焚、「必躺在悲惨之中」。甚至盲目到一个地步,「在他四围如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介意」(四十二25)。
上图:主前865-860年亚述王阿淑尔纳西尔帕二世(Ashurnasirpal II,主前883-859年在位)的战争浮雕,描绘亚述军队攻城。右上角是守军在向攻击机投掷火把。火把可以用来照明,但也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说「凡你们点火,用火把围绕自己的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赛五十11)。

上图:主前865-860年亚述王阿淑尔纳西尔帕二世(Ashurnasirpal II,主前883-859年在位)的战争浮雕,描绘亚述军队攻城。右上角是守军在向攻击机投掷火把。火把可以用来照明,但也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说「凡你们点火,用火把围绕自己的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赛五十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