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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7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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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七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罗七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丈夫的律法」指妻子必须归属丈夫,犹太律法和罗马法律都是如此。

【罗七3】「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罗七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罗七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罗七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心灵:或译圣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罗七7】「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罗七8】「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罗七9】「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罗七10】「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指人若遵行诫命,「就必因此活着」(利十八5)。然而罪却借着诫命来「叫我死」,把本来要把人领到神面前去的律法变成定罪的根据。

【罗七11】「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问题不在于「诫命」,而在于我们里面的悖逆本性与「罪」配合,使罪能「借着诫命引诱我」,使我们犯罪。

【罗七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罗七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罗七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罗七15】「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虽然我们靠自己无法胜过罪,但我们里面的「是非之心同作见证」(二15),定我们不遵行律法之罪。

【罗七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表明我们的内心「应承律法是善的」,站在律法一边控告自己。

【罗七17】「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不是推脱责任,而是认清了自己的罪人本性。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罪仍然「住在我里头」,深藏在我们的天然生命里面,因此我们必须彻底放弃肉体的挣扎努力。

【罗七18】「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罗七19】「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我所愿意、我所不愿意」,就是我们的意志。意志并不能供应我们能力,人没有办法依靠「立志为善」(18节)来做个好基督徒。信徒「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十二1),并不是依靠立志,而是依靠「心意更新而变化」(十二2)。

【罗七20】「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罗七21】「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罗七22】「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里面的意思」就是我们的「新人」。「新人」虽然「喜欢神的律」,但「旧人」却「顺服罪的律」(25节)。

【罗七23】「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信徒身上有两个「律」:一个是要神的「新人」或「灵」,一个是不要神的「旧人」或「肉体」。

【罗七24】「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我们初信的时候对「肉体」的败坏还不够认识,以为「肉体」似乎死了,但不久就会发现它还活得很顽强,甚至越活越大。「我真是苦啊」是信徒成圣历程中必然的体验,神一次又一次地把我们带到尽头,让我们肯放下自己,承认自己不能,让神来救我们「脱离这取死的身体」。

上图: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里面也有新人和旧人的二律争战(罗七14-25)。我们靠着自己无法得胜,唯有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能脱离。

【罗七25】「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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