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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6章逐节注解、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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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六1】「这样,怎么说呢?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保罗假设有人质疑,既然「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五20),为什么我们不「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罗六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罗六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

「受洗归入基督耶稣」就是「披戴基督」(加三27),进入基督里面,成为祂的肢体,与祂联合,支取祂的死和复活的功效。

【罗六4】「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六5】「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

【罗六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上图: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新人与基督一同复活,接受基督为主。从此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罗六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因信称义的人不是靠着自己拚命挣扎、与罪争战来脱离罪的辖制,而是借着「死」(11节)。「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因为做「罪的奴仆」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6节),「新人」是在基督里「与衪同活」(8节),所以不再受罪和死的辖制(9节)。

【罗六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

「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先有「与基督同死」的经历,然后才能凭信心进入「与衪同活」的经历(林后四10-11)。我们今天是在「新生的样式」(4节)里「与衪同活」,将来是在复活的荣耀身体里「与衪同活」。

【罗六9】「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

【罗六10】「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

【罗六11】「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罗六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罗六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罗六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罗六15】「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人常常听不进「将自己献给神」(13节),却听进了「不在律法之下」(14节)。所以保罗继续假设有人质疑:既然「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因为已经没有律法管辖了。」这样说的人其实根本不在「恩典之下」,因为在「恩典之下」的人在灵里已经死里复活,与基督联合,「脱离了罪」(7节)。

【罗六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人生只有两种选择、两种结局:或者「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者「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生命源头在亚当里的人,只能「作罪的奴仆」,没有不犯罪的自由;生命源头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的人,只能「作顺命的奴仆」,没有犯罪的自由。

【罗六17】「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道理的模范」可能指以基督的教训为准则的基督徒伦理总纲。

【罗六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神把我们从罪中释放,是借着祂儿子宝血的买赎,所以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17节),而是被买赎「作了义的奴仆」。

【罗六19】「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即用当时人所熟悉的奴隶市场的比喻。

【罗六20】「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我们未重生得救的时候,是「作罪之奴仆」,只能受罪的约束,里外都是拒绝神、敌对神的事物,不能接受神的权柄,「不被义约束」管理。

【罗六21】「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罗六22】「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与基督联合的人虽然还没有达到全然成圣的地步,但必然有「成圣的果子」,得着「永生」的生命。这生命是不会犯罪的。没有「成圣的果子」的人,「重生得救」是很可疑的。

【罗六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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