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图标 圣经综合解读

申命记第17章逐节注解、祷读

https://cmcbibleread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8/08/deuteronomy-17.mp3?_=1

【申十七1】「『凡有残疾,或有什么恶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申十七2】「『在你们中间,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诸城中,无论哪座城里,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祂的约,」

【申十七3】「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申十七4】「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地探听,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申十七5】「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

【申十七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申十七7】「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1. 必须「细细地探听」(4节),不能根据传闻,必须详细调查;
  2.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6节),防止恶人的诬告;
  3. 「见证人要先下手」(7节),在神、在人面前为自己见证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约八7)。

【申十七8】「『你城中若起了争讼的事,或因流血,或因争竞,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

【申十七9】「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

【申十七10】「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你必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

【申十七11】「要按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们所断定的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

【申十七12】「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申十七13】「众百姓都要听见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上图: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大楼。美国最高法院是美国宪法和所有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的首席大法官和八位法官组成。每位法官各有一票表决权,他们根据自己当时的思想信仰、哲学理念和政治立场,会对法律做出倾向保守、自由或中立的司法解释,许多案件的最终裁决往往只有一票之差。今天,美国的司法制度貌似民主,但整个国家在宗教自由、堕胎、同性婚姻、毒品等重大社会问题上的官方立场,实际上只是掌握在个别立场摇摆的法官手中,以致社会越来越割裂、越来越暴露人本主义与生俱来的缺陷。美国总统的任期最多八年,而他所任命的大法官却任期终生,对美国社会的影响长达数十年。因此,一位总统有机会任命几位大法官,就成了决定其政治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启蒙运动先驱们精心设计、至今被人推崇的三权分立制度,其实并不比古代以色列人用「乌陵和土明」来求问神更加高明。

【申十七14】「『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

【申十七15】「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

【申十七16】「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

【申十七17】「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

  1. 「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16节),意思是不可倚靠增加军事力量来增加自己的权力,以致忘了倚靠神。当时耕地用牛、运输用驴,只有拉战车需要用「马匹」,需要从当时最强大的国家埃及进口。「不可使百姓回埃及」(16节),意思是「不可为了加添马匹而使百姓回埃及」,从埃及进口马匹,或与埃及结盟(赛三十一1)。
  2. 「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17节),意思是不可与外邦国家建立结亲联盟,以致偏离神。古代中东的君王普遍以政治婚姻作为外交工具,以结亲的方式建立联盟关系,所以君王普遍「多立妃嫔」(17节)。后来「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王上三1),并且「有妃七百,都是公主」(王上十一3)。这些政治婚姻使所罗门耽于美色,「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王上十一4),使整个以色列走向败坏。
  3. 「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17节),意思是不可追求自己的虚荣,以致自高自大。君王积聚金钱、财富,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和骄傲(传二8-11),但「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传二11),并且会「因倚靠自己所做的和自己的财宝必被攻取」(耶四十八7)。

上图:主前15世纪以色列人进迦南时中东各国的形势。埃及、米坦尼(Mitanni)、赫人(Hatti)、古巴比伦(Kassite Babylonia)是当时的四大主要势力。政治婚姻是当时各国之间的外交工具,所以君王普遍妃嫔众多。古埃及第十八王朝法老图特摩斯四世(Thutmose IV;主前1401-1391年在位)与米坦尼公主结婚,结束了与米坦尼之间的长期战争。他儿子阿蒙霍特普三世(Amenhotep III,主前1391–1353在位)也娶了两位米坦尼公主,继续与米坦尼保持结盟关系,共同对付赫人。

【申十七18】「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申十七19】「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申十七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

上图:主前2000-1800年的韦尔德-布伦德尔立柱(Weld-Blundell Prism),上面用楔形文字刻有《苏美尔王表 The Sumerian King List》,现存于英国牛津大学阿什莫林博物馆艺术与考古博物馆(Ashmolean Museum of Art and Archaeology)。《苏美尔王表》是一份古代文献,发现于美索不达米亚各地,使用苏美尔语书写,目前发现总共有16份,内容基本相同,记录了由洪水之前开始,直至吾珥第三王朝(约主前2000年)结束之时所有君王的名字。这份文献的第一句话就是:「王权自天而降」。古代中东各国并不认同「枪杆子里出政权」,他们不认为王的合法性是来自武力,而认为来自偶像。美索不达米亚的国家认为君王只有得到偶像的认可,才得以在位,所以君王有责任不滥用权力,而要遵行偶像的命令和要求。埃及的法老则认为自己就是太阳神在地上的化身和代表。

退出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